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外聘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外聘教师教学行为,
引导鼓励外聘教师积极参与学科或专业建设,激发外聘教师 的工作热情,稳定外聘教师队伍,本着客观、公正、奖惩分 明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校聘任的外聘教师。
二、考核项目
包括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成果、工作规范等,详见 附件《外聘教师工作考核表》。
三、考核组织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教务部门、专业组、实训中 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外聘教师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 核事宜。
(二)外聘教师考核工作具体由教务部门执行,并如实填 写《外聘教师工作考核表》。
(三)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学期开展--次,至少每学年开展 一次。
四、考核标准
(一)工作量,30 分。
1.教育教学工作。6 节/周,5 分;8 节/周,15 分;10 节/
周,20 分;12 节/周,30 分。原则上外聘教师不得超过每周 12 节课。
2.技能大赛的指导工作。每周 1 次,8 分;每周 2 次,15 分;每周 3 次,20 分。
3.主持或参与教材开发与编写。主编,25 分;参编,15 分。
4.主持或参与精品课程建设。主持人,25 分;参与:15 分。
6.主持或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方案、实训 基地建设方案等。主持人,25 分;参与,15 分。
7.其他无法量化的工作,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8.计分时,可累加,但不得超过 30 分。
(二)工作态度,25 分。
1.工作积极,善于沟通,团队意识强;治学严谨,具有 较高质量的方案、教案、稿件;认真讲课、辅导答疑、批改 作业,热心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学 生的同时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仪表、着装得体;语言表达清 楚,逻辑性强。
2.可根据被考核对象日常表现,酌情打分。
(三)工作规范,20 分。
1.在学校工作过程中,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 身作则,为人师表;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
不无故缺勤。
2.可根据被考核对象日常表现,酌情打分。
(四)工作业绩,25 分。
1.取得国家级奖项,25 分。
2.取得省级三到一等奖,分别可获 10、15、20 分;
3.取得市级三到一等奖,分别可获 5、10、15 分;
4.无等次的成果,如制定课程标准、参与教材开发、精 品课程建设、参与制定专业建设方案等,可按参照.上述标 准或降分执行。
五、考核等级
考核实行三等评定,即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优秀,综合评分 90 分以上含 90 分。
(二)合格,综合评分 60 分至 90 分。
(三)不合格,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综合评分低 60 分 六、考核结果处理
(一)考核优秀的,学校将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经济 奖励,并优先继续聘任。
(二)考核合格的,学校教务或聘请部门应约其谈话,
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不再续聘。
七、考核要求
(一)考核时,应认真负责,严密组织。
(二)应从爱护教师、保护教师的角度出发,把考核工 作作为激励外聘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手段,以考核促提 高。
(三)考核过程中,严禁感情用事,弄虚作假。
(四)被考核的外聘教师要态度端正,积极配合,对考 核结果和建议认真总结。
八、说明和附件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