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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外聘教师聘用标准和管理办法

在文檔中 督 导 室 制 度 汇 编 2019 (頁 164-169)

外聘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 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选聘好外聘教师,对我校建立一支 水平较高、专业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提高教学质量,

具有重要意义。在外聘教师教学团队建设中,实现三个突破。

一是队伍建设理念的突破。聘请企业行业兼职教师授课,是 中职学校创新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的需要,是为企业行业和社会培养技能 型、实用性人才的需要。二是外聘教师队伍规模的突破。学 校要建立“外聘教师资源总库”,各专业根据专业建设和课 程建设的要求,充分挖掘地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资源,建设 好“专业外聘教师库”,相对稳定一批骨干兼职教师队伍,

避免外聘教师聘任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建设期内重点建设 专业至少有 5 名以上的外聘教师入库,保证各专业随时都能 找到合适的兼职教师。三是外聘教师聘用、考核办法的突破。

学校完善《外聘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外聘教师聘用考核工 作常态化、规范化。为此,制订本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教师选聘标准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自觉贯彻执 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德才兼备,敬业爱生,

治教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服从学校的管理和 规定。

(二)注重自身素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品德、

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三)具备完成学科或专业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工作 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熟职业 教育特点。不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教师职称或其他专业 技术职称的,必须试讲或试训操作合格才能聘用。

(四)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工作。

二、外聘教师聘任办法

(一)外聘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归属,按照“必需、

精选”的原则,由专业部负责选聘,报教务处同意,主管教 学的付校长批准,然后由部门聘任。

各部门根据课程开设需要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拟 定下一学期聘请外聘教师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并在新学期 开学前两周得到落实。

(二)外聘教师联系落实后,由本人填写外聘教师任课 审批表,和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三)外聘教师被聘后,如发现教学态度差,或教学质 量得不到保证,各部门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进行评估,提出 改进意见。若其教学工作仍无改进,部门有权报请学校解聘、

撤换。如需解聘、撤换外聘教师时,本部门应提前采取相应 措施、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外聘教师选聘程序

(一)各部门应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确定下一学期外聘 教师的选聘情况,并及时报请学校,同意发布选聘通知。

(二)应聘外聘教师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报《外聘 教师任课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证、学历 学位证、职称证、教学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三)由选聘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试讲人 员名单。

(四)组织应聘人员试讲和实践操作。

(五)根据试讲情况和应聘者的其他条件,研究确定外 聘教师名单,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批备案。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

(一)各选聘部门负责本部门外聘教师的管理。外聘教 师必须接受所属教研组的业务管理,参加各种教研教改学习 研讨活动。

(二)外聘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至一学 期,其正式聘用期限根据教学需要和本人教学水平、教学效 果而定。

(三)外聘教师的教学任务和教学要求由部门负责安排、

提出。

(四)外聘教师的考勤、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完成。

(五)各部门通过教学检查、听课、学生评教、抽查学

生作业、期末考试成绩统计、比较等各种方法,了解外聘教 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等,并及时 反馈给外聘教师本人。

(六)各部门要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对外聘教师各 学期所授课程、教学效果、教学评价及在本校的教学经历等 建立档案,以便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

(七)教学过程中,如因教学能力不足,学生意见较大,

经帮助后无明显改进的,部门有权报请学校解聘、撤换,并 由系另外聘请教师或安排其他教师接课。

(八)学校定期召开外聘教师会议。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宣布之日开始试行。未尽事宜,由各部门 商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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