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 第三十八届会议
2021 年 5 月 3 日至 14 日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 16/21 号决议附件第 5 段提交的国家报告*
新加坡
* 本报告未经正式编辑印发。
联 合 国 A/HRC/WG.6/38/SGP/1
大 会
Distr.: General 11 February 2021 ChineseOriginal: English
目录
页次
一. 导言 ... 3
二. 新加坡的人权方针 ... 3
三. 团结就是力量—塑造新加坡共同的未来 ... 3
四. 方法 ... 4
五. 创建包容性社会 ... 4
六. 有凝聚力的社会 ... 12
七. 有复原力的社会 ... 16
八. 结语 ... 20 Annex
Singapore’s response to joint questionnaire by special procedures mandate holders titled “Protecting human rights during and after COVID-19”
一. 导言
1. 新加坡自 1965 年不得不宣布独立以来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然面临着生存 挑战。我们是唯一一个充分行使主权国家职能的城市国家,既无腹地又无自然资 源。2020 年,出现了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下称“疫情”)这一前所未有 的挑战,作为一个与全球联系紧密的城市,这造成了独特的困难。然而,从各国 的情况来看,新加坡的表现还是不错的。
二. 新加坡的人权方针
2. 要了解新加坡的人权方针,就有必要了解新加坡的国情。我国是一个面积狭 小、人口稠密的多种族城市国家。新加坡约有 569 万人口,其中公民人口为 352 万。其中,75.9%为华裔,15.0%为马来裔,7.5%为印度裔,1.6%属于其他族 裔。永久居民人口为 52 万,余下的 164 万为持有长期工作或探亲证件的外国人。
16.8%的公民年龄在 65 岁以上。皮尤研究中心 2014 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新加坡 是世界上最具宗教多元色彩的国家。对我们来说,建国的难题一直是如何加强凝 聚力,使不同群体团结一致。谋求发展,为本国人民创造机会仍然至关重要。我 们不断争取维持这个多种族群体的和谐与平等。
3. 新加坡的人权方针基于两个原则。首先,人权并不存在于真空中,而是必须 考虑到一国的具体国情,包括其文化、社会、经济和历史背景。第二,法治是促 进和保护人权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和所有国家一样,我们必须对个人权利和社会 进行兼顾。我们必须不断抵制主张让任何群体凌驾于另一群体之上的呼声,并铭 记建国初期,种族、语言、宗教等基本力量曾险些撕裂我们的社会。1 因此,我 国领导人决定建立一个包容所有民族,确认所有宗教均地位一律平等的社会。我 们尊重我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所载各项基本人权,并将继续尽最大努 力维持一个包容、团结的社会。
4. 建国初期的另一项挑战,是设法构建一个正常运转社会的主要支柱――医疗 保健、住房和教育。几十年来,我们建立起了一个强大、高质量和负担得起的医 疗保健系统。90%以上的新加坡人拥有自己的住房,国家为许多人提供有补贴的 高质量公共住房。我们还建立了一个强有力的、受到国际上称赞的教育体系。
三. 团结就是力量――塑造新加坡共同的未来
5. 疫情对所有国家来说都是一种政治、社会和经济上的“压力测试”。新加坡 的抗疫举措表明,我们拥有强有力复苏和应对今后危机的社会资本。新加坡采取 了果断行动,包括在 2020 年 5 月成立了强有力复苏工作组,以确定 COVID 之后 世界的机遇。在“全国团结一致”运动中,我们还在扩大和增加现实和虚拟共同 空间,以进行参与和互动,推进包容性、团结和社会复原力。政府还为新加坡人 组织了一系列“强有力复苏对话”,使人们能够谈论他们对一个更有爱心、更有 凝聚力和更具复原力的 COVID-19 之后社会的希望和计划。
四. 方法
6. 普遍定期审议进程为新加坡提供了一个机会,可据以盘点我们的进展,明确 挑战,听取他人的意见,并让我们的公民和民间社会参与推进人权事业。在 2011 年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后,新加坡对 112 项建议中的 84 项建议表示全部或 部分赞同。在 2016 年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后,我们对 236 项建议中的 125 项建 议表示全部或部分赞同。一个部际人权委员会负责跟踪和审查对我国提出的建议 的执行情况。本报告叙述自第二次审议以来新加坡全部接受的建议的执行情况和 重要的相关政策动态。由于篇幅有限,本报告无法详细叙述。
7. 政府让民间社会参与讨论其提出的问题。部际人权委员会与民间社会组织就 一些专题举行了三轮征求意见会,以确保在本报告涉及的问题上征求一些有代表 性的民间社会组织的意见。
五. 创建包容性社会
8. 我们谋求建立一个每个公民不论种族、宗教或收入水平,都能从社会进步中 受益的国家。我们将继续努力创造一个扶持性环境,使所有新加坡人都有平等的 机会实现发展,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同时加强保障个人权利的措施。我们的做 法侧重带可持续的、造福子孙后代的积极成果。
A. 儿童和青少年(建议 35、36、38、39、40、41、58、59、98、149、
174、175、223)
9. 儿童和青少年是我们的未来,他们的福祉对我们至关重要。新加坡赞同建议 35、36、38、39、40、41、58、59、98、149、174、175 和 223。新加坡充分致 力于履行《儿童权利公约》之下的义务,于 2019 年向儿童权利委员会提交了第 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CRC/C/SGP4-5)。在我们继续捍卫和促进我们儿童的 最佳利益过程中,我们正在认真考虑委员会的意见。新加坡正在采取步骤,争取 达到《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 书》的要求。下文叙述一些防止儿童卖淫现象,禁止儿童色情制品的强化立法措 施。
10. 加强保护儿童和青少年的立法。《儿童和青少年法》、《妇女宪章》及《刑 法》载有儿童权利和保护规定。为加强对儿童和青少年的保护,使其免受性剥 削,我们于 2019 年对《刑法》作了修订。具体而言,我们:
(a) 规定,制作、销售、宣传和拥有虐待儿童材料属于刑事犯罪;
(b) 规定,与未成年人进行性交往或在未成年人面前从事性活动属于刑事 犯罪;
(c) 规定,与 16 至 18 岁未成年人进行剥削性性活动属于刑事犯罪;
(d) 对某些针对 14 岁以下儿童的犯罪进行加重处罚。
11. 议会通过了《儿童和青少年法》修正案,将需要保护或康复的儿童或青少年 的年龄限制从 16 岁以下提高到 18 岁以下。
12. 保护受害儿童。2018 年《刑事审判改革法》强调,刑事审判系统需要以对 儿童创伤和需求敏感的方式对待受害儿童和证人。现在,在侵害儿童案件中,有 意透露可使人知道申诉人或据称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属于一种犯罪行为。在对侵 害儿童案件进行的刑事审理中,据称受害人的证据须以非公开方式提供,除非据 称受害人选择不这样做。侵害儿童案件的据称受害人可在一屏风遮挡的情况下作 证。
13. 使每个儿童都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在幼儿教育方面的年度支出从 2012 年的约 3.6 亿新元(2.73 亿美元)增至 2018 年的 10 亿新元(7.59 亿美元),增加 了两倍,今后几年这个数字还将增加一倍,达到 20 多亿新元(15.2 亿美元)。我们 继续改善接受幼儿教育的机会,为低收入家庭儿童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截至 2020 年 1 月,低收入工作家庭幼儿的全日制托儿费仅为每月 3 新元(2.30 美元),
政府支助的幼儿园的服务费仅为每月 1 新元(0.76 美元)。到 2025 年,80%的学龄 前儿童可以进入政府支助的幼儿园,而现在这一比例刚刚超过 50%。
14. 贫困家庭儿童。通过与多学科专业人士和社区合作,我们正在“儿童起步”
项目之下扩大援助面,使低收入家庭 0-6 岁的子女受益,以便为儿童的健康、社 会和成长需求提供上游和整体支持。到 2023 年左右,还将有 5,000 名儿童得益于 该方案,目前,共有 1,000 多名儿童受益于该方案。2018 年,我们成立了“改善 学生生活,激励家庭工作队”,目的是加强政府机构、学校、社会事务机构和志 愿者之间的协作,并找出和弥补当前为此类儿童提供支助的生态系统中的不足之 处。
B. 妇女(建议 65、66、67、81、106、114、141、142、143、144、145、
146、147、148、149、151、208、209、210)
15. 自独立以来,新加坡妇女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我们称颂她们取得的成就,
感谢她们作出的贡献,尊重她们在社会中日益提高的地位。新加坡赞同建议 65、66、67、81、106、114、141、142、143、144、145、146、147、148、
149、151、208、209 和 210。
16.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部际委员会负责 监测新加坡履行该公约规定的义务的情况。《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委员会于 2017 年审议了新加坡的第五次定期报告(CEDAW/C/SGP/5)。2020 年,新加坡发 起了新加坡妇女发展对话,这是一种全国性的系列对话,旨在收集成千上万新加 坡人就与家庭、工作、学校和社区中的妇女相关的问题提供的反馈意见。这些对 话最终将汇编成一份白皮书,于 2021 年提交议会,其中将载有进一步推进新加 坡妇女保护、利益和发展的建议和路线图。
17. 增加参与。新加坡积极支持妇女参与政治和公共事务。2017 年,新加坡第 一位女总统哈莉玛·雅各布就职。2020 年,95 名议员中有 28 名(29%)为女性,
这一比例高于各国议会联盟记录的 24.5%的世界平均水平。目前,37 名政界官员 中有 9 名为女性。妇女还在公务员中占 53%(截至 2019 年)。2019 年 1 月成立的 董事会多元化委员会,负责提倡增加上市公司董事会、法定董事会和非营利组织 中妇女的代表性。
18. 在社会和家庭中支持妇女。许多妇女仍在承担许多家务和护理责任。我们继 续加强提倡分担家务和家庭责任的措施,例如实行弹性工作安排等。从 2018 年 到 2020 年,我们投入了 2 亿多新元(1.52 亿美元)作为财政补助,并编制了实用指 南,以支持雇主实行和维持弹性工作安排。自 2017 年起,父亲可享受两周的带 薪陪产假,并可以分享最多四周的配偶产假。在“Dads for Life”的全国运动 中,我们推出了“Dads@School”等举措,以提倡积极履行抚养之责。自 2017 年 以来,单身母亲也享有与已婚母亲相同的婴儿护理和育儿补贴及产假。
19. 新加坡对于与新加坡穆斯林有关的某些宗教和个人事务适用伊斯兰法。新加 坡伊斯兰法的适用考虑到不断演变的社会背景和规范。例如,2019 年 5 月,修订 了关于共同租借权的法特瓦(宗教裁决),以承认共同租借合同在宗教上有效,无 需为使生存者取得权生效而提供补充文件。这尤其可以保护穆斯林寡妇,使其不 致面临经济困难和不确定性。
20. 加强保护,防止暴力。新加坡定有有力的立法,对《妇女宪章》、《儿童和 青少年法》、《防止骚扰法》和《刑法》之下的暴力实行制裁。自 2020 年 1 月 起,我们完全废除了婚姻上对强奸罪的豁免,并扩大了强奸定义范围,使其涵盖 未经同意情况下阴茎插入口腔和肛门的行为。我们还加大了对易受伤害者犯下的 一系列罪行的处罚力度,这些人包括儿童、家庭佣工、与罪犯关系亲密者,以及 因精神或身体残疾而基本上无法保护自己免受侵害的残疾人。为了提高对家庭暴 力的认识并鼓励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2016 年发起了“打破沉默运动”。
21. 我们认识到,单靠法律无法解决家庭暴力涉及的多方面问题。2020 年 2 月,
成立了家庭暴力问题工作队,该机构由政府、法院代表及医院、家庭暴力事务 所、危机庇护所和家庭服务中心等合作伙伴组成,负责就处理家庭暴力问题提出 建议。工作队将在今年晚些时候报告调查结果并提出建议。
C. 移民(建议 79、94、130、132、133、135、136、137)
22. 新加坡赞赏移徙工人作出的贡献,并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移徙工人的福祉。新 加坡赞同建议 79、94、130、132、133、135、136 和 137。
23. 移徙工人,包括外籍工人和外籍家政工人在内,在新加坡劳动力中占相当大 一部分。我们不断设法审查和改进保障移徙工人福祉的措施。
24. 立法保护。外籍工人在《就业法》、《工作场所安全和健康法》、《工伤赔 偿法》和《职业介绍所法》之下享有与本地工人相同的权利。2019 年 4 月,对
《环境保护法》作了修订,目的是改善保护措施(如加班工资、休息日、工作时 间等方面)并加强争议解决程序。外籍工人的就业权利还在《外国劳动力就业 法》之下受到保护。
25. 新加坡的家政工人,包括外籍家政工人,受到一个全面的法律和执行措施框 架的保护,这些法律和执行措施考虑到了家庭工作场所的不同工作安排。《外国 劳动力就业法》保障所有外籍家政工人的权利和福祉,对充足的每日休息和每周 休息日(或替代补偿)作了规定。我们还加强了保护外籍家政工人使其免遭虐待的 措施。2019 年,对《刑法典》进行了修订,规定,对于被判定伤害、侵害外籍 家政工人,对其实施性犯罪及非法限制或拘禁的人,最高处罚将加重一倍。强行 扣押移徙工人的工作许可证或护照,亦属非法行为。
26. 教育、外联和培训。我们的非政府组织(如移徙工人中心、家庭雇工中心、
Aidha 等)是重要的合作伙伴,它们影响移徙工人状况,并确保移徙工人了解自身 权利和责任及了解援助渠道方面。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共同实施各种方案,例如在 抵达时实施安置方案,分发方便使用的指南,以及建立一个移徙工人大使人才 库,以传播信息和交流最新情况等。非政府组织还提供职业培训和普及金融知识 课程。
27. 改善求助渠道。我们改善了外籍工人和本地工人求助和获得补救的途径。
2017 年,我们设立了就业索赔法庭,作为解决各种就业争议的一站式渠道;还 建立了争议管理三方联盟,该联盟属于诉诸就业索赔法庭之前的中间步骤,负责 提供调解。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就工资提起诉讼的雇员中,
90%的雇员通过争议管理三方联盟或就业索赔法庭全额追回了工资。两个外籍家 政工人非政府组织于 2019 年开始为外籍家政工人和雇主提供免费的争议解决服 务,以解决不涉及违反监管规定的争议。
28. 福祉、健康和安全。2018 年进行的一项外籍工人经历调查发现,十分之九 的外籍工人对在新加坡工作感到满意,并愿意推荐他们的家人和朋友到新加坡工 作。所有移徙工人的雇主负责工人的医疗费用,而且须确保其工人有适当的住 处,能够获得食物。雇主须为半熟练和中级熟练外籍工人购买至少 15,000 新元 (11,400 美元)的医疗保险。2020 年,考虑到工资增长和医疗保健费用等因素,提 高了《工伤赔偿法》之下医疗费限额及死亡和终身丧失工作能力赔偿限额。外籍 家政工人的雇主必须购买至少 60,000 新元(45,560 美元)的意外死亡和终身残废人 身意外保险。
D. 残疾人(建议 114、129、224、225、226、227、229、230、231)
29. 新加坡努力建设一个支持残疾人融入的包容性社会。新加坡赞同建议 114、
129、224、225、226、227、229、230、231。自 2007 年以来,新加坡制定了称 为《赋能总体规划》的五年计划,该规划包含使残疾人融入社会的措施。在与包 括残疾人、其家人、护理人员、社会服务机构、专业人员、雇主和从业人员在内 的利益攸关方进行广泛协商后,我们开始实施《第三个赋权总体规划》(2017- 2021 年)。《总体规划》促进残疾人的社会和经济融入,在早期干预、教育、就 业、交通、卫生、成人护理、无障碍、技术等领域采取举措。
30. 融入社会。新加坡在改善无障碍环境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所有公共汽 车服务都实行轮椅无障碍乘坐,2018 年以后部署的所有公共汽车都有一个数字 式乘客信息显示系统,以便为有残疾的上下班人员提供便利。2019 年《无障碍 法》载有旨在改善厕所和停车场等设施的无障碍状况的新的强制性规定。我们还 根据《2016 年残疾人体育总体规划》,通过包容性健身房和体育方案,提高了 体育运动的无障碍程度。为了改善残疾人和护理人员获得资源的机会,2019 年 推出了《赋能指南》,这是一个一站式在线残疾资源门户网站。
31. 早期干预。对于 0-6 岁有发育迟缓风险的儿童来说,获得早期、有针对性的 支助是最大限度发挥其潜力的关键。2019 年,我们增加了对早期干预方案的补 贴,并扩大了方案覆盖面,使其涵盖更多家庭。我们还推出了两项新的早期干预 方案,即婴儿和 2 岁以下儿童早期干预方案和发展支助附加方案,以提供适合儿
童需求的额外干预手段。2019 年,我们还成立了一个跨部门包容性学前教育工 作组,以便研究如何更好地为幼儿园中有中度至重度发展需求的儿童提供支助。
32.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自 2019 年以来,新加坡《义务教育法》已扩展至 2012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的有中度至重度特殊教育需求儿童,从而确保这些儿童 能够获得最适合其需求的教育环境。80%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就读于政府出资 兴办的主流学校。这些学生具备认知能力和适应技能,可为其提供国家课程,使 其在通常的课堂环境中学习。联合教育者(学习和行为支持)和接受过特殊需求培 训的教师为这些学生提供支持。余下 20%的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约占所有学 龄儿童的 1.5%)需要更为集中和专门的援助,他们就读于政府出资兴办的特殊教 育学校。为这些学生提供专门的课程,在个人教育计划指导下学习。受过特殊训 练的教师在治疗师、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和教师助手的支持下,形成了特殊教 育学校的支持网络。
33. 高等院校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也能获得支助。每所高等院校都有一个特殊 教育需求支持机构,该机构与学术部门和社会事务机构协作,提供从入学前到毕 业的一站式支助服务,包括课程咨询、无障碍环境、资金提供和实习支持等方 面。
34. 促进就业。SG Enable(一个专门帮助残疾人的机构)鼓励雇主形成包容性的经 营做法,包括为雇员培训,工作场所改造,工作设计和购买辅助技术提供赠款。
政府还通过扶持性就业信贷提供工资补偿,以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重新设计 指南》(2019 年)帮助雇主重新设计工作,以更好地适应和包容残疾雇员。感兴趣 的企业可以参加包容性雇用准备度自评测试,即工作场所残疾包容性指数测试。
政府于 2019 年设立了让残疾人为未来经济做好准备的赋能总体规划工作组,以 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
35. 支持终身学习。2016 年,政府推出两项技能学习奖,这两个奖项分别颁发 给残疾人和残疾人就业专业人员,目的是表彰榜样并帮助其提高能力和技能。
36. 包容性磋商。根据关于创建 COVID 后有复原力的新加坡的“强有力复苏对 话”的安排,政府于 2020 年 11 月与 120 名残疾人和残疾部门的其他利益攸关方 举行了专门的虚拟会议,征求他们对就业、终身学习和提高对残疾的认识等问题 的意见。
E. 被贩运者(建议 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
187、188、189、190)
37. 新加坡赞同建议 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
188、189 和 190。我们已采取果断行动打击贩运人口活动,支持和保护受害者,
包括履行《联合国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行为的议定书》之下的义务。
38. 全国性的努力。切实打击贩运人口活动需要法律、执法行动,需要动员相关 利益攸关方和社区。通过广泛征求非政府组织、企业和学术界的意见,新加坡制 定了《国家打击贩运人口活动方针》(2016-2026 年),该方针规定采取“4P”(英 文 Prosecuting, Protecting, Preventing, Partnering)做法打击贩运人口活动。
(a) 起诉贩运者。《2015 年防止贩运人口法》是新加坡打击贩运人口活动 的法律框架,使我们能够瞄准在海外从事活动的贩运者。截至 2020 年 9 月,已
有 15 人在该法之下受到指控,其中 9 人被定罪,2 人被判无罪,对 4 人的审判程 序正在进行中。
(b) 保护受害者。政府与社会事务机构合作,为受害者提供食物、住所、
医疗保健、咨询服务,并视每个受害者的情况采取专门干预行动。
(c) 防止贩运。让公众了解贩运人口罪,对利益攸关方进行培训,使其能 够便识别和处理贩运人口罪,对于防止贩运,保护受害者至关重要。2016 年启 动的打击贩运人口宣传拨款鼓励开展公共教育活动,包括办图片展览,放映电 影,为企业举行会议,以及请当地艺术家编写歌曲等,以提高对贩运人口活动的 认识。
(d) 与利益攸关方结成伙伴关系。新加坡与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毒品和 犯罪问题办公室等国际组织以及外国执法机构结成伙伴关系,在全球范围内打击 贩运活动。为加强与我们区域伙伴的合作,新加坡于 2016 年批准了《东南亚国 家联盟(东盟)打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公约》。在国内,民间社会组织是 照顾人口贩运受害者方面的宝贵合作伙伴,企业同意采取负责任的物色人员的做 法是终止需求的关键。
39. 此外,主管机构在当地和海外接受定期专门培训,以便加深对贩运人口迹象 的认识,并制定有效和更好的人口贩运应对措施。
F. 老年人(建议 105、128、129、216、217、221)
40. 新加坡赞同建议 105、128、129、216、217 和 221。新加坡是一个正在快速 老龄化的社会。到 2030 年,四分之一的新加坡人的年龄将达到或超过 65 岁。新 加坡正在调整社会经济战略,包括加强国家医疗保健计划、基础设施、护理设施 和支持网络,以帮助老年人过上积极和有意义生活。
41. 全民退休储蓄计划。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是一项强制性社会保障储蓄计划,新 加坡人和永久居民在这项计划之下留出资金,以备退休、住房和医疗保健之需。
雇主和雇员共同向雇员的中央公积金账户缴款。从 2022 年起,55 岁至 70 岁老年 工人的中央公积金缴款将逐步增加。
42. 优质、负担得起的护理。2020 年,新加坡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缓解长期 护理需求的不确定性。这些措施包括一项经过改进的长期护理保险计划,即“终 身关护计划”(CareShield Life),该计划大大加强了对严重残疾的经济保护。通过 就业期间的缴款供资的国家保健储蓄计划(MediSave)也将为严重残疾,特别是退 休后的残疾提供额外资金。医疗储蓄计划的提款限额将提高,目的是更好地为患 有多种复杂慢性病的人提供帮助。老年基金为有长期护理需求的 30 岁及 30 岁以 上严重残疾的低收入新加坡公民提供帮助。
43. 让老年人更容易获得护理。新加坡正在采取更多措施,使我们的老年人能够 在社区中舒适地安享晚年。自 2015 年以来,家庭和日托场所增加了 70%,以支 持老年人就地养老,体弱和家庭支助有限的老年人的养老院床位增加了 30%。
44. 我们致力于采用新的综合模式,以加强护理和社会包容。我们正在增加老年 人日托中心包括积极养老中心数目,并增加一些住宅区的老年人照料和儿童保育
设施的数目。我们引入了家庭和日间护理综合服务,并将尝试推出与护理服务相 结合的居家养老模式,以便为单身老人的独立生活提供便利。
45. 改善基础设施。我们继续通过加强基础设施来建设老年人友好型社区。强化 积极养老方案可提高老年人在家中的流动性和舒适度。我们建造了更安全的交通 路口,修建了遮蔽式连接道路,提供了轮椅友好型公共汽车。我们还在改造国家 公园,建造“养心园”,以鼓励人们积极养老。
46. 保护弱势成年人。《弱势成年人法》(2018 年)对因身体或精神残疾而无法保 护本人免受虐待、忽视和自我忽视的弱势成年人实行保护。2016 年《智力能力 法》修正案规定,专业受赠人和代理人可以为单身老人做出代理决定。我们还允 许法院在更多种情况下暂停或撤销受赠人或代理人的权力,从而加强对侵害或剥 削的防范。
G. 低收入群体(建议 216、220、224)
47. 新加坡赞同建议 216、220 和 224,因为我们致力于缩小收入差距,缓解社会 阶层形成状况。
48. 社区关怀计划(ComCare)援助。社区关怀计划是新加坡社会安全网的重要组 成部分。该计划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援助,包括定制支持及现金和/或实物援 助,以满足需求。社区关怀计划所需资金来自社区关怀基金会的利息收入。该基 金成立于 2005 年,旨在成为向低收入新加坡人提供社会援助的可持续资金来 源。该基金目前拥有 19 亿新元(14 亿美元)的资金,政府定期为其提供补充资金。
2019 财政年度,在各种社区关怀方案之下共支付了约 1.51 亿新元(1.14 亿美元)。
49. 改善就业结果。渐进式工资模式是一种工资技能阶梯,可为低工资工人规划 职业道路,通过提升技能支持工资增长。渐进工资模式已在某些部门得到成功实 施,并将向更多部门推广。
50. 就业补助计划每年将向低收入工人提供最多 30%的工资和中央公积金储蓄补 助。就业补助计划主要针对收入低于 20%的新加坡工人。我们在 2020 年加强了 就业补助计划,以使更多的低收入工人受益并增加支出。2007 年以来,已向 890,000 名低收入工人发放了 68 亿多新元(52 亿美元)。
51. 技能未来和工作福利技能支持计划为低收入工人的培训提供支持,并鼓励雇 主选派工人接受培训。这些计划还为自营职业者提供培训津贴,并颁发培训奖,
以鼓励持续开展培训。
52. 低收入老年人退休之后可受益于乐龄补贴计划。2016 年至 2020 年,乐龄补 贴计划向 20 多万老年人支付了 16 亿新元(12 亿美元)的季度现金补助。自 2021 年 1 月以来,该计划覆盖三分之一的新加坡老年人,并增加了支付款。
53. 过去十年中,由于采取了以上干预措施,低收入工人的工资增长速度快于中 位数劳动力工资。
H. 教育(建议 118、121、123、215、222)
54. 新加坡赞同建议 118、121、123、215 和 222。为我们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教 育,为新加坡成人提供终身学习机会,是国家的一个优先事项。上文关于儿童和 残疾人的章节已经叙述了我们作出的一些努力。
55. 确保所有人都能获得负担得起的优质教育。我们认为,教育在实现新加坡社 会公平方面的起着关键作用。国家为新加坡人的教育提供大量补贴。此外,定期 修改的财政援助计划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援助,其中包括学费和 标准杂费全额补贴,小学至大学预科的交通补贴,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校服,以及 中小学生学校膳食补贴等。中低收入家庭的大专和大学预科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56. 支助系统。UPLIFT 方案可加强扶持弱势儿童的支助生态系统。每所小学都 设有一个学生照料中心,该中心提供课后照料,包括为弱势或处境不利儿童提供 照料;大多数中学与社区组织合作,提供课后方案。我们还与社区机构一道,加 强了对这些学生家庭的外联和支持。
57. 支持终身学习。新加坡继续为个人终身学习和技能掌握提供广泛支持。每个 25 岁及 25 岁以上的新加坡人都可以获得上培训课所需的 SkillsFuture 信贷。熟练 工人为参加提高就业能力的培训方案,可获得更多资金支持。课堂学习通过文 凭、文凭后和学位级别的工作学习方案与结构化在职培训相结合。社区讲习班为 想要接受培训的个人提供支持,还有专门的中心负责在求职和培训方面提供援 助。
I. 医疗保健(建议 215、218、219)
58. 新加坡赞同建议 215、218 和 219。我们已经实现了全民医疗保健,这个系统 以个人责任和人人负担得起的医疗保健为基础。全民医疗保健由全民健康保险、
医疗保健补贴和保健储蓄账户中的个人储蓄组成。此外,有需要的新加坡人可以 利用保健基金计划(一个政府基金)支付医疗费用。
59. 全民健康保险。从 2015 年开始,终身健保计划为所有新加坡人和常住居民 提供终身基本医疗保险,使其不论先前的疾病状况如何,均无需担心高昂的医疗 费。政府提供终身健保计划保险费补贴。2020 年,我们推出了所有 40 岁和 40 岁 以下新加坡人的终身关护计划,目的是提供终身保险,满足其长期护理需求。
60. 扩大监管保护。《医疗保健服务法》(2020 年)加强了对患者安全和健康的保 障,并扩大了监管框架,规定可以对包括联合保健专业人员、提供护理或康复护 理的人员、传统医学从业人员以及补充和替代医学从业人员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 员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发放许可证。
61. 发展和改善设施。新加坡继续提高医院和长期护理设施的能力,以改善医疗 服务的可得性。2015 年至 2020 年,我们新增了六所医院,开办了两个国家传染 病和口腔卫生专科中心。到 2030 年,我们将新建五所医院。我们继续扩大我们 的综合诊所网络,以使居民能在离家更近的地方获得综合医疗保健服务。初级保 健网络计划于 2018 年启动,有助于私人全科医生诊所组成网络,以便提供更全 面的长期保健。
J. 住房(建议 215)
62. 新加坡赞同建议 215, 因为拥有住房是让我国人民在我国拥有切实利益的关 键。
63. 提高补贴。过去三年中,政府增加了补助款,以帮助新加坡人克服在获得补 贴住房方面遇到的挑战。除了诸如中央公积金住房补助和邻近住房补助(鼓励大 家庭相互就近居住)等其他补助之外,首次购房者还可在中央公积金住房新增补 助之下获得高达 80,000 新元(60,760 美元)的补贴。国家特别关注低收入家庭,采 取措施帮助这些家庭入住更大的公寓。15,000 新元(11,400 美元)的住房升级补助 帮助住在公共出租公寓的低收入家庭购买两居室或三居室公寓。
六. 有凝聚力的社会
A. 增强社会和谐(建议 109、112、115、116、117)
64. 新加坡赞同旨在增强我们多元社会的社会凝聚力与和谐的建议 109、112、
115、116 和 117。我们面临的挑战,是利用种族、文化、遗产和信仰的多样性,
使集体大于其各部分之和。
B. 保护种族和宗教多样性(建议 5、6、7、8、10、111、113、119、120、
152、153、198、199、203)
65. 新加坡不断努力扩大不同种族和宗教群体之间的共同空间,根据法治促进和 谐共处和融合。我们和年轻人一起尽早开发这个公共空间。在学校,不同种族和 宗教背景的儿童通过一起学习和玩耍相互了解,建立联系。学生们通过主流学校 课程中的历史、社会学、品德及公民权利和义务教育等科目,以及选修第三种语 言(会话),能够了解种族和文化多样性、共同价值观、与在多元文化的新加坡生 活有关的问题,种族和宗教敏感性以及种族和谐的重要性。学生们还与具有不同 社会经济和种族背景的同龄人一起参加课外活动,纪念“种族和谐日”,以便在 1964 年种族骚乱周年纪念日领会社会凝聚力的重要性,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 节庆祝活动。每年,教育部都与当地非政府组织 OnePeople.sg 合作,鼓励小学四 年级学生找出不同的方法促进和谐,以配合“橙丝带”活动的开展。
66. 我们于 2017 年批准了《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并在此后提交 了第一次缔约国报告。我们的报告(CERD/C/SGP/1)详细介绍新加坡全面处理种 族歧视问题的方针,我们依据这一方针充分履行我们在《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 国际公约》之下的义务。
67. 保留总统选举。为提高政治职位中的种族代表性,新加坡于 2016 年修改了
《宪法》,引入了总统职位保留选举程序。如果在最近的五个总统任期中,某一 族群(即华裔、马来裔、印度裔群体或其他少数民族)的成员从未担任过其中任何 一届总统,那么下一届总统选举将为该族群的候选人保留。2017 年的选举为首 次保留选举,此次选举为马来族群候选人保留。哈莉玛·雅各布女士当选为新加 坡第一位女总统。
68. 阻止可能引发种族和教派冲突的行为的有效的法律和条例。2019 年,修改 了《维护宗教和谐法》,目的是更为切实有效地打击越来越多地使用社交媒体传 播仇恨的现象,并通过宗教团体应对外来影响的威胁。修正案引入了社区补救倡 议,这是一项自愿措施,据称伤害了另一个宗教团体感情的个人可通过这项措施 采取补救行动,修补与受害社区的关系。相关个人完成补救行动的,可免于刑事 诉讼。
69. 社会举措。另有一些阐明和促进积极的社会规范和行为的举措起着补充《维 护宗教和谐法》的作用。这些举措可建立群体之间的相互信任、尊重、理解和同 情,并可防止隔离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和做法扎根。
70. 承诺维护宗教和谐。这一承诺是在地方宗教领袖在政府支持下进行讨论之 后,在 2003 年《宗教和谐宣言》的基础上制定的。这一承诺强调新加坡人进行 不同教派间交流的许多积极方式,表明新加坡人立场鲜明,坚决反对极端主义和 隔离主义思想和做法。截至 2021 年 1 月,已有 680 多个宗教组织和包括新加坡 宗教联谊会(成立于 1949 年,宗旨是促进宗教和谐)在内的 73 个团体确认了这一 承诺。
71. 2017 年启动的“通过对话和普通教育扩大种族和宗教间交流”举措(“种族 和宗教间交流举措”),鼓励人们就敏感话题进行坦率的讨论,提倡开展自下而 上的运动,有助于发展合作伙伴和促进者就种族和宗教问题开展艰难对话的能 力。2019 年,共举办了 125 场“种族和宗教间交流举措”活动,参与者超过 71,600 人。这些活动包括“对共同空间的共同意识不同信仰间对话”,这些对话 可为各群体了解彼此的信仰提供安全空间。
72. 2020 年,由于疫情,社区伙伴转向受众的数字化参与。一些主要方案,如 OnePeople.sg 的 Regardless of Race 对话和 HarmonyWorks Conference 等,以在线 方式进行,并与社区保持接触,促使参与者,特别是青年人采取行动促进种族和 宗教和谐。政府通过为促进种族和宗教和谐的项目供资的和谐基金支持这些活 动。
73. 文化、社区和青年部也于 2020 年 11 月启动了“使命:团结青年黑客马拉 松”活动。200 多名参与者组成团队,提出促进社会团结的项目。获奖项目有:
一款手机游戏,供游戏玩家扮演不同种族、宗教或性别的角色,以培养对他人生 活经历的同情;一个用户生成的网站,通过网上体验一些遗产和烹饪路线使不同 群体聚集在一起;一个在线平台,鼓励和便利人们就种族和宗教问题进行坦率和 建设性对话。
74. 拉贾拉南国际问题研究院在文化、社区和青年部的支持下,于 2019 年 6 月 举办了首次有凝聚力的社会国际会议。大约 40 个国家的 1,100 多名与会者出席了 这次会议。与会者包括新加坡、东盟和其他地方的 100 名青年领袖,他们参与了 这次会议的青年领袖方案。与会者交流了经验,讨论了想法,并号召所有社区做 出承诺,采取合作行动促进社会团结和宗教间和谐。新加坡计划在 2022-2023 年 间举办第二次有凝聚力的社会国际会议。
75. 以上举措取得了成果。在政策研究所和 OnePeople.sg 于 2019 年进行的一项 民意调查中,70%的新加坡人认为不同宗教背景的人在一起生活可以和睦相处。
同一项调查发现,97%的调查对象认为新加坡的种族和宗教和谐状况“尚可”或
“非常好”;调查还发现,2013 年至 2018 年间,危机时期的种族间和宗教间信 任有所改善。
C. 反恐(建议 140 和 236)
76. 我们赞同建议 140 和 236。2016 年,新加坡发起了新加坡安保运动,以提高 社区意识,培训和动员社区预防和应对恐怖袭击。鼓励每个人对时刻存在恐怖主 义的威胁保持警惕,在和平时期和危机中保持团结,在发生袭击后保持坚强。
77. 我们与社区、学校、工作场所、宗教和社区组织接触,以提高认识,并使个 人和组织具备能力,如提供简易急救训练,心理急救课程和定期封锁演习。鼓励 企业制定风险管理计划。2020 年 1 月,启动了宗教组织危机准备方案,以帮助宗 教组织实施安全和危机应对计划。
78. 机构间善后小组最初是为向与恐怖主义有关的被拘留者家庭提供一系列护理 服务而成立的,此后定期为学生组织思想教育论坛和研讨会。2019 年,该小组 组织了一次主题为“青年团结:在数字时代防止激进化”的青年论坛,有 200 名 学生参加了这次论坛。
79. 由穆斯林学者和教师组成的宗教教育小组制作在线视频,解释为什么伊斯兰 国的意识形态与伊斯兰教义背道而驰。该小组的手机应用程序有一个一对一的应 用聊天功能,用户可以与小组的顾问讨论宗教问题,并接收小组对当前事件和最 新消息的看法。该小组还为周五讲道前的简短谈话提供便利,并执行青年宣传方 案,让穆斯林青年参与,并指导他们将伊斯兰思想和做法融入多种族和多宗教社 会。
80. 在疫情期间,宗教教育小组与机构间善后小组和青年宣传方案的培训参与者 合作,以短视频、各种语言的励志名言和社区信息图的形式制作在线信息。此 外,该小组还为穆斯林群体、外籍工人和整个社区举办了在线讲座、“现场”张 贴活动和参与会议,以提高对在线激进化和错误信息威胁的认识。
81. 新加坡伊斯兰宗教理事会为伊斯兰教教士和学者制定了强制性认证计划,使 穆斯林群体能够确定宗教指导是否由合格的伊斯兰教教士和学者提供。
82. 2017 年 7 月,新加坡伊斯兰宗教理事会成立了宗教学者青年网络,这是一个 由新加坡千禧一代教士组成的团体,致力于让穆斯林青年参与促进积极叙事和打 击极端主义。宗教学者青年网络成员接受了数字媒体外联、咨询和青年复原力工 作方面的培训,以成为一个便于使用的一线接触点。新加坡伊斯兰宗教理事会的 学生职业和福利办公室,为新加坡人在海外伊斯兰机构学习或打算在此种机构学 习提供支持。该办公室向这些人员提供关于教育课程和学习国家的相关信息,并 在从离境前到返回新加坡这一整个过程中,都为其提供支持。该办公室还与相关 合作伙伴和机构合作,帮助我们的海外学生与新加坡保持接触和联系,尤其是为 此与新加坡社群和宗教领袖交流。新加坡伊斯兰宗教理事会还推出了当代社会伊 斯兰研究生证书,以帮助归国宗教毕业生将他们在海外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新加坡 多宗教环境中,并为归国毕业生提供相关知识、技能和敏感性,以在新加坡担任 穆斯林教士。
D. 刑事审判和法治(建议 191)
83. 新加坡赞同建议 191。2014 年至 2020 年,新加坡一直在盖洛普的全球法律 和秩序报告中排名第一。在世界司法项目 2017 年至 2020 年的年度法治指数报告 中,新加坡在秩序和安全方面也排名第一,同时在刑事审判方面保持其十大辖区 之一的地位。
E. 和平集会及结社自由和表达自由(建议 89、91、201、202)
84. 新加坡赞同建议 89、91、201 和 202, 因为和平集会、结社和表达自由对于 促进公民参与、民主进程和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复原力来说必不可少。
85. 言论和表达自由。这是新加坡一项受宪法保护的权利。与《公民及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相似,新加坡根据国际标准承认对表达自由的限制。
86. 最近一些时期,民主社会正受到全球错误信息和假信息,尤其是网络空间此 类信息泛滥的‘信息流行病’威胁。这会侵蚀社会共同的事实基础,损害民主对 话,削弱言论自由权的真正行使。新加坡是世界上信息和通信技术渗透率最高的 国家之一,因此这些风险对新加坡来说尤为严重。在世界经济论坛 2020 年网络 成熟度指数中,新加坡在利用信通技术促进经济增长和福祉方面排名第三,98%
的新加坡家庭拥有宽带接入,十分之九的新加坡居民拥有智能手机。许多新加坡 人从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上获取新闻,并接触到来自世界各地的信息和观点。新加 坡的公共话语也日益转向网络空间和社交媒体。
87. 新加坡致力于促进基于事实的开放和知情的讨论,同时在我们的公开讨论中 保持高度文明,特别是在种族和宗教等敏感问题上。我们这样做是为了保持新加 坡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尊重、宽容和礼貌,并防止极端主义、种族主义和仇外言 行。
88. 2018 年,新加坡议会成立了具有跨席位代表性的网上蓄意传播假信息问题 特别委员会,以研究错误和虚假信息并提出解决方案。该委员会共收到了广大公 众的 170 份书面答复,并举行了为期八天的公开听证会。政府实施了特设委员会 关于采取立法和非立法措施的建议,包括为此通过了《2019 年防止网上虚假信 息和操纵法》(《防止虚假信息和操纵法》)。《防止虚假信息和操纵法》适用于 影响到公共利益的虚假事实陈述,并规定可在虚假陈述后面加上正确信息,以确 保虚假信息不会任意传播。人们既能看到正确信息又能看到不实信息,可自己作 出判断。这为在线回声室增加了更多的事实,否则它们可能不会出现,并有助于 保持公共话语的广泛中间性,防止极化。
89. 《防止虚假信息和操纵法》规定,政府可快速行事,充当初审机构;还规定 了向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法院是判定真伪的最终仲裁者。在疫情期间,针对关 于 COVID-19 的虚假信息,正确信息在数小时内发布,这是迄今为止使用的主要 手段。《防止虚假信息和操纵法》还对在线平台规定了有约束力的《业务守 则》,以确保有适当的系统和程序来防止和打击滥用在线平台的行为。
90. 新加坡还于 2019 年修订了《防止骚扰法》,以加强作为骚扰通信(包括虚假 信息)对象的个人和实体可利用的法律补救办法,并规定可以快速求助。“人肉 搜索”行为(发布私人信息骚扰他人)也被定为犯罪。
91. 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新加坡人享有受宪法保护的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
与表达自由相似,这项权利也是有限度的,与国际标准相一致,这是为了确保我 们人民之间的相互尊重和更广泛的社会优先事项,包括在我们人口稠密的城市国 家维护公共秩序和维持社会和谐的需要。
92. 演讲角是一个设置已久的公共空间,新加坡人如符合某些条件,可在无需警 方批准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观点。自 20 年前设置以来,和平集会和游行一直在 演讲角举行。
保护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间性者(LGBTI)群体
93. 我们坚决反对歧视和骚扰,并制定了法律,保护我们所有的公民免受这种行 为侵害。所有新加坡公民,无论其性取向如何,都可以在自己的私人空间自由开 展活动。新加坡还采取措施保护 LGBTI 群体成员免受歧视。例如,政府确保在 政府部门求职的人不会因其性取向而受到歧视。《防止骚扰法》还使遭受骚扰者 更容易获得保护令。值得注意的是,2019 年《维护宗教和谐法》修正案规定,
以宗教或宗教信仰为由,故意煽动针对个人和群体的暴力行为的,属于犯罪行 为。宗教团体和非宗教团体,包括 LGBTI 群体在内,都受到这种保护。
七. 有复原力的社会
94. 2019 年,我们庆祝现代新加坡创建 200 周年,200 年前,一个现代、开放和 多元文化的新加坡开始形成。2020 年,我们面临几十年来最大的挑战――疫情和 独立以来最严重的衰退。
95. 新加坡全国团结一致,采取抗疫行动。我们的首要考虑是保护生命。这需要 国家在加强检测、广泛追踪接触者和能力建设方面做出回应,以确保我们的医疗 保健系统有能力对新加坡所有经诊断患有 COVID-19 的人进行治疗。
96. 2020 年 6 月 26 日,新加坡对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由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 处 协 调 ) 发 出 的 联 合 调 查 问 卷 作 出 了 答 复 ( 可 查 阅 : https://www.OHCHR.
org/Documents/HRBodies/SP/COVID/States/SingaPore.docx)。该答复全面阐述了新 加坡的国家抗疫举措(见附件)。我们还针对特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的联合来 文,提供了关于在疫情期间为帮助残疾人而采取的措施的进一步信息。我们在下 文大致介绍新加坡采取的抗疫举措。除了应对疫情以外,新加坡还采取措施,加 强《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落实,并加大努力,处理气候变化这一长期面临的生存 问题。
A. 疫情期间保护低收入和弱势居民
97. 我们建立了社会安全网,在家庭和社区支持不足的情况下提供帮助,特别是 为低收入和弱势新加坡人提供帮助,包括:
(a) 保障就业。为了在这一因疫情而存在不确定性的时期维持企业运转并 保住就业岗位,我们出台了提供现金流和成本救济计划。这包括就业支助计划,
该计划在最多 17 个月的时间内与雇主共同出资,资金数额最多为支付给当地雇 员的月工资总额中的第一个 4,600 新元(3,500 美元)的 75%。在为遏制 COVID-19
病毒的传播而对人员流动实行限制期(新加坡称为启用“断路器”)期间,这种支 助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b) 援 助 计 划 。 我 们 实 施 了 各 种 财 政 援 助 计 划 , 通 过 临 时 救 济 基 金 、 COVID-19 补助款、自营职业者收入救济计划和 COVID 复复苏补助等方案,向 失业、休非自愿无薪假或遭受重大工资损失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支助。此外,在 受影响更严重或具有特殊特征的部门,如艺术和创意部门、旅游相关部门等,为 雇员和自营职业者制定了专门的计划。除此以外,还在团结付款、团结公用事业 信贷及护理和支助一揽子计划等方案之下广泛划拨每个新加坡人都能领取的资 金。
(c) 家庭暴力受害者。在启用“断路器”期间,仍可通过家庭暴力专门处 置中心和家庭事务中心等机构,获得社会服务和法律援助;并可通过视频链接向 法院申请保护令。此外,警方主动对面临风险者进行评估,与其联系,并请社会 服务机构为这些人员提供帮助。
(d) 老年人。老年人如果感染 COVID-19 病毒,很容易出现严重的健康并发 症,因此我们采取措施保障老年人的福祉,无论他们是在家中还是在养老院。我 们积极进行 COVID-19 检测,以更好地保护脆弱和体弱的老年人,特别住在养老 院的老年人,及早发现感染,进行治疗,并限制进一步传播。
98. 移民工人。到目前为止,移民工人,尤其是住在宿舍的移民工人在新加坡 COVID-19 病例中占绝大部分。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照顾好移民工人,确保其安 全。移民工人可获得与任何感染 COVID-19 的新加坡人相同的医疗保健。例如,
Raju 先生,亦称“第 42 号病例”,住院将近五个月,包括在重症监护室呆了两 个月,但他接受治疗后完全康复。全部治疗费用由政府承担。住在宿舍的移民工 人可免费接受 COVID-19 检测,所有移民工人都有资格免费接种 COVID-19 疫 苗。
99. 为控制 COVID-19 在宿舍的传播,并帮助宿舍经营者和雇主照看住在宿舍的 移民工人,迅速成立了一个机构间工作队。将 10,000 多名工人转移到临时住房设 施,以降低宿舍的居住密度。建立了现场和区域医疗设施,以确保身体不适或有 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能够得到及时治疗。为呆在宿舍的工人提供盒饭、可重 复使用口罩、护理设施、无线上网便利和 SIM 卡,使其能够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 系。还建立了一条由外籍工人志愿者负责的 24/7“护理热线”,以便为工人在疫 情期间的精神健康提供支持。成立了一个称为“黎明项目”的公私合作工作组,
负责开发一个全面的支助生态系统,以便在今后管理移民工人的心理健康。
100. 在财政上,政府实行免税和退税做法,以帮助雇主继续履行对外籍工人的 资金义务,尽管他们在隔离期间无法工作。政府要求雇主以电子方式支付住在宿 舍的外籍工人的工资,并鼓励雇主帮助外籍个人将钱汇回家中。建筑部门的雇主 须每月提交外籍雇员工资支付情况申报。多数雇主都迅速支付了工资,2020 年 5 月至 8 月,争议管理三方联盟帮助约 9,000 名外籍工人追回了拖欠的工资。
101. 为了让外籍工人安全恢复工作,我们有条不紊地对呆在宿舍的所有 300,000 名外籍工人进行了测试。到 2020 年 8 月,所有宿舍都被宣布无 COVID-19 感染 病例。为继续设法减少宿舍中的传播,人力部实施了安全生活措施,以限制人员 混杂相处,改善卫生条件。呆在宿舍的外籍工人,建筑、海洋和加工部门的工人 及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均须定期接受在册人员例行检测,以便及早发现新的感
染病例。人力部还开发了 FWMOMCare 应用程序,该程序使外籍工人能够记录 日常健康状况,并使其在身体不适时通过远程医疗及时获得医疗帮助。
102. 将按照更高的标准建造新宿舍,以加强公共卫生复原力,改善外籍工人的 生活条件。将要求现有宿舍逐步达到更高的标准。
103. 移民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费利佩·冈萨雷斯·莫拉莱斯在 2021 年 1 月 11 日致政府的信中,对新加坡为处理 COVID-19 对移民工人的影响而采取的措施,
例如移民工人能够获得 COVID-19 疫苗,向移民工人提供与新加坡人同等水平的 医疗保健以及设立机构间工作队以确保安置在宿舍的移民的福祉等,表示认可和 赞赏。
B. 经济措施
104. 法定债务、破产和无力偿付方面的临时救济减免措施。由于疫情造成的经 济 影 响 削弱 了 个人 和 企业 的 偿 债能 力 ,我 们 出台 了 《 COVID-19(临时措施) 法》,以限制疫情造成的不利经济影响。例如,该法规定,暂时不对未履约方提 起某几类合同所涉某些类别的诉讼。破产和无力偿付门槛也被暂时提高,以保护 陷入资金困境的个人和企业。该法还设立了一个评估小组,该小组有权在没有律 师参与的情况下,以公正和公平的方式向合同受到疫情影响的当事人提供救济。
这提供了一个负担得起、快速和简单的程序,使所有符合救济标准的受影响方都 能够有效地获得救济。还推出了一个简化破产方案,以帮助陷入资金困境的微型 和小型公司重组债务,恢复业务,或在业务不再可行的情况下停业清理。
105. 租金减免。由于中小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在启用“断路器”期间无法正常运 作,我们出台了这类企业和组织免交租金的强制性规定。这两者还可根据法律规 定的还款时间表推迟支付拖欠的租金。
106. 税收减免。自营职业者所得税自动延期三个月缴纳。
107. 国家就业委员会。为了在疫情期间为当地人确定和发展就业机会,提供技 能培训,成立了国家就业委员会。该委员会有一个支持残疾人就业的专门的工作 流程。
C. 社会支助
108. 教育。为配合限制病毒传播的广泛的国家努力,2020 年 4 月,新加坡所有 学校都正式开始采取居家学习做法。父母为基本工作人员的学生,或者缺乏居家 学习所需有利家庭环境的学生,可以例外。为确保所有学生在居家学习期间都能 继续接受教育,学校向有需要的学生出借了计算机设备和上网卡。
109. 为了专门照顾残疾学生,教师调整了课程,以吸引学生并满足其需求;护 理员定期接受校方人员的检查,以确保学生的健康。这项工作与联合保健服务的 提供共同进行,以满足这些学生的临床需求。自 2020 年 6 月起,特殊教育学校 的所有学生都已返校接受全日制教育。
110. 心理健康援助。新加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继续提供必要的精 神健康支持和服务,并采取预防措施,如酌情提供远程服务等。我们开通了一条
全国关爱热线,为在疫情期间有精神健康问题者提供精神健康支持,并为采取进 一步后续行动提供便利。
111. 为露宿街头者提供支助。自启用“断路器”以来,政府和社区伙伴向大约 800 名露宿街头者提供了支持。这些措施包括及时提供援助(包括资助、社会工作 干预和住所),以满足露宿街头者的需求。政府加快办理公租房申请。伙伴参与 和扶助露宿街头者网络之下的伙伴向露宿街头者伸出援手,为其提供住处和援 助。为满足对更多住处的需求,我们与上述网络的合作伙伴合作,以增加住处。
D. 诉诸司法
112. 疫情期间,法律援助局、法律协会公益服务和社区法律诊所等现有提供者 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援助。在可能情况下,通过视频会议、电子邮件或电话提 供远程服务。
113. 司法机构还采取措施提供法院服务,并继续举行听证会。《COVID-19(临 时措施)法》暂时允许在诉讼中广泛使用远程通信技术。因此,法官可以远程方 式审理案件,取证也可以远程方式进行。规定了一些条件,以确保诉讼的正当性 和公正性,包括:如果远程诉讼会使诉讼无法公平进行,那么法院不得下令以远 程方式进行诉讼。在启用“断路器”期间,法院继续审理重要和紧急事项,随 后,多数案件的审理恢复进行(以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
E. 获取信息
114. 在这个假新闻时代,新加坡应对 COVID-19 的举措做到了完全透明。关于 疫情的信息可以通过多种可靠渠道获得,包括免费电视和广播、报纸、政府网 站、社交媒体、公共住宅区数字显示屏以及 WhatsApp 和 Telegram 等信息平台。
具体而言,通过政府的 WhatsApp 账户,每天以四种民族语言发布关于病毒、新 病例、政府最新措施和个人应采取的行动的最新信息。对残疾人来说,除了继续 采取为某些非直播节目提供字幕这一做法之外,还通过在主要公共广播的直播节 目中采用手语翻译,向聋人和听力困难群体提供免费广播电视的内容。
F. 可持续发展目标(建议 110)
115. 新加坡赞同建议 110。展望疫情结束之后的未来,作为一个小国,我们需 要继续努力,通过加强社会的措施来建设复原力。我们承诺采取的措施之一是制 定和实施政策,使新加坡更接近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116. 新加坡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下不断实施有利于人的发展的政策。新加 坡向 2018 年高级别政治论坛提交的《自愿国家审查报告》,介绍了我们在落实 所有 17 项《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取得进展的领域。在 127 个可适用的目标中,
新加坡已经实现了 59 个,68 个正在进行中。本报告前几节提到了所实施的许多 政策,特别是与《可持续发展目标》1、3、4、5、10 和 16 有关的政策。
G. 气候变化(建议 235)
117. 我们赞同关于提高对气候变化的认识的建议 235。新加坡将 2018 年定为
“气候行动年”,目的是激励全国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342,000 多名新加坡 人以及许多工商企业、学校和民间社会组织承诺采取气候行动,减少碳足迹。来 自人民、私营和公共(People, Private and Public,3P)部门的组织发起并组织了 800 多项与气候行动相关的活动。
118. 2019 年,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国庆集会讲话中表示,气候变化是“人类面 临的最严重挑战之一”,他介绍了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全面计划。为了保持气候 行动的势头,政府发起了一年一度的“气候行动周”,在此期间,工商企业、学 校、民间社会组织和青年组织了一系列活动,以提高对气候变化带来的长期挑战 的认识。
119. 2020 年,发起了一项为期一年的运动,呼吁新加坡人为应对气候作出贡献 (#ClimateGameChangers)。这项运动提出了每个人在日常生活可以采取的简单行 动。新加坡人还与政府结成伙伴关系,共同提出解决方案,以改善回收利用状 况,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并增加对当地产品的需求。
120. 2020 年 3 月 31 日,新加坡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公约》) 提交了题为《规划新加坡低碳和抵御气候变化的未来》的长期低排放发展战略文 件。该文件由政府在征求学术界、工业界和民间社会的意见的情况下编写,概述 新加坡的长期发展优先事项和气候行动政策,旨在促进新加坡应对气候变化影响 的长期行动,并实现向低碳经济的稳妥、有序的过渡。
H. 人权条约(建议 1、2、10、22、56、125)
121. 新加坡赞同建议 1、2、10、22、56 和 125。促进人权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进 程。我们认为,权利和社会对待权利的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我们已 经落实了在第一轮和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中接受的建议。我们还定期进行审查,
以决定是否签署其他人权条约,我们目前是四项核心人权条约的缔约国。
八. 结语
122. 尽管面临当前的结构性挑战,但新加坡仍致力于建设包容性,维护社会凝 聚力,并实现《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目标。对照国际衡量尺度盘点我们 取得的进展,新加坡的一些排名如下:
(a) 在联合国 2020 年人类发展指数中排名第 12 位;
(b) 《经济学家》资料处粮食安全排名第一,安全城市指数排名第二;
(c) 在世界司法项目 2020 年法治指数中,秩序和安全排名第一,总体排名 第十二;
(d) 在 2016 年盖洛普世界民意调查中,在对少数民族的容忍方面,在 140 个国家中排名第一;
(e) 在拯救儿童组织 2020 年 End of Childhood Index 中排名第一;
(f) 在 2019 年联合国性别不平等指数中,性别平等排名第 12 位。
123. 我们不会躺在功劳簿上止步不前,我们将以确保我国人民的平等、和谐,
为人民创造机会这一基本目标为指导,在这一前提下,我们的人权方针将继续发 展。
1 In 1964, two separate series of race riots involving clashes between ethnic Chinese and Malays occurred in Singapore, leaving 36 people dead and 560 injured. Five years later, a spillover of racial unrest from Malaysia which was fuelled by rumour-mongering amongst the local Chinese and Malay communities, resulted in seven days of communal riots in Singapore. Those riots claimed four lives.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