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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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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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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

藝 術 群

(2)

中華民國一○七年十二月

(3)
(4)

目 次

壹、基本理念

...

1

貳、類群科歸屬

...

2

參、群教育目標

...

2

肆、核心素養

...

2

伍、課程架構

...

4

陸、教學科目與學分數

...

6

柒、學習重點

...

10

一、編碼說明

...

10

二、一般科目

...

12

三、專業科目

...

12

(一)藝術概論

...

12

(二)藝術欣賞

...

13

(三)藝術與科技

...

14

四、實習科目

...

15

(一)展演實務

...

15

(二)音樂展演實務

...

16

(三)表演藝術展演實務

...

17

(四)視覺藝術展演實務

...

18

(五)音像藝術展演實務

...

19

(六)繪畫基礎實務

...

20

(七)素描實作

...

22

(八)數位設計實務

...

23

(九)版面編排實作

...

23

(十)多媒材實務

...

24

(十一)劇場技術基礎實作

...

25

(十二)數位攝錄影實務

...

26

(十三)影音後製實作

...

27

(十四)音樂基礎實務

...

28

(5)

(十五)音樂創作基礎實務

...

29

(十六)舞蹈基礎實務

...

30

(十七)舞蹈編排實作

...

32

(十八)表演基礎實務

...

33

(十九)肢體與聲音創作實作

...

33

捌、實施要點

...

35

附錄一 藝術群核心素養具體說明呼應表

...

38

附錄二 議題適切融入群科課程綱要

...

41

(6)

壹、基本理念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群科課程綱要之研修,係依據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目標:

「涵養核心素養,形塑現代公民;強化基礎知識,導向終身學習;培養專業技能,符應 產業需求;陶冶道德品格,提升個人價值」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要旨,

本全人教育的精神,以「自發」、「互動」及「共好」為理念,適性揚才,成就每一個 孩子為願景,培養具備務實致用及終身學習能力之敬業樂業人才。課程綱要研修之基本 理念如下:

一、學生主體

學生是學習的主體,為使學生樂於學習且有效學習,此次藝術群科課程綱要研修,

特別著重學生學習動機與就業競爭力之強化。一方面藉由彰顯技職教育實作導向的課 程特色,提供藝術群跨科之共通技能領域學習,以實習或實作方式強化學生的學習動 機與興趣;另一方面則以職能分析為基礎,發展藝術群科課程內涵,以奠定學生實作 技能,厚植其就業競爭力。

二、適性揚才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群科課程綱要旨在協助學生適性發展,找到自己人生的職 涯方向;且課程規劃提供學生專題實作與創意思考機會,鼓勵學生結合專業科目與實 習科目所學之知識與技能,激發學生潛能及創造力,以培育其藝術群核心素養,進而 成為國家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人才資源。

三、終身學習

二十一世紀產業興革更迭迅速,培養學生具備終身學習能力,能適應社會與工作環 境變化,並能持續自我成長以因應未來可能的職涯轉換需求,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的重要任務之一。本次課程綱要之研修,即以培育學生具備未來工作所需基礎技能為 主軸,透過提供藝術群跨科技能領域課程之設計,強調學習群科間群核心素養的重要 性,使學生擁有就業所需的藝術群基本職能,以便能適應未來職場的快速變化,並建 立「尊嚴勞動」觀念,作為將來進入職場或繼續學習進階技能的基石。

四、務實致用

藝術群在課程設計強調理論與實務兼重,並依藝術產業不同屬性與能力需求,透過 創意思考教學與實務操作過程,讓學生可順利將所學知能運用於職場,縮短學用之間 的落差。為產業界培養藝術創作、展演實務、數位影音、互動媒體、應用現代科技之 專業知識與技能,充分鏈結藝術產業,落實技職教育的務實致用之精神。

(7)

五、職涯發展

藝術群培養學生具備藝術創作、展演製作、創意思考和解決問題之知識與實務技能,

並能對應產業發展趨勢,務求課程發展與產業實況接軌,將所學知能應用於藝術創作、

展演製作、多媒體、影視媒體、文創設計及藝術經紀等職場,以利學生就業競爭力與 未來繼續進修深造。

貳、類群科歸屬

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之類群科歸屬,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 定,應依類分群,並於群下設科,僅有一科者,不予設群。

二、配合國家建設、符應社會產業、契合專業群科屬性及學生職涯發展形成之類別,技 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設有工業類、商業類、農業類、家事類、海事水產類、藝術與設 計類等六類。

三、藝術與設計類設有設計群與藝術群等二群。所謂群,係指以相同屬性科別形成之專 業群集。

四、藝術群之類群科歸屬表如下:

類別 藝術與設計類 群別 藝術群

適用科別

戲劇科、音樂科、舞蹈科、美術科、影劇科、西樂科、國樂科、電影電視 科、表演藝術科、多媒體動畫科、時尚工藝科、劇場藝術科。

其他依規定設立之新科別

參、群教育目標

一、培養學生具備藝術群核心素養,並為相關專業領域之學習或進修奠定基礎。

二、培養藝術相關產業之初級技術人才,能擔任藝術領域相關創作、展演、製作實務及 服務推廣等工作。

各校應依據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目標、群教育目標、產業需求、學校特色、學生 特質與職涯發展及群核心素養等條件,訂定明確之科教育目標。

肆、核心素養

本群核心素養具體內涵如下,其與總綱三面九項核心素養之具體內涵說明呼應表詳參 附錄一:

一、具備藝術相關專業領域的系統思考、科技資訊運用及符號辨識的能力,積極溝通互 動與協調,以同理心解決職場上各種問題,並能掌握國內外藝術領域發展趨勢。

二、具備藝術創作之能力,涵養生活與藝術美學,啟發藝術創作的興趣及潛能,並能鑑 賞、分享與溝通美善的藝術思維。

三、具備藝術展演計畫與實務執行之能力,發揮團隊合作精神,從藝術角度展現文化、

(8)

議題與價值觀,並表現藝術創新與創意之美。

四、具備結合藝術與科技之能力,透過影音、先進科技與資訊,傳達藝術的表現力及想 像力,並展現良好品德與美善情操。

五、具備欣賞各類藝術特質與生態之能力,涵育尊重生命、愛惜生命及重視環境生態的 胸懷,並養成社會責任感及環境保育之意識。

六、具備對工作職業安全及衛生知識的理解與實踐,探究職業倫理與環保的基礎素養,

發展個人潛能,從而肯定自我價值,有效規劃生涯。

七、具備對專業、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的思辨與對話素養,培養公民意識與社會責 任。

各校應參照本群核心素養、科教育目標、專業屬性與職場發展趨勢等,研訂科專業能 力。

(9)

伍、課程架構

課程架構表

類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領域/科目(學分數) 學分 百分比(%) 學分 百分比(%)

一般科目

1.語文領域-國語文(16) 2.語文領域-英語文(12) 3.數學領域(4-8)

4.社會領域(6-10) 5.自然科學領域(4-6) 6.藝術領域(4)

7.綜合活動領域 暨科技領域(4) 8.健康與體育領域(14)

9.全民國防教育(2)

66-76 34.4- 39.6%

62-80 32.4- 41.6%

專業科目

1.藝術概論 (4) 2.藝術欣賞(4)

3.藝術與科技(4) 12 46-54 24-28%

實習科目 1.展演實務(6) 6 2.音樂展演實務(12)

3.表演藝術展演實務(12) 4.視覺藝術展演實務(12) 5.音像藝術展演實務(12)

12

1. 繪 畫 基 礎 實 務 (4)

2.素描實作(4) 3. 數 位 設 計 實 務 (4)

4. 版 面 編 排 實 作 (4)

16- 24

1.多媒材實務(4) 2.劇場技術基礎實

(4)

1.數位攝錄影實務 (4)

2. 影 音 後 製 實 作 (4)

(10)

1. 音 樂 基 礎 實 務 (8)

2.音樂創作基礎實 務(8)

1. 舞 蹈 基 礎 實 務 (4)

2. 舞 蹈 編 排 實 作 (4)

類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領域/科目(學分數) 學分 百分比(%) 學分 百分比(%)

實習科目

1. 表 演 基 礎 實 務 (4)

2.肢體與聲音創作 實作(4)

小計 112-

130 58.4-

67.6% 62-80 32.4- 41.6%

應修習學分數 180-192學分(節) 團體活動時間 12-18 節(不計學分)

彈性學習時間 6-12 節

上課總節數 210

畢業學分數 160學分

說明:

1.本群所屬各科規劃課程時,應符合本架構表規定。

2.校訂科目(含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由各校課程發展組織(含科教學研究 會、群課程研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自訂。

3.上課總節數係團體活動時間、彈性學習時間及應修習學分數之合計。

(11)

4.彈性學習及團體活動時間之辦理方式,應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相關 規定辦理。

5.校訂科目學分數範圍之計算,依「應修習學分數」之上限 192 學分計算。

6.本表各百分比的計算,其分母依「應修習學分數」之上限 192 學分計算。

(12)

陸、教學科目與學分數

課程綱要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建議表

課程類別 領域/科目 建議授課時段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名稱

學分

語文 國語文

16 3 3 3 3 2 2

英語文

12 2 2 2 2 2 2

數學 數學

4-8 【0- 2】 【0- 2】 【0- 2】 【0- 2】

1.各校可依群科屬 性、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 色彈性調減至 4 學分,合計為 4- 8 學分。

2.各校可依需求調 整每學期開設學 分數,每學期以 4 學分為上限。

3. 第一、二 學年 每學期部定必修 0-2 學分,部定 必 修 至 多 8 學 分,不得低於 4 學分。

社會 歷史

6-10 【2- 4】

【2-

4】 【2】

1.「社會領域」包 括 「 歷 史 」 、

「地理」、「公 民與社會」三科 目,各校可依群 科屬性、議題融 入、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 色、師資調配等 彈性開設,合計 為 6-10 學分。

學生至少修習二 科目以上。

2.社會、自然科學 與藝術領域必修 課程可研擬跨科 之統整型、探究 型或實作型課程 2 學分。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科學 物理

4-6 【1- 2】 【1- 2】 【2】

1. 「 自 然 科 學 領

域 」 包 括 「 物

理 」 、 「 化

學」、「生物」

(13)

課程類別 領域/科目 建議授課時段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名稱

學分

三科目,各校可 依群科屬性、議 題融入、學生生 涯發展、學校發 展特色、師資調 配等因素彈性開 設,合計為 4-6 學分。學生至少 修 習 二 科 目 以 上。

2.社會、自然科學 與藝術領域必修 課程可研擬跨科 之統整型、探究 型或實作型課程 2 學分。

化學

生物

藝術領域 音樂

4 2 2

1.「藝術領域」包 括 「 音 樂 」 、

「美術」、「藝 術 生 活 」 三 科 目,各校自選二 科目共 4 學分。

2.社會、自然科學 與藝術領域必修 課程可研擬跨科 之統整型、探究 型或實作型課程 2 學分。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4 2 2

「綜合活動領域」

包 括 「 生 命 教 育 」 、 「 生 涯 規 劃」、「家政」、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

等五科目,「科技 領域」包括「生活 科技」、「資訊科 技」等二科目,各 校自選二科目共 4 學分彈性開設。

生涯規劃家政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

科技

資訊科技

生活科技 健康

體育

健康與護理

2 1 1

體育

12 2 2 2 2 2 2

全民國防教育

2 1 1

小計

66-76 16-21 16-21 11-13 7-9 6 6

藝術概論

4 2 2 群共同專業科目,

本 群所屬之科別均 應修習,計 12 學

藝術欣賞

4 2 2

(14)

課程類別 領域/科目 建議授課時段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名稱

學分

藝術與科技

4 2 2 分。

展演實務

6 3 3

群共同實習科目,

本群所屬之科別均 應 修 習 , 計 6 學 分。

音樂展演實務

12 3 3 3 3

群共同實習科目,

本群所屬之科別依 其屬性均應擇一修 習,計 12 學分。

表演藝術展演實務 視覺藝術展演實務 音像藝術展演實務

繪畫基礎實務

4 2 2 適用於美術科、多

媒體動畫科、時尚 工藝科 ,計 16 學 分。

素描實作

4 2 2

數位設計實務

4 2 2

版面編排實作

4 2 2

多媒材實務

4 2 2 適用於戲劇科、劇

場藝術科、電影電 視科,計 8 學分。

劇 場 技 術 基

礎實作

4 2 2

數 位 攝 錄 影

實務

4 【2】 【2】 2 2

適用於多媒體動畫 科、影劇科、電影 電視科、劇場藝術 科,計 8 學分。

影音後製實作

4 2 2

音樂基礎實務

8 2 2 2 2 適用於音樂科、國 樂科、西樂科,計 16 學分。

音 樂 創 作 基

礎實務

8 4 4

舞蹈基礎實務

4 2 2 適用於舞蹈科、影

劇 科 、 表 演 藝 術 科,計 8 學分。

舞蹈編排實作

4 2 2

(15)

課程類別 領域/科目 建議授課時段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名稱

學分

表演基礎實務

4 2 2

適 用 於 表 演 藝 術 科、戲劇科、影劇 科,計 8 學分。

肢 體 與 聲 音

創作實作

4 2 2

小計

46-54 5-9 5-9 9-15 9-15 3-7 3-7

部定必修學分合計

112- 130 21-30 21-30 20-28 16-24 9-13 9-13

專題實作

2-6 各校視需要自行規

劃,須包括特殊需 求領域課程。

小計

各校開設規定選修 學 分 1.2-1.5 倍 之選修課程,供學 生自由選修。

小計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上限合

62-80 2-11 2-11 6-12 8-16 19-23 19-23

學分上限總計(每週節數)

180- 192 (30-

32)

30-32 (30-

32)

30-32 (30-

32)

30-32 (30-

32)

30-32 (30-

32)

30-32 (30-

32)

30-32 (30-

32)

部定必修、校訂必 修及選修課程學分 上限總計。

每週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 12-18 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6-12 0-2 0-2 0-2 0-2 0-2 0-2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 6-12 節。

每週總上課節數

210 35 35 35 35 35 35

說明:

一、本群各科之技能領域適用對照表

科別 適用技能領域 合計修習學分數 備註

戲劇科 展演製作技能領域(8)

表演藝術實務技能領域(8) 16 音樂科 音樂藝術技能領域(16) 16

(16)

舞蹈科 舞蹈藝術技能領域(8)

表演藝術實務技能領域(8) 16 美術科 視覺表現技能領域(16) 16 影劇科

數位影音技能領域(8) 舞蹈藝術技能領域(8)

表演藝術實務技能領域(8) 16 三擇二開設 西樂科 音樂藝術技能領域(16) 16

國樂科 音樂藝術技能領域(16) 16 電影電視科 展演製作技能領域(8)

數位影音技能領域(8) 16 表演藝術科 舞蹈藝術技能領域(8)

表演藝術實務技能領域(8) 16 多媒體動畫科 視覺表現技能領域(16)

數位影音技能領域(8) 24 時尚工藝科 視覺表現技能領域(16) 16 劇場藝術科 展演製作技能領域(8)

數位影音技能領域(8) 16

二、本群各科適用技能領域為必修課程,技能領域所包含之科目均需開設。例如:戲劇 科需於三年內開設展演製作技能領域2 科目及表演藝術實務技能領域 2 科目;音樂 科、西樂科及國樂科需於三年內開設音樂藝術技能領域2 科目;電影電視科及劇場 藝術科需於三年內開設展演製作技能領域2 科目及數位影音技能領域 2 科目;舞蹈 科及表演藝術科需於三年開設舞蹈藝術技能領域2 科目及表演藝術實務技能領域 2 科目;多媒體動畫科需於三年內開設視覺表現技能領域4 科目、數位影音技能 2 科 目;時尚工藝科及美術科需於三年內開設視覺表現技能領域4 科目;影劇科需於三 年內三擇二開設數位影音技能領域2 科目、舞蹈藝術技能領域 2 科目或表演藝術實 務技能領域2 科目。

三、部定必修科目其開設年段參考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建議表之相關建議,得視實 際需要酌予調整,惟科目內容有其學習先後順序者,應依序開設。

四、專題實作可參照總綱之教學指引,切合群科教育目標及務實致用原則,以展現本群 各科課程及技能領域之學習效果。

五、各科別應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規定及本教學科目與學分 (節)數 建議表,發展各科別三年完整課程。為使學生能充分了解三年所需修習課程,學校 應提供選課相關參考資料,並輔導學生選課,以利學生適性發展。

(17)

柒、學習重點

一、編碼說明

(一)學習表現:第 1 碼為群科別,其代碼為本群之簡稱,以二字為編碼原則;第 2 碼 為課程架構之課程類別,分別為專業科目、實習科目及實習科目之技能領域,其 代碼為該課程類別第一個字為編碼原則;第3 碼為科目及技能領域名稱之簡稱,

以二字為編碼原則,另技能領域各科目之編碼依課程架構表內序號以羅馬字(I、

Ⅱ、Ⅲ...)為編碼原則;第 4 碼為學習表現之流水號。

1 碼 2 碼 3 碼 4 碼

群科別 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 科目名稱 學習表現

藝術 專業科目:

1.藝術概論:藝概 2.藝術欣賞:藝賞 3.藝術與科技:藝科 實習科目:

1.展演實務:展演 2.音樂展演實務:音展 3.表演藝術展演實務:表展 4.視覺藝術展演實務:視展 5.音像藝術展演實務:音像 技能領域:

視覺表現技能領域:視覺 1.繪畫基礎實務:視覺 I 2.素描實作:視覺Ⅱ 3.數位設計實務:視覺Ⅲ 4.版面編排實作:視覺Ⅳ 展演製作技能領域:展製

1.多媒材實務:展製 I

2.劇場技術基礎實作:展製Ⅱ 數位影音技能領域:影音

1.數位攝錄影實務:影音 I 2.影音後製實作:影音Ⅱ 音樂藝術技能領域:音樂

1.音樂基礎實務:音樂 I 2.音樂創作基礎實務:音樂Ⅱ 舞蹈藝術技能領域:舞蹈

1.舞蹈基礎實務:舞蹈 I 2.舞蹈編排實作:舞蹈Ⅱ 表演藝術實務技能領域:表藝

1.表演基礎實務:表藝 I

2.肢體與聲音創作實作:表藝Ⅱ

1、2、3…

(18)

學習表現編碼說明:

1.藝術-專-藝概-1:代表藝術群專業科目「專業藝術概論」學習表現第 1 項。

2.藝術-實-展演-1:代表藝術群實習科目「展演實務」學習表現第 1 項。

3.藝術-技-視覺 I-1:代表藝術群視覺表現技能領域「1.繪畫基礎實務」學習表現第 1 項。

(二)學習內容:第 1 碼為群科別,其代碼為本群之簡稱,以二字為編碼原則;第 2 碼 為課程架構之課程類別,分別為專業科目、實習科目及實習科目之技能領域,其 代碼為該課程類別第一個字為編碼原則;第3 碼為科目及技能領域名稱之簡稱,

以二字為編碼原則,另技能領域各科目之編碼依課程架構表內序號以羅馬字(I、

Ⅱ、Ⅲ...)為編碼原則;第 4 碼為學習內容主題之流水號;第 5 碼為學習內容之 流水號。

1 碼 2 碼 3 碼 4 碼 5 碼 群科別 專業

科目 實習

科目 技能

領域 科目名稱 主題 學習內容

藝術 專業科目:

1.藝術概論:藝概 2.藝術欣賞:藝賞 3.藝術與科技:藝科 實習科目:

1.展演實務:展演 2.音樂展演實務:音展 3.表演藝術展演實務:表展 4.視覺藝術展演實務:視展 5.音像藝術展演實務:音像 技能領域:

視覺表現技能領域:視覺 1.繪畫基礎實務:視覺 I 2.素描實作:視覺Ⅱ 3.數位設計實務:視覺Ⅲ 4.版面編排實作:視覺Ⅳ 展演製作技能領域:展製

1.多媒材實務:展製 I

2.劇場技術基礎實作:展製Ⅱ 數位影音技能領域:影音

1.數位攝錄影實務:影音 I 2.影音後製實作:影音Ⅱ 音樂藝術技能領域:音樂

1.音樂基礎實務:音樂 I 2.音樂創作基礎實務:音樂Ⅱ 舞蹈藝術技能領域:舞蹈

1.舞蹈基礎實務:舞蹈 I 2.舞蹈編排實作:舞蹈Ⅱ 表演藝術實務技能領域:表藝

1.表演基礎實務:表藝 I

A、B、C

a、b、c

(19)

1 碼 2 碼 3 碼 4 碼 5 碼 群科別 專業

科目 實習

科目 技能

領域 科目名稱 主題 學習內容

2.肢體與聲音創作實作:表藝

學習內容編碼說明:

1.藝術-專-藝概-A-a:代表藝術群專業科目「專業藝術概論」學習重點中主題及內容之第 1 項。

2.藝術-實-展演-A-a:代表藝術群實習科目「展演實務」學習重點中主題及內容之第 1 項。

3.藝術-技-視覺 I-A-a:代表藝術群視覺表現領域「1.繪畫基礎實務」學習重點中主題及 內容之第1 項。

二、一般科目

一般科目之學習重點,請參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各領 域課程綱要」。

三、專業科目

(一)藝術概論 1.學習表現:

藝術-專-藝概- 1

了解藝術的歷史脈絡與知識,具備符號表達、溝 通協調與藝術鑑賞之能力。

藝術-專-藝概- 2

了解藝術對生活的關係與意涵,透過自我精進將 藝術運用於個人生活與人我關係中。

藝術-專-藝概- 3

應用美感的原則進行賞析,展現多元文化、國際 視野與對不同性別、族群、宗教等社會差異影響 之理解。

藝術-專-藝概- 4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 會責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藝術的緣起

藝 術 - - 藝 概-A-a 藝 術 - 專 - 藝

藝術與人類文明發展 藝術的歷史脈絡

(20)

-A-b

B.藝術的意義

藝 術 - - 藝 概-B-a 藝 術 - 專 - 藝 -B-b

藝術的定義 藝術的創造

C.藝術的內容

藝 術 - - 藝 概-C-a 藝 術 - 專 - 藝 -C-b

時間藝術 空間藝術

D.藝術的類型

藝 術 - - 藝 概-D-a 藝 術 - 專 - 藝 -D-b 藝 術 - - 藝 概-D-c 藝 術 - 專 - 藝 -D-d 藝 術 - - 藝 概-D-e

音樂藝術主要形式與特色 表演藝術主要形式與特色 視覺藝術主要形式與特色 音像藝術主要形式與特色 其他藝術形式

(21)

E.藝術創作與公共議

藝 術 - 專 - 藝 -E-a 藝 術 - 專 - 藝 -E-b

藝術創作與公共議題,含:性 別、人權、族群與環境

藝術創作與社會運動

F.藝術創作與經濟發

藝 術 - - 藝 概-F-a 藝 術 - 專 - 藝 -F-b 藝 術 - - 藝 概-F-c

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

藝術與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 藝術與勞動相關法令

G.藝術創作與社會文

藝 術 - 專 - 藝 -G-a 藝 術 - - 藝 概-G-b 藝 術 - 專 - 藝 概-G-c 藝 術 - - 藝 概-G-d 藝 術 - 專 - 藝 -G-e

藝術與流行文化 藝術與公民美感教育 藝術傳承與文化資產 藝術創作與宗教

共融藝術與文化平權(含文化近 用權)的關係與思辨

3.教學注意事項:

(22)

3.1 教學過程中得採用協同教學方式進行。

3.2 本科目的學習,係以國中小階段一般科目之藝術領域科目學習為基礎,規劃 更具專業內涵的學習內容,教師應視學生程度,適當調整教學內容。

3.3 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 作保護條例。

(二)藝術欣賞 1.學習表現:

藝術-專-藝賞- 1

了解藝術欣賞的定義、內涵與功能,具備系統思 考、符號表達與藝術鑑賞之能力。

藝術-專-藝賞- 2

了解各不同領域之藝術,展現基礎詮釋、比較、

分析作品的涵養與能力。

藝術-專-藝賞- 3

應用藝術感知、欣賞與鑑賞的能力,展現對於藝 術作品進行賞析、建構與分享之素養。

藝術-專-藝賞- 4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 會責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藝術欣賞的基礎

藝 術 - 專 - 藝 -A-a 藝 術 - - 藝 賞-A-b

藝術欣賞的意義 藝術欣賞的層面

B.藝術鑑賞

藝 術 - 專 - 藝 -B-a 藝 術 - - 藝

藝術鑑賞四步驟:描述、分析、

詮釋、判斷 藝術鑑賞的感知

(23)

-B-b

C.音樂作品欣賞 藝術-專-藝賞-C-a 藝術-專-藝賞-C-b 藝術-專-藝賞-C-c

音樂欣賞的方法

臺灣與東、西方傳統音樂作品賞析 臺灣與東、西方現代音樂作品賞析 D.表演藝術作品欣賞 藝術-專-藝賞-D-a

藝術-專-藝賞-D-b

臺灣與東、西方舞蹈作品賞析 臺灣與東、西方戲劇作品賞析 E.視覺藝術作品欣賞 藝術-專-藝賞-E-a

藝術-專-藝賞-E-b

臺灣與東、西方美術作品賞析 臺灣與東、西方工藝作品賞析 F.音像藝術作品欣賞 藝術-專-藝賞-F-a

藝術-專-藝賞-F-b

臺灣與東、西方影視作品賞析

臺灣與東、西方動畫、多媒體作品賞析 G.其他藝術形式作品 藝術-專-藝賞-G-a

藝術-專-藝賞-G-b

其他藝術創作媒介與形式

臺灣與東、西方其他藝術形式作品賞析,含 行動藝術、互動藝術、公共藝術

H.藝術欣賞與人生 藝術-專-藝賞-H-a 藝術-專-藝賞-H-b 藝術-專-藝賞-H-c 藝術-專-藝賞-H-d 藝術-專-藝賞-H-e 藝術-專-藝賞-H-f

藝術欣賞與生活美感 藝術欣賞與人我關係 藝術欣賞與社會關懷 藝術與多元文化以及性別

藝術與文化平權(含文化近用權) 藝術家的創作歷程與成就貢獻 3.教學注意事項:

3.1 本科目重視教師的講解及實務體驗,並依學生的程度差異做個別的指導,為 達教學功效,可採小組討論方式進行。

3.2 教師宜多蒐集各領域藝術的代表作品,以適合學生的程度,由淺至深,培養 其對藝術欣賞的學習興趣。

3.3 本科目宜多做校外參觀訪問,增進藝術感知、創作與鑑賞的能力,透過生活 美學的涵養,培養學生社會責任,尊重多元文化及國際視野之素養。

3.4 本科目的學習,係以國中小階段一般科目之藝術領域科目學習為基礎,規劃 更具專業內涵的學習內容,教師應視學生程度,適當調整教學內容。

(三)藝術與科技 1.學習表現:

藝術-專-藝科- 1

了解二十世紀後藝術及科技之發展與變革,具備 專業之基礎知識,透過科技與藝術之相互作用,

展現系統思考及溝通表達能力。

藝術-專-藝科- 2

了解藝術與科技展現形式、語言與符號表達之素 養,透過作品賞析進而展現解析作品能力,並能 進行溝通協調及解決專業上問題。

(24)

藝術-專-藝科- 3

建立藝術與科技基礎創作之基礎能力,展現自我 精進、系統思考、規劃執行之能力。

藝術-專-藝科- 4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 會責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藝術與科技基本概

藝 術 - 專 - 藝 -A-a 藝 術 - - 藝 科-A-b

藝術與科技的發展 藝術創作的科技媒材

B.科技藝術的表現語

藝術-專-藝科-B-a 藝術-專-藝科-B-b 藝術-專-藝科-B-c 藝術-專-藝科-B-d 藝術-專-藝科-B-e 藝術-專-藝科-B-f

互動藝術

聲音藝術數位演出藝術 電腦動畫藝術 混合藝術 動力藝術

C.科技藝術的創作觀

藝術-專-藝科-C-a 藝術-專-藝科-C-b

數位社群

科技藝術創作平台(含科技藝術節慶與文化 平權以及文化近用權)

D.科技藝術的創作 藝術-專-藝科-D-a

藝術-專-藝科-D-b 科技藝術創作技術 科技藝術作品表現 3.教學注意事項:

3.1 需以科技藝術作品作為教學之主要教材,並透過賞析與討論來讓學生了解科 技藝術發展與現況,教材編選須著重其時代性,須隨時代變化而增減內容。

3.2 教學可以小組討論方式進行,並結合美術館、藝術節、作品參觀、專家講座 來增添教學豐富度,因部分科技藝術作品之現場性須親身經歷才可體會,課 程中可安排校外參觀或以作業形式讓學生與作品對話。

(25)

3.3 教學內容可帶入簡單程式語言,以模組晶片或電路來加入作品應用。

四、實習科目

(一)展演實務 1.學習表現:

藝術-實-展演- 1

了解展演空間的基本知識,展現系統思考與規劃執行的 能力。

藝術-實-展演- 2

了解展演流程與各部門的分工實務,透過展演執行,展 現科技運用、問題解決、團隊合作及國際視野之素養。

藝術-實-展演- 3

具備展演製作之基礎能力,展現自我精進提升藝術的欣 賞能力與價值觀。

藝術-實-展演- 4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會責 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展演實務基本概念 藝術-實-展演-A-a 藝術-實-展演-A-b 藝術-實-展演-A-c 藝術-實-展演-A-d 藝術-實-展演-A-e

展演製作概念的意義與內涵 展演製作重要工作項目與內容 展演製作組織架構基本原則

展演製作相關專業機構,含文化教育機關、

基金會、稅務單位、售票系統

展演製作與文化平權(含文化近用權)的關 係與探討

B.展演製作分工 藝術-實-展演-B-a 藝術-實-展演-B-b 藝術-實-展演-B-c 藝術-實-展演-B-d

展演製作人員組織架構 展演製作的創作部門 展演製作的技術部門 展演製作行政部門 C.展演製作流程 藝術-實-展演-C-a

藝術-實-展演-C-b 藝術-實-展演-C-c

展演製作行程規劃原則

展演製作行程相關表單文件,含製作企劃 書、製作行程表、製作組織表、裝台行程表 展演製作行程管理,含設計會議、製作會 議、技術協調會議

D.展演空間 藝術-實-展演-D-a 藝術-實-展演-D-b 藝術-實-展演-D-c 藝術-實-展演-D-d

展演空間基本結構 展演空間主要類型

展演空間重要設施/設備,含舞台設備、燈 光照明、音響廣播、多媒體、通訊

展演空間與文化平權(含文化近用權)的落 實原則與國內外實例探討

E.展演製作安全注意

事項 藝術-實-展演-E-a 藝術-實-展演-E-b 藝術-實-展演-E-c

展演空間安全注意事項,含建物與消防安全 規定、逃生避難動線、設備操作安全

展演製作突發緊急狀況處理原則及實例探討 對不同需求者(含高齡者與身心障礙者)的 相關注意事項

3.教學注意事項:

3.1 本科目為群共同實習科目,得依據相關規定實施分組教學。

3.2 本群各科別得依專業領域與教學需求,規劃教學內容並選擇適當教材。

(26)

3.3 本科目得邀請業師或校內教師協同教學,以利學生學習與產業鏈結。

3.4 教師應教導學生對工作場域和工作內容有關民法契約、人格權、著作權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的認識。

(二)音樂展演實務 1.學習表現:

藝術-實-音展- 1

有效應用展演製作基本知識於實務操作,展現問題解 決、團隊合作、科技運用之素養,及系統思考、規劃執 行之能力。

藝術-實-音展- 2

透過音樂展演製作實務,具備合作實踐的精神,展現人 際互動、溝通協調、職場倫理之素養。

藝術-實-音展- 3

透過音樂成果展演,展現美學素養,具備多元文化、藝 術社會價值之意識。

藝術-實-音展- 4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會責 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展演前製 藝術-實-音展-A-a

藝術-實-音展-A-b

藝術-實-音展-A-c

音樂展演策劃,含製作概念發想與形成、演 出目的、觀眾對象設定、貴賓邀請名單、演 出型態規劃、節目主題或多元議題結合、曲 目選擇、音樂相關多媒體素材結合

製作規模與相關資源確認,含音樂演出場地 選擇、表演空間、音響效果、演出人員安 排、演出經費規劃、預算來源及籌措方式、

音樂活動時程規劃

製作相關單位聯繫,含學校行政部門、校外 贊助單位、場館管理單位、售票系統

B.展演製作 藝術-實-音展-B-a 藝術-實-音展-B-b

藝術-實-音展-B-c

演出人員與行政團隊組成與分工

音樂演出及行政事務分工合作,含票務規 劃、貴賓邀請、音樂文宣設計、音樂節目單 製作、音樂海報製作、音樂標題製作、音樂 導播、錄音及錄影規劃、音響工作協調、相 關多媒體素材運用

音樂演出排練及技術部門協調 C.展演執行 藝術-實-音展-C-a

藝術-實-音展-C-b

藝術-實-音展-C-c

展演行政執行,含票務執行、文宣活動 演出人員及技術部門執行,含裝台、各項節 目之座椅、樂器及譜架定位、演出節目人員 排練、音樂展演總彩排、現場錄音及錄影執

音樂成果展演、音樂成果錄製及影音剪接 3.教學注意事項:

3.1 本科目為群共同實習科目,得依據相關規定實施分組教學。

3.2 本科目內容以實務操作為主要內涵,配合教學主題之需求,應結合其他相關 專業科目,教學過程中得組成小組形式合作學習或協同教學。

(27)

3.3 本科目得邀請業師或校內具實務經驗的專業教師協同教學,以利學生學習與 產業鏈結。

3.4 本群各科別得依專業領域與教學需求,規劃教學內容並選擇適當教材。

3.5 教師應於課堂上適時提醒學生文化平權(含文化近用權)、多元文化與性別 以及文化創意的概念並引導學生於作品中落實上述概念。

3.6 教師應教導學生對工作場域和工作內容有關民法契約、人格權、著作權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的認識。

(三)表演藝術展演實務 1.學習表現:

藝術-實-表展- 1

有效應用展演製作基本知識於實務操作,展現問題解 決、團隊合作、科技運用之素養,及系統思考、規劃與 執行之能力。

藝術-實-表展- 2

透過展演製作實務,具備合作實踐的精神,展現人際互 動、溝通協調、職場倫理之素養。

藝術-實-表展- 3

具備展演製作實務策劃能力,透過作品展現,展現美學 素養,及對文化藝術社會價值之意識。

藝術-實-表展- 4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會責 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展演前製 藝術-實-表展-A-a 藝術-實-表展-A-b

藝術-實-表展-A-c

製作概念發想與形成,含多元演出素材選 擇、演出形式建議、演出概念討論

製作規模與相關資源確認,含演出型態、展 演場地、經費規模、預算來源與籌措方式以 及行銷推廣

製作相關單位聯繫,含學校行政部門、校外 贊助單位、場館管理單位、售票系統

B.展演製作 藝術-實-表展-B-a 藝術-實-表展-B-b 藝術-實-表展-B-c

製作團隊組成與分工確認

製作相關會議,含製作會議、設計會議、技 術協調會議

創作、技術、行政製作,含排練、技術製 作、票務規劃、文宣聯繫

C.展演執行 藝術-實-表展-C-a 藝術-實-表展-C-b 藝術-實-表展-C-c

展演行政執行,含文宣活動、票務執行 展演技術執行,含裝台、技術排練、彩排 成果展演

3.教學注意事項:

3.1 本科目為群共同實習科目,得依據相關規定實施分組教學。

3.2 本科目內容以實務操作為主要內涵,配合教學主題之需求,應結合其他相關 專業科目,於教學過程中得組成小組形式合作學習或協同教學。

3.3 本科目得邀請業師或校內具實務經驗的專業教師協同教學,以利學生學習與

(28)

產業鏈結。

3.4 本群各科別得依專業領域與教學需求,規劃教學內容並選擇適當教材。

3.5 教師應於課堂上適時提醒學生文化平權(含文化近用權)、多元文化與性別 以及文化創意的概念並引導學生於作品中落實上述概念。

3.6 教師應教導學生對工作場域和工作內容有關民法契約、人格權、著作權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的認識。

(四)視覺藝術展演實務 1.學習表現:

藝術-實-視展- 1

了解多元視覺藝術創作的媒材、形式及意義。

藝術-實-視展- 2

具備主題性專業創作之能力,透過整合個人創作專題的 媒材、形式及意義,展現對個人專業負責的態度,並建 立生涯發展與終身學習之知能。

藝術-實-視展- 3

具備開發展演的策劃能力、展場布置及宣傳能力。透過 實務經驗與經營管理理論,展現正確展出製作的觀念及 態度。

藝術-實-視展- 4

能欣賞各式創作型態、感受多元文化特質,並尊重藝術 創作表達方式。

藝術-實-視展- 5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會責 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展演前製 藝術-實-視展-A-a 藝術-實-視展-A-b 藝術-實-視展-A-c 藝術-實-視展-A-d

藝術-實-視展-A-e 藝術-實-視展-A-f

平面、立體及數位媒材試探

視覺設計、色彩及燈光計畫與應用 主題創作賞析、試探與多元議題之結合 製作規模與相關資源確認,含場次、演出型 態、展演場地、經費規模、預算來源與籌措 方式以及行銷推廣

展演製作相關單位聯繫,含學校行政部門、

校外贊助單位、展演場館管理單位等 展出場地空間確認及組織分工

B.展演製作 藝術-實-視展-B-a 藝術-實-視展-B-b 藝術-實-視展-B-c 藝術-實-視展-B-d 藝術-實-視展-B-e

創作構想

個人設計風格擬定 作品企劃提案 作品製作與討論 作品企畫書撰寫 C.展演執行 藝術-實-視展-C-a

藝術-實-視展-C-b 藝術-實-視展-C-c 藝術-實-視展-C-d 藝術-實-視展-C-e

作品展出空間規劃

作品的陳列概念與場地布置

創作展出主題之文宣視覺設計、指標布置規 劃與宣傳推廣

展場週邊之配套活動 相關組織人員的分工執行 作品展出

(29)

主題 學習內容 藝術-實-視展-C-f

藝術-實-視展-C-g

展演後檢討展出形式與作品討論 3.教學注意事項:

3.1 本科目為群共同實習科目,得依據相關規定實施分組教學。

3.2 本科目內容以實務操作為主要內涵,配合教學主題之需求,應結合其他相關 專業科目,於教學過程中組成小組形式合作學習或協同教學。

3.3 本群各科別得依專業領域與教學需求,規劃教學內容並選擇適當教材。

3.4 教師應於課堂上適時提醒學生文化平權(含文化近用權)、多元文化與性別 以及文化創意的概念並引導學生於作品中落實上述概念。

3.5 教師應教導學生對工作場域和工作內容有關民法契約、人格權、著作權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的認識。

(五)音像藝術展演實務 1.學習表現:

藝術-實-音像- 1

具備影音製作能力,透過自我精進、系統思考,展現符 號表達與科技運用之素養。

藝術-實-音像- 2

了解映演流程與各部門的分工實務,透過映演執行,展 現問題解決、團隊合作與國際視野之素養。

藝術-實-音像- 3

參與映演製作實務,透過作品展現,展現美學素養與對 文化藝術社會價值之意識。

藝術-實-音像- 4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會責 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展演前製 藝術-實-音像-A-a 藝術-實-音像-A-b 藝術-實-音像-A-c 藝術-實-音像-A-d 藝術-實-音像-A-e

藝術-實-音像-A-f 藝術-實-音像-A-g

影音類型解析

各類影音美學導讀及結構分析 映演企劃設計

映演形式分析與設計

映演規模與相關資源確認,含映演形式、映 演場地、經費規模、預算來源與籌措方式以 及行銷推廣

製作相關單位聯繫,含學校行政部門、校外 贊助單位、映演場館管理單位、售票系統 映演相關職位與分工確認

B.展演製作 藝術-實-音像-B-a 藝術-實-音像-B-b 藝術-實-音像-B-c 藝術-實-音像-B-d

映演相關製作、設計、技術分工執行 影音作品攝製

影音作品剪輯與後製

映演相關設計與行政執行,含文宣聯繫、票 務規劃

C.展演執行 藝術-實-音像-C-a 映演場地相關佈置,含裝台、播放器材測

(30)

主題 學習內容 藝術-實-音像-C-b

藝術-實-音像-C-c 藝術-實-音像-C-d

試、彩排

映演行政執行,含文宣活動、票務執行 成果映演

映演後檢討映演形式與作品討論 3.教學注意事項:

3.1 本科目為群共同實習科目,得依據相關規定實施分組教學。

3.2 本科目內容以實務操作為主要內涵,配合教學主題之需求,應結合其他相關 專業科目,於教學過程中組成小組形式合作學習或協同教學。

3.3 本群各科別得依專業領域與教學需求,規劃教學內容並選擇適當教材。

3.4 教師應於課堂上適時提醒學生文化平權(含文化近用權)、多元文化與性別 以及文化創意的概念並引導學生於作品中落實上述概念。

3.5 教師應教導學生對工作場域和工作內容有關民法契約、人格權、著作權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的認識。

(六)繪畫基礎實務 1.學習表現:

藝術-技-視覺 I- 1

了解繪畫及設計的關係,進行藝術創作,展現自我精 進、系統思考與符號表達之素養。

藝術-技-視覺 I- 2

具備敏銳的觀察及準確描繪,並能使用不同素描媒 材,執行藝術創作之基礎能力,展現藝術符號表達及 問題解決之素養。

藝術-技-視覺 I- 3

具備繪畫及設計的基礎表現能力,展現專業負責態 度、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運用解決其專業上之問題。

藝術-技-視覺 I- 4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會責 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繪畫與素描基本概

藝術-技-視覺 I-A- a

藝術-技-視覺 I-A- b

藝術-技-視覺 I-A- c藝術-技-視覺 I-A- d

繪畫與素描的定義及目的 繪畫與設計的關係及重要性 繪畫與素描表現內容及形式

繪畫與素描材料、工具及表現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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