目 錄
第一章 台灣社區發展政策之演變---01
第一節 社會政策與社區發展---01
第二節 文化發展政策與社區營造---04
第三節 社區發展、社區營造政策競合下的地方政府---09
第四節 台灣社區工作大事記---10
第二章 高雄市社區發展政策的演變---13
第一節 呼應中央政策的社區發展施政---13
第二節 高雄市社區發展政策演變之 1-更新行政資源配置---21
第三節 高雄市社區發展政策演變之 2-開創專業團隊合作模式---22
第四節 社區發展政策演變之 3-啟動區公所培力---24
第三章 高雄市及高雄縣社區工作之現況及分析---26
第一節 社區發展協會現況---26
第二節 培力方案及內政部評鑑-高雄縣市各擅勝場齊佔鰲頭---32
第三節 跨部門溝通的機制與檢討---42
第四節 高雄市社區發展白皮書 97-99 年短期目標執行情形---47
第四章 高雄市社區工作願景與藍圖---51
第一節 宜居、溫暖的高雄-新市政白皮書中的社區發展---51
第二節 與幸福高雄相應的社區發展---53
第三節 高雄市社區發展政策之短、中、長期目標---54
參考資料---58
第一章 台灣社區發展政策之演變
台台灣社區工作的開端,可以回溯到民國五十四年,在聯合國的協助之下開 始推動的社區發展政策;當時依據「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推行社區發展工 作,至今已堂堂邁入四十五年,這一段時間內的社區發展工作推動,歷經了許多 的轉折,從「社區發展」到「社會福利社區化」再進展到「社區照顧」。其中更 有民國八十三年由文建會推動並引起各部會跟隨的「社區總體營造」。
這些的轉折與改變,是受到了不同時期社會、政治、經濟等眾多外力因素、
與參與者行動間的交互影響,因此以下將就不同的發展階段做粗略的分析與介 紹。
第一節 社會政策與社區發展 一、 社區發展的意涵
社區發展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聯合國鑒於當時世界上至少有三 百萬至五百萬個「農村社區」—從幾十人的遊牧民族部落到數千人的農村,
且有超過百分八十是位於低度開發或是正在開發中的國家。這些國家不但面 臨著從農業社會轉變到工業社會的過程中所產生各種適應的問題,同時也因 整体社會發展相對落後、迫切需要有計畫的幫助。
因此,聯合國自一九四七年起便對該等國家提供各種援助,到一九五 一,成立「聯合國技術協助推廣組」(UN Expanded Program of Technical Assistance, UNEPTA),到一九五二年正式成立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小組,
來試行推動社區發展工作。(王培勳,2002)
而根據聯合國對社區發展的定義(徐震、林萬億,1983):
社區發展是一種過程,由人民以自己的努力與政府當局的配合 去改善社區的經濟、社會文化環境;再此過程中包括二個基本要 素:一是人民自己的參與創造,以努力改進其生活水準。二是由政 府以技術協助或其他服務、助其發揮更有效的自覺、自助、自動自
發與自治。社區發展的定義
我國學者徐震則提到社區發展(community development)是一種組織與 教育的工作過程。其目的在鼓勵社區居民的參與,協調社區各界的關係,運 用社區內外資源,採用自助的行動,以引導社區的社會變遷而提高居民的生 活素質。(徐震,1983)。
從以上的陳述看來,我們可以說社區發展是「人民與政府協力合作、一 個組織與教育的工作過程,透過這個自助的過程可以改善所居住地區的經 濟、環境與社會文化」。
二、 社區發展工作在台灣—從社區發展到社會福利社區化
台灣的社區發展工作,在思想的淵源方面,可以追溯到社倉與鄉約的制 度;在制度的形成方面,則可以直接連接到民國以後的二項運動:鄉村建設 運動以及基層民生建設。
政府自三十八年播遷來台,人民生活改善、繁榮經濟是政權穩固的重要 依據,因此於民國四十四年開始推動「基層民生建設」,其目的在求農村經 濟的繁榮和食衣住行育樂六大需要水準的提昇,其主要內容包括生產建設、
教育文化、社會福利、衛生保健與環境改善,此計畫在台灣推行了十年,直 到民國五十四年四月頒布「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時才終止。
民國五十四年四月行政院頒布「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此政策共 有七大要項,社區發展列為其中之一,而且在前言中明定社區發展為整個政 策的實踐方法。接著在五十七年五月又頒布了「社區發展工作綱要」、「台灣 省社區發展八年計劃」。
根據徐震(1982)的回顧,民國五十八年後,經外交部與行 政 院 國 際 經 濟 合 作 發 展 委 員 會 得到聯合國發展方案(UNDP)之協助,指派社區發 展顧問來台協助社區發展研究與訓練工作,至此,政府乃將原先的「基層民 生建設工作」、「國民義務勞動工作」合併改稱為「社區發展工作」。此一時 期的台灣社會,經濟尚未發展、基層建設缺乏,因此當時社區發展工作在基 礎工程上的建設,填補了公共建設的不足。
民國六十年台灣退出聯合國,從聯合國而來的社區發展工作指導隨之中 斷,以基礎工程、生產福利及精神倫理三大建設為標榜的全面發展模式失去 引導性力量。接著,在民國六十二年至六十九年間,政府陸續頒布兒童福利 法、老人福利法、殘障福利法與社會救助法等社會福利法案,一時之間社會 福利成為施政重點;加以此時台灣社會開始邁入都市化與工業化,鄉村青壯 人口外移、農村人口老化,弱勢者的福利需求遽增,民眾開始關心社區內的 兒童、老人等如何獲得適切的照顧與服務,社區福利服務體系的構想因而產 生,社區發展工作因應這波新的社會脈動開始做結構性的改變,福利工作與 社區工作的相互結合,且被具體的在施政措施上提出。(賴兩陽,2002)
長達十餘年的「福利社區化」政策對於社區組織能力的培養以及將社區 發展協會編納入其中的努力並不明顯,社會福利服務專業化的思考與社區組 織以志願服務人力為主的體質並不相稱。因此福利區化的構想並未能成功動 員社區組織的力量。(黃肇新,2003)
直到民國八十三年起的社區總體營造運動喚醒了台灣社區基層關懷鄉 土的熱情,內政部在九十一年配合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推動「社區照顧質與 量」計畫,及民國九十四年起推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計畫,配合內政部每年 全國社區發展績效考核的重點強調,社政部門主導下的社區發展工作,內容 逐漸從民國五十年代全方位的基層建設轉向社政部門職掌的社會福利領 域,甚至回應了台灣人口結構的高齡化而以社區照顧為焦點。
第二節 文化發展政策與社區營造 一、 台灣社區總體營造的軌跡
當內政部(社政部門的)社區發展政策正轉向社會福利領域的同時,李登 輝先生就任第一屆民選總統之後大力呼籲要建立台灣的「生命共同體」意 識,文建會在民國八十三年正式提出「社區總體營造」政策,希望藉由文化 藝術的角度切入,凝聚社區意識,改善社區生活環境,建立社區文化特色,
並循序完成打造新故鄉、形塑新文化的理想。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在 1999 年出版的《台灣社區總體營造的軌跡》
一書,討論了社區總體營造政策的脈絡。該書分析 1990 年代台灣社會發展 有諸多困境,包括政經發展的問題;居住品質與空間議題;傳統產業面對的 衝擊;社會運動與民間意識的覺醒等。時任文建會主委的申學庸女士於 1993 年 10 月 20 日在中國國民党中常會上報告的「文化建設與社會倫理的重建」, 倡議以社區總體營造做為一個文化策略,以「落實對於社區意識及社區倫理 的重建工作。」並進一步對治(重建)上述各點台灣戰後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問 題。
概括而言,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所要面對的是兩類的議題,一種議題是當 前社區的實質生活品質低劣的問題,包括產業經濟、空間環境等,另一類議 題則是公民社會發展的問題。這兩者在台灣過去的社會發展中交互影響,專 技官僚主宰各項建設,基層社區缺乏參與決策的機會,被動地接受各種決 策,犧牲了生活的品質。社區總體營造雖然在工作項目上包含了社區生活的 各面向,而公民社會的發展更是社區生活品質的關鍵。(黃肇新,2003)
如上所述可知,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所要面對的是兩大類議題,一是當前 社區的實質生活品質低劣的問題,包括產業經濟、空間環境等,另一則是公 民社會發展的問題。這兩者由於在台灣過去的發展意識型態:首重專技官僚 的思潮主導下,各項建設工作,基層民眾與社區幾乎完全缺乏參與決策的機 會和管道,只能被動地接受各種政府的決策,相當程度地犧牲了若干生活品 質來換取經濟的成長與發展。因此社區總體營造雖然在工作項目上包含了社 區生活的各面向,但公民社會的發展更是社區生活品質能否提昇的關鍵。(黃
肇新,2003)
前述所舉出的社區營造的脈絡包含了政治、經濟與社會的向度,歸納起 來,共同體意識的建立,公民社會的發展及民主基礎的鞏固可說是社區總體 營造的核心目的。我們可以說,社區總體營造是文建會試圖以文化施政為工 具進行的社會建設工程;社區總體營造的工作項目容或繁多,但其指向是人 與社會的營造,其場域則是在基層的社區。(黃肇新,2003)
社區營造政策相關的施政計畫爾後陸續開始制定與執行,民國九十年,
文建會為配合行政程序法施行及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之修正,特定訂「行政院 文化建設委員會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文化再造計畫實施要點」, 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文化再造計畫,以縣市政府作為地方社區總 體營造政策的推動者,由文化切入,整合行政體系與社區資源,凝聚社區民 眾意識,參與公共事務,以促進區域人、文、地、景、產的永續發展,並協 助鄉鎮及社區建立地方文化特色,展現地方活力,促成社區的永續經營。
接著在「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被 視為推動一項社會工程,期待人人都投入營造自己居住的社區,能夠自發自 主地行動與思考、對自己的社區感到光榮與驕傲、社區居民能緊緊結為生命 共同體、能共同夢想、還能夠一起投入行動共同演出。在這個計畫裡,社區 沒有固定的圖象、社區營造也沒有固定的作法,就是希望鼓舞國人認同自己 生活的所在,共同營造夢想與創造,一起打造「新故鄉」。
二、社區營造政策牽動各部會向社區傾斜
民國九十四年二月,當時的行政院院長謝長廷進一步提出「台灣健康社 區六星計畫」,宣示政府推動社區發展之決心,並以產業發展、健康照顧、
社區安全、人文教育、環境景觀、環保生態等六大面向作為社區評量指標,
同時為了促進社區健全多元發展,要求針對社區所提出的發展目標及配套需 求,加以整合政府目前相關部會既有計畫資源,分期分階段給以輔導,協助 社區的發展。於是台灣的社區發展工作至此不再是社政體系單一主導的業 務,而進入了一個新的多元並進階段。
而為了能夠更清楚地呈現這個多元發展的模式樣貌,簡單地來看各部會
個自在業務範疇下與社區總營造政策結合所發展出來的工作規劃。
文建會主導的社區總體營造在引起迴響之後,政府各部門也在隨後歷年 中開始了各種社區化的政策計畫。例如內政部原有的社區發展,環保署的「生 活環境總體改造計畫」、經濟部的「商店街開發推動計畫」和「形象商圈區 域輔導計畫」、經建會的「改造城鄉新風貌」、衛生署的「健康社區營造計畫」, 教育部的「學習型社區」、「社區大學」等計畫,皆是以社區為主體發展的政 策。(黃肇新,2003)。此後各部會以社區為標的的施政計畫雖然逐年均有修 改,但都在挑戰 2008 國家發展計畫中的新故鄉營造計畫架構之下。表 1-1 所呈現,即為 96 年度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內的各項子計畫,可以看出各 業務依不同性質、分佈由不同的中央部會所主責。
表 1-1:99 年社區獎補助訊息1 補助單位 補助計畫
100 年度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行動計畫申請補助須知 99 年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社 區發展
99 年內政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 內政部
內政部推動社區治安工作實施計畫 內政部入出國及
移民署
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作業要點
內政部營建署 98 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
教育部「大專校院協助莫拉克風災災後社區重建服務 計畫
教育部
喜閱台灣,台灣喜閱:找尋 319 喜閱服務團隊 經濟部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要點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社區總體營造獎助須知 2011 年首飾工藝設計人才培育推廣計畫
行政院文化建設 委員會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社區營造亮點計畫補助作業
1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要點
文建會「藝術介入空間計畫」第三期
文建會莫拉克颱風災後社區組織重建補助作業要點
「藝術介入空間計畫」補助徵選受理申請
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一百年度申請作業 須知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輔導及補助部落調查傳統生 物多樣性知識三年(100-102)實施計畫
99 年補助原住民社區型技藝訓練計畫 行政院原住民族
委員會
99 年度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實施計畫 行政院
勞工委員會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民間團體計畫作業手冊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 環境營造計畫作業要點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動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計畫 補助作業要點
補助優良客語廣播節目計畫
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計畫 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計畫 輔導藝文團隊成長補助計畫 客家優良出版品補助計畫
「推動客家文化設施活化經營」計畫 推動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計畫 行政院
客家委員會
2010 客庄 12 大節慶-活動計畫書 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
「99 年度創新農村社區人文發展細部計畫」研提要點
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執行作業注意事項 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水土保持局 99 年度推動農村再生建設研提注意事項
農村再生活化及體驗活動補助研提注意事項 99 年度農村再生活化及體驗活動補助
青輔會徵求 99 年暑假遊學台灣活動補助要點 行政院青年輔導
委員會 青輔會 99 年度暑期社區工讀計畫 100 年度環保小學堂
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 100 年度社區環境改造計畫
行政院衛生署 100 年度部落社區健康營造計畫補助作業 行政院衛生署
國民健康局
多運動、健康吃社區樂活暨社區健康促進整合計畫補 助作業
國立
台南生活美學館
補助社團推展生活美學
信義房屋仲介 股份有限公司
向社區學習、生活好幸福--2010 年社區一家幸福行動 計畫
第三節 社區發展、社區營造政策競合下的地方政府
社區總體營造計畫呈現了這時期台灣文化政策的轉型過程,從中央政府到地 方政府(含村里層級)和社區之間,各自在社區總體營造運動過程都扮演著有不 同的角色。例如,做為政治民主化過程運動的一部份,文建會一方面試圖在文化 施政的執行上,授權縣市政府以地方特色與需求為取向來規劃如全國文藝季等活 動,以達到「文化地方自治化」的目的;另一方面則是運用「以縣市層級推動社 區營造」的機制,由縣市行政機關主導,進行理念宣導、人才培育、試點營造等 工作。而同時間,社政部門主導的社區發展的策略,則是以社會福利社區化做為 推動的核心理念,中央與地方社政部門開始將大量的資源投入社區、讓社區辦理 各項照顧服務工作,例如社區兒少關懷支援中心、照顧服務據點、兒童課後照顧…
等等。且因透過中央政策規劃及補助作業要點的實施,地方政府利用挹注的資 源,開始有系統地輔導、培力在地的非營利組織。
然而大量與集中的中央資源挹注,對地方政府來說,也帶來了另一新課題。
因為不同中央部會同時對社區的非營利組織提供相關的資源,造就了若干的明星 社區,也突顯了資源分布不均的困境。因此地方政府如何對於社區工作相關的資 源重新整合與規劃,使其能發揮最大的效用,因此各縣市政府紛紛成立跨部門的 協調整合平台,藉以統合來自中央各部會所下放的相關資源。
第四節 台灣社區工作大事記
自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至社區健康六星計畫,在不同的時間及社會、政 治情境下,台灣的社區發展政策有不同的轉變。表 1-2 所整理即為這段時間內,
影響台灣社區政策發展的大事紀。
表 1-2:台灣社區發展大事紀
2
年代 事件 說明 / 備註
1965 「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社區發 展為七大要項之一
1968.05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並分為兩工作 項目:
1. 鄉村社區發展 2. 都市社區發展
受到聯合國發展方案(UNDP)之 協助。
1968.09 「台灣省社區發展八年計畫」 1972 修訂為十年計畫。
1972.05 退出聯合國 結束聯合國在華的各種方案。包 括三名外籍計畫經理與專家撤 離,缺少世界農糧組織、兒童基 金會、國際勞工局、世界衛生組 織等相關單位經費,政府經費分 配比重調整,也影響到社區發展 經費不足。
1983.04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修訂為「社區 發展工作綱領」;並將工作項目修訂 為:
1. 公共設施建設 (或稱社區基礎建 設)
2. 福利生產建設 3. 精神倫理建設
1. 「綱要」為行政命令;但「綱 領」不具法律依據。
2. 與 1968 年綱領的差異在於增 加各種福利項目。
1991 1. 「社區發展工作綱領」再次修定回 相較於 1983 年綱要,生產建設與
2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2. 「社區理事會」改組為「社區發展 協會」
大部分公共建設被刪除。
1994 1. 文建會「社區總體營造」
2. 文建會「十二項建設計畫」
1. 文建會主導,期望藉由總體營 造建立「公民社會」。
2. 十二項建設計畫主要目的以 文化角色切入,建立基層社區 共同意識。
1995 內政部「全國社區發展會議」,推動「福 利社區化」
內政部社區發展的主要業務縮小 至推動社區福利體系業務;
1999 921 地震,從政府到民間各級資源湧入 重建區,帶動重建區社區營造。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自 89 年二月三日公布起適用五 年。同年公佈「行政院九二一 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暫行 組織規程」及「直轄市縣(市
)鄉鎮(市)村里及社區重建 動委員會設置要點」
2004 1. 政院通過「社區營造條例」,並送 交立院審議。
2. 「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重新整 合各部會的社區業務工作方式。
迄 2007 年底未三讀通過。
2006 文建會「社區健康六星計畫」,推動全 面性的社區改造運動,透過產業發 展、社福醫療、社區治安、人文教育、
環保生態、環境景觀等六大面向的全 面提升。
簡稱社區六星計畫。
2009 莫拉克風災,政府及民間資源大量投 入、進行社區重建。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自 中華民國 98 年 8 月 28 日公告起 適用三年。
2010 行政院制定農村再生條例。 推動農村再生計畫,由農村社區 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依據社區 居民需要,研提農村永續發展及 活化再生計畫。
第二章 高雄市社區發展政策的演變
高雄市的社區發展工作自然不能跳脫於台灣的政經脈動,而社區發展工作中 最重要的第一線推手,其身份定位也歷經了許多的轉折,從「社區理事會」到「社 區發展協會」;而工作重點亦從最初以公共設施建設即基礎工程建設及生產福利 建設轉為重視精神倫理建設,從「全民運動、媽媽教室、長壽俱樂部」到「社會 福利社區化」與「社區照顧」。因此本章試圖將本市歷年主要社區相關政策做一 整理回顧。
第一節 呼應中央政策的社區發展施政
本市自民國 58 年依據台灣省政府所定「台灣省社區發展要點工作手冊」暨
「台灣省社區發展八年計畫」推行社區發展以來迄今已近 40 年。回顧早期本局 推行社區發展工作,首從建設落後偏遠之地區逐年規劃開發,至民國 68 年 6 月 底改制為直轄市前止,全市已設立 72 個社區社區理事會,同年 7 月,將歸併高 雄市的前高雄縣小港區之 7 個社區社區理事會一併納入,合計 79 個社區社區理 事會。75 年 8 月完成社區重劃後,除將左營原有 15 個軍眷社區合併為 6 個社區 社區理事會外,同時撤銷旗津、前鎮 4 個社區社區理事會,另在鼓山區雄峰里、
小港區港興里、楠梓區宏榮里、加昌里各成立 1 個社區社區理事會,前鎮區新 明德國宅社區成立 2 個社區社區理事會。
80 年度社區急遽成長,共成立 16 個社區社區理事會,其中小港區 15 個、三 民區 1 個,共有 87 個社區社區理事會。同年,依據內政部訂頒「社區發展工作 綱要」開始輔導社區理事會改組為社區發展協會,屬人民團體組織。截至 84 年 度合計輔導 85 個社區理事會改組為社區發展協會,並新設立 13 個社區發展協 會。「85 年度以後因各區公所多依里行政區域劃定為社區組織區域,致使每逢里 長選舉前後申請籌組社區發展協會數量大增,87 年度 31 個,88 年度 35 個,91 年度 23 個,92 年度 28 個。」 (2005,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台閩地區社區評鑑書面 報告)迄 98 年 12 月底止,本市計已成立社區發展協會 277 個3。
3
資料來源本局第一科統計。
一、著重基礎工程建設時期
民國 54 年行政院頒佈「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確立了社區發展為 我國社會福利措施七大要項之一,同時並明確規定「以採取社區發展方式,
促進民生建設為重點。」內政部為加強各方面之協調配合,貫徹社區發展工 作之推行,乃擬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於 57 年呈由行政院令頒施行,同 年 9 月台灣省政府公布「台灣省社區發展八年計畫」,58 年訂定「台灣省社 區發展要點工作手冊」,61 年 5 月「台灣省社區發展八年計畫」改為十年計 畫。而在此期間,高雄市依循台灣省政府的政策,以設置社區活動中心提供 社區居民正當活動場所、興建社區公廁及排水系統改善社區環境衛生等基礎 工程建設為主要工作重點。
二、強調精神倫理軟體建設時期
民國 68 年 6 月底本市改制為直轄市後, 因應 70 年台灣省頒定「台灣 省社區發展後續第一期五年計劃」,以加強充實已發展社區為後續計劃推動 社區發展工作之重點,仍以推動基礎工程、生產福利及精神倫理建設等三項 工作為重點。隨著 72 年內政部將「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修定為「社區發展 工作綱領」,75 年 8 月本市完成社區組織區域重劃作為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 區域,同年,前省政府於五年計劃結束後,繼續頒行『社區發展後續第二期 五年計畫』,逐歩將工作重點轉於建立社區福利體系,以有組織、有計劃的 方式,加強照顧社區內兒童、青少年、老人、殘障者、精神病患、低收入戶、
急難家庭及求職者,該計畫實行期限至民國 80 年 6 月 30 日止。因此本市的 社區發展工作也從著重在硬体建設的取向,轉移至以辦理全民運動、社區媽 媽教室、長壽俱樂部等三大項精神倫理建設為主。
三、民國 80 年代起推動社區發展協會轉型工作
民國 80 年 5 月 1 日,內政部再度修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並頒布實 施,其實施的重點在: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社區發展促進委員會」,負責協 調,聯繫與輔導推動業務;明定「社區」劃定的原則和條件;原「社區理事 會」改為「社區發展協會」,適用人民團體法規定,並可登記為法人;調整
社區發展工作項目分為「政府指定」、「政府推薦」與「社區自創」三項。綱 要的修訂似乎標示著今後我國社區發展工作將由民間主導,政府從旁協助的 方式,藉此達成強化居民參與、凝聚社區共識的期待。
本市社區工作在 80 年內政部訂頒的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社區發展協會 成為人民團體組織後的七、八年間,大部分停留在輔導及補助社區發展協會 辦理全民運動、社區媽媽教室、長壽俱樂部等三大項精神倫理建設工作及會 務輔導的階段。
本局自 88 年起為使社區能針對社區需求,推展持續性、服務性活動,
以達成『活力社區、健康城市』的目標,即著力於社區發展協會轉型工作,
而有了一些不同以往的具體做法。
(一) 擴大社區工作概念、靈活調動資源:台灣社區發展工作推動以來一 直以約等同於村里範圍的社區(發展協會)為推動社區工作的空間想像 及執行單位,然而各界對社區及社區組織的定義及看法不一,為使社 區工作視野更宏觀,因此本局將想像擴展,不侷限於社區發展協會,
而是將社政、社區及社團視為社區工作的三位一體,即社政機關提供 適當公權力介入及經費補助,社團進行專業人才培訓及提供經驗,以 結合社區內組織(含社區發展協會)依居民需求及資源,共謀社區的 永續發展。
(二) 開放籌組社區發展協會、強化自主性:取消一個社區範圍僅能成立 一個社區發展協會的規定,期待經由多元競爭的方式,自動淘汰長年 未運作之協會。並透過宣導或教育鼓勵社區居民成立多樣性的社區組 織或團體,例如社區工作坊、社區工作推展小組、社區志工組織;或 具特定功能的團體如社區讀書會、社區劇團…等,以活潑社區面貌,
鼓勵公民積極參與社區事務。
(三) 專家諮詢與相關辦法修訂,以促進社區工作轉型:自 88 年下半年 起即邀集專家學者就現階段社區議題及困境加以了解評估,並透過一 系列諮詢會議或研討會及修訂現行補助款申請、考評制度等行政措
施,促使社區發展協會朝向推動社區福利服務及建立社區特色方向發 展。期由社區發展協會體質改變起,建構社區工作新模式,使社區發 展更具前瞻性及永續性。同時鼓勵協會推動長期發展專案計畫嘗試建 立社區特色,加強社區工作的深度,企圖累積工作模式以做為相關業 務推動之參考。
(四) 整合相關團體網絡、善運社區資源:建立社區、企業、學校、社團 的互惠模式,激勵社區發展協會與社區內外的資源結合,如學校提供 場地供居民使用、企業贊助社區活動以塑立企業形象、社區居民參與 學校志願服務,甚至由專業團體提供企劃或執行人才協助社區發展協 會訂定計畫、撰寫方案等,使資源共享,提升能力。
(五) 加強推動社區福利服務:為落實社區照顧,除鼓勵或獎勵社區發展 協會與其他相關組織,視社區需要提供社區內弱勢族群的照顧及服務 外,社政單位在擬定福利政策或執行福利服務時,同時納入社區的思 考觀點,並積極與社區組織聯繫、互動。
(六) 加強社區志願服務的宣導和組訓:鼓勵居民積極參與社區活動,並 以家庭為單位鼓勵加入社區互助家庭,以建立「社區人力銀行」的社 區互助型態,使社區工作能擴大參與層面。
(七) 加強社區工作人才培訓:除鼓勵社區發展協會將以往辦理聯誼性及 個人進修性活動轉型外,並由社會局自行辦理或委託專業團體辦理社 區發展協會幹部、社區實務工作者與志願服務人員之各項研習、訓練 或座談,以助其充實服務知能。
四、推動「福利社區化」實施計畫
85 年內政部訂頒「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實施要點」,本市社會局於 88 年 10 月申請內政部補助辦理推動「福利社區化」實施計畫,並由本局自行 編列 14,237,590 元預算,同時申請內政部獎助 21,568,410 元,一共投入 35,806,000 元經費,以本市小港區為福利社區化實驗區域,辦理「建構小港
區社會福利資源網絡、小港區長青學苑、獨居老人訪視問安服務、老人居家 及日托社區照顧服務、社區老人營養餐食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日間服務、向 日葵之家庇護商店、社區托育互助網絡、社區化兒童福利服務、小港區社區 關懷天使隊組訓、社區婦幼安全維護方案」等十一個方案。
五、推展社區福利服務專案實驗計畫
(一) 89 年度公佈實施「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推展社區服務專案實驗 計畫」輔導本市立案社區發展協會或推動社區工作之立案公益團體、
區公所或學校,運用專案資源以推展各項社區服務,建立社區特色。
並提高每一計畫補助金額為 30 萬元。91 年度將該項實驗計畫修訂為 常態性補助「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推展社區服務專案計畫」,並將 辦理有關社會福利服務輸送社區化之相關議題者或辦理之社區服務 專案具一年以上(至多三年)長程規劃者列為優先補助對象。94 年 07 月 28 日再修訂該作業規定增列,辦理全國性、政策性、時事性且 符合本局社區發展政策之活動。其補助金額、申請時間及程序、案件 審核及補助方式不受本作業規定限制,並依申請案實際內容專案簽報 申請。
(二) 89 年度開始將年度園遊會式的「高雄市社區發展業務觀摩活動」
調整為辦理「社區活動中心活化競賽」及「社區創意競賽變!變!
變!」協助社區發展協會發會創意裝置社區活動中心以增加使用率,
並鼓勵發揮創意將社區工作戲劇化。另訂閱新故鄉雜誌贈送 72 個社 區發展協會,協助社區組織落實社區工作專業知能。
六、修定高雄市社區發展工作考評辦法
90 年度為因應本府首次納入內政部全國社區發展工作評鑑,特安排拜 訪社區工作專家、學者,諮詢社區發展工作新方向及新思維。90 年 5 月 14 日諮詢暨南國際大學黃肇新老師(現任長榮大學助理教授), 5 月 17 日高 雄大學曾副教授梓峰,5 月 21 日高雄醫學院醫社系鄭夙芬老師(現任高雄 醫學大學醫社系副教授);諮詢內容為:「因應內政部之年度評鑑,本市社區
發展工作何去何從?是否配合內政部評鑑方向?若不配合內政部評鑑,本局 經營方向為何?如何重點輔導社區發展協會?」彙整三位老師的建議,本局 決定配合內政部全國社區發展工作評鑑機制,以輔導協助社區發展協會推展 社會福利服務工作為重點目標。
此外,同時亦舉辦專案實驗計畫撰寫訓練營,教導社區發展協會從召開 社區會議、形成社區共識、擬訂專案計畫到申請經費補助等技能,鼓勵社區 以推動專案計畫爭取評鑑成績。
七、以社區調查建立基本資料
92 年配合內政部「92 年台閩地區社區建設與活動調查實施計畫」協助 辦理執行轄區調查作業。並結合高雄醫學大學及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共同進行 訪查及審查作業,調查結果作為近 3 年本市社區發展之參考依據。結合 2 所 大專院校共 5 名學生,順利調查本市 116 個社區發展協會,並建立完整的基 本數據資料,以供推展社區政策時之重要資訊。
八、訂定「高雄市 94 年度推展社區關懷據點實施計畫」
「行政院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推動方案」係行政院 94 年 4 月 11 日核 定的重要政策,其目標在於透過產業發展、社福醫療、社區治安、人文教育、
環保生態、環境景觀等六大面向的全面提升,打造健康社區,計畫執行期程 為 94 年至 97 年。而同時社會局也提出「高雄市 94 年度推展社區關懷據點 實施計畫」,做為回應,進行本市社區發展工作,以期達到社會福利社區化 之目標。其重點業務為福利社區化之推展,包括針對兒童、婦女、青少年、
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規劃社區福利方案;推動社區活動場所之維護美化工作,
以活絡社區場所;落實結盟社會資源並有效運用辦理社區服務工作及多場次 研習、講座以培育社區人才。
九、編印社區工作工具書、提供社區及市民參考
為使社區實務工作者及一般市民能快速理解現代相關社區發展工作之 觀念、具體工作方法及及操作技術,以利本市社區工作民間網絡之成形,和
為社區工作專家學者提供本市社區發展工作之相關資訊,促進本市及南部地 區社區工作專業知能之積累,本局於 93 年委請長榮大學黃肇新老師與其工 作團隊編撰「雄踞一方-高雄市社區工作秘笈」,並主動分送每一個社區發 展協會做為參考。
十、結合專業團隊進行專業培力
本局並扮演支持及資源整合之角色,協助整合市府各局室的社區營造資 源,讓社區後續執行計畫時、可以適時的將這些資源納入規劃與運用,並建 立持續性的專業團隊社區培力機制,以提供公所及社區組織在後續執行方案 的協助。例如,為推動社區結盟推動內政部福利化社區旗艦競爭型計畫,97 年度結合長榮大學社會力研究發展中心,配合本局設計執行「參與式計畫」
工作坊,協力本市三民區的六個社區組織完成「福利化社區旗艦競爭型計 畫」,同年獲內政部核定補助經費 90 萬元,另在 99 年度本局持續結合長榮 大學社會力研究發展中心,協力本市前鎮區的五個社區組織完成「福利化社 區旗艦型計畫」。
本市的社區發展工作與台灣其他地區一樣,起初都以公共設施建設即基礎工 程建設及生產福利建設為主要工作內涵,而後轉為重視精神倫理建設,但由於早 期較重視社區硬體建設,且在政治威權時期相對忽視居民社區認同的重要性,缺 乏利用參與過程,凝聚居民的社區意識,強化社區是「利害相關,休戚與共」的 生命共同體,致使社區發展協會辦理活動時多將焦點擺放於休閒康樂聯誼性的社 區活動,而較少著力於弱勢關懷與福利服務工作。而自 90 年代開始, 因應內政 部(1996)「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實施要點」中揭示以「福利需求優先化、福利 規劃整體化、福利資源效率化、福利參與普及化及福利工作團隊化」的原則,本 市對於在地社區發展協會的輔導工作亦朝向推動福利服務及建構社區服務資源 網絡方向著手。
表 2-1 中央與高雄市社區發展工作政策對照表4
中央政府社區政策分期 高雄市社會局社區發展工作推動策略
4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民國 54 年至 68 年間省轄市的社區發 展施政
以社區理事會推動「社區基礎工程建 設、生產福利建設、精神倫理建設 69 年至 79 年直轄市的社區發展政策 以社區理事會建立社區福利體系 80 年內政部訂頒「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訂頒」
推動社區發展協會轉型工作
85 年內政部訂頒「推動社會福利社區 化實施要點」
推動「福利社區化」實施計畫
89 年行政院「挑戰二○○八國家發展 重點計畫─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
推展社區福利服務專案實驗計畫
90 年度內政部訂頒「全國社區發展工 作評鑑」
修定高雄市社區發展工作考評辦法
「92 年台閩地區社區建設與活動調查 實施計畫」
以社區調查建立基本資料
94 年「行政院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 推動方案」
訂定「高雄市 94 年度推展社區關懷據 點實施計畫」
95 文建會「社區健康六星計畫」,推動 全面性的社區改造運動,透過產業發 展、社福醫療、社區治安、人文教育、
環保生態、環境景觀等六大面向的全 面提升。
95 年 2 月訂定「高雄市 95 年度協力各 區開啟社區願景續力計畫」
編印社區工作工具書「雄踞一方-高 雄市社區工作秘笈」
內政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 助項目及基準,增列「開發社區人力 資源,營造福利化社區-福利化社區 旗艦型計畫」
97 年 12 月發布「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推 動社區發展工作補助要點」
第二節 高雄市社區發展政策演變之 1-更新行政資源配置
隨著中央社區發展政策的轉變,社會局亦重新調整組織架構,原配置之技 士 2 人負責社區小型基礎工程建設改至秘書處,88 年成立第五科並於旗下設立 社區發展股,配置人力為股長 1 人,科員 1 人,辦事員 1 人,共 3 名人員全力 投入本市社區發展工作。89 年新增助理保育員 1 人,人力調整為 4 人。95 年因 應組織修編,調整局內社區發展業務,與合作社、社會運動及國家慶典股結合,
配置人力為科長 1 人,股長 1 人,科員 2 人,助理員 1 人,共 5 名人力投入本 市社區發展工作。另修正各項推展社區活動補助辦法,對於弱勢族群如老人、
婦女、身心障礙者及兒童的福利服務,列為優先補助項目。並基於提昇社區居 民自動自發之精神及充分運用社會資源之原由,規定社區組織各項經費補助的 同時,必須由協會自行籌措部分經費,發揮組織的力量,做好人力規劃及方案 管理,藉以提升組織會務管理之能力。同時修改社區活動中心修繕作業規定,
規定私人提供及產權不清之活動中心(場地)不予修繕,以落實修繕之合法性,
同時促使協會積極思考自籌資源,脫離對政府補助款之依賴。
第三節 高雄市社區發展政策演變之 2-開創專業團隊合作模式
93 年開始,社會局大力推展開創性社區服務專案計畫以來,每年雖不遺餘 力地鼓勵轄內社區踴躍提案,但檢視各社區之提案多難脫離以活動累積成效之窠 臼,多數的社區組織並未認真思索「社區發展」的永續經營與傳承,故多數的社 區活動成效流於曇花一現。
「在地人才之培育」及「協力團隊之陪伴」,在政府大力推動社區總体營造 策略下被認為對社區之持續發展較具成效的作法,有鑑於此,社會局自 93 年結 合「高雄市廿一世紀都市發展協會」及「社團法人台灣社區關懷協會」推動「陪 您成長~協力團體輔導計劃」。
透過專業輔導團隊,陪伴社區成長,合計輔導高雄市 12 個社區單位,並藉 由其事後的成效評估,汲取經驗,以建立更具體的輔導制度或與模式,同時製定 受委託的輔導團隊所提計畫時應符合的規格及條件,以更創新、更有效的方式推 展本市的社區工作。專業團隊輔導模式在 93 年得到正面回應之後,本局繼續於 94 年與各大專院校專業師資合作,將專業團隊角色由輔導社區擴大為培力公所 及對本市社區資源與潛力進行調查研究。
在 95 年度,長榮大學(社會力研究發展中心)首度與社會局合作辦理「從社區 開始—掌握 2009 契機 建造公民意識」專案,邀請了四個社區思考如何關心高雄 首度承辦 2009 年世界運動會的盛事。96 年度擴大邀請了 10 個社區一起來參與這 個方案,也將各社區投入準備參與 2009 世界運動會的成果,於國立科學工藝博 物館舉辦了一場「小小社區、大大世運會—96 年高雄市社區參與世界運動會宣 導活動」。97 年度社會局持續運用 2009 世運會契機,配合捷運紅線通車及社區組 織認養世運會運動項目,委託長榮大學(社會力研究發展中心)組織鄰近高雄交通 新動脈的各社區,透過認養世運參賽項目,讓社區居民在 2009 世界運動會期間 對國際友人展現高雄市的熱情。
執行方式主要是藉由社區會議,提升社區開發社區議題能力,促進社區自主 運作能力。並藉由專家學者的引導,打開社區幹部的視野,整體提升社區幹部素
質。計有三民區高泰社區等 11 個社區發展協會參加。另在三民公園廣場辦理 97 年度高雄市『掌握 2009 契機 建造公民意識』專案~大手牽小手,世運向前走成 果活動,讓社區展現他們籌備參與世運會的成果,並讓更多市民有機會認識 2009 世運會。
第四節 社區發展政策演變之 3-啟動區公所培力
繼「陪您成長~協力團體輔導計劃」後,本府深感社區發展工作之推動,除 了社區組織的培力及投入外,公所層級的行政單位亦在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據此,94 年度起社區發展工作的培力對象,也將各區公所之相關業務承辦人納 入,開啟本市新的社區工作模式。)
一、94 年度結合長榮大學社會力研究發展中心、以及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社會學 與社會工作學系,分別協力高雄市南區 5 個區公所及北區 6 個區公所,辦理
「高雄市 94 年度協力各區開啟社區願景」。
二、95 年度持續辦理「高雄市 95 年度協力各區開啟社區願景續力計畫-專業培 力團隊計畫」以「培力公所、關懷社區」作為本計劃之焦點核心,以增進區 公所工作人員的社區知能作為此一階段重點目標,藉此充實社政及區政人員 權能,提高公所對社區發展業務的參與,使區域性的社會福利服務網絡能與 社區接軌。同時也透過本計畫,協助區公所培養及協力區內社區組織計畫寫 作及執行之能力,並經由社區公民會議示範,讓各區之間的議題及經驗可以 相互的交流,形成跨區域的連結。
三、96 年度辦理「高雄市 96 年度協力公所深耕社區組織計畫」,由社會局遴選 三個區公所,並陪同公所人員進入社區辦理計畫工作坊,期待給予各區公所 相關人員社區工作理念,共同攜手落實福利社區化及健康城市的願景;並委 請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完成「高雄市社區發展協會潛力 與願景之調查研究」。
四、97-99 年度配合中央政府推動「福利化社區旗艦競爭型計畫」,本府由社會局 在長榮大學社會力研究發展中心設計執行了多數十次的工作坊,透過「參與 式計畫」的過程,分別協力高雄市三民區的六個社區組織和協力高雄市前鎮 區的五個社區組織完成「福利化社區旗艦競爭型計畫」。透過對話式的教學 與學習,讓參與成員保有持續性的互動,並且有實質的效益(計畫)產出。
另透過參與式的過程,各社區確實針對各自需求、來共同擬定實施計畫,後
續的計畫執行將較能達成預期目標及成效。在這個過程中,本府持續扮演支 持及資源整合之角色,協助整合各局室的社區營造資源,讓社區後續執行計 畫時、可以適時的將這些資源納入規劃與運用。並建立持續性的社區培力機 制,以提供公所及社區組織在後續執行方案的協助。
表 2-2 高雄市社區培力方案一欄表5
年度 方案名稱
陪您成長~協力團體輔導計劃 93
雄踞一方—高雄市社區工作秘笈 94 高雄市 94 年度協力各區開啟社區願景
高雄市 95 年度協力各區開啟社區願景續力計畫-專業培力團隊計畫 95
從社區開始—掌握 2009 契機 建造公民意識
小小社區、大大世運會—96 年高雄市社區參與世界運動會宣導活動 高雄市 96 年度協力公所深耕社區組織計畫
高雄市社區發展協會潛力與願景之調查研究
舞動社區。真愛高雄—社區參與世界運動會宣導計畫 96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白皮書編製計畫
掌握 2009 契機 建造公民意識專案~大手牽小手。世運向前走成果活動」
97
培力高雄市三民區申請內政部 97 年度福利化社區旗艦競爭型計畫專案 培力高雄市前鎮區申請內政部 100 年度福利化社區旗艦型計畫專案 99
「老手攜新手。社區向前走」—高雄市 99 年度專業培力團隊計畫
5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第三章 高雄市及高雄縣社區工作之現況及分析
第一節 社區發展協會現況
一、高雄市
高雄市目前轄有 11 個行政區,453 個里,截至 98 年 12 月底止總戶數為 580,670 戶,人口數為 1,527,914 人,社區型態大多為都市型社區。從表 3-1 可看出目前社區發展協會共有 277 個,其中三民區協會數最多,共計有 53 個,因該區人口數 355,097 人,約占高雄市總人口的 1/4,居本市各區人口之 冠;而鹽埕區協會數最少、只有 1 個,除因民國六十年代後高雄市商業活動 逐漸東移,人口逐年減少至目前的不足 3 萬人外,更因該區以全區劃為一個 社區範圍,並以里長為成員組成社區發展協會,為本市社區組織之一特殊類 型。
表 3-1 高雄市各行政區社區發展協會數6 區
別 三 民 區
前 鎮 區
苓 雅 區
小 港 區
左 營 區
新 興 區
楠 梓 區
鼓 山 區
前 金 區
旗 津 區
鹽 埕 區
合 計 95 63 53 52 44 19 19 17 10 3 4 2 286 96 54 55 55 44 21 19 22 10 3 4 2 289 97 46 51 46 44 22 19 24 10 3 4 1 270 98 53 48 48 40 22 21 27 10 3 4 1 277
從表 3-2 可以看到高雄市每一年度都有新的協會成立,因為本市開放籌 組社區發展協會,取消一個社區範圍僅能成立一個社區發展協會的規定,多 元競爭的方式也讓未運作之協會逐漸的被自然淘汰。96 年撤銷 11 個社區發 展協會,97 年撤銷 43 個社區發展協會。
表 3-2 高雄市社區發展協會成長數7
6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96 年度社區發展工作成果報告。
7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96 年度社區發展工作成果報告。
年 度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合 計 立
案 數
24 37 22 15 4 13 31 35 16 12 23 28 9 9 21 15 14 7 277
備註:95 年 12 月底前計撤銷 3 個社區發展協會,96 年撤銷 11 個社區發展協會,
97 年撤銷 43 個社區發展協會。目前實際立案社區數計 277 個。
全市 277 個立案的協會中,有社區活動場所者共計 64 個,從表 3-3 中可 以看見,本市社區組織的活動空間呈現出元化現象。除了社會局出資興建的 活動中心外,有的社區是與里共用里活動中心,有的社區則是就地善用政府 的閒置空間、或宗教機構提供處所,更有部份是民眾自行提供的私有地及建 築物。
表 3-3 高雄市各行政區社區發展協會使用活動中心設置狀況表8 項
次
社區活 動場 所 設 置
數
量
土地所有人
房舍所
有人
備註市府 市府 港興、明正 一 社會局 配 合
出資興建 3
龍泉寺 市府 龍井
市府 市府
安宜、德美、灣愛、鼎盛、寶安、本和、
本元、民和、鼎力、港口、高松、山明、
六苓、順苓、宏亮、山東/青島、桂林/
中厝、小港/港正/港南、林榮、光耀、
南港、厚生、君毅/正勤、惠民、埤東、
復興、
軍方 市府 果貿、果峰、果惠
國有財產局
無從考 本館 二 與里共 用之民政局 興建 之里活 動中 心
31
龍子天公廟
市府 龍子 三 改制承 襲縣府原社 區建 物
1 市府 市府 大坪頂
四 活動場 所屬
軍方者 5 軍方 軍方 明建、自助、永清/復興、合群、崇實
8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96 年度社區發展工作成果報告。
五 活動場所屬
國營企業者 2 中油 中油 宏南、宏毅
廟宇 廟宇 藍田、援中港、中華、海城 個人 廟宇 長城
六 廟宇或 教會 等提供者
10
教會 教會
新上(高雄靈糧堂教會)、正興(睦鄰 教會)、五權(長老教會)、瑞豐(鼓山 區明誠里-瑞豐長老教會)、建工(三 民區灣中里-建功長老教會)
個人 港墘、鳳鳴、龍鳳、盛昌、清豐 社區協
會
海豐 七 私人提供者
8 個人
社區協 會
下庄、草衙(民航局回饋金)
國有財產 局
社區協 會
東高雄、孔宅、泰山(民航局回饋金)
八 活動場 所為 公有地 , 由 協會自 行 興 建
4
港務局 社區協 會 海昌 合 計 64
社區發展協會的財務部份,截至 98 年 12 月底止本市計有 74 個社區建 置生產建設基金,總金額計 46,700,000 元。其中以小港區設置最多,共計 30 個。鹽埕區則沒有設置任何生產建設基金(表 3-4);此外,由於本市社區生 產基金設置要點的規定,社區生產建設基金以每社區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為 原則,因此表 3-5 顯示各社區基金的數額從 50 萬元到 220 萬元不等。
表 3-4 高雄市各行政區社區發展協會設置生產建設基金一覽表9
行政區 小港 左營 前鎮 三民 楠梓 鼓山 新興 旗津 前金 苓雅 鹽埕 設置社區數
(個) 30 11 11 5 5 2 2 2 1 1 0 設置金額 1620 1280 530 370 250 240 100 100 130 50 0
9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96 年度社區發展工作成果報告。
(萬元)
設置總金額 $46,700,000 元 表 3-5 高雄市各社區發展協會生產建設基金設置狀況表10
基金數
(萬元)
50 80 100 110 130 150 220 250
社區數(個) 51 7 3 6 1 1 1 1 總設置金額 $46,700,000 元
在活動處所、生產基金的設置之外,人力的部份,截至 98 年 1 月本市 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由里長兼任者計有 69 人,佔 25.6%。在性別比例上,
男性理事長有 194 人,佔 71.8%,女性理事長計有 76 人,佔 28.2%。依據 近三年女性參與社區發展工作擔任領導者狀況(95 年有 67 人佔 23.4%;96 年 72 人佔 25%)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二、高雄縣
高雄縣地理區東起桃源鄉雙頭山,西至茄萣鄉白砂崙,南為林園鄉汕尾 南端,北為桃源鄉玉山山頂,面積約 2,792.6744 平方公里,截至 98 年 3 月 底止,人口數為 1,243,456 人。目前行政區域劃分為桃源鄉、那瑪夏鄉、六 龜鄉、甲仙鄉、茂林鄉、杉林鄉、美濃鎮、內門鄉、旗山鎮、田寮鄉、阿蓮 鄉、路竹鄉、湖內鄉、茄萣鄉、永安鄉、剛山鎮、彌陀鄉、梓官鄉、橋頭鄉、
燕巢鄉、大社鄉、仁武鄉、大樹鄉、鳥松鄉、鳳山市、大寮鄉、林園鄉等 27 個鄉鎮市,社區型態有都市型、鄉村型及原住民社區。
98 年度 27 個鄉鎮共 454 個村里中,共計成立 444 個社區發展協會,比 例高達 97.7%,幾乎一村里就有一個社區發展協會。目前全縣計有社區長壽 俱樂部 121 處、社區媽媽教室 176 班、社區守望相助隊 121 隊、社區志願服 務團隊 258 隊、社區圖書室 55 處、社區民俗藝文康樂班 50 隊。從表 3-6 統
計看出高雄縣因社區發展協會之籌組並未開放讓社區組織自由籌組立案11, 故數量成長緩慢。
全縣計有社區活動場所 301 個,從表 3-7 中可以看見,各鄉鎮市均有設 置,其中分佈最多為鳳山市有 72 處、那瑪夏鄉 3 處最少。
在社區發展協會的財務部份,截至 98 年 1 月止高雄縣計有 309 個社區 建置生產建設基金,總金額計$161,821,000 元,平均每社區建設基金約為 52 萬餘元。從表 3-7 中可以看出社區發展協會自籌經費達$41,526,000 元。
表 3-6 高雄縣社區發展協會成長數12
年 度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立案數 417 430 434 436 442 441 442 444 表 3-7 高雄縣各鄉鎮市社區活動中心及社區發展協會生產建設基金設置狀況表
實際使用經費(千元)
行政區別 社區數
(個)
社區活動 中心(棟)
現有設置社 區生產建設
基金(個) 合計 政 府 補 助 款
社 區 自 籌 款 鳳山市 72 5 12 2566 2139 427 林園鄉 24 6 19 9739 5762 3977 大寮鄉 25 23 25 5646 5133 513 大樹鄉 18 14 12 5303 4013 1290 大社鄉 9 7 3 3032 2482 550 仁武鄉 16 11 13 3292 3072 220
鳥松鄉 7 - 5 1492 869 623
岡山鎮 32 23 9 4230 3585 645 橋頭鄉 19 21 18 13938 7007 6931 燕巢鄉 15 10 13 12470 8463 4007
11
一個社區範圍僅能成立一個社區發展協會。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