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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公身邊最親的隨從,當屬從小照顧狄公成人的年邁家臣洪亮,這是高羅佩 為洪亮所設定的角色背景,但是在談論高羅佩筆下的洪亮前,先針對洪亮在清代

27 參見大澤在昌著,邱振瑞譯:《暢銷作家寫作全技巧》(新北市:野人文化,2014 年),頁 110。

28 同註 27,頁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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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公案》的形象塑造,以比較兩者間的變化。

清代《狄公案》中,洪亮的身分設定是如此描述:

并州人氏,自幼在狄家使喚。其人雖沒有那用武的本事,卻是一個膽大心 細的人,無論何事,皆肯前去,到了辦事的時候,又能見機揣度,不致魯 莽。29

此處大致將洪亮的人物形象,描述的相當詳盡,其出身與狄公同為山西人士,自 幼服侍狄家,是與狄公淵源親切的家臣,此設定為高羅佩所延續,但高羅佩與之 有所不同的地方是,清代《狄公案》並未提及洪亮之相貌體態,無從判別其年紀 與狄公相較是長是幼(書中亦未提及狄公的年紀),但來到高羅佩筆下時卻有了 明顯變化的區別性,在洪亮辦事積極幹練的這一外顯形象上,多了一份年邁與忠 心的角色特質。

洪亮在清代《狄公案》情節中的角色功用,主要是依照狄公的遣派,探查案 情以及帶隊緝拿相關案情人士,將民情與案情進展等資訊對狄公彙報及討論,等 同直屬聽命於狄公,因此在書中,衙役們以「洪都頭」稱呼洪亮,此角色安排於 情節中的型態及目的,研究者研判應是為了呈現古代衙門於追捕案犯與查案之 時,捕快、衙役們的領頭,與縣太爺或百姓之間互動時的社會型態。

1.外顯形象

高羅佩改寫的《狄公案》,不同於清代《狄公案》,賦予洪亮在縣衙職務中,

負責輔佐縣令的正式職位「參軍」,提供縣令執行律令審判時的建議及提醒,也 就是傳統公案小說中陪審與縣令身旁的「師爺」。這樣的安排,使《狄公案》情 節推展時,洪亮與狄公之間有更密切的互動,讀者除能從中感受到洪亮忠僕的角 色性格,也能從狄公託辦事項或進行推理環節時,看到洪亮協助狄公整理案情思 緒的重要性。

洪亮與狄公在《黃金奇案》中的開頭一同登場:

樓下庭院內,一位上了年紀的老僕手牽兩匹驛馬已等候多時。……繼而狄 公翻身上馬,灰鬍子老僕也攀上座騎。……狄公身後,老家人洪亮策馬緊 隨。只見其背負一個行囊,囊中裹兩件要緊之物,……。30

此處可看到高羅佩將洪亮描述成一位年邁但進退有據的家臣老僕,在系列故事的

29 參見〔清〕佚名:《狄公案》(臺北:台灣古籍,2005 年),頁 3。

30 參見高羅佩(R.H. Van Gulik)著,陳海東譯:《狄公案 1‧黃金奇案》(臺北:臉譜出版社,2000 年),頁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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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頭便以長年跟隨與照顧狄公的身分,無形中訴說著二人長年相伴的主僕之情,

從手牽驛馬靜駐等候其主,進而待狄公上馬後才攀上自己的座騎並緊跟在後,亦 替狄公背負其重要行李物件,可見洪亮恪守自己為僕之崗位倫常。

而在《御珠奇案》裡,高羅佩情節中將馬榮、喬泰及陶干三人安排了外出休 假的情事,讓洪亮獨身協助狄公辦理浦陽縣於端午時節發生的數樁離奇命案,以 及在荒廢鬧鬼的宅院內尋回百年前皇宮失竊的御珠,因此本篇故事可看到高羅佩 對洪亮的角色本色有較多篇幅的著墨,例如故事情節中,狄公在浦陽縣城的臨鎮 白石橋鎮遇上打算秘密交易御珠的琥珀夫人,夫人意外遭害的命案,狄公即刻請 相關人員處理並通知縣衙準備,狄公在午夜時分一回到府衙:

洪亮正坐在狄公的大書案前的矮凳上,在唯一的燭光下讀著一份公文。見 狄公進來,忙站起身,焦急地問道:「大人……我已吩咐仵作進行了屍檢,

這是屍格。」31

此處情節可看到一幅畫面,偌大寂靜的書房內,忠心老僕為協助主人,恪守辦事 應盡的本分並備齊公文文件,獨自在一盞燭光下等待長官回來,只為了讓狄公可 以立即處理掛心的案件,並與狄公開始討論起案情與之後偵辦案情的追查方向,

若沒有充分了解狄公急切的個性與長年相處所養成的主僕默契,且洪亮若沒有願 意為狄公如此奉獻的態度,對比現代的公僕(公務人員)願意為長官辦公至午夜 時分者已稀,可見洪亮所呈現的忠僕形象所以能引起讀者共鳴,在於「忠心」之 情操。

2.個性本色

洪亮經過高羅佩的塑造,讓其在讀者心中刻劃出身為狄公貼心忠僕與得力助 手的印象後,在《鐵針奇案》中又讓洪亮的角色地位走入另一個昇華的境界,高 羅佩在這部故事裡,讓洪亮因追查案犯線索時,卻意外遭犯人暗殺身亡,可想而 知此意外對狄公及另外三名手下夥伴們的打擊有多深。

《鐵針奇案》中有一起潘氏的失蹤案與廖氏的命案,犯人皆是當地富商楚大 遠,楚大遠妻妾成群卻無法生育而導致心理扭曲,且性好珠寶,當洪亮在街市上 探詢線索時意外撇見詭異的身影正與珠寶商交易,之後轉進一間酒店,其身影及 打扮正與狄公推測犯人時的線索相符,洪亮發現後當即應變,在附近找了名熟識 之人,請人以其隨身銀包為口信,前往衙門讓狄公等人隨即到酒店追緝案犯,但 洪亮擔心嫌犯隨時可能離開,故獨自進入酒店找到嫌犯後上前搭訕,欲將其拖 住,洪亮亦當即認出嫌犯是楚大遠,誰知楚大遠冷不防以暗藏的長刀刺入洪亮胸

31 參見高羅佩(R.H. Van Gulik)著,朱振武譯:《狄公案 9‧御珠奇案》(臺北:臉譜出版社,2002 年),頁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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膛,洪亮立即斃命,斃命前洪亮仍掙扎以血字欲留下犯人的姓名線索,狄公與三 名隨從到達後見到命案現場,狄公受到的打擊當然最深,當時現場的描寫:

狄公與三名隨從奔了進去,將站在最裡面角落的人推開。一下子,狄公站 住紋絲不動,低頭看著洪亮的屍身倒在桌上的血泊中。……狄公俯下身,

輕輕碰了碰死者的肩膀。接著他小心翼翼地抬起那長滿灰白頭髮的,……

三名副手迅速轉開目光。他們看見眼淚潤濕了狄公的雙頰。32

高羅佩以狄公反應及動作的描寫,作為反襯對洪亮逝去的悲痛與震驚,不僅僅是 因為洪亮的長年陪伴,更是洪亮為公務的大義,因自己交辦任務而犧牲,狄公更 在事後給故鄉太原的家人信中提到洪亮的死訊,在信末寫了一句充滿個人感情的 文句:「所愛之人亡去,不僅失去了他,亦失去了我們自己的一部分。」33狄公 的悲痛盡在不言中,而洪亮死前,其心心念念的是盡速通知狄公、孤身犯險牽制 嫌犯、留下犯人線索協助破案,其種種行為,洪亮與狄公的互動與狄公情感的流 露,兩人的主僕之情,可謂洪亮為心中大義、為狄公而赴死,正如「士為知己者 死」、「俠客不怕死,只怕事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