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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俠義」的意涵

歷來學者對「俠義」多所討論、歸納,韓非與司馬遷對「俠」的認知就各有 不同,韓非認為這類人物與暴徒無異,但並未指涉明確的人物與形象,而司馬遷 在《史記》特為遊俠立傳,才得以將古人對「俠」的形象勾勒而出,大體遊俠忠 於言行、捨身取義、謙虛修養、扶危濟傾、置生死於度外,縱然不軌於正義,但 這些行為的特點,已從法家對暴徒的貶抑,昇華為大我的讚揚。

司馬遷著述之《史記》中,除了〈遊俠列傳〉所載之外,尚有很多類似遊俠 性質的人物,如刺客、四公子(孟嘗、春申、信陵、平原)以及被貴族所養的食

47 參見紹增樺註譯:《韓非子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 年),頁 37。

48 同註 47,頁 52。

49 同註 47,頁 81。

50 參見崔奉源:《中國古典短篇俠義小說研究》(臺北:聯經出版社,1986 年),頁 1-2。

51 參見龔鵬程、林保淳編:《廿四史俠客資料匯編》(臺北:臺灣學生出版社,1995 年),頁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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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之流,而司馬遷也稱四公子為俠52,這使得「俠」的指涉與討論,並不限於遊 俠、刺客此類特定人物,加之韓非所稱「其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

而犯五官之禁。」略可知古人所稱「俠」者,或指能養客、能廣結私交、能藏亡 命客於私舍之人,如四公子這類能養眾多食客之諸侯、名人,以眾多人脈、個人 風格行為,吸引「遊俠」、「刺客」為「俠」所養或所結交之人,成為特定勢力且 能影響社會秩序的領頭之人。但養「俠」或被「俠」所養之人的區分與指涉,隨 著「俠」在人性本質中皆會出現的複雜特徵與行為,「俠客」、「遊俠」、「刺客」

的區分逐漸模糊,後世的文學紀錄,也轉而強調「俠」的個人行為、特徵與其精 神本質。53

俠客不怕死,只怕事不成,「俠」具體而言,是一種出沒於巷閭民間,憑個 人義氣,以助人為己任之人,而其行為特徵主要是施恩不受報,輕財重義,又不 矜其能,羞伐其德;不會為自己的利益而損害他人,助人時沒有絕對的是非善惡,

「扶弱」是其主要的出發點;看重諾言,無視國法,不一定用武,能置生死於度 外。54崔奉源對何謂「俠」做了一番論述,從史冊古人對「俠」的記載以及近代 學者對「俠」的看法,大致將「俠」的特徵條件列出了八點:

(1)路見不平、拔刀相助。(2)受恩勿忘,施不望報。(3)振人不贍,

救人之急。(4)重然諾而輕生死。(5)不分是非善惡。(6)不矜德能。(7)

不顧法令。(8)仗義輕財。55

「俠」最重要的成分,是具有不凡氣質與堅決果敢的行動力,其身分所處之社會 階層,並不一定限定於特定的階層之中,任俠豪情者,上自帝王將相,下至販夫 走卒,士農工商者皆有之。所謂不平之氣,人人皆有,當一般人眼見以眾暴寡、

恃強凌弱,或是目睹恩人親友遭難遇陷等令人氣憤之事,會有一股急欲消除不平 的衝動,這股衝動其實就是人皆有之的原始俠氣。但人一般時候大多會缺乏勇 氣,讓這股衝動駕馭行事的理智,欲為而不敢為。而俠者能與一般人不同,在於 能為人所不敢為而為之,假若他們深具武備、機智、技能、知識、財富…等相較 於一般人更強的能力,將會更易鼓起勇氣,以己所能,平其不平。

所謂「義」,是「俠」之所以為「俠」的精神動力,「俠」的身分,具體起源 於先秦,而中國人的精神與學說,同樣發跡於先秦時期,所以審視此時期談及「義」

的學說,尤以儒墨二家,對「義」的釐清相信會清楚些。

儒家思想悠悠千年,對華人的影響之大,應不用再多加贅言,儒家以「仁」

52 《史記‧遊俠列傳》:「古布衣之俠,靡得而聞已。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

皆因王者親屬,藉於有士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賢者,顯名諸侯,不可謂不賢者矣。」司馬遷將平 民崛起之「俠」與四公子並列而述,指的應是「俠」能聚徒立節顯名,四公子能因其尊貴身分及 資源,召天下賢者,廣交遊重然諾,講信義疏財物,顯名於世,而可謂之「俠」。同註48,頁 19。

53 參見崔奉源:《中國古典短篇俠義小說研究》(臺北:聯經出版社,1986 年),頁 9。

54 同註 53,頁 8。

55 同註 53,頁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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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心思想,「仁」也就是「人」,以人為出發點,發展為人處世的各項道理,「義」

也是其中一項道理,散見於儒家著述中,茲舉四書之儒家學說內談及「義」的記 載:

子曰:「……見義不為,無勇也。」(論語‧為政)56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57 子曰:「……見利思義,見危授命,……」(論語‧憲問)58

子曰:「君子義以為上。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

(論語‧陽貨)59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中庸)60

孟子曰:「……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仁,人之安宅也。義,

人之正路也。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孟子‧離婁)61 孟子曰:「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孟子‧離婁)62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離婁)63 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於庶 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孟子‧離婁)64

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

哀哉!」(孟子‧告子)65

以上列舉數條儒家對「義」的見解,可知作為君子的道德標準而言,「義」是不 可或缺的一環,孔子談「義」會與「勇」連動,且會與「利」對比,但具體來說 何謂「義」並沒有解釋的很清楚,不過從「義者,宜也」能多少知悉,「宜」有 適當、合理之義,又或應該、應當之義,意即「義」為「應當」,而孟子進一步 引申解釋,「義」就是人應該走的路,是「合理」、「正當」的「正路」,人要秉持

「仁」心,走在人生應該走的正路之上,這便是「義」。 而墨家對「義」的說法,茲舉墨家的數條言論:

曰:天下有義則生,無義則死;有義則富,無義則貧;有義則治,無義則 亂。……此我所以知天欲義而惡不義也。(墨子‧天志上)66

56 參見粹芬閣主、沈知方主稿,蔣伯潛、宋‧朱熹譯註:《語譯廣解四書讀本‧論語》(臺北:

啟明書局,1952 年),頁 26。

57 同註 56,頁 50。

58 同註 56,頁 213。

59 同註 56,頁 275。

60 同註 56,頁 23。

61 同註 56,,頁 172。

62 同註 56,頁 190。

63 同註 56,頁 191。

64 同註 56,頁 195-196。

65 同註 56,頁 276。

66 參見吳毓江撰:《墨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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