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令職務
狄公該如何從日常審理的縣務之中,甚或是與地方仕紳的交際應酬之中,掌 握當地民情與破案的相關訊息,助其運用於推理破案的過程,考驗的正是高羅佩 筆下的狄公,對於訊息的掌握與處理運用的能力。
在《狄公案》的情節設定中,狄公原任職於京中,掌管全國刑律機構的大理 寺,《黃金奇案》以狄公自請調職,從處理各地刑事彙報、斷案的內勤公務,轉 為在第一現場判刑斷案的縣令,開啟其斷案生涯的系列故事。
在《黃金奇案》的開頭,狄公的京中好友為其設宴相送,此處交代了狄公官 員的身分與心中志向:
梁體仁將杯重重置於桌上,怏怏不樂道:「狄兄此去有何必要……狄兄前 已官居大理寺評事之職,不久即可官比侯兄……。」狄公神情激動,頻頻 撫弄頷下烏黑的長髯,不待梁體仁將話說完便道:「此事不必再議,我……」
狄公略頓一頓,竭力控制住激動的情緒,面色和緩地繼續言道:「我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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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聲言,本人早已厭倦紙上斷案!」11
此段可看出狄公在京中職位,已位居高官,而且前程似錦,但仍毅然決然捨棄,
後在好友的勸說慰留下,更堅定的說出心中志向:
狄公……不以為然道:「照梁兄所言,我此去不正可接手一樁謀殺疑案嗎?
不正可有機會擺脫枯燥乏味的抄抄寫寫的案頭事務嗎?二位仁兄,我此去 終於可親自斷案,懲處惡人,昭彰公理,以遂我平生之願!」12
狄公在席宴中豪情志氣的表態,只因厭倦紙上斷案,毫不眷戀大好官運,希冀深 入民間體察案情,以作出公正判決,正是清官積極維護正義公理的最佳形象。
狄公自願擔任縣令,以貼近民間為百姓伸張正義,除了為案情申冤或為縣務 的運作打理之外,有時亦須應高層長官之召見,商議或協助各項要事,所應對之 人與職務,並非侷限在自身轄區內,因此系列故事中,某些案件的發生地點,有 時並非為狄公所管轄,狄公如在他處轄區時,必會拜訪當地之縣令或官要,除了 表現職場上的禮貌性問候之外,也是為了解及快速融入當地民情,此時交際應酬 便是狄公的官員身分常應面對的人情世故,似乎也是中國官場文化中的常態,高 羅佩都將之鉅細靡遺地融入小說之中,上述《黃金奇案》中為狄公而設宴的場景 便是一例,並透過描述此類場景與人物間的對話,建構案件發生的地方及人物相 關背景。
《漆畫屏風奇案》中,狄公任蓬萊縣令時,前往平湖州府衙,與刺史商議蓬 萊縣海防之事,特於返程途中告假數日,在前往威平縣遊覽人文古蹟前,便先行 拜訪了掌管當地的藤縣令:
「藤大人,幸會。早在京城,我就仰慕大人的詩名。當然,我還聞說大人 是極有才幹的父母官。」藤縣令欠了欠身。「狄大人,您過獎了。」他道,
「我不過是閒暇時胡謅幾句,聊以自慰罷了,豈敢奢望您這樣的大學問家 親臨指教,何況您公務又那麼忙。」13
此處便可見中國人在職場上典型的禮貌性寒喧,在自謙中的話語,配合欠身等肢 體語言,呈現不傷及和氣或不致唐突的問候與認識,與外地的主管機要先打好關 係,也是狄公在外地能充分獲得行動權與官府資源的保障。
《黑狐奇案》狄公任蒲陽縣令時,前往金華縣,與金華縣縣令一同會見刺史,
11 參見高羅佩(R.H. Van Gulik)著,陳海東譯:《狄公案 1‧黃金奇案》(臺北:臉譜出版社,2000 年),頁20-21。
12 參見高羅佩(R.H. Van Gulik)著,陳海東譯:《狄公案 1‧黃金奇案》(臺北:臉譜出版社,2000 年),頁22。
13 參見高羅佩(R.H. Van Gulik)著,黃祿善譯:《狄公案 2‧漆畫屏風奇案》(臺北:臉譜出版社,
2001 年),頁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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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會面後刺史要求狄公於金華縣待命,以備數日內的臨時召見,期間金華縣羅縣 令招待狄公,時逢中秋,羅縣令安排了晚宴,邀請了些名人一同慶祝佳節,並向 同僚狄公先行預告:
「嗯,你說請了些什麼人?」「學士院學士邵范文,……」「你不是指那位 前任集賢殿知院事吧?就是不久前還起草所有機密詔令的?」羅縣令得意 地笑了。「正是他!當代大文豪之一,他的詩和文都是最好的。還有御前 侍讀張蘭波也將光臨。」14
羅縣令是狄公職場上的老友,故兩人對話的語氣較為輕鬆,談到其他名人時,明 顯可見中國官場上對他人成就的欽佩,但談到好友雙方各自的情形時:
「唉喲,又是一個如雷貫耳的名字!羅兄,你實在不該自稱詩門外行……」
身材肥碩的羅縣令趕緊抬起手。「不不,不敢當!這僅是巧合。……兩位 貴客之所以肯賞光,是因為他們覺得我那地方要比客寓舒適些!」15 官場上的恭維或自謙等用語就更為強烈,高羅佩透過描述狄公面對職務上所需的 交際應酬,呈現中國官場文化的細節。
《迷宮奇案》狄公調任蘭坊縣令,該縣雖為高羅佩虛構,但故事設定地處中 國北疆一帶,而此縣情勢異常,疑案未解,惡霸佔城,還有北方胡人即將來襲,
在狄公的巧智與威嚴,將此處的難解案情一一偵破,並作了妥善的處置,讓情勢 回到掌控之中。狄公在此故事中講述了自己的一個慣例:
本縣有個慣例,每到一處上任,必要拜訪當地仕紳名流。你乃國家重臣、
已故按察使余壽乾大人之子,本縣久盼一會,今日來到貴府,心中甚是歡 喜。16
這是狄公掌控縣內情勢的一個做法,除了縣內民情與互動默契的一個管道,通常 這些仕紳也與故事案情有所關連,藉縣令身分與當地仕紳的會晤,人民與官府有 問必答的傳統默契,也方便狄公在互動之中,收集推導真相所需的蛛絲馬跡。
而狄公在故事中還面臨了北方胡人的來襲,引文中提及的余壽乾大人之子,
名為余基,他在縣城內密謀,與胡人裡應外合,欲讓胡人掌控此城,好讓自己在 胡人中獲得更高的地位,幸被狄公識破擒拿歸案,但胡人已攻城在即,狄公不及 請州兵來防,僅能用縣內衙門的僅有人力與招募的民兵,臨時編成小隊,上城牆
14 參見高羅佩(R.H. Van Gulik)著,陸鈺明譯:《狄公案 7‧黑狐奇案》(臺北:臉譜出版社,2001 年),頁13。
15 同註 14,頁 13-14。
16 參見高羅佩(R.H. Van Gulik)著,姜漢森、姜漢椿譯:《狄公案 10‧迷宮奇案》(臺北:臉譜 出版社,2002 年),頁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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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戰抵禦,高羅佩將古代地方首長勇於任事的職責,呈現在小說中:
狄公想道,此乃自己首次率兵抵禦番兵犯境,又抬首見那唐軍軍旗在晚風 中招展飄拂,不免躊躇滿志。17
不同於一般偵探,狄公的身分複雜許多,不僅須身兼維護百姓公理正義的父母 官,更要在非常時期,將地方人力調配防禦工事,抵禦外侮,保家衛國,高羅佩 將中國古代地方首長所需執行的職務,都寫進小說,成為其文筆下的中國官員形 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