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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教师培训考核方案

在文檔中 督 导 室 制 度 汇 编 2019 (頁 96-102)

一、指导思想:

建设一支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业务素质,结构 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职业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 根本措施。特别是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关系到学校的未 来。为了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教师整体教 学水平,激发教师专业成长的内在动力,为全面提高我校教 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良好 思想品德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本着“科学发展、特色办学、

合作育人、奉献社会”的指导思想,特制定此制度。

二、培训考核的原则

1.师资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坚持按需派 遣、学用一致的原则,培训人员参加的培训活动应与教育教 学管理工作有直接的联系。

2.坚持在职、就近培训为主,外出培训为辅的原则,在 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学校统筹安排教师培训。

3.坚持自培与他培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优质师资队 伍,积极实施“校本培训”。

4.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

使解决问题的方法既有理论支撑,又能有效解决问题,可操 作性强。

5.培训学习必须经学校批准。凡未经学校批准者,学校 不承担培训费用。

6.坚持选派进修培训人员时优先考虑骨干教师、新开办 专业教师、重点专业教师。

三、培训的形式 1.岗前教师培训

凡新进校任教的青年教师均按照《新教师岗前培训方案》

要求参加岗前培训。

2.短期培训

由学校选派参加人社部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培 训 ,主要是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课教师,每个骨干教师 在二年内要有一次以上外出培训的机会。

3.请专家培训

由学校聘请国内知名教育教学专家到学校对全体教师 进行培训。

4.到企业实践锻炼

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锻炼,每年 1-2 个月。(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访问学者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对参加课改和教研课题教师,根据需要,可选派到相关 职业院校做访问学者,进行对口进修培训。

6.学历教育

鼓励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或接受 学历继续教育。

7.校本培训

每大周由督导室组织安排集中培训学习或分部门组织 业务培训。

四、培训的申请审批程序

1.学校督导室按学校师培计划或接上级通知后,报请分 管副校长统筹安排,协调教务处组织安排,列出参加各类培 训、考察学习初名单。

2.外派参加各类培训、考察学习人员以及人数必须经学 校校长审核,论证外出学习的必要性,审批签字后,方可外

出。

3.参培教师接到学校通知后必须原则上要服从学校安 排,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请假 期间内的教学或其他岗位事宜,否则自负其责。

4.学习结束后要及时到教务处、办公室销假。

5.学习结束后一周内,写出 2000 字以上的学习体会或 感受、反思、建议等,到教科室填写相关培训学习表格,上 交带回的各种学习资料(文件或通知复印件,会议安排,照 片,会议资料,专家讲座 ppt 等)、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及学 习总结等交到教科室存档。凭督导室开具的资料交清凭证报 取相关费用。

五、培训工作的管理

1.教师进修培训工作实行两级负责制。各校区、专业部 根据专业发展情况制定本校区、专业部教师进修培训计划,

合理地安排教师进修培训。学校负责对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 供政策指导,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 素质。

2.全体教师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加进修和各种培训 学习。在专业培训中,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 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必须是有利学科的发展或教学需要。

为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保障教师参加培训的权利,无特殊 情况不得变更。

3.外出前 3 天,须在教务处、办公室办理请假登记手续 和调课、代课手续;担任班主任的老师还须到德育处办理请 假手续,安排好班级工作。

4. 参培教师在培训、学习期间,要认真学习,领会精 神,不缺席、不迟到并做好培训记录。应秉承务实上进的态 度,尽可能广泛搜集资料,增长见闻学识,真正提高自己的 业务技能。对于优秀学员学校按市级 1 分、省级 2 分、国家 级 3 分在期末量化考核加分。

如外出人员在学习培训期间,因不遵守学习培训相关纪 律或规章制度等原因被培训部门通报批评的,学校将不予核 销学习培训费用,并取消今后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

4.学习结束后要及时到教务处、办公室销假。

5.凡是由学校派出学习、培训的教师,有责任和义务为 其他教师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反馈学习和培训的信息。对于 高层次、高级别的外出学习培训结束后,必须上一节以上汇 报课或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及时推广优秀教师、专家等在处 理教材和组织教学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达到外出学习成 果的共享,并将相关资料交教科室备案。

6.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期间,用学校培训费购买的书籍、

光盘、电子稿等,在学习培训结束后必须把相关资料和书籍 送交教科室保存,以便其他教师查阅学习。每个年度结束,

教科室将相关资料移交学校图书室。

7.在校本培训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表现消极懈怠,学 校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量化分的处罚。

8.在学校校本培训工作中,发布不利于工作开展的舆论,

做阻碍校本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 评教育及扣量化分的处罚。

9.对于不能按时参加校本培训的教师,学校除扣除其考 勤分之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工资和年终量化分 等处罚。

10.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校本培训任务的教师,学校根 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使教师进修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进修培训的原则

在文檔中 督 导 室 制 度 汇 编 2019 (頁 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