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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將對二戰後日本防衛方針的轉變及其形成的原因進行敘述,而方針主要是 著眼在國內外政治上的互動與角力。本節將分為四小節個別敘述,第一小節說明 從警察預備隊到自衛隊的發展緣起,第二小節說明美日同盟的形成,第三小節說 明從一國和平主義邁向積極和平主義的步伐,第四小節說明民主黨時期的防衛方 針。

(一)從警察預備隊到自衛隊

1945 年 8 月 15 日,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Potsdam Declaration)並向同盟國投降,

第二次世界大戰在此告一段落。9 月 2 日,日美兩國於美國海軍戰列艦密斯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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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簽署降伏文書(Japanese Instrument of Surrender)。同年 12 月陸軍省與海軍省解散,

改組為第一復員省以及第二復員省。正如其名,復員省負責海內外陸海軍的退伍 及相關安置工作。從明治時代到二次大戰終結,總計擁有 80 多年歷史的日本帝 國陸海軍就此閉幕。美軍進駐日本並負擔起了治安維持的責任,而 GHQ 則成為 了日本實質上最高統治者。42

正當世界慶祝戰爭結束的同時,曾經的戰友成為了敵人,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 義陣營與以蘇聯為首的共產主義陣營開始了新一場的意識形態戰爭。日本曾經的 殖民地-朝鮮半島被硬生生地割裂成了兩個國家,共產的北韓以及資本的南韓。

1950 年 6 月 25 日,朝鮮人民軍越過三十八度線對大韓民國發動總攻擊。同月 27 號,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 83 號決議,呼籲北韓將武裝部隊撤回的同時,組織聯 合國軍(美國為首)前往支援南韓,誓言要將北韓驅逐回三十八度線以北。

而距離朝鮮半島最近的美軍部隊是駐紮在日本的第八軍第 1 騎兵師團、第 7、

第 24 及第 25 步兵師團,四個師團都將出發支援南韓,到時留在日本的只會剩下 少數的管理及行政單位。對於百廢待舉而且治安堪慮的日本來說,這樣的狀況令 人擔心。為此,1950 年 7 月 8 日,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 命令日本組成 75000 人的警察預備隊,而「75000」此一個數字的根據是來自於為 了維持治安,除了警察官以外所需要的必要人員數目。43另外也對當時隸屬於運 輸省的海上保安廳進行約 8000 人的增員。根據警察預備隊令第二條與第三條,

警察預備隊的活動雖然限制在「警察官」的活動範圍內,但卻直接受日本內閣總 理大臣的指揮,至此,日本開始了再軍備的第一階段。

42 福永文夫,2014,《日本占領史 1945-1952》,東京:中公新書,第一章。

43 田村重信、杉之尾宜生,2004,《教科書.日本の安全保障》,東京:芙蓉書房,頁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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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 年 9 月,隨著舊金山條約以及美日安全保障條約的簽訂,日本進入了再軍 備的第二階段。重新取回主權後,日本國內出現了防衛政策改革的呼聲,在各方 審慎的討論之下,1952 年 7 月 31 日,國會通過並公布「保安廳法案」。根據本法,

合併警察預備隊及海上保安廳中的海上警備隊並改組「保安廳」。與警察預備隊 有所不同的是,雖然保安廳也是依據內閣總理大臣的命令出動,但命令須要於發 布後的二十日內申請國會追認。另一方面,有些遭到公職追放的舊陸軍將校希望 能將保安廳改造成軍隊一般的組織,但遭到吉田首相的嚴正拒絕。保安廳的最高 長官並非軍人,而是國務大臣,確立了軍隊國家化的原則。另一方面,吉田首相 在 1953 年 6 月對保安廳的幹部做出了以下的訓示:「雖然我們現在無法進行大規 模的再軍備,但仍應盡快透過自身的力量來保護國家與國民。為此,新的軍隊必 須要從新的想法出發,新軍隊必須要能夠保護國家的獨立與安全,並且是為了國 民而存在的軍隊。」44由此也能夠發現,雖然在事實上自衛隊及其前身的組織之 性質十分接近軍隊,而政治家也不反對這點。但自衛隊的存在卻與憲法第九條產 生了重大的矛盾,直至今日。

1954 年 3 月,日本國會通過防衛廳設置法與自衛隊法兩項法案。同年 7 月 1 日,防衛廳成立,以陸、海與空三大自衛隊為主的新系統正式開始。防衛廳於 2007 年 1 月 9 日正式升格為防衛省,自衛隊的最高統帥為內閣總理大臣,並由國務大 臣擔任防衛大臣,其下設置副大臣、大臣政務官(2 人)以及事務次官等。除了陸 上、海上及航空自衛隊以外,防衛省所屬機關還有情報本部、防衛大學校、防衛 研究所與防衛醫科大學校等等組織。自衛隊人數約 14 萬,船艦 137 艘(46 萬 7 千 噸),戰機 410 架。45

44 田村重信、杉之尾宜生,2004,頁 21。

45 防衛省,2014,《日本の防衛―防衛白書平成 26 年版》,圖表 I-0-2-1,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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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GHQ 的佔領與美日同盟形成

隨著戰爭的結束,對於其責任歸屬的追究也如火如荼地展開。除了東京大審以 外,1946 年 1 月 6 日,GHQ 向日本政府提出「不適任公務員之公職撤去意見書」。 日本政府根據此一意見書,發布政令第 109 號,剝奪戰爭犯罪者、戰爭協力者、

大日本武德會、大政翼贊會與護國同志會等等關係者應服公職之權利,也就是所 謂的「公職追放」。雖然此舉試圖清除日本的舊有保守統治階級,但實際上執行 效果有限,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本法即被廢除。如石橋湛山、鳩山一郎與岸信介等 等重量級政治人物都曾經是公職追放的對象。另一方面,GHQ 也在日本進行了許 多社會實驗,而首要目標即是解散日本國內的財閥以及封建地主。GHQ 認為是日 本的獨佔性經濟體系(財閥)與貧富不均(寄生地主制)導致了日本的軍國主義化,遂 著手財閥解體、農地改革與勞工權益改革等等民主化政策。

1945 年 10 月 10 日,「治安維持法」廢止,共產黨第一次能夠作為合法政黨進 行活動,戰前沉寂一時的勞工活動在 GHQ 的政策下復活並蓬勃發展。但是冷戰 的爆發使 GHQ 對於日本國內日漸蓬勃的勞工運動產生不信任感,懷疑這些勞工 運動的背後是否有共產黨甚至是蘇聯的指使。在規定戰後美國對日政策的「投降 後美國初期對日方針」(降伏後ニ於ケル米国ノ初期ノ對日方針)一文的第二部第 二款有著這樣的記述:「為了修正日本在政治傾向上的封建及權威主義……即使 是訴諸武力也在所不惜。」46由此可以看出 GHQ 即使是造成一定程度的社會紛亂 也要進行改革的決心。但 GHQ 同時也考慮到了日本的特殊性「天皇制」以及從 社會基層進行改革的可能性。特別是當日本的左翼團體高舉著人民的旗幟開始各

46 田中明彦研究室,2008,《降伏後ニ於ケル米国ノ初期ノ対日方針》,東京:東京大学東洋文化 研究所:

https://www.dpj.or.jp/article/manifesto2009http://www.ioc.u-tokyo.ac.jp/~worldjpn/documents/texts/JPUS/

19450906.O2J.html,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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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活動時,究竟這些「人民」所主張的是歐美溫和的市民改革還是共產主義式的 激進革命,使 GHQ 不得不重新檢視佔領政策,而其中得利的則是保守派政治人 物。471950 年 9 月,日本內閣通過決議,政府機關、媒體、教育機構與大型企業 應解雇共產黨員及其支持者,也是所謂的「赤色清除」(Red Purge;赤狩り)。48

戰後日本於 1946 年 4 月 10 日舉辦首次眾議院議員選舉,婦女也具有選舉權。

該次選舉中,自由黨獲得 141 席,進步黨獲得 94 席,社會黨獲得 93 席,共產黨 則是 5 席,並由自由黨與進步黨兩黨聯合組成第一次吉田內閣。但在隔年的眾議 院選舉中,日本社會黨奪得 143 席,並由社會黨的片山哲擔任內閣總理大臣進行 組閣。但隨著在 1950 年社會黨發生左右派分裂後,社會黨一直處於不穩定的狀 況。直到 1955 年 10 月 13 日社會黨舉辦黨大會,才再次統一社會黨勢力。但社會 黨勢力的增強也導致了保守力量的集結。同年 11 月,自由民主黨成立,至此五 五年體制揭開序幕,自民黨展開了為期 38 年的一黨獨大統治,也確立了自民黨

-親美保守與社會黨-反美革新的兩大主要政治路線。

1952 年 4 月 28 日,以西方諸國為主要談判對象的「舊金山和約」正式生效,

GHQ 為期六年八個月的佔領統治終告結束,日本重新獲得主權。但是佔領軍並沒 有隨著佔領結束而撤退,而是成為了「駐軍」。與舊金山和約同時生效的是「美 日安保條約」與「美日行政協定」。根據日本國憲法第九條,日本放棄軍隊的持 有權與戰爭發動權。但是面對中國的赤化、南北韓的對立與全世界共產勢力的逐 漸擴大,完全失去自衛能力的日本,無異將成為共產勢力最好的攻擊目標。因此 由美軍提供主要的防衛力與嚇阻力,並輔以自衛隊的協助,這樣的美主日輔的反

47 五十嵐武士、尹健次、天川晃、中村政則,2005,《戦後改革とその遺産》,東京:岩波書店,

頁 32。

48 国立国会図書館,2012,《共産主義者等の公職からの排除に関する件》,東京:国会図書館:

http://rnavi.ndl.go.jp/politics/entry/bib01056.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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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陣線對於戰後百廢待舉、急需復原的日本來說是最不容易影響其財政支出的做 法,而美日行政協定則是保證了安保條約的施行以及駐日美軍的「治外法權」。「舊 金山和約」、「美日安保條約」與「美日行政協定」三者,形成了所謂的「舊金山 體制」,使戰後的日本得以在美國的保護傘下,專心發展經濟。49

(三)從一國和平主義到積極和平主義

一國和平主義的意思是,堅守憲法第九條,盡可能不被捲入國際紛爭,並以日 本的和平為最主要之目標。戰後,日本各派對於安全觀有著截然不同的認識與理 念,革新派(左派)堅守憲法第九條,主張「非武裝中立」才是日本最好的安全保 障方針。保守派(右派)則是認為可以在一定限度下擴大武裝,而保守派之中又可 簡單分為主流派(本流)與非主流派(傍流)兩大派別。主流派為實用主義者,另一派 的非本流派則是修正主義者。實用主義者是由以吉田茂為首的吉田學校組成,其

一國和平主義的意思是,堅守憲法第九條,盡可能不被捲入國際紛爭,並以日 本的和平為最主要之目標。戰後,日本各派對於安全觀有著截然不同的認識與理 念,革新派(左派)堅守憲法第九條,主張「非武裝中立」才是日本最好的安全保 障方針。保守派(右派)則是認為可以在一定限度下擴大武裝,而保守派之中又可 簡單分為主流派(本流)與非主流派(傍流)兩大派別。主流派為實用主義者,另一派 的非本流派則是修正主義者。實用主義者是由以吉田茂為首的吉田學校組成,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