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市、县名师工程建设,落实我校 2018 年工作要 点的有关精神,做好我校“名师”评选工作,特拟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校、人才强校”
战略,倾力打造名优教师团队,健全培养优秀人才的长效机 制,带动青年教师进步,促进学校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名师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名师评选的组织 实施。
组 长:蒲 伟
副组长:杨应见 余永双 李林东 赖强 成 员:任鹏 各校区教导主任、德育主任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宁缺勿滥的原则。
3.坚持控制总量、动态管理的原则。
四、评选范围
1.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或在某 一领域有突出贡献,具有自己独特的经验或理性认识的教师。
“教学名师”评选比例为校区在岗教学人员的 5%以内,“德育 名师”为校区在岗德育管理人员的 5%以内,已获省、市、县 级名师奖的不参加本届评选。
2.评选名师的否决条件,凡有如下情况之一者,无资格 申报名师评选:
(1)凡有旷工、旷课现象;(2)近三年内任班主任期 间,所带班级班风考核有一期综合考评倒数第一;(3)学 生流失率近三年有一期在同年级评估中位列倒数第一;(4)
有体罚学生、严重违纪、违法活动。
五、评选条件 1.师德的楷模
政治思想好、爱祖国、爱教育、爱学生、遵纪守法、敬 业奉献、师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教学的专家
教学质量高,效果好,教学有特色,深受师生好评,在 指导教师、学生各级竞赛活动中,成绩显著,获得奖励,在 期末统考中,连续三年的评估位次皆名列前 2 位(校内)且 积分差距不超过 5 分,具有明显的示范表率作用。
3.教研的行家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贯彻课堂教学新理论,掌握现代教 学手段,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较好完成各级安排 的教研任务,教研成果显著。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示范课、优 质课奖;获得过县级(含县级)以上论文一等奖或文章发表 1-2 篇。
4.学科的带头
有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责任感、使命感,有较好的 示范引领作用,能引导同学科、同类别的教师提高教育教学 质量,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影响力。近五年指导中青年 教师不少于 5 人。
5.德育的榜样
(1)在德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如升学、分流、
控流、问题学生的转化等);
(2)对德育管理工作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研 究、总结能力;有校级以上获奖、发表论文、经验文章、经 验交流等成果;
(3)所担任德育管理工作或所带班级曾获得过校级以 上的荣誉称号;
(4)德育管理工作尤其是“五心”、“六落实”、“七交”
方面有明显的示范表率作用;
(5)近五年所带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
6.教学名师:专业课教师应具有“双师”型,文化课教 师应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7.原则上具有合格学历和 5 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年龄 45 岁以下。
8.近五年来没有因安全工作不尽职责而受到通报批评 或追究责任。
9.近五年年度(届满)考核中至少有三年被评为“优 秀”。
10.近三年均完成招生任务。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教师本人在校区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填
写《射洪市职业中专学校名师申报表》(附件 1),向所在校 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申报材料:学历、职称、技能等 级、课题研究与论文发表、获奖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校区推荐
各校区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师申报材料对申报教师进行 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和申报材料一同报督 导室,并将推荐名单公示 3 天。
3.初评筛选
由督导室对申报教师上交的评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 定候选人名单,提交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4.综合考评
由评审领导小组对“教学名师”候选人在教学技能(占 20%讲课)、民意测评(占 10%教师和学生),按名师指标量化 打分(占 70%)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德育名师”在民意测 评(占 20%)、按指标量化打分(占 80%)等方面进行综合考 核。
5.评议公示
经评审领导小组对候选人的综合考评情况进行充分评 议后,形成评议意见,交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将候选人名 单进行公示 7 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6.审定发文
对候选人作最后审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表彰并颁发荣 誉证书。
七、名师职责
1.积极开展课程改革、教法研究、命题研究、竞赛辅导、
学生管理等各项教研探索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 用,带动指导本学科、本专业教师进行教研教改。
2.任期内,结合教育教学情况主持或参与并完成一项课 题研究,每学年至少有一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论文发表或 交流。
3.主动承担学校的学科或德育主题示范课、观摩课和专 题讲座,介绍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每期至少一次。
4.关心青年教师,带 2—3 名徒弟,指导、帮助他们快 速成长。
5.必须完成本学科至少一个班以上的教学任务,并在本 职工作中做出表率。
6.班主任工作在“七交”上(交财产、交安全、交资料、
交人头、交经费、交实习就业、交分流升学)须做出表率。
八、名师待遇
1.学校在任期内每年根据考核结果补助个人学术津贴,
考核合格的 1000 元(以每月 100 元,一年按 10 月计算)。 2.具有参加上级名师评选资格。
3.优先派出校外学习、培训、考察、深造。
4.校级名师作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九、管理考核
1.名师队伍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二年评选一次
(已评选者,经复评合格后可连任),及时吸收素质较高的 教师加入名师队伍。
2.建立名师业绩档案。实行目标、跟踪管理,各校区教 导处、德育处每期对名师的教育、教学、教研以及青年教师 的培养等方面情况要进行不定时的考核、督促、管理,并收 集、整理上述业务档案。
3.建立考核制度。每学年督导室对名师进行一次全面考 核:一是交一份履行职责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二是根据方 案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 有关待遇,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其名师资格。
4.学校将以压担子、出点子、给机会、添保障等多种途 径积极发挥他们的引领作用,帮助他们达到培养提升目标。
5.名师在任职期间,调离本校或脱离一线教育教学的名 师可保留其称号,但不再享受其津贴。三个月以上事、病假 保持其称号,但在事、病假期不再享受校内相应津贴。
十、未尽事宜由评审领导小组补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