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宋訥有關緣邊置將分屯守邊的意見,多為太祖所 採納。449
其二,受到「軍屯三年始見成效」之屯田規律影響,洪武二十五年至二十六年間 增置的塞北軍衛,須至洪武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始能展現軍屯自食的成效。換言之,
因此,自洪武二十五年以後,明廷於塞外衝要之處,增置許多軍衛,以遂行
「屯田守邊」的國策(塞北軍衛設置形勢,見圖4-1)。
洪武二十五年至三十一年間,明廷增置「塞北軍衛」55,新增兵力約30萬人。其 中,逾六成七的軍衛(37),增置於洪武二十五年至二十六年間;另約二成四的軍衛
(13),增置於洪武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間。由此可知,洪武二十五至二十六年,及洪 武二十八至二十九年,是明廷密集增置塞北軍衛的關鍵四年。
有關洪武二十五年後的塞外軍屯,值得注意的問題有二:其一,當時設置的「塞 外軍衛」約可分成三類,即一般軍衛、王府護衛和「屯衛」等三類。其中,「屯衛」共 計23,約占新增「塞北屯衛」之半。由此可知,「塞北屯衛」的設置,是洪武晚期北方 邊防的重要特色之一(相關塞北軍衛的設置,見表4-2)。
447 《明太祖實錄》,卷249,頁2b,洪武三十年元月戊辰條。
448 《明太祖實錄》,卷171,頁1b-2a,洪武十八年二月甲辰條。
449 所不同者,太祖更分封諸藩王在諸將之上,以領導諸將屯田守邊的工作。
.129.
軍屯成效展現以前,其軍糧缺口,仍須仰賴「戶部支邊」補足之。例如洪武二十六年,
明廷在大同都司增置軍衛19(見表4-2),致使大同軍糧需要大增,洪武二十七年元月,
太祖便指出「山西大同、蔚、朔、雁門諸衛軍士月給糧餉,有司役民轉輸,艱苦不勝」。450 而洪武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間增置的塞北軍衛,其軍屯見效之時,約在洪武三十 年以後。因此,洪武二十九年,明廷置開平五屯衛(見表4-2)。而當年九月,戶部尚 書郁新言:「近置開平衛,軍士糧餉皆仰給於北平,道路遼遠,所費不貲。宜廣募商人 於開平納米,以淮浙鹽償之,庶免轉輸之費。從之。」451
儘管受到軍屯三年有成規律的限制,但整體而言,迄洪武三十年,塞北軍屯的格 局已基本奠定。452
自東勝以西,至寧夏、河西、察罕腦兒;東勝以東,至大同、宣府、開平;又 東南至大寧,又東至遼東,又東至鴨綠江,又北去不止幾千里;而南至各衛分 守地;又自雁門關外而抵黃河,渡河至察罕腦兒,又東至紫荊關,又東至居庸 關,古北口北,又東至山海衛外;凡軍民屯種田地,不許牧放孳畜。
下引兩則洪武三十年的史料,可為證明。據《明太祖實錄》載:
453
今年屯種自東勝至開平,開平至大寧、廣寧,須於五月一報禾苗長養何如?七 月再報結實何如?十月又報所收子粒若干?一歲三報,不惟使朕知邊儲虛實,
而屯軍亦不至懈力矣。454
下則引文提及,上述塞北軍屯地區,其軍屯進度,歲須三報。即「五月一報禾苗 長養何如?七月再報結實何如?十月又報所收子粒若干?」這些塞北軍屯及軍儲報 告,明太祖要親自過問,使屯軍「不至懈力」。綜上討論可知,迄洪武三十年,塞北軍 由上則引文可知,明太祖規定,塞北實施軍屯的地區,東自遼東的鴨綠江、遼西的廣 寧都司,中經北平塞北的大寧都司(北平行都司),山西塞北的大同都司(山西行都司), 西至陝西塞外的寧夏與河西走廊(陝西行都司),「凡軍民屯種田地,不許放牧孳畜」。
這是官方規定塞北草原轉為農地的證明。
450 《明太祖實錄》,卷231,頁3b-4a,洪武二十七年元月戊辰條 。
451 《明太祖實錄》,卷247,頁1b,洪武二十九年九月丁巳條。
452 但較晚設置的塞外軍衛,則仍有軍屯不足自食的情況。例如,戶部尚書郁新言:「近置開平衛,軍士糧餉 皆仰給於北平,道路遼遠,所費不貲。宜廣募商人於開平納米,以淮浙鹽償之,庶免轉輸之費。從之。」參見
《明太祖實錄》,卷247,頁1b,洪武二十九年九月丁巳條。
453 《明太祖實錄》,卷249,頁5a-5b,洪武三十年元月庚辰條。
454 《明太祖實錄》,卷252,頁1b-2b,洪武三十年四月乙酉條。
.130.
屯的基礎,應已奠定。
455
年代 軍屯政策大事記 軍屯成效
洪武元年
2年 北平軍區永平初屯
3年 山西軍區初屯,陝西軍區初屯 永平罷屯 4年
7年 董兵屯田,遼東初屯
8年 二度董兵屯田 大同軍屯自食比例近三成 12年
13年 陝西軍區曾要求三分之二屯田
15年 桂彥良奏中原軍屯寡效
18年 宋訥獻「屯田守邊策」
19年 遼東軍屯自食比例逾三成
21年 北邊軍士「五屯五守」
22年 大寧軍食不充
25年 北邊軍士「七屯三守」 陝西行都司軍屯自食逾六成 設置塞北屯衛 北平大寧軍屯自食,且有餘糧
30年 陝西行都司完全軍屯自食
31年 塞北軍屯一歲三報制 停止海運遼東軍糧 表4-5:洪武時期北邊軍屯自食大事年表
資料來源:《明太祖實錄》。
第三節 戶部支邊的裁減
昔天下者,首建倉廩府庫,備糧儲,藏金帛,以待軍國之需,庶職之祿給也,
故必設官以司之。…若姦人在君之左右,使掌之,動以富為首,言則君悅,富
455 黃仁宇曾表示,「通過《明實錄》的記載可以看出,十四世紀末,十五世紀初,軍事衛所的糧食供應,主 要還是依靠民運。」參見 黃仁宇著,阿風等譯,《十六世紀明代中國的敗政與稅收》,〈第二章:十六世紀 的現實與主要的敗政問題〉,頁71-72。由本文的討論可知,明蒙戰爭結束後的洪武晚期,北邊軍屯自食的推 動頗見其效,是時北邊軍糧主要由軍屯自食供給,民運已退居輔助作用。
.131.
而妄賞,不問民之艱辛。若賢臣必欲致君者,當敷奏府庫之儲,乃民之膏脂,
一有妄賚,道德虧矣。知斯艱難,謹其出納,則府庫倉廩皆有餘,而祿給充,
軍食足,民無橫歛,國有常經,大道張,君德美矣。至於戶口之登耗,必當盡 心。朕於是職,必惟其人。今特命爾勉為戶部尚書,於乎量入為出,毋擾於民,
至公無私,永懷朕命。456
何謂「君德」?太祖曾自述:「天地生財以養民,故為君者,當以養民為務。夫節 浮費、薄稅歛,猶恐損人,況重為徵歛」。
明蒙戰爭結束後,基於「養兵而不病於農」的治國思想,為兼顧北方邊防與北方社會 之生計,洪武二十一年以後,明太祖二度提高北邊軍士中的「屯軍」比例,其欲使北 邊軍糧自給自足之決心,不問可知。由於明廷軍屯政策轉趨嚴格化,以軍屯條件較為 嚴峻的陝西行都司為例,至洪武二十四年,其軍糧缺口已縮減至約三成七五的水平;
迄洪武三十年,朝廷的「軍屯自食」政策目標,陝西行都司已經達成。從陝西行都司 的軍屯自食案例可知,在朝廷的嚴格要求下,洪武晚期北邊軍糧缺口已呈漸減之勢。
換言之,洪武二十二年至三十一年間,戶部負責支應的「北邊軍糧缺口」數額,也在 縮減之中。
易言之,明蒙戰爭以後,在「北邊軍糧」主要由「軍屯自食」供給的政策姿態下,
挹注北邊軍糧缺口的任務,僅為「戶部官員」的基本工作之一;而如何貫徹太祖「養 兵不病於農」的治國理想,使北方社會在支邊之餘,其社會經濟秩序能益加穩固,且 持續發展,似為明太祖對於戶部官員的另一期許。
上引文是洪武二十三年,明太祖對新任戶部尚書趙勉的誥書。太祖認為,迄洪武 二十三年,天下倉廩府庫已立,糧儲備,金帛藏,軍國用度已充;當此之時,戶部尚 書的職責,在於謹其出納,使民無橫歛,而國有常經,則「君德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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