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原與北邊軍屯之不彰,洪武七年元月,明太祖開始派遣官員,到指定衛所 督兵屯田。惟由於備邊壓力仍未舒緩,明廷首波「董兵屯田」之軍務,僅於中原黃河 流域一帶試辦,實施範圍尚未擴及北邊。據洪武七年元月《明太祖實錄》記載:
上以河南、山東、北平雖建置兵衛,偃武連年,士卒懈怠,而兵餉日勞民供。顧 謂都督僉事王簡、王誠、平章李伯昇曰:…古人有以兵屯田者,無事則耕,有事 則戰,兵得所養,而民力不勞,此長治久安之道。然必委任得人,庶不廢事。今 爾簡往彰德,誠往濟寧,伯昇往真定,統理軍政,凡鎮守屯田訓練之務,爾皆專 之。267
遣衛國公鄧愈、河南侯陸聚往陝西,中山侯湯和、平章李伯昇往彰德、真定,指 揮馮俊、孫通、賴鎮往汝寧,李謐、耿孝、黃寧、李青、陳方庸、武興往北平、
永平,董兵屯田,開衛戌守。翼日,上至龍江淮之神遣行。
由上文可知,此次督兵屯田的試辦地區,主要是山東濟寧,河南彰德和北平南方的真 定,皆屬中原腹地,離北邊兵災頻仍之地,仍有一段距離。一年後的洪武八年元月,
明太祖又派出另一批高層將校,前往北方董兵屯田:
268
以北平軍屯為例,洪武八年,主導北平備邊重任的潁川侯傅友德(?-1394), 上述文字說明,經過一年「董兵屯田」之推動以後,明廷在中原的軍屯有了進展,除 了洪武七年在黃河流域沿岸的屯田之外(例如河南彰德,北平真定),北方軍屯已擴及 北平和永平一帶;南方的軍屯則推展至河南汝寧,陝西軍屯也有興拓。不過,整體而 言,洪武八年董兵屯田活動的重點區域,仍在中原一帶;至於北邊軍屯的成效,仍不 宜期許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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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明太祖實錄》,卷87,頁2a-2b,洪武七年一月甲戌條。
268 《明太祖實錄》,卷96,頁3b,洪武八年一月辛巳條。
269 洪武八年二月,「上遣使詔大將軍徐達、左副將軍李文忠、右副將軍馮勝,率濟寧侯顧時等回京,其所統 軍就令潁川侯傅友德、南雄侯趙庸、都督同知何文輝總領,鎮北平。」參見《明太祖實錄》,卷97,頁5a-5b,
洪武八年二月癸丑條。洪武九年,朝廷便命傅友德「副湯和備伯顏帖木兒于延安,伯顏帖木兒請和,命諸將悉 還,獨留友德屯兵以備之。」參見《明太祖實錄》,卷161,頁1b-4b,洪武十七年四月壬午條。故知傅友德談 論北平軍務的時間,應為洪武八年。
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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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如果陝西屯卒仍然領取軍士月糧七斗的軍屯條件沒有改善,則軍屯對於改善陝西糧餉 供應不足問題的助益也不大。原因是,當時陝西累計常備軍衛二十五,總軍力約十四 萬人,軍士若不屯田,年需軍糧約175萬石。若三分之一守城,則守城軍士約4.6萬多 人,各給軍士月糧一石,年需給軍糧約58.3萬石。而屯卒三分之二,約有9.3萬人,若 屯卒仍可領軍士月糧七斗,則年需軍糧約81.6萬石。二者合計,則洪武十三年九月以 後,陝西年需軍糧仍有140萬石。經過比較,則陝西都司三分之一軍士屯種,每年只能 省下軍糧約30萬石。
換言之,若屯軍不足以自食,仍可自朝廷領取高額軍士月糧的補助,則北邊軍屯 將成功無日。以洪武十三年陝西屯卒為例,若屯軍不領領取軍士月糧七斗,則明廷年 省糧餉81.6萬石。由此可知,北邊軍屯成效之展現,不僅在於增加屯卒的軍士比例,
更須增加軍田的畝產量。而「息兵止戰」,「不違農時」,及朝廷「農具牛種」的大量投 入,皆是改善北邊屯田子粒的重要關鍵。然而,上述軍屯條件之改善,於明廷發動「撤 元羽翼」與「征服蒙古」的關鍵十年內,實有其執行上的困難度。
至洪武十五年,不僅北邊軍屯成效不彰,中原軍屯亦受到影響。晉府致仕長史桂 彥良在〈上太平治要十二條〉的第二條〈廣地利〉中,建議朝廷將中原軍屯改為民屯,
俾確保北邊糧食無虞:
中原為天下腹心,號膏腴之地,因人力不至,久致荒蕪,近雖令諸軍屯種,墾 闢未廣。莫若於四方地瘠民貧戶口眾多之處,令有司募民開耕,願應募者資以 物力,寬其徭賦,使之樂於趨事;及凡犯罪者亦謫之屯田。使荒閒之田無不農 桑,三、五年間,中州富庶,則財用豐足矣。277
277 《明太祖實錄》,卷148,頁2b-5b,洪武十五年九月癸亥條。
桂彥良的條陳透露,明廷自洪武七年一月開始派出高層軍官在中原地區督兵屯田,至 洪武十五年九月,仍然「墾闢未廣」,軍屯成效不佳;既然中原軍屯不易收效,不如改 為民屯,「令有司募民開耕」,「資以物力,寬其徭役」,則三、五年間,中州富庶,財 用豐矣。若桂氏的建言得以實現,則中原民屯見效之日,已在洪武二十年左右了。
洪武十八年二月,士大夫仍關注北邊軍屯不佳,糧食供應困難的問題。例如,國 子監祭酒宋訥提出〈守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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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海內既安,蠻夷奉貢,惟沙漠胡虜未遵聲教。若置之不治,則恐歲久醜類為 患邊圉;若欲窮追遠擊,又恐六師往追,萬里餽運艱難,士馬疲勞。陛下欲為 聖子神孫萬世之計,要不過謹備邊之策耳。備邊固在乎屯兵,實兵又在乎屯田 之制。278
宋訥認為,北方草原民族侵擾華夏北疆的情勢,古今皆然。與其萬里興師,以求僥倖 之功,取無用之地,不如列兵屯田,謹慎守邊。如此則邊防穩固,「中國既安,守在 四夷」也。但太祖當時並未採納宋納的提議。例如,為了發動東西兩路夾擊納哈出的 計劃,洪武十九年,明廷又在遼東增置了「瀋陽中左二衛」,俾牽制納哈出;當時遼東 衛所軍士的來源,仍自河南與山東都司抽調。279
洪武十九年十月辛卯,覈遼東定遼等九衛
「屯軍自食」的達成
不過,從洪武七年開始推動的董兵屯田活動,經過多年的努力,也逐漸展現成效。
以洪武十九年的遼東軍屯為例。《明太祖實錄》有載:
280官軍吏胥,其屯軍不支糧者萬八千 五十人,餘四萬七千四百五十人,月支糧五萬五千四百石。281
278 《明太祖實錄》,卷171,頁1b-2a,洪武十八年二月甲辰條。
279 明廷於洪武十九年八月,命指揮鮑成領原將河南、山東校卒一萬三百二十八人,至遼東設置瀋陽中左二衛,
以牽制金山納哈出的元軍。參見《明太祖實錄》,卷179,頁2b,洪武十九年八月辛丑條。
280 洪武十九年十月,遼東有軍衛十二,但其中有三個軍衛,設立於洪武十九年八月左右,分別為瀋陽中衛、
瀋陽左衛和東寧衛,不列入覈實軍屯成效的範圍,故僅覈實其他九衛的軍屯成效,分別是定遼右衛、定遼左衛、
定遼中衛、定遼前衛、定遼後衛、金州衛、盖州衛、海州衛和復州衛。
281 《明太祖實錄》,卷179,頁5a,洪武十九年十月辛卯條。
由上引文可知,洪武十九年十月,遼東軍士總數,計有「屯軍」不支糧者1.805萬人,
其餘支糧者4.745萬人,合計有兵約6.55萬人;以一軍衛五千六百人計,約為11.7個軍 衛的兵力,此與《明太祖實錄》共有軍衛12的記載接近(見表2-4)。十二個遼東軍衛 之中,有三個軍衛是洪武十九年八月左右新設,故不列入當年覈實軍屯成效的執行範 圍,這三個軍衛分別是瀋陽中衛、瀋陽左衛和東寧衛。故《明太祖實錄》稱「覈遼東 定遼等九衛」,此九衛皆是洪武十九年以前設立且已經推動軍屯活動的軍衛,分別是定 遼右衛、定遼左衛、定遼中衛、定遼前衛、定遼後衛、金州衛、盖州衛、海州衛和復 州衛。由此可知,明太祖對於遼東軍屯的掌握,頗為詳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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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洪武朝軍制,遼東已經執行軍屯的九個軍衛,約有軍士5.04萬人,其中,屯 軍足以自食者有1.805萬軍;表示已經開屯的九個軍衛之中,屯田足以自食的屯卒比例 約為35.8%。洪武七年之前,北邊屯軍「不足自食」,仍需領取軍士月糧五斗至七斗不 等的國家補貼;經過十二年的努力,至洪武十九年,遼東軍屯已達到「三成五屯田自 食」的水準。姑且不論此是否為遼東軍屯之特例,抑或是當是北邊軍屯的通例,皆表 明洪武十九年時,明太祖的北邊「屯軍自食」政策已具可行性,此為北邊軍屯的一大 成就。惟當年遼東軍士中「屯軍」與「正軍」(守軍)的比例,約為三成五與六成五,
與《萬曆會典》記載「七屯三守」的比例,仍有相當差距。
表2-6:洪武朝明蒙戰爭大事年表
大事記 重要戰役
洪武元年 (元順帝在位) 第一次北伐蒙古戰爭 北征元大都之役
2年 征討晉、陝之役
3年 第二次北伐蒙古戰爭 征元順帝之役
征元將廓擴帖木兒之役
4年 (元昭宗在位) 平蜀之役
5年 第三次北伐蒙古戰爭 出塞遠征和林之役失利
6年 元軍反撲北邊
7年 元軍重創北平防秋明軍
8年 元將廓擴帖木兒去世
12年 (脫古思帖木兒在位) 啟動六年撤元羽翼戰爭 西征河西走廊之役
13年 西征吐蕃之役
14年 南征雲南之役
17年 南征雲南之明軍班師
18年 啟動四年出塞遠征蒙古戰爭
19年 征元將納哈出之役
20年 元將納哈出降明
21年 明蒙戰爭結束 塞北征元主之役
年代
資料來源:《明太祖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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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前人有關洪武朝「軍屯自食」的研究,吳晗與王毓銓是相當重要的前輩學者,本 章乃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試圖提出新的看法。「軍屯自食」是明太祖解決軍隊糧食問 題的重要思想之一,吳晗引用此一概念,及《明史.食貨志》的記載,認為洪武朝北 邊軍糧已達到「自給自足」的情況;王毓銓雖不同意吳 晗有關洪武朝北邊軍糧完全「自 給自足」的說法,但王氏仍肯定「軍屯自食」是供應洪武朝北邊軍糧的重要來源之一。
綜言之,二位前輩學者的共同看法有二:其一,「軍屯自食」是解決洪武朝北邊軍糧供 應問題的重要方法之一;其二,軍屯以外,洪武朝北邊軍糧缺口不大。
但根據本章的研究可知,雖然明太祖自建國以後,即重視北邊「軍屯自食」的政
但根據本章的研究可知,雖然明太祖自建國以後,即重視北邊「軍屯自食」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