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理 論 文 獻 探 討
音 樂 創 作 思 考 的 歷 程、情 境 認 知、情 境 脈 絡 之 間 的 內 外 在 交 雜 的 互 動 關 係 , 創 作 者 最 能 體 驗 其 中 的 感 受 , 而 從 創 作 的 本 質 談 起 , 深 入 作 曲 心 理 過 程 , 慢 慢 體 會 音 樂 情 境 脈 絡 傳 達 出 來 的 訊 息 。
第 一 節 音 樂 創 作 的 思 考 歷 程 一 、 音 樂 創 作 的 本 質 :
( 一 ) 表 現 社 會 思 想 和 時 代 精 神 的 藝 術 實 踐
越 動 亂 的 時 代 造 就 越 偉 大 的 音 樂 家,音 樂 家 總 是 把 自 己 的 創 作 置 身 於 社 會 和 時 代 之 中 。「 如 侯 德 健 積 極 參 與 北 京 學 運 、 香 港 『 民 主 歌 聲 獻 中 華 』 的 活 動 , 創 作 『 漂 亮 的 中 國 人 』, 在 學 生 間 傳 唱 , 又 參 加 劉 曉 波 等 學 者 絕 食 示 威 」 (翁 嘉 銘 , 1992)。 侯 德 健 不 僅 是 台 灣 國 語 歌 曲 界 的 異 數,而 且 比 別 人 更 有 強 烈 的 民 族 感 情,也 是 表 現 社 會 民 主 思 想 和 民 族 時 代 精 神 的 藝 術 實 踐 。
任 何 音 樂 家 所 從 事 的 一 切 活 動,都 應 與 自 身 所 處 的 環 境 有 密 切 相 關。音 樂 家 的 傑 出 在 於 比 普 通 人 更 能 敏 銳 地 觀 察 社 會 的 各 種 動 態 及 生 活 細 節,他 們 的 內 心 也 比 普 通 人 更 熱 切 趨 向 於 當 前 的 時 代 精 神。而 對 社 會 敏 銳 感 正 是 作 曲 家 , 從 事 音 樂 創 作 的 思 想 依 據 。
美 國 當 代 著 名 作 曲 家 喬 治 • 克 拉 姆 曾 經 說 :「 我 相 信 音 樂 反 映 人 類 靈 魂 最 深 處 的 能 力 甚 至 超 過 了 語 言 , 」「 對 我 來 說 … … 似 乎 任 何 時 期、任 何 風 格 的 優 秀 音 樂,都 呈 現 出 了 靈 感 和 思 想 的 完 美 平 衡。」「 我 感 覺 作 曲 家 開 始 寫 一 部 新 作 品 時,總 帶 著 它 對 他 們 所 希 望 表 達 的 社 會 氣 質 的 直 覺 入 手 的 。 」「 如 果 我 的 音 樂 能 表 達 此 時 此 地 的 什 麼 , 那 我 就 感 到 無 比 幸 福 了。」克 拉 姆 明 確 地 指 出 了 音 樂 家 的 創 作 是 為 了 表 達 社 會 精 神 氣 質 , 而 音 樂 也 正 具 備 了 這 種 表 達 能 力 ( 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紀 元 四 世 紀 到 十 六 世 紀 之 間,聖 經 上,基 督 教 提 倡 人 類 的 平 等 和 神 的 愛 。 他 們 為 了 使 用 聖 經 上 的 詞 句 作 為 祈 禱 • 讚 美 神 並 且 舉 行 儀 式 ,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所 使 用 的 音 樂 就 非 歌 樂 不 可 , 就 產 生 「 歌 的 時 代 」 (許 常 惠 , 1993)。 因 此 , 一 個 藝 術 家 要 明 確 對 自 身 和 藝 術 負 責 , 懂 得 它 不 只 是 個 人 的 問 題,而 是 一 個 為 崇 高 目 的 服 務 的 精 神。康 定 斯 基 反 對 「 為 藝 術 而 藝 術 」, 並 指 出 藝 術 家 應 該 為 崇 高 目 的 服 務 , 他 又 看 到 藝 術 依 附 於 時 代 精 神 力 量 的 強 弱 反 映 當 前 社 會 現 象 (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 正 由 於 這 種 時 代 的 精 神 力 量 , 才 促 使 音 樂 藝 術 輪 軸 不 斷 向 前 邁 進。音 樂 家 貝 多 芬 即 是 產 生 在 歐 洲 社 會 發 生 急 劇 變 革 的 時 代。資 產 階 級 在 成 為 當 時 新 生 的 階 級,給 社 會 帶 來 了 蓬 勃 的 生 機,給 時 代 精 神 增 添 了 無 窮 的 力 量。正 是 這 種 精 神 力 量 才 促 成 了 貝 多 芬 音 樂 中 的 藝 術 力 量 。
作 曲 家 創 作 情 緒 的 由 來 和 靈 感 的 激 發 都 是 基 於 對 生 活 的 感 受,而 生 活 的 感 受 無 疑 是 一 種 表 達 時 代 的 精 神 和 思 想 的 社 會 實 踐,它 也 是 一 項 高 尚 且 富 有 深 刻 社 會 意 義 的 藝 術 實 踐 。
( 二 ) 表 達 自 身 和 他 人 內 心 體 驗 的 精 神 活 動
十 九 世 紀 的 大 音 樂 家 華 格 納 說 :「 音 樂 起 始 於 語 言 」。 也 就 是 說 , 當 語 言 無 法 表 達 的 時 候 , 音 樂 就 跟 著 產 生 了 (許 常 惠 , 1993)。 而 藝 術 家 表 達 內 心 語 言 的 方 式,就 像 畫 家 用 彩 筆 抒 發 內 心 的 畫 像,詩 人 用 詩 句 傾 訴 內 心 的 意 境,作 曲 家 用 樂 章 傾 瀉 內 心 的 情 感,這 種 表 達 藝 術 家 自 身 和 他 人 內 心 的 精 神 活 動,正 是 他 們 對 時 代 的 精 神 和 思 想 的 體 驗 。 作 曲 家 柴 可 夫 斯 基 曾 經 說:「 你 怎 樣 能 夠 表 現 當 你 在 寫 一 部 器 樂 曲( 它 本 身 沒 有 什 麼 一 定 的 主 題 )時 掠 過 腦 際 的 一 些 漠 然 的 感 覺 呢 ? 這 純 粹 是 一 種 抒 情 的 過 程,是 靈 魂 在 音 樂 上 的 一 種 自 白,而 且 充 滿 了 生 活 中 所 有 的 經 驗,通 過 樂 音 傾 瀉 出 來,恰 如 抒 情 詩 人 用 詩 句 把 它 傾 瀉 出 來 似 的 。 」 (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作 曲 家 不 僅 要 比 常 人 更 有 敏 銳 的 洞 察 能 力,同 時 還 應 該 比 常 人 有 更 寬 廣 的 胸 襟 , 不 斷 地 接 納 他 人 的 喜 、 怒 、 哀 、 樂 , 傾 聽 更 多 元 的 想 法 。 所 以 , 音 樂 創 作 不 但 負 有 表 達 自 身 內 在 心 靈 深 處 的 神 聖 任 務 , 而 且 更 應 承 擔 表 達 他 人 內 心 想 法 的 崇 高 義 務。奧 地 利 音 樂 學 家 克 聶 普 勒
( G. Knepler,1906)曾 經 在 談 到 評 價 偉 大 音 樂 家 的 標 準 時 說 過:『 偉 大 的 音 樂 家 同 時 也 是 偉 大 的 人,他 們 懂 得 同 時 代 人 的 希 望、意 願 和 憂 慮 ----往 往 比 人 們 自 己 了 解 得 還 多 。 假 如 有 一 個 音 樂 家 , 能 在 音 樂 中 捕 捉 人 們 的 這 些 內 心 活 動,並 以 一 種 語 言 來 和 他 們 交 談,而 這 種 語 言 又 因 為 不 需 要 語 言 而 更 有 效 果,假 如 它 的 音 樂 能 夠 對 這 些 人 說:「 看 哪 , 這 就 是 你 們 , 這 就 是 你 們 內 心 的 經 過 。 」假 如 這 幅 畫 像 是 真 的 、 清 晰 的、有 效 果 的,而 且 如 果 人 們 從 這 幅 畫 像 所 認 識 出 來 的 不 只 是 自 己 的 內 心 活 動 , 還 看 到 更 多 的 東 西 , 看 到 了 更 理 想 的 自 己 , 也 就 是 自 己 願 意 成 就 並 且 將 來 有 一 天 也 必 然 會 達 到 的;假 如,一 個 作 曲 家 能 用 音 樂 做 到 這 一 切,這 個 人 將 被 稱 為 一 個 偉 大 的 音 樂 家。』(恩•邁 耶,1984)。
所 以 偉 大 的 作 曲 家 的 作 品,不 僅 激 發 大 眾 內 心 創 作 的 火 花,也 成 就 一 切 未 來 意 願 的 達 成 。
作 曲 家 在 捕 捉 他 人 內 心 活 動 的 過 程 中,也 必 然 形 成 了 自 身 內 化 的 體 驗 。 所 以 , 在 音 樂 創 作 中 , 自 身 和 他 人 的 內 心 相 互 融 合 在 一 起 形 成 一 種 錯 綜 的 心 理 活 動 。
( 三 ) 音 樂 是 受 審 美 經 驗 支 配 的 創 造 性 勞 動
音 樂 創 作 則 主 要 透 過 聽 覺 感 官 的 審 美 判 斷,去 選 擇 符 合 作 曲 家 內 心 感 受 , 表 現 出 需 要 的 各 種 音 響 手 段 。 正 如 奧 索 夫 斯 基 所 說 :「 在 創 作 過 程 中,藝 術 家 總 要 體 驗 到 一 些 情 感 狀 態,它 們 必 然 被 包 括 在 審 美 經 驗 之 內 。 」( 奧 索 夫 斯 基 , 1986)。 作 曲 家 所 表 達 的 所 有 內 心 體 驗 , 一 但 由 音 響 表 現 出 來,它 都 不 可 能 超 過 超 越 自 身 的 審 美 經 驗 所 允 許 的 範 圍 (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 所 以 , 音 樂 創 作 實 際 上 又 與 作 曲 家 的 審 美 經 驗 多 少 , 限 制 付 諸 實 踐 的 過 程 是 有 必 然 的 關 聯 。
音 樂 創 作 雖 然 是 一 種 審 美 判 斷 活 動,但 創 造 是 比 審 美 活 動 更 重 要 的 勞 動。基 本 上 欣 賞 是 被 動 的 審 美 活 動,表 演 則 是 主 動 與 被 動 相 結 合 的 審 美 (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 而 音 樂 創 作 是 透 過 單 純 內 心 的 主 動 審 美 判 斷 去 完 成 的 活 動,作 曲 家 需 要 主 動 性 去 創 造 符 合 於 自 己 審 美 意 願 的 音 響 , 它 不 需 要 像 欣 賞 者 那 樣 , 對 客 觀 存 在 的 音 響 作 出 判 斷 , 也 不 需 要 像 表 演 者 那 樣,在 限 制 的 音 響 範 圍 內 對 表 演 要 素 的 拿 捏,做 出 理 性 的 選 擇 。
美 國 音 樂 學 家 L.邁 耶 把 音 樂 看 作 是 一 種 「 期 待 」 和 「 期 待 解 決 」 過 程。並 認 為「 期 待 是 一 種 與 特 殊 的 音 樂 風 格 相 傳 而 發 展 起 來 的 習 慣 發 應 」, 是「 風 格 經 驗 的 產 物 」; 而 期 待 的 結 果 又 必 須 在「 一 種 信 念 和 態 度 的 組 織 體 系 」 之 內 ( L.邁 耶 , 1987)。「 風 格 經 驗 」 和 「 信 念 」 實 際 上 都 是 一 種 傳 承 性 審 美 經 驗 。 若 把 音 樂 創 造 當 作 是「 期 待 解 決 」的 過 程,它 就 是 作 曲 家 按 照 自 己 以 往 習 慣 的 審 美 經 驗 去 期 待,並 不 斷 尋 求 到 期 待 的 結 果 出 現 為 止。這 種 受 審 美 經 驗 支 配 的 創 造 性 勞 動 體 驗 , 對 音 樂 創 作 來 說 , 都 脫 離 不 了 兩 個 基 本 原 則 , 就 是 審 美 性 和 創 造 性 。 漢 斯 立 克 ( 1980)「 認 為 作 曲 家 不 能 改 造 什 麼 東 西 , 他 必 須 從 實 創 造 一 切。畫 家 和 詩 人 看 到 自 然 美 時 便 已 有 收 穫,作 曲 家 卻 必 須 聚 精 會 神 , 從 自 己 的 內 心 製 造 出 東 西 來 。 」難 怪 作 曲 家 斯 特 拉 文 斯 基 十 分 自 豪 的 稱 自 己 是 一 位 「 音 樂 的 創 造 者 」。 他 覺 得 「 對 於 音 樂 我 們 負 有 一 種 責 任,即 創 造 它。」「 創 造 需 要 想 像,但 又 不 可 與 想 像 混 為 一 談 , 因 為 創 造 活 動 暗 示 著 一 種 幸 運 的 發 現 和 最 終 完 成 這 一 發 現 的 必 然 性 。 」( M• 李 普 曼 , 1986)。 這 種 「 必 然 性 」 實 際 上 就 是 「 主 動 性 」。
作 曲 家 經 歷 一 段 漫 長 時 間 艱 苦 的 思 索,幸 運 地 發 現 創 造 的 源 頭,而 這 些 急 流 湧 現 的 想 像,當 然 要 主 動 牢 牢 地 掌 握 在 自 己 的 手 中 紀 錄 下 來 , 深 怕 稍 縱 即 逝 , 主 動 積 極 的 態 度 正 是 最 終 完 成 創 造 發 現 的 最 基 本 保 證 。 所 以 , 音 樂 創 作 不 僅 是 一 種 審 美 活 動 , 而 且 是 一 種 主 動 積 極 創 造 性 的 勞 動,若 更 精 確 的 說:音 樂 創 作 是 一 種 受 審 美 經 驗 支 配 的 創 造 性 勞 動 。
( 四 ) 把 內 心 的 體 驗 透 過 創 造 性 想 像 活 動 轉 化 成 具 體 音 響
斯 特 拉 文 斯 基 說:「 與 我 們 還 不 是 想 像 本 身,而 是 創 造 性 的 想 像 , 即 幫 助 我 們 從 概 念 水 平 升 到 具 體 形 象 水 平 的 那 種 能 力 。 」( M • 李 普 曼 , 1986)。 這 裡 的 「 概 念 」, 雖 然 是 指 作 曲 家 從 生 活 中 體 驗 出 林 林 種 種 的 大 概 性 意 念 , 所 概 括 、 綜 合 出 來 的 心 理 因 素 , 然 而 所 謂「 具 體 形 象 」則 是 指 具 體 的 音 響 表 現 型 態,因 為 在 內 心 體 驗 和 具 體 音 響 之 間 並 沒 有 一 種 必 然 的 聯 繫 關 係,雖 然 心 理 學 上 的 同 構 理 論 認 為 這 兩 者 找 到 了 相 同 或 類 似 的 動 力 結 構,但「 任 何 一 位 真 正 的 作 曲 家 在 創 作 時 都 不 會 以 同 構 聯 繫 的 類 型 畫 表 象 轉 化 為 滿 足,也 不 會 以 照 搬 傳 統 為 上 乘 ,
他 總 是 繼 承 前 人 的 基 礎 上 , 遵 循 美 的 旋 律 去 想 像 、 去 創 造 、 以 求 把 具 有 不 同 內 涵 的 心 理 與 感 情 表 象 轉 化 為 相 應 的、獨 具 特 點 的 音 樂 表 象。」
( 張 前,1987)。作 曲 家 的 創 造 歷 程 中 由 內 心 體 驗 至 具 體 音 響 的 轉 化 , 同 構 理 論 並 不 能 完 全 詮 釋 音 樂 創 作 過 程 。
作 曲 家 必 須 信 賴 自 己,把 內 心 體 驗 轉 化 為 具 體 音 響,而 唯 一 可 信 賴 的 根 據 就 是 自 己 的 想 像 力,想 像 力 的 主 要 任 務,就 是 把 多 元 的 抽 象 心 理 因 素 轉 化 為 獨 具 創 意 且 生 動 活 潑 的 具 體 音 響 型 態。抽 象 與 具 體 之 間,是 很 難 用 同 構 關 係 來 做 解 釋,同 構 只 能 說 是 心 理 運 動 和 外 在 運 動 的 抽 象 關 係,對 於 創 作 中 想 像 的 天 馬 行 空、千 變 萬 化 的 具 體 音 響 型 態 來 說,也 只 能 從 作 曲 家 在 繼 承 前 人 創 作 基 礎 及 美 的 旋 律 中 尋 找 解 釋 的 依 據,所 以 說 音 樂 創 作 最 基 本 的 心 理 方 式 就 是 創 造 性 的 想 像,正 因 有 豐 富 的 創 造 性 想 像,我 們 把 音 樂 創 作 看 做 是 一 種 把 內 心 的 體 驗 透 過 創 造 性 想 像 活 動 轉 化 成 具 體 音 響 。
二 、 作 曲 心 理 過 程 ( 一 ) 體 驗
作 曲 家 的 外 在 體 驗 來 自 於 現 實 生 活,內 在 體 驗 則 出 自 於 心 靈 的 深 處 , 兩 種 體 驗 間 的 結 合 點 放 射 想 像 的 光 芒 。
1.外 在 體 驗 :
黑 格 爾 ( 1984) 說 過 :「 藝 術 家 創 作 所 依 靠 是 生 活 的 富 裕 , 而 不 是 抽 象 普 泛 觀 念 的 富 裕。在 藝 術 裡 不 像 是 在 哲 學 裡,創 造 的 材 料 不 是 思 想 而 是 現 實 的 外 在 形 象 。 所 以 , 藝 術 家 必 須 置 身 於 這 種 材 料 裡 , 跟 它 建 立 親 切 的 關 係 ; 他 應 該 看 得 多 , 聽 的 多 , 而 且 記 得 多 。 」這 裡 的 現 實 的 外 在 形 象 就 是 我 們 講 的 生 活 原 形 。
作 曲 家 是 比 一 般 人 較 為 傑 出 , 在 音 樂 領 域 方 面 更 是 天 才 。 瑪 克 思 • 德 索 ( 1987) 認 為 天 才 的 決 定 性 標 準 之 一 是 「 與 現 實 的 直 接 接 觸 」, 他 甚 至 把 天 才 看 作 「 像 鳥 兒 一 樣 飛 來 飛 去 , 從 豐 富 的 生 活 中 攝 取 點 滴 養 料 。 」作 曲 家 外 在 體 驗 的 生 活 是 多 麼 豐 富 且 多 樣 , 正 是 作 曲 家 創 作 想 像 的 泉 源 , 而 這 些 外 在 體 驗 大 多 起 源 於 生 活 經 歷 、 學 習 經
歷、 文 化 活 動、旅 行、 閱 讀 及 社 會 交 往 等 等。瑪 克 思•格 拉 夫( 1947)
對 於 作 曲 家 外 在 體 驗 是:起 源 於 外 在 生 活、藝 術 家 生 活 道 路 上 遇 到 的 各 種 體 驗 、 作 曲 家 的 外 在 性 體 驗 ( 旅 行 、 閱 讀 、 日 常 生 活 的 畫 面 ) 、 精 神 上 多 方 面 的 興 趣 、 外 在 事 件( 例 如 : 莫 札 特 創 作『 唐 . 爵 望 尼 時 得 到 父 親 逝 世 的 消 息 』 等 。
2.內 在 體 驗 :
內 在 體 驗 出 自 作 曲 家 的 心 靈 深 處,包 括 在 無 意 識 或 潛 意 識 中 儲 存 的 各 種 本 能 、 衝 動 、 情 感 的 記 憶 等 等 (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格 拉 夫 (1947)認 為 內 在 體 驗 主 要 包 含 : 出 自 心 靈 的 深 處 , 是 從 他 的 個 性 的 根 源 中 成 長 的 ; 全 部 情 感 領 域 ; 內 心 深 處 儲 藏 著 的 童 年 記 憶 ; 無 意 識 的 情 操 、 童 年 的 回 憶 和 以 往 的 情 緒 。
作 曲 家 的 心 靈 中 無 意 識 或 潛 意 識 保 留 著 情 操、童 年 的 回 憶 和 以 往 的 情 緒 , 原 始 的 本 能 、 衝 動 、 情 感 隨 著 生 活 的 體 驗 趨 於 成 熟 內 化 , 等 待 與 社 會 的 實 踐 和 有 意 識 的 目 的 相 結 合 , 即 能 激 發 出 創 作 的 火 花 。 3.外 在 體 驗 必 須 與 內 在 體 驗 相 結 合 :
事 實 上,外 在 的 體 驗 在 創 造 性 的 頭 腦 中 能 動 員 內 在 的 力 量,只 有 這 些 內 在 力 量 的 財 富 和 強 度 才 具 有 重 大 的 意 義,而 生 活 的 表 面 的 色 彩 以 及 精 神 上 多 方 面 的 興 趣 都 是 無 關 重 要 的 (格 拉 夫 , 1947)。
生 活 中 外 在 事 件 的 體 驗 , 如 人 生 的 命 運 、 旅 行 、 研 究 、 書 籍 等 , 只 是 協 助 作 曲 家 片 面 的 創 作,若 能 夠 把 它 們 轉 化 成 內 在 的 體 驗,才 有 真 正 的 價 值 。
4.藝 術 體 驗
作 曲 家 的 外 在 體 驗 :旅 行 、 閱 讀 、 日 常 生 活 的 畫 面 可 以 授 與 藝 術 作 品 以 色 彩 , 更 強 烈 的 真 實 性 , 更 豐 富 的 細 節 。 但 是 , 要 創 作 發 自 內 心 深 處 的 藝 術 就 要 吸 取 作 曲 家 的 內 在 體 驗 (格 拉 夫 , 1947)。 作 曲 家 對 這 種 音 響 的 體 驗,不 是 一 般 的 外 在 或 內 在 的 體 驗,而 是 一 種 特 殊 的 藝 術 體 驗 , 它 包 括 作 曲 家 對 音 樂 的 感 性 接 觸 , 也 包 括 他 們 對 音 樂 的 理
性 , 即 音 樂 技 巧 和 風 格 的 掌 握 (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綜 合 作 曲 家 的 特 殊 藝 術 體 驗,一 方 面 要 從 外 在 現 實 世 界 的 自 然 和 人 為 音 響 中 攝 取 , 另 一 方 面 從 歷 史 傳 承 及 民 間 流 傳 的 音 響 中 品 茗,浸 透 出 獨 特 的 音 響 風 格 及 技 巧 , 才 是 精 粹 宏 觀 的 藝 術 體 驗 。
( 二 ) 組 織 音 樂 想 像 1. 塑 造 音 樂 想 像 工 程
一 直 深 藏 在 心 靈 中 的 潛 意 識 一 旦 釋 放 出 它 所 形 成 的 形 式,這 些 形 成 物 就 被 心 靈 的 意 識 力 量 所 抓 住。此 時 藝 術 性 工 作 就 開 始 了,在 融 合 無 意 識 與 意 識 力 量 的 相 互 作 用 , 進 行 進 一 步 的 想 像 塑 造 。
大 作 曲 家 的 成 長 不 是 想 像 力 的 成 長,想 像 力 的 成 長 必 然 隨 著 年 齡 而 衰 弱 , 因 為 這 是 情 慾 的 一 種 形 式 , 它 必 然 隨 著 情 慾 失 去 力 量 、 光 澤 和 色 彩。作 曲 家 的 成 長 是 藝 術 組 織 能 力 的 成 長,藝 術 組 織 能 力 通 過 生 活 、 體 驗 和 精 通 技 巧 而 完 善 化 (格 拉 夫 , 1947)。 音 樂 想 像 力 , 是 隨 著 生 活 、 體 驗 和 精 通 技 巧 的 成 熟 , 就 能 成 長 茁 壯 , 塑 造 、 組 織 音 樂 想 像 工 程 。
2. 取 得 想 像 才 華
潛 意 識 的 力 量 太 強 甚 至 大 過 意 識 力 量,無 法 取 得 平 衡,作 曲 家 會 遇 到 創 作 上 的 困 難,就 無 法 真 正 地 組 織 藝 術 工 作。這 樣 的 作 曲 家 會 有 幻 想 的 、 怪 誕 的 , 他 們 就 沒 有 能 力 塑 造 自 己 內 在 的 想 像 才 華 。
假 若 意 識 力 量 過 分 強 於 無 意 識 的 力 量,理 性 的 作 曲 家 對 音 樂 曲 式 的 要 素 常 常 有 卓 越 理 解,對 音 樂 技 巧 也 極 為 精 通 熟 練,但 缺 乏 豐 富 想 像 力 的 才 華 本 能 。
意 識 與 無 意 識 的 車 輪 的 齒 輪 結 合 得 那 麼 緊 密,以 致 音 樂 的 創 造 機 器 只 要 輕 輕 一 推 就 能 不 斷 地 、 自 如 地 運 轉 (張 洪 模 , 1993)。
潛 意 識 力 量 與 意 識 力 量 的 拉 引,就 等 於 一 端 理 性 與 一 端 感 性 的 天 秤,如 何 取 得 平 衡 點 ? 就 要 看 作 曲 家 如 何 緊 密 轉 動 意 識 與 無 意 識 的 齒 輪,理 性 的 從 各 種 素 材 的 分 析 和 感 性 的 綜 合 心 理 活 動,取 得 想 像 才 華。
3.創 作 情 緒
( 1) 蓄 勢 待 發 的 想 像 動 力
現 代 心 理 學 的 研 究 一 般 都 認 為 人 的 情 緒 受 約 於 環 境 的 影 響、生 理 的 狀 態 和 認 知 的 過 程 ( 曹 日 昌 , 1980 ) 。 創 作 情 緒 與 心 理 周 期 有 關 。 歌 德 在 日 記 中 寫 : 「 我 必 須 更 密 切 地 注 意 我 內 心 的 好 與 壞 的 周 期 循 環 。 幹 這 件 事 或 那 件 事 的 激 情 、 獻 身 、 衝 動 、 創 造 、 執 行 、 組 織 , 一 切 都 在 一 個 規 律 性 的 周 期 中 交 替 著 。 」雨 果 . 沃 爾 夫 規 律 地 受 到 交 替 的 壓 抑 和 瘋 狂 情 緒 的 影 響,這 種 循 環 影 響 著 他 的 創 作 功 能。貝 多 芬 音 樂 作 品 的 消 失 與 出 現 很 可 能 與 這 種 心 靈 周 期 有 關。(張 洪 模,1993) 音 樂 家 也 有 習 慣 性 創 作 情 緒,海 頓 習 慣 在 梳 洗 乾 淨 後 坐 在 書 桌 或 鋼 琴 前 培 養 情 緒。瓦 格 納 必 須 在 奢 侈 環 境 中 使 自 己 進 入 創 作 情 緒。貝 多 芬 習 慣 一 再 探 索 自 然,因 為 他 強 烈 感 到 他 的 精 神 勞 動 和 自 然 的 生 命 之 間 的 聯 繫 , 與 貝 多 芬 自 己 的 情 緒 相 同 。 創 作 情 緒 受 環 境 的 影 響 , 會 表 現 出 周 期 生 理 和 心 理 的 狀 態 , 習 慣 性 的 情 緒 自 然 會 產 生 。
創 作 情 緒 是 作 曲 家 一 種 有 意 識 的 心 理 活 動,也 是 作 曲 家 的 一 種 主 動 的 心 理 要 求 , 它 是 推 動 音 樂 想 像 的 一 個 重 要 動 力 (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創 作 情 緒 也 是 作 曲 家 一 種 期 待 的 狀 態 。 積 累 在 潛 意 識 中 的 一 切 音 調 的 形 式 都 推 向 無 意 識 與 意 識 的 心 靈 生 活 的 邊 緣 。 在 這 種 激 動 的、緊 張 的 時 刻 到 來 之 前,全 部 音 樂 創 作 都 是 在 潛 意 識 的 黑 暗 中 進 行 的 。 至 此 , 沒 有 任 何 東 西 受 到 有 意 識 的 思 考 的 控 制 。 創 作 本 能 不 受 干 擾 地 從 事 著 塑 造 工 作。但 是,如 今 所 積 累 的 內 在 的 大 量 的 音 調 和 音 調 形 式 已 經 聚 集 了 那 麼 大 的 力 量,這 種 力 量 推 向 意 識 的 光 源,讓 意 識 照 亮 此 後 的 工 作 (張 洪 模 , 1993)。 累 積 了 內 在 的 音 調 和 音 調 形 式 , 聚 集 期 待 的 衝 動 力 量,也 不 受 到 有 意 識 的 思 考 的 控 制,蓄 勢 待 發 的 想 像 動 力 , 就 要 靠 創 作 情 緒 的 風 帆 出 發 了 。
( 2) 創 作 激 情
激 情 是 在 音 樂 創 過 程 中 出 現 的 一 種 最 佳 的 心 理 狀 態。作 曲 家 最 重 要 的 心 理 品 質 之 一 就 是 對 自 己 所 從 事 的 創 作 活 動 和 表 現 對 象 具 有 種 真 摯 而 充 沛 的 感 情 , 而 在 諸 種 感 情 狀 況 中 , 激 情 又 具 有 更 重 要 的 意 義 。 張 前 、 王 次 炤 (1992)認 為 創 作 的 激 情 來 源 於 生 活 的 激 情 , 按 照 心
理 學 的 說 法,激 情 是 由 對 立 意 向 的 衝 突 或 過 度 的 抑 制 引 起 的。作 曲 家 在 社 會 生 活 中 所 經 歷 的 矛 盾 衝 突,引 起 的 巨 大 歡 樂 或 悲 痛,激 情 的 產 生,大 都 來 自 他 們 受 極 度 壓 抑 所 引 起 的 憤 怒 等,正 是 生 活 的 激 情 激 發 著 作 曲 家 要 透,過 音 樂 把 它 們 的 創 作 激 情 表 現 出 來,又 正 是 創 作 激 情 促 使 音 展 開 樂 想 像 。
( 3) 創 作 才 能
蘇 聯 心 理 學 家 H.C.列 依 切 斯,曾 經 對 音 樂 的 能 力 作 過 較 為 深 入 的 研 究 。 結 果 表 明 音 樂 的 能 力 由 三 方 面 構 成 : 第 一 是 曲 調 感 , 即 區 別 旋 律 的 曲 調 特 點 能 力,它 表 現 在 對 音 調 的 準 確 性 的 感 知 和 對 旋 律 的 情 緒 反 應 上;第 二 是 音 樂 表 象 的 反 映 能 力,即 能 隨 意 地 反 映 音 高 關 係 和 音 強 關 係 的 聽 覺 能 力,它 表 現 在 能 再 現 聽 過 的 旋 律,並 能 實 現 聽 覺 與 發 聲 之 間 的 遷 移 和 轉 換 ; 第 三 是 節 奏 感 , 即 感 受 音 樂 的 節 奏 能 力 ; 表 現 在 音 符 之 間 的 時 間 關 係 的 敏 銳 感 覺 和 準 確 的 再 現 能 力 上 ( 曹 日 昌 , 1980) 。
在 八 大 藝 術 門 類 中 , 音 樂 是 屬 於 技 巧 最 複 雜 的 , 作 曲 技 術 的 系 統 性 和 嚴 密 性 , 是 任 何 其 它 藝 術 都 不 能 與 之 相 比 ( 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 音 樂 創 作 的 才 能 很 大 一 部 分 體 現 在 技 巧 的 掌 握 和 運 用 的 能 力 上 。 作 曲 家 的 實 質 才 能 在 於 對 音 樂 的 曲 調 感 、 表 象 的 反 映 、 節 奏 感 能 力 構 成,也 在 於 體 現 在 技 巧 的 掌 握 和 運 用 的 能 力 純 熟 度,皆 是 推 動 音 樂 想 像 最 重 要 的 動 力 。
4.音 樂 構 思
( 1) 靈 感
何 其 芳 ( 1962) 先 生 說 :「 其 實 所 謂 靈 感 , 就 是 詩 人 在 想 像 中 捕 捉 住 了 動 人 的 不 落 俗 套 的 構 思 。 」另 一 說 法 , 作 曲 家 的 意 識 活 動 抓 住 衝 出 來 的 無 意 識 的 音 樂 形 式 . 這 時 刻 稱 為 音 樂 構 思 的 時 刻 (張 洪 模 , 1993) 。 也 可 說 是 : 創 造 性 想 像 活 動 進 行 音 樂 構 思 的 時 刻 , 所 產 生 的 心 理 現 象 。
黑 格 爾 ( 1984) 曾 說 過 :「 要 煽 起 真 正 的 靈 感 , 面 前 就 應 該 先 有 一 種 明 確 的 內 容,即 想 像 所 抓 住 的 並 且 要 藝 術 方 式 去 表 現 的 內 容。」。
從 音 樂 構 思 的 時 刻 開 始,自 覺 的 思 維 和 意 識 的 塑 造 伴 隨 著 整 個 創 作 過 程。這 過 程 越 是 接 近 於 完 成,音 樂 創 造 中 的 意 識 思 維 部 分 就 越 是 強 有 力,直 到 只 剩 下 批 判 性 思 維 對 音 型 作 最 後 的 潤 飾 (張 洪 模,1993)。
所 以 說,靈 感 是 音 樂 想 像 活 動 的 產 生,也 是 作 曲 家 在 有 意 識 與 無 意 識 想 像 中 獲 得 。
( 2) 優 美 旋 律 需 要 經 過 艱 苦 勞 動
在 音 樂 創 作 的 想 像 機 制 中,最 主 要 的 是 創 造 聽 覺 表 象,它 的 創 造 有 時 候 在 意 識 中 完 成 , 經 過 周 密 的 思 索 一 點 一 滴 撮 合 而 成 (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 這 裡 的 聽 覺 表 象 就 是 優 美 旋 律 , 是 必 須 經 過 嚴 密 的 思 考 及 緊 密 且 努 力 的 集 思 廣 益,粹 取 最 精 華 的 原 液,創 造 最 優 美 的 旋 律。人 們 在 那 兒 高 談 闊 論 著 天 啟 和 靈 感 之 類 的 東 西,而 我 卻 像 首 飾 匠 打 金 鎖 鏈 那 樣 地 精 心 勞 動 著 , 把 一 個 個 小 環 非 常 合 適 地 連 接 起 來 ( 英 貝 爾 , 1957)。
格 拉 夫( 1947)說:「 我 並 不 是 說 沒 有 靈 感 這 種 東 西,正 好 相 反 , 靈 感 在 人 類 的 各 種 活 動 中 是 作 為 一 種 動 力,絕 不 是 藝 術 家 所 特 有 的 。 但 是 那 種 力 量 只 能 通 過 努 力 才 能 使 它 起 作 用 , 而 這 種 努 力 就 是 工 作 … … ..是 工 作 帶 來 了 靈 感 。 」
優 美 旋 律 的 湧 現,正 是 我 們 所 謂 的 自 由 情 感 的 旋 律 表 達,實 際 上 是 經 過 多 次 苦 思 冥 想 後 努 力 著 手 創 作 的,使 得 一 點 一 滴 美 妙 的 旋 律 具 備 形 式 , 總 是 需 要 進 行 艱 苦 的 勞 動 。
( 3) 一 種 回 憶
心 理 學 研 究 的 成 果 表 明 , 潛 意 識 表 象 活 動 有 三 種 情 形 ,( 高 楠 , 1987)。 第 一 是 表 象 的 改 變 。 作 曲 家 感 知 現 實 中 包 括 音 響 現 象 在 內 的 客 觀 對 象 , 形 成 表 象 記 憶 , 這 些 記 憶 中 的 表 象 隨 時 都 在 改 變 , 根 據 作 曲 家 的 意 願,改 變 實 質 內 容 是 創 造 新 的 聽 覺 表 象。第 二 是 表 象 的 局 部 突 出。作 曲 家 根 據 自 己 的 喜 好 而 使 整 體 表 象 記 憶 中 的 某 些 部 分 突 出 , 使 在 表 象 活 動 中 佔 據 突 出 的 地 位。第 三 是 表 象 的 組 合。再 心 靈 暗 處 的 神 奇 組 合,才 使 作 曲 家 在 創 造 新 的 聽 覺 表 象 中 閃 射 出 光 輝,這 就 是 所 謂 的 靈 感 之 光 (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作 曲 家 試 圖 在 進 行 創 造 活 動 之 中,尋 求 自 由 開 放 的 聯 繫,允 許 自 己 回 憶 遺 忘 事 物 的 局 部,從 回 憶 的 聯 繫 中,努 力 想 起 一 句 話、一 個 人 物 、 一 個 場 景 。 回 憶 常 常 是 從 尾 巴 開 始 的 , 又 常 常 是 從 中 段 開 始 的 。 一 旦 找 到 這 種 回 憶 的 片 段 , 其 他 部 分 就 很 容 易 追 蹤 尋 回 了 。
( 4) 一 種 組 織 力 量 在 音 樂 構 思 背 後 起 作 用
創 作 的 活 動 有 時 候 在 意 識 中 進 行,有 時 候 也 在 潛 意 識 中 進 行。(張 前 、 王 次 炤 , 1992) 。 一 切 的 組 織 力 量 在 一 切 音 樂 構 思 背 後 起 作 用 , 這 些 音 樂 構 思 當 時 出 現 於 隔 離 無 意 識 與 意 識 的 牆 上。這 種 組 織 力 量 包 含 樂 思 的 精 神 力 量 , 它 們 給 樂 思 指 定 適 當 的 位 置 ;它 們 組 合 並 且 區 分 ; 選 擇 並 且 刪 除。沒 有 這 種 組 織 的 一 致 性 就 不 能 創 作 藝 術 作 品。沒 有 這 樣 的 組 織 力 量,就 沒 有 偉 大 的 音 樂 構 思。這 種 組 織 力 量 是 自 然 的 塑 造 力 量 (張 洪 模 , 1993)。
( 5) 結 合 批 判 性 思 維
柯 克( 1981)說 過 一 句 非 常 精 闢 的 話:「 我 們 稱 之 為 靈 感 的 東 西 , 只 不 過 是 把 傳 統 中 已 經 存 在 的 材 料 加 以 下 意 識 地、創 造 性 地 再 塑 造 而 已 。 」。 音 樂 藝 術 創 作 越 是 進 展 、 智 力 的 功 能 就 越 要 走 在 前 面 , 這 是 指 :思 維 、 批 判 、 反 省 、 自 覺 的 塑 造 。 批 判 性 思 考 必 須 被 吸 收 到 塑 造 進 程 中 來。是 創 造 性 幻 想 所 帶 來 的 光 明 照 亮 了 它 的 道 路。這 是 想 像 力 的 思 維 , 藝 術 性 的 思 維 (張 洪 模 , 1993)。 這 種 潛 意 識 中 的 再 創 造 , 也 包 括 對 現 實 中 其 他 表 象 的 改 造,這 種 改 造 是 必 須 有 反 省、批 判、自 覺、
思 維 做 後 盾 , 將 它 結 合 起 來 組 織 音 樂 構 思 。
莫 札 特 年 輕 時 寫 的 信 件 也 充 滿 著 敏 銳 的 觀 察 力 和 批 判 性 的 評 論。他 在 義 大 利 所 寫 的 每 一 部 新 的 歌 劇 都 具 有 鮮 明 的 特 徵,對 每 個 人 及 其 缺 點 都 刻 劃 得 很 明 智 (格 拉 夫 , 1947)。 作 曲 家 是 敏 銳 的 思 考 者 , 批 判 性 感 覺 是 很 靈 敏 的,不 純 粹 屬 於 想 像 力 的 人 物,強 健 的 思 考 能 力 是 作 曲 家 要 不 斷 的 鍛 鍊 , 並 成 就 自 己 的 音 樂 氣 質 與 風 格 。
第 二 節 音 樂 情 境 脈 絡
一 、 音 樂 情 境
情 境 是 為 了 發 顯 「 人 」( 包 括 作 者 、 讀 者 ; 觀 者 、 被 看 者 ) 究 竟 是 以 什 麼 樣 的 身 心 情 態 處 在 大 自 然 與 人 文 環 境 中,乃 至 於 可 以 展 現 具 有 美 感 的 實 存 體 驗;而 這 樣 一 種 交 錯 時 間、空 間 與 社 群 等 多 重 脈 絡 的 存 在 關 係 網,既 為 審 美 主 體 的 本 然 真 存,復 又 為 所 有 人 文 藝 術 活 動 的 生 發 場 域 , 我 們 稱 它 為 「 情 境 」( 鄭 毓 瑜 , 1996)。
音 樂 創 作 的 思 考 歷 程 中,情 境 的 確 可 以 發 顯 音 樂 創 作 者 的 身 心 情 態 , 當 創 作 時 若 處 於 自 然 或 有 濃 郁 的 人 文 環 境 中 , 在 時 、 空 與 社 群 交 錯 多 重 的 關 係 網 絡 , 實 質 主 體 的 審 美 體 驗 , 就 會 孕 育 而 生 , 這 種 發 生 於 心 理 場 域 的 音 樂 活 動 , 就 是 音 樂 創 作 者 的 音 樂 情 境 。
二 、 情 境 認 知
Brown et al. (1989) 所 正 式 提 出 的 「 情 境 認 知 」 , 並 非 闡 釋 新 的 認 知 觀 點 , 其 意 涵 早 在 過 去 對 人 們 日 常 生 活 認 知 活 動 (everyday cognition)所 做 的 種 種 探 討 之 中 , 即 已 明 白 地 被 指 出 。 Such man (1987) 認 為 , 人 們 日 常 生 活 的 思 考 活 動 是 :
(1)發 生 於 文 化 脈 絡 (culture context)之 中 , 如 :辦 公 室 、 工 廠 、 家 裡 等 。
(2)實 用 的 (Practical), 著 重 在 解 決 自 然 發 生 的 問 題 。
(3)情 境 化 的 (situated), 有 賴 於 特 定 、 具 體 情 境 之 中 的 行 動 。 Mayer(1992)則 具 體 地 綜 合 了 三 種 情 境 下 的 日 常 生 活 思 考,認 為 問 題 的 解 決 是 常 常 是 以 情 境 脈 絡 (contextualized)為 基 礎 。 實 用 問 題 的 解 決 是 常 囿 於 情 境 脈 絡。也 就 是 說,人 們 會 在 特 定 的 實 用 情 境 中 去 發 明 有 效 的 解 題 策 略 (Brown et al. ,1989) 。
日 常 生 活 認 知 思 考 活 動 , 有 賴 於 發 生 於 職 場 、 旅 行 、 家 庭 及 自 然 中 的 文 化 情 境 脈 絡 (culture context)協 尋 線 索 , 並 且 探 究 實 際 、 實 用 的
解 決 問 題 策 略 , 再 運 用 特 定 、 具 體 情 境 行 動 。 這 種 情 境 行 動 即 是 一 種 決 定 行 為 的 方 式 , 其 因 素 無 論 是 個 人 、 環 境 或 兩 者 間 的 互 動 , 都 受 先 驗 存 在 的 認 知 情 境 所 影 響 。
三 、 音 樂 情 境 脈 絡
對 於 人 類 行 為 的 決 定 因 素,在 心 理 學 家 而 言 素 有「 個 人 決 定 論 」、
「 環 境 決 定 論 」、 以 及「 互 動 論 」三 種 。 建 構 主 義 以 及 情 境 認 知 論 者 的 立 場,均 較 傾 向 互 動 論 的 觀 點,一 方 面 強 調 認 知 者 的 行 為 與 認 知 過 程 的 主 體 性,另 一 方 面 也 強 調 該 等 行 為 與 意 義 建 構 會 受 先 驗 存 在 的 文 化 與 社 會 脈 絡 或 情 境 因 素 的 影 響 (朱 則 剛 , 1994)。 音 樂 創 作 的 思 考 歷 程 中,創 作 者 的 心 理 與 情 境 蘊 含 其 中,兩 者 間 的 互 動 交 織 的 網 絡 非 常 頻 繁,相 互 間 緊 密 的 影 響 創 作 的 方 向,音 樂 創 作 者 模 擬 出 心 理 與 感 情 狀 態 處 於 大 自 然 與 人 文 環 境 中,這 種 主 體 性 心 裡 活 動,可 以 體 驗 出 具 有 美 感 的 存 在;而 這 樣 一 種 交 錯 時 間、空 間 與 社 會 群 體 等 多 重 脈 絡 的 存 在 關 係 網 , 就 是 音 樂 創 作 者 的 音 樂 情 境 。 由 此 得 知 , 音 樂 創 作 行 為 的 意 義 是 受 音 樂 情 境 脈 絡 的 影 響,音 樂 創 作 行 為 的 思 考 歷 程,就 可 根 據 心 理 學 家 的 互 動 論 , 得 知 創 作 者 的 音 樂 情 境 脈 絡 是 受 主 體 性 的 心 理 、 先 驗 存 在 的 文 化 環 境 與 社 會 的 關 係 網 絡 影 響 。
一 、 主 體 性 的 心 理
音 樂 創 作 者 在 創 作 思 考 的 歷 程,不 難 發 現 個 人 主 體 的 感 情 心 理 來 進 行 創 作 , 純 粹 以 感 情 來 創 作 音 樂 , 國 內 有 些 人 相 當 的 堅 持 的 方 式 。 楊 嘉( 1898)提 到:當 生 活 或 感 情 遇 到 衝 擊 時,音 樂 創 作 是 一 種 出 口 。 國 內 創 作 歌 手 李 驥 、 伍 佰 都 是 如 此 , 他 們 自 寫 、 自 唱 吶 喊 出 個 人 的 心 中 思 想 , 傾 吐 情 感 私 密 。 他 們 堅 持 作 品 是 來 自 真 實 情 感 生 活 , 把 自 己 的 內 心 的 感 情 世 界 , 赤 裸 裸 的 呈 現 在 眾 人 面 前 。
有 個 人 主 體 理 念 的 音 樂 家,是 很 值 得 欽 佩 的,因 為 他 有 自 己 的 想 法 和 理 念 , 將 他 的 精 神 和 意 志 投 入 在 其 中 , 無 怨 無 悔 , 既 使 有 所 犧 牲 也 不 改 初 衷 。
莊 永 明 (1994)提 到 50年 代 的 音 樂 家 , 楊 三 郎 則 堅 持 自 己 的 理 念 去
創 作,他 用 幾 句 話 來 警 剔 自 己,說 他 的 作 品 一 定 要 大 眾 化,要 俗 氣 化,
要 讓 大 家 能 夠 接 受,甚 至 說 不 要 藝 術 也 沒 有 關 係。不 過 只 要 欣 賞 過 楊 三 郎 的 作 品 , 不 僅 能 感 受 他 作 品 的 質 感 , 絲 毫 不 覺 得 俗 氣 , 且 頗 受 好 評 。 另 外 國 內 搖 滾 創 作 歌 手 伍 佰 有 他 不 變 的 想 法 , 樂 團 就 是 要 做 Live 才 有 生 命 力 (楊 嘉 , 1998)。 只 要 有 親 臨 伍 佰 演 唱 會 現 場 的 人 , 一 定 會 感 染 他 的 魅 力 , 伍 佰 的 現 象 就 是「 寫 實 、 真 誠 」。 就 是 這 種 不 變 的 想 法 , 堅 持 伍 佰 的 音 樂 之 路 , 流 行 音 樂 新 生 代 才 得 以 延 續 搖 滾 的 動 力 。 有 個 人 抱 負 的 音 樂 家 , 既 使 有 所 犧 牲 自 己 的 職 業 , 也 會 不 顧 一 切 的 從 事 音 樂 。 鄧 雨 賢 放 棄 了 教 育 界 , 心 甘 情 願 轉 業 到 娛 樂 界 , 他 的 抱 負 就 是 不 願 見 及 音 樂 與 大 眾 分 離 (莊 永 明 , 1994)。 他 的 見 解 , 或 許 與 一 般 人 不 大 一 樣,是 因 為 這 種 為 流 行 音 樂 奮 鬥 的 理 想 抱 負,一 直 深 植 內 心 , 這 種 抱 負 是 值 得 大 眾 的 尊 敬 。
音 樂 家 一 定 有 創 作 的 期 望,個 人 期 望 一 定 也 不 一 樣。張 震 嶽 把 音 樂 當 作 是 一 座「 橋 樑 」, 聽 完 他 的 音 樂 之 後 , 會 想 再 去 找 別 的 音 樂 來 聽 (楊 嘉 , 1998)。 音 樂 創 作 本 來 就 是 要 傳 播 給 大 眾 欣 賞 , 能 夠 藉 由 傳 播 音 樂 的 期 望 , 引 起 大 眾 喜 好 音 樂 的 動 機 , 不 管 是 任 何 型 態 的 音 樂 , 這 種 無 私 的 音 樂 期 望 , 是 值 得 音 樂 人 借 鏡 。
生 命 中 有 些 不 順 利 所 累 積 起 來 的 能 量 非 常 大,因 此 所 創 作 出 來 的 音 樂 自 然 力 量 就 很 強 , 也 間 接 促 使 了 創 作 者 自 我 生 命 的 真 實 成 長 ( 楊 嘉 , 1998) 。 生 命 中 的 悲 歡 離 合 , 是 人 生 必 經 的 過 程 , 對 一 個 創 作 者 來 說 , 創 作 自 己 人 生 的 歷 練 , 無 管 是 充 滿 波 折 , 或 是 面 對 生 命 的 消 逝 與 親 友 的 離 去 , 直 接 衝 擊 生 命 的 事 件 , 都 是 創 作 者 必 要 身 經 的 體 驗 , 也 必 須 去 省 察 認 識 , 作 為 音 樂 創 作 生 命 的 方 向 。
國 內 很 多 創 作 歌 手,自 己 很 清 楚 作 為 一 個 歌 手,和 作 為 一 個 創 作 者 的 差 異 。 創 作 是 永 遠 的 堅 持 一 條 路 , 會 一 直 走 下 去 。 可 是 , 也 考 慮 到 唱 片 公 司 與 消 費 者 的 想 法,幸 運 一 點 的 創 作 歌 手,可 以 做 他 喜 歡 做 的 音 樂。不 然 由 唱 片 公 司 幫 他 製 作 挑 歌,主 導 權 完 全 掌 握 唱 片 公 司 的 手 裡 。 而 國 內 創 作 歌 手 有 自 主 權 又 能 兼 具 市 場 性 , 就 屬 張 雨 生 。 李 世 忠 說 :「 碰 到 像 雨 生 這 樣 的 藝 人 , 就 要 想 辦 法 去 經 營 他 , 讓 他 能 夠 存
活 下 去 , 他 才 能 夠 一 而 再 、 再 而 三 的 , 有 機 會 在 舞 台 上 繼 續 作 他 想 做 的 事 」 (楊 嘉 , 1998)。 介 於 理 想 與 現 實 之 間 的 做 法 , 對 於 有 心 創 作 的 歌 手 來 說,是 一 個 既 矛 盾 又 冷 酷 的 現 實,創 作 的 理 想 與 市 場 的 現 實 之 間 , 為 什 麼 會 如 此 難 以 平 衡 ?創 作 者 為 創 作 理 想 帶 來 兩 極 化 的 評 價 , 也 為 商 業 市 場 帶 來 兩 極 化 的 銷 售 , 多 麼 殘 酷 的 事 實 。
二 、 先 驗 存 在 的 文 化 環 境
鄧 雨 賢 的 田 野 工 作 中 , 記 下 了 七 字 背 、 六 孔 興 調 、 客 家 調 、 山 歌 等 , 有 的 還 另 加 以 詮 釋 , 譜 上 鋼 琴 伴 奏 譜 , 顯 見 他 對 民 間 音 樂 的 重 視 (莊 永 明 , 1994)。 這 種 利 用 創 作 之 餘 , 也 不 忘 採 集 傳 統 的 民 謠 和 戲 曲 , 做 為 寫 作 的 素 材 和 養 分 , 對 於 鄉 土 文 化 的 重 視 。 台 灣 歌 謠 另 一 位 知 名 的 音 樂 家,李 臨 秋 堅 守 民 間 歌 謠 的 押 韻 和 對 仗 的 特 色,作 品 中 有 著 濃 郁 的 鄉 土 感 情 , 他 們 都 是 現 今 音 樂 創 作 人 引 以 為 傲 。
台 灣 目 前 也 是 有 過 分 崇 仰 西 方 音 樂 的 現 象,大 概 是 因 為 台 灣 流 行 音 樂 , 早 期 受 日 本 統 治 , 在 文 化 教 育 的 影 響 下 , 日 本 的 音 樂 教 育 也 培 植 了 台 灣 出 生 的 音 樂 家 。 呂 泉 生 就 是 畢 業 於「 東 洋 音 樂 學 校 」台 灣 音 樂 家,他 從 日 本 名 作 曲 家 成 田 為 三 研 習 作 曲 理 論,從 此 奠 定 了 他 日 後 獻 身 於 作 曲 與 合 唱 事 業 (莊 永 明,1994)。不 只 音 樂 教 育 受 日 本 的 影 響 , 連 文 化 環 境 也 普 遍 性 受 到 影 響,這 種 外 來 音 樂 文 化 的 影 響,大 眾 已 不 容 易 理 解 本 土 文 化 的 重 要,結 果 使 得 鄉 土 音 樂 和 大 眾 漸 行 漸 遠,這 樣 的 趨 勢 是 台 灣 音 樂 人 值 得 深 思 的 問 題 。 正 因 如 此 , 在 1970年 代 臺 灣 面 臨 外 交 挫 敗 、 社 會 文 化 變 遷 等 衝 繫 , 文 化 自 覺 的 鄉 土 運 動 因 應 而 起 , 校 園 中 的 青 年 也 基 於 這 樣 的 意 識 前 提 下 , 發 起 、 加 入 現 代 民 歌 ( 林 怡 伶 , 1995)。
校 園 創 作 歌 手 自 己 發 表 作 品,於 校 園 的 演 唱 方 式。當 然 有 不 少 歌 手 因 創 作 力 受 矚 目,並 被 延 攬 至 唱 片 公 司,但 很 少 唱 片 公 司 願 意 完 全 放 手 給 歌 手 創 作 發 表 問 世,因 為 個 人 化 的 作 品 往 往 不 符 市 場 的 需 求 。 因 此 , 放 棄 自 己 創 作 作 品 , 只 演 唱 專 業 創 作 人 為 其 量 身 定 作 的 歌 , 或 者 成 為 專 業 創 作 作 者 。
台 灣 流 行 音 樂 近 幾 年,受 美 國 R &B的 風 潮 影 響,一 九 九 七 年 底 ,
來 自 美 國 的 台 灣 歌 手 陶 吉 吉 , 帶 來 了 他 的 R &B創 作 專 輯 , 當 時 國 內 唱 片 市 場 一 片 蕭 條 , R&B的 風 潮 卻 讓 市 場 為 之 一 振 。市 場 聽 過 的 人 一 致 的 說 法 都 是 : 夠 黑 , 夠 R&B(楊 嘉 , 1998)。 現 在 R&B一 直 算 是 個 時 髦 的 名 詞,在 台 灣 流 行 音 樂 界 彷 彿 每 張 專 輯 都 要 來 點 兒 R&B才 不 致 落 伍 , 但 效 果 卻 又 適 得 其 反 。
有 些 音 樂 創 作 者 會 用 很 直 接 的 手 法,表 現 原 始 的 情 緒。國 內 創 作 歌 手 張 震 嶽 在 音 樂 構 想 上,可 能 會 要 花 比 較 久 的 時 間 去 想,但 在 寫 詞 是 很 直 接 的,想 到 的 話,馬 上 就 去 寫,我 也 不 管 到 底 要 不 要 押 韻。(楊 嘉 , 1998)。 另 外 有 些 創 作 者 為 了 把 握 做 現 場 的 生 命 力 , 直 接 用 demo 錄 製 到 成 品 , 這 種 直 接 錄 製 的 做 法 , 除 了 跟 成 本 有 關 之 外 , 最 重 要 的 是 這 樣 才 能 產 生 最 原 始 、 最 直 接 、 最 真 實 、 最 深 層 的 情 緒 。
有 些 音 樂 家 在 童 年 時 光 所 聽 到 的 音 樂 對 他 的 意 義 卻 非 常 重 大。音 樂 家 海 頓 , 從 小 在 農 村 長 大 , 在 父 親 家 的 環 境 周 圍 , 如 教 堂 節 日 中 、 舞 會 中 、 慶 豐 收 的 聚 會 中 、 葡 萄 收 穫 的 季 節 中 都 能 聽 到 通 俗 音 樂 ( 格 拉 夫 , 1947) 。 正 因 海 頓 童 年 時 的 居 住 地 , 充 滿 著 歌 曲 、 舞 曲 、 愛 情 歌 曲 , 童 年 生 活 就 等 於 生 活 在 民 間 音 樂 裡 。
很 多 創 作 者 除 了 從 生 活 的 經 驗 中 尋 求 創 作,也 有 從 傳 統 文 學 作 品 中 找 到 了 創 作 的 源 泉 。「 望 春 風 」就 是 從 傳 統 文 學 作 品 中 找 到 了 創 作 的 源 泉 , 且 又 能 抓 住 時 代 的 民 風 , 廣 為 傳 頌 的 佳 作 。 莊 永 明 (1994)曾 請 教 李 臨 秋 是 在 什 麼 情 形 下 寫 了「 望 春 風 」, 李 臨 秋 表 示 是 出 自 元 曲 西 廂 記 的 詩 句「 隔 牆 花 影 動,疑 是 玉 人 來 」激 發 他 寫 這 首 歌 詞 的 靈 感。
「 疑 是 玉 人 來 」在 他 的 詮 釋 之 下 巧 妙 的 轉 換 成「 聽 見 外 面 有 人 來 , 開 門 該 看 覓,月 娘 笑 阮 憨 大 愷,被 風 騙 不 知 」。這 種 運 用 傳 統 文 學 作 品 , 從 文 藝 中 體 會 感 應 來 進 行 創 作,歌 詞 所 描 敘 的 少 女 欲 語 還 休 的 含 蓄 情 懷 , 跟 作 者 所 處 的 環 境 一 樣 古 樸 淳 厚 。
流 行 音 樂 創 作 人 一 直 有 個 夢 想 自 己 的 作 品 , 能 變 成 了 「 時 代 性 」 的 歌 謠 , 而 且 餘 音 裊 裊 , 成 了 每 一 位 台 灣 人 的 心 聲 。 在 有 限 生 命 , 能 創 作 出 音 樂 的 永 恆 , 一 直 是 流 行 音 樂 創 作 人 的 心 願 。
三 、 社 會 的 關 係 網 絡
社 會 的 人 物 百 態 , 往 往 是 創 作 者 取 材 的 對 象 。 有 的 以 人 物 的 身 份 , 引 起 社 會 大 眾 的 注 意 , 而 這 樣 的 人 物 以 舞 女 、 酒 家 女 或 大 哥 級 居 多 。 民 國 54年 之 際 , 黃 國 隆 有 一 次 他 和 朋 友 去 中 壢 喝 「 花 酒 」, 聽 到 一 位 酒 女 以 歌 仔 戲 裡「 臺 南 哭 調 」唱 出 她 淪 落 的 傷 心 往 事 , 興 起 改 編 的 動 機 ( 黃 國 隆 、 吳 艾 青 編 , 1985) 。 這 種 重 新 以 較 含 蓄 詮 釋 , 能 使 酒 家 女 充 分 表 達 內 心 哀 怨 的 感 情 , 也 呈 現 社 會 真 實 的 現 象 。
現 代 民 歌 主 要 以 演 唱 會、非 營 利 性 唱 片 和 音 樂 性、文 化 性 雜 誌 作 為 傳 播 管 道 , 歌 曲 主 題 則 以 表 達 中 國 民 族 認 同 與 土 地 情 懷 (鄉 愁 )、 青 年 認 同 意 識 ( 生 活 感 懷 ) 為 主 ( 苗 延 威 , 1991)。 也 是 時 下 年 輕 人 抒 發 情 感,發 洩 情 緒 的 管 道,就 因 如 此 慢 慢 走 入 校 園,造 成 校 園 民 歌 的 風 潮。
一 九 三 四 年,彼 岸 大 陸 的 音 樂 家 黃 自 曾 以「 怎 樣 產 生 吾 國 民 族 音 樂 」為 題 說 ;「 一 部 分 人 以 為 舊 樂 是 不 可 雕 的 朽 木 , 須 整 個 兒 打 倒 , 而 以 西 樂 代 之 , 這 些 人 的 錯 誤 , 是 在 沒 有 認 清 , 凡 是 偉 大 的 藝 術 都 不 失 為 民 族 與 社 會 的 寫 照,舊 樂 與 民 謠 中 流 露 的 特 質,也 就 是 我 們 民 族 性 的 表 現 , 那 麼 當 然 是 不 容 易 一 筆 抹 煞 的 。 」 (莊 永 明 , 1994) 。
將 流 行 音 樂 同 質 化,和 藝 人 的 原 創 力 受 到 限 制 全 歸 咎 於 大 型 公 司 掌 控 市 場 , 誠 然 忽 略 了 對 藝 人 本 身 和 創 作 力 的 探 討 (林 怡 伶 , 1995)。
藝 人 和 其 他 工 作 人 員 都 是 在 唱 片 工 業 專 業 化 分 工 組 合 中 的 一 員 , 只 要 負 責 自 己 所 分 配 的 工 作 , 不 必 承 擔 其 他 風 險 ;表 演 者 並 不 會 因 為 商 業 化 而 和 公 司 有 所 衝 突 , 只 認 為 尚 未 充 份 發 揮 而 已 (Frith,1987)。 唱 片 公 司 不 斷 找 尋 大 眾 口 味 , 標 準 化 規 格 生 產 , 並 依 賴 仿 製 賣 錢 的 作 品 的 音 樂 風 格,以 求 風 險 減 小,爭 議 性 的 歌 詞 盡 量 排 除 以 達 安 全 銷 售 界 限 ( 林 怡 伶 , 1995) 。
國 內 的 流 行 音 樂 市 場 , 與 媒 體 共 生 的 運 作 發 展 , 已 是 行 之 有 年 。 早 年「 桃 花 泣 血 記 」這 部 電 影 是 一 部 默 片 , 為 了 宣 傳 寫 出 了 歌 詞 與 主 題 曲,把 整 部 電 影 的 劇 情 濃 縮 再 歌 詞 之 中,這 是 當 時 為 電 影 創 作 的 背 景( 杜 文 靖,1993)。這 是 台 灣 自 行 創 作 的 歌 謠,與 媒 體 共 生 的 先 例 。
憑 著 青 少 年 的 購 買 力 和 固 定 的 消 費 型 態,唱 片 工 業 發 展 出 資 本 集 中 的 生 產 模 式 , 生 產 包 裝 精 緻 、 快 速 淘 汰 的 流 行 音 樂 商 品 。
台 灣 在 日 本 統 治 的 時 代 , 台 灣 總 督 為 配 合「 母 國 」政 策 , 積 極 在 台 灣 推 行 「 皇 民 化 運 動 」, 於 是 所 謂 「 新 台 灣 音 樂 」 也 頒 布 實 施 , 規 定 台 灣 的 曲 調 , 也 必 需 用 日 語 歌 詞 演 唱 (莊 永 明 , 1994)。 這 種 為 了 配 合 當 時 政 府 的 政 策 與 推 行 運 動,音 樂 創 作 者 在 迫 於 現 實 的 考 量,不 的 不 配 合 創 作 , 完 全 扼 殺 了 創 作 自 由 。
第 三 節 傳 播 模 式
一 、 訊 息 傳 達
訊 息 指 的 是 人 類 意 圖 將 個 人 或 集 團 之 思 想、意 志、感 情 或 事 物 轉 化 成 記 號、語 文 等 的 一 種 資 料 型 態。而 傳 達,在 中 文 字 意 上 有「 傳 遞 」、
「 傳 送 」 、 「 溝 通 」 與 「 共 識 」 之 意 。 在 西 文 的 字 義 裡 , 所 謂
"Communication"源 於 拉 丁 的 "Communis", 它 含 有 「 共 同 享 受 」 、 共 同 地 「 分 享 或 給 予 」 的 意 思 , 而 英 語 "Common"亦 為 「 共 通 」 之 義 。 所 以 , "Communication"是 一 種 兼 具 「 溝 通 」 與 「 傳 達 」 雙 重 意 義 , 又 是 一 種 發 信 者 與 收 信 者 相 互 作 用 的 自 由 、 公 平 的 活 動 (佐 口 七 郎 , 1990)。
人 自 出 生 後 就 不 斷 地 從 環 境 中 接 受 到 各 種 訊 息 ( information) , 這 些 訊 息 經 過 一 個 中 央 單 位:大 腦 的 處 理 之 後,才 決 定 是 否 要 對 訊 息 產 生 反 應 、 置 之 不 理 、 或 是 把 它 們 暫 時 儲 存 起 來 , 以 便 將 來 運 用( 劉 思 量 , 1998) 。
以 訊 息 處 理 方 向 來 探 討 認 知 系 統 , 一 種 指 的 是 由「 由 上 而 下 」的 訊 息 處 理 方 式 (top-down processing, 又 稱 概 念 導 向 處 理 ), 另 一 種 是 單 純 的 訊 息 傳 遞 「 由 下 而 上 」 的 處 理 方 式 (bottom-up processing, 又 稱 資 料 導 向 處 理 )。 由 上 而 下 的 處 理 是 由 儲 存 在 記 憶 中 的 知 識 引 導 , 較 具 有 彈 性 ", 例 如 脈 絡 效 果 (context effect)。 由 下 而 上 的 處 理 則 是 較 自 動 或 機 械 化 的 , 因 為 其 工 作 是 從 感 官 輸 入 , 再 抽 出 線 索 加 以 詮 釋 (廖 起
超 , 2002) 。
人 體 的 細 胞 經 過 分 化 而 有 不 同 的 功 能 , 其 中 一 種 稱 為 感 覺 細 胞 的 , 是 專 門 用 來 收 集 環 境 中 的 訊 息 , 並 將 訊 息 傳 遞 到 腦 部 。 如 果 沒 有 這 些 感 覺 細 胞,那 麼 腦 本 身 就 無 法 看 到 和 聽 到 外 在 的 世 界。人 有 八 種 不 同 的 感 覺 : 視 覺 、 聽 覺 、 嗅 覺 、 味 覺 、 觸 覺 、 溫 覺 、 痛 覺 、 和 方 向 感 覺,分 別 由 不 同 的 感 覺 細 胞 組 成。外 界 的 訊 息 又 叫 刺 激( stimulus),
如 閃 光 , 音 樂 , 擰 皮 膚 等 。 當 感 覺 細 胞 接 受 刺 激 之 後 , 立 即 把 它 變 成 神 經 信 號 ( signal) , 經 由 神 經 纖 維 傳 送 到 腦 部 ( 劉 思 量 , 1998) 。 在 外 來 的 感 覺 訊 息 中,必 須 藉 由 經 驗 與 知 識 的 詮 釋 之 後,才 能 達 到 辨 識 (recognition) 的 目 的 。 在 辨 識 之 後 的 訊 息 才 具 有 意 義 , 進 而 能 轉 換 成 為 另 一 種 訊 息 的 形 式 , 成 為 所 供 儲 存 與 使 用 的 記 憶 系 統 (memory system)(廖 起 超 , 2002)。
任 何 一 種 心 智 的 表 現,極 少 是 單 由 其 中 的 一 種 訊 息 處 理 就 可 以 完 成 , 往 往 是「 由 上 而 下 」與「 由 下 而 上 」兩 種 處 理 方 式 交 互 作 用 的 結 果 (廖 起 超 , 2002)。
人 受 外 來 的 刺 激,就 會 啟 動 感 官 細 胞 收 集 訊 息,將 這 些 訊 息 分 化 轉 換 成 大 腦 能 夠 辨 識 的 信 號 , 在 經 由「 由 上 而 下 」的 概 念 導 向 處 理 方 式 與「 由 下 而 上 」的 資 料 導 向 處 理 方 式 交 互 作 用 , 藉 由 內 在 的 認 知 系 統 的 詮 釋 , 辨 識 成 有 意 義 的 訊 息 。
二 、 訊 息 理 解
人 會 根 據 預 期 、 先 前 知 識 (Prior knowledge)、 和 脈 絡 線 索 (context) 來 理 解 訊 息 , 作 出 假 設 , 形 成 假 設 性 理 解 。 人 在 理 解 訊 息 的 過 程 , 如 果 可 以 得 到 正 確 的 資 料 主 題,可 以 引 導 我 們 預 期 了 解 訊 息 的 內 容。適 當 的 經 驗 與 知 識 的 脈 絡 可 以 幫 助 理 解,沒 有 意 義 脈 絡 的 片 斷 訊 息 會 不 容 易 記 憶。先 前 知 識 如 果 被 適 時 的 引 發,對 訊 息 的 理 解 也 會 有 相 當 的 助 益 。
( 一 ) 基 模 理 論
以 基 模 理 論 (schema theory)來 解 釋 訊 息 的 理 解,鄭 麗 玉 (1993)在 認 知 心 理 學 一 書 中,更 進 一 步 的 地 將 基 模 理 論 整 理 為 包 括 基 模、劇 本 與 故 事 基 模 三 個 概 念 :
1.基 模
基 模 指 的 是 關 於 事 件 、 情 境 或 物 體 的 有 組 織 的 知 識 單 位 (Motates
& Schumacher,1980) 。 基 模 會 引 導 新 的 訊 息 接 收 與 舊 訊 息 的 提 取 , 例 如 當 我 們 聽 到「 春 節 」要 來 了 , 就 會 開 始 做 一 些 過 節 的 準 備 , 像 是 寄 卡 片 , 買 年 貨 , 買 新 衣 。 這 是 因 為 我 們 的「 春 節 」鄭 麗 玉 基 模 包 括 了 (祝 賀 親 友 、 準 備 祭 祖 、 新 年 新 氣 象 )等 訊 息 引 導 , 因 而 有 了 反 應 的 行 動 。
2.劇 本
劇 本 (script)是 有 關 於 活 動 和 歷 程 的 基 模。 它 具 有 基 模 的 特 性, 只 是 特 別 強 調 活 動 (Abelson,1981)。我 們 的 記 憶 中 儲 存 有 許 多 生 活 劇 本 , 如 :上 館 子 、 參 觀 美 術 館 、 看 電 影 、 搭 火 車 … 等 劇 本 。 有 了 依 循 的 記 憶 劇 本,就 可 以 讓 我 們 在 生 活 的 活 動 中 知 道 該 怎 麼 行 動,不 會 不 知 所 措 。
3.故 事 基 模
故 事 基 模 的 基 本 單 位 是 插 曲 (episode), 由 闡 述 (exposition)、 曲 折 化 (complication) 和 結 局 (resolution)三 個 插 曲 所 組 成 。 闡 述 部 份 介 紹 人 物 和 背 景 ;曲 折 化 部 份 則 是 故 事 中 的 人 物 遭 到 一 些 問 題 或 障 礙 需 要 克 服 ;結 局 是 克 服 障 礙 的 過 程 並 結 束 故 事 。
訊 息 在 理 解 過 程 中,若 先 前 沒 有 儲 存 適 當 的 基 模 作 為 依 據,理 解 和 記 憶 訊 息 的 效 果 就 會 很 差。人 若 具 有 豐 富 的 知 識,也 即 擁 有 組 織 廣 闊 的 基 模 網 絡,能 夠 理 解 與 記 憶 的 訊 息 就 會 非 常 多,而 故 事 基 模 就 會 協 助 閱 聽 人 和 閱 讀 人,了 解 所 聽 或 所 讀 到 的 故 事。若 故 事 不 符 合 故 事 基 模 , 理 解 上 就 會 產 生 困 難 , 也 無 法 儲 存 在 記 憶 系 統 中 。 不 同 生 活 、
環 境、文 化 就 會 有 不 同 的 故 事 基 模,對 故 事 的 理 解 也 容 易 導 致 誤 差 或 無 法 解 釋 。
三 、 傳 達 模 式
傳 達 模 式 最 早 是 由 美 國 政 治 學 家 拉 斯 威 爾 (Harold D. Lasswell)的 一 篇 文 章 中 所 提 到 。 這 項 公 式 是 :「 誰 , 說 什 麼 , 透 過 什 麼 管 道 , 向 誰 說 , 產 生 何 種 效 果 ?」 (Who says what in which channel to whom with what effect?),後 人 把 拉 斯 威 爾 提 出 的 這 項 傳 播 研 究 公 式,轉 化 為 一 組 線 性 傳 播 模 式 , 如 圖 2-3-1:
圖 2-3-1 Lasswell的 傳 播 模 式
貝 爾 電 話 實 驗 室 的 數 學 家 香 農 (Claude Shannon)、和 他 的 同 事 韋 佛 (Warren Weaver),共 同 提 出 了「 傳 播 數 學 理 論 模 式 」(The Mathematical Theory of Communication) , 是 以 電 信 傳 播 過 程 來 詮 釋 訊 息 傳 達 的 方 式 , 如 圖 2-3-2:
圖 2-3-2 Shannon & Weaver 的 傳 播 數 學 理 論 模 式 (Shannon & Weav er, 1949) 誰
( w h o )
(發信者)
說 什 麼
( S a y w h a t )
(傳達內容)
什 麼 途 徑
( i n w h i c h c h a n n e l )
( 傳 達 媒 體 )
向 誰 說
( t o w h o m )
(受信者)
效 果 如 何
( w i t h w h a t e f f e c t )
( 傳達效果 )
資 訊 來 源
傳 送 接 收 目 的 地
訊 息 訊 號 訊 號
雜 音 來 源
這 個 傳 播 模 式 中 , 香 農 和 韋 佛 認 為 , 所 謂 的 「 資 訊 來 源 」 (information source)是 指「 一 種 經 過 選 擇 的 訊 息,這 類 訊 息 的 組 成 包 括 書 寫 的 文 字 、 演 說 的 話 語 , 或 是 圖 畫 、 音 樂 等 等 。 」而 此 一 模 式 所 指 的「 傳 送 者 」(transmitter), 是 會 把 訊 息 改 變 成 為 訊 號 , 並 且 經 由 傳 播 管 道 傳 送 給 「 接 收 者 」 。
傳 播 研 究 者 韋 伯 . 施 蘭 姆 (Wilbur Schramm)之 後 提 出 了 兩 個 傳 達 模 式 。 首 先 , 第 一 個 傳 達 模 式 , 是 源 自 於 Shannon & Weaver模 式 的 修 正 版 。 如 前 所 述 , Shannon& Weaver的 傳 達 模 式 中 , 曾 提 出 了 訊 號 轉 化 為 訊 息、訊 息 轉 化 為 訊 號 的 概 念,但 他 們 並 沒 有 明 確 地 定 義 這 兩 項 行 為 的 意 義 。 因 此 Schramm作 了 適 度 的 簡 化 , 他 所 提 出 的 第 二 個 傳 達 模 式,解 決 了 Shannon & Weaver模 式 中 所 提 的「 雜 訊 」問 題,如 圖 2-3-3
只 有 在 共 同 經 驗 領 域 中 的 訊 號 , 才 是 溝 通 有 效 的 部 份 圖 2-3-3 Schramm傳 達 模 式 (Schramm, 1973)
Schramm傳 達 模 式 中,認 為 訊 息 不 可 能 直 接 傳 送,因 此 提 出 了「 編 碼 」 (Enc)和 「 解 碼 」 (Dec)的 概 念 。 訊 息 先 轉 化 為 訊 號 , 此 一 過 程 即 為 編 碼 ;經 由 傳 達 管 道 後 , 訊 號 再 還 原 為 訊 息 , 送 達 給 接 收 者 , 此 一 過 程 即 稱 之 為 解 碼 。 來 源 者 (source) 必 須 把 訊 息 編 碼 , 才 能 把 訊 息 傳 送 給 接 收 者 (receiver), 也 就 是 說 , 他 (來 源 者 )必 須 先 將 想 要 與 他 人 分 享 的 資 訊 或 感 覺 轉 化 成 一 種 可 以 傳 送 的 形 式 (Form)。
訊 息 傳 達 模 式 其 實 就 是 一 種 認 知 歷 程 處 理 模 式,分 別 從 感 官 細 胞 經 驗 領 域
經 驗 領 域
來 源 編 接 收
碼 解
碼 訊
號
的 訊 息 儲 存 、 注 意 、 辨 識 、 記 憶 , 將 訊 息 轉 化 為 訊 號 , 這 些 訊 號 是 經 過 編 碼,再 經 過 共 同 經 驗 與 資 源 分 享 的 傳 達 管 道,傳 送 給 接 收 者 再 進 行 解 碼 ,而 編 碼 與 解 碼 是 必 須 有 共 通 的 協 定, 將 解 碼 轉 化 為 訊 息, 再 用 接 收 者 大 腦 中 的 神 經 細 胞 作 出 知 覺 的 反 應,篩 檢 保 留、刪 除 或 暫 存 於 記 憶 中 。
四 、 意 象
意 象 是 心 靈 的 活 動,經 由 想 像 與 虛 構 兩 種 作 用,重 新 憶 現 過 去 的 經 驗 ( 袁 本 秀 , 1989)。 意 象 所 代 表 的 知 識 並 非 永 恆 的 , 就 如 同 基 模 建 構 的 性 質 , 它 會 隨 者 社 會 文 化 、 感 覺 經 驗 、 價 值 判 斷 等 許 多 因 素 , 在 不 同 的 時 空 情 形 下 會 有 所 調 整 (廖 起 超 , 2002)。 隨 著 個 人 的 知 識 與 經 驗 不 同 , 透 過 人 的 感 知 系 統 , 對 意 象 的 感 知 也 會 有 所 不 同 。 因 此 , 意 象 是 心 靈 的 再 生 作 用 , 在 心 理 歷 程 的 運 作 過 程 中 , 成 為 記 憶 或 回 憶 , 待 外 力 的 刺 激 , 喚 起 我 們 常 用 的 想 像 。
圖 2-3-4 認 知 運 作 構 成 意 象 (廖 起 超 , 2002)
意 象 可 以 在 某 些 層 面 上,對 一 物 件 或 事 件 的 真 實 知 覺 經 驗,不 一 定 有 直 接 的 感 覺 剌 激,而 是 經 驗 感 受 在 心 裡 的 虛 構 與 改 造。將 任 何 一 種 抽 象 的 觀 念 、 情 感 與 看 不 見 的 事 物 , 不 直 接 予 以 指 明 , 藉 由 想 像 力 與 聯 想 力 , 從 而 透 過 景 物 的 媒 介 , 間 接 加 以 陳 述 的 表 達 方 式 。 意 象 可 以 呈 現 某 種 感 官 察 覺 不 到 的 東 西,既 使 是 具 體 事 物 的 實 體 形 象,心 理 交 錯 的 反 應 過 程,仍 保 有 其 主 要 意 義。例 如 繪 畫 與 音 樂 可 以 去 激 發 欣 賞 者 感 官 印 象 或 情 緒 上 、 理 智 上 的 反 應 。
社 會 文 化
感 覺 經 驗
價 值 判 斷
認 知 系 統
意 象
第 四 節 藝 術 共 感 通
藝 術 的 感 通 , 乃 是 心 靈 上 一 種 契 合 的 現 象 作 用 在 藝 術 品 上 ;由 對 於 原 藝 術 品 的 契 合 , 自 然 地 引 發 出 靈 感 與 新 意 , 進 而 興 起 新 的 創 造 動 機 , 再 進 而 創 造 出 含 有 原 藝 術 品 中 的 若 干 元 素 的 新 藝 術 品 來 (許 天 治 , 1987)。
藝 術 感 通 植 基 於 心 理 上 的 共 感 覺 與 審 美 上 的 移 情 作 用 (empathy) (許 天 治 , 1987), 而 感 通 的 層 次 , 由 聯 想 (association)開 始 , 經 由 象 徵 (symbol)的 心 理 歷 程 而 抵 於 感 通 。 同 時 , 由 聯 想 亦 可 以 喚 起 共 感 覺 , 亦 同 樣 也 可 以 產 生 移 情 作 用 , 同 樣 可 以 抵 達 感 通 的 境 界 ( 許 天 治 , 1987)。 如 圖 2-4-1。
圖 2-4-1感 通 的 基 礎 與 層 次 連 鎖 關 係 表 ( 許 天 治 , 1987)
一 、 聯 想
心 理 學 上 的 聯 想,是 指 由 一 事 物 想 到 另 一 事 物 的 心 理 過 程。包 括 由 當 前 感 知 的 事 物 想 起 另 一 有 關 的 事 物,如 看 到 冰 河 解 凍,想 起 冬 去 春 來 ; 還 有 由 已 經 想 起 的 一 事 物 而 想 起 另 一 事 物 , 如 想 到 冬 去 春 來 , 自 然 而 然 地 想 到 萬 物 復 甦 。 聯 想 在 心 理 活 動 中 佔 有 重 要 地 位 ( 心 理 學 詞 典 , 1984)。
凡 是 兩 個 觀 念 聯 在 一 起 想 時 都 用 聯 想 。 朱 光 潛 對「 聯 想 」有 以 下 的 詮 釋 :「 聯 想 是 知 覺 、 概 念 、 記 憶 、 思 考 、 想 像 等 等 心 理 活 動 的 基
層 次 聯 想 感 通
共 感 覺 移 情 作 用 基 礎
象 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