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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既安.守在四夷:朝廷鞏固北邊軍糧的長久之計

上謂後軍都督僉事沐春曰:曩者胡虜近塞,兵衛未立,所以設兵守關。今虜人 遠遁,塞外清寧,已置大寧都司及廣寧諸衛,足以守邊,其守關士卒,上命撒 之。而山海等處,猶循故事,其七站軍,雖名守關,實廢屯田養馬。自今,一 片石等關,每處止存軍士十餘人譏察逋逃,餘悉令屯田。419

洪武十九年至二十一年,明廷發動出塞遠征蒙古戰爭勝利以後,北方蒙元勢力的 邊患問題已大致解決;為帝業之長治久安計,如何構築穩固的北邊防線,乃成為洪武 晚期的施政重心之一。

明廷發動出塞遠征蒙古戰爭以前,其北邊軍事防線,主要集中在北宋封疆所在、燕雲 十六州和遼東之地。這條軍事防線的衛所佈置與軍糧供應制度,經過十多年的經營,

至洪武十七年,已大致佈建完成,且形成軍儲二至三年的制度。惟這套以軍儲供應軍 糧的制度,僅於北邊防線以南之地運作;至於防線以北之地,明軍一無軍衛建置,二 無稅糧收入與糧儲,仍非明廷勢力所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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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洪武二十四年,明廷陸續設置了大寧都司與廣寧諸衛,以鞏固北平與遼東的邊 防。惟除了上述新增軍衛以外,明廷應否再行增添塞北軍衛,以為守禦,明廷須有計 議。此外,山西都司和陝西都司的塞北之地,明廷仍未佈防足夠軍隊,則其塞北軍衛 如何增置與佈防,亦須研議。

上述引文是洪武二十四年三月,太祖談及大寧與廣寧諸衛的 邊防問題時,告知後軍都督僉事沐春的一段上諭。這條史料提及「塞北軍衛」邊防問 題的重點有二:其一,是否必須增置塞北軍衛,以鞏固邊防的問題;其二,是否必須 加強塞北軍屯,以鞏固軍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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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塞北軍衛大量增置後,必然出現軍糧需要激增,而難以補給的問題。因此,

換言之,如何增置塞北軍衛,以屏障帝國的北疆,是 洪武晚期北方邊防的重要課題之一。

419 《明太祖實錄》,卷208,頁3b-4a,洪武二十四年三月己未條。

420 陳梧桐認為,洪武朝史事的研究,應分為三期。洪武元年至八年為奠定開國規模的第一期,洪武九年至二 十二年為完成全國統一的第二期,而洪武二十三年至三十一年為鞏固帝業的第三期。參見陳梧桐,《洪武皇帝 大傳》,〈前言〉,頁4-7。由此可知,洪武晚期明太祖的施政重點,在加強帝業之永固,其中,北方邊防如 何長治久安的問題,至關重要。

421 洪武二十一年以前,受制於軍糧供給困難的問題,北邊軍衛增置有限。以大同都司為例,洪武七至二十一 年間,竟無添置任一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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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蒙戰事結束後(洪武二十一年),明廷有意降低塞北軍士的「正軍任務」,而改以「屯 軍任務」為優先。「塞北軍屯」比例的提高,表示「北邊軍屯」的比例亦可隨之提高。422

第一節 塞北衛所的擴建

換言之,提高軍士「屯田」比例,乃是洪武晚期解決北邊軍糧供給問題的重要政策之 一。而「軍屯以外」,北邊軍糧缺口仍須仰賴「戶部支邊」予以挹注。

因此,本章主要探討問題有三:其一,討論「足兵」問題。洪武晚期,為了鞏固 塞外邊防,明廷究竟在增置了多少北邊軍衛,其佈防北邊的軍事佈局為何?其二,討 論「軍屯自食」問題。北邊軍衛大量建置後,明廷要求北邊衛所擴大推動「軍屯自食」

的政策,其執行成效如何?北邊軍糧缺口的變化如何?其三,明蒙戰爭後期,戶部已 建立挹注「北邊軍糧缺口」的制度;洪武晚期明廷推動北邊擴大軍屯的政策後,「戶 部支應北邊軍糧」的供給制度,究竟如何變更或調整?

明蒙戰爭結束(洪武二十一年)後,明廷在北邊增置軍衛,以鞏固邊防的情況,

迄今為止,並無專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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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一年,明蒙戰爭結束後,明廷為了鞏固北方邊防,再度啟動增置北邊軍 衛的政策。洪武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是增置北邊軍衛的起步期;而洪武二十五年至 三十一年,則是增置北邊軍衛的加速期。由於北邊軍衛增置「起步期」與「加速期」

《明史.兵志》有關明代衛所設置沿革情況的記載,是 後人研究上述問題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明史.兵志》的相關史源,來自《正德大明 會典.兵部三.職方清吏司》。而《正德大明會典》的相關史源有二,一為洪武二十六 年的《諸司職掌.兵部.職方》。該記載能反映洪武二十五、六年間,全國衛所設置的 情況。《正德會典》另以「後定天下都司衛所」的字句,描述《諸司職掌》後,至《正 德會典》編纂前的衛所設置沿革情況。本文將比對《明太祖實錄》、《諸司職掌》與《正 德大明會典》等三種史料的相關記載,以還原此一時期明廷增置北邊衛所以鞏固邊防 的情況。

422 明太祖的北方邊患,主要來自蒙元勢力殘餘的威脅;塞北是明廷北邊的最前線,其軍事任務最為繁重。若 明廷同意調降塞北軍士的「正軍」比例,並提高「屯軍」比例,表示塞北的軍事威脅已經下降。而「北邊軍士」

因有「塞北軍士」之屏障,則其「屯軍」比例,自不在「塞北軍士」之下。

423 嘉靖年間,發生己巳之變,北方 吳緝華,《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下冊,〈明代延綏鎮的地域及其軍事 地位〉,頁29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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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況有別,且與洪武晚期北邊軍糧供應制度的變革有關,因此本文將分別討論。

一 北邊軍衛的初步增置:洪武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

據《明太祖實錄》記載,《諸司職掌》成書於洪武二十六年三月。424

年代 北平軍衛 山西軍衛 陝西軍衛 遼東軍衛

《諸司職掌》所載新增 真定衛 潞州衛 西安右衛 遼海衛 大寧前衛 岷州軍民司

大寧後衛 寧夏中護衛 營州中護衛 甘州中護衛 興州中護衛 西河中護衛

《明太祖實錄》另載新增 山丹衛

甘州左衛

由此可知,《諸 司職掌》所載的北邊軍衛資料,應為洪武二十五年底,至洪武二十六年初的資料。經 由上述二資料的比對,及《明太祖實錄》記載的校對,可以整理出《諸司職掌》所載,

洪武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新增北邊軍衛的情況。惟《明太祖實錄》另載部份新增北 邊軍衛,未見載於《諸司職掌》;基於資料完整性的考量,本文將之合併整理於附表之 中。(洪武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的北邊增置軍衛情況,見表4-1與表4-2)

表4-1:洪武22-24年北邊軍衛增置一覽表

資料來源:洪武二十一年已設置的北邊衛所,參見表2-1、表2-2、表2-3及表2-4。洪 武二十二年後新增北邊軍衛資料,參見明太祖撰,《諸司職掌(下)》,〈兵部.職方〉,

頁143、頁147-148;頁156-158。《明太祖實錄》另載新增北邊軍衛。參見《明太祖實 錄》,卷204,頁1a;卷206,頁4a;卷216,頁4a;卷217,頁4a。

說明:本表僅統計新增軍衛,新增千戶所則未予統計。另岷州軍民指揮所雖非軍衛,

亦合併討論之。

表4-2:洪武21-24年北邊軍衛數量變化統計表

424 《明太祖實錄》,卷226,頁3b,洪武二十六年三月庚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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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 北平軍衛 山西軍衛 陝西軍衛 遼東軍衛 總計

洪武21年 25 13 26 15 79

洪武22-24年新增 5 1 7 1 14

合計 30 14 33 16 93 資料來源:據表2-1、表2-2、表2-3、表2-4與表4-1的內容製作而成。

由表4-1與表4-2可知,洪武二十一年以前,北邊原有軍糧79,軍屯自食比例約三成 多;至洪武二十四年,北邊軍衛增為93,以單一軍衛有兵5600人計,北邊軍士逾52萬 人。表4-1另反映重要訊息有二:其一,洪武二十一年,明廷擊潰塞北元廷勢力以後,

洪武二十四年,明廷在北邊又增設了14個軍衛,其增設北邊軍衛的政策並未停止。其 二,在明廷新置的14個北邊軍衛之中,除了真定衛、潞州衛與西安右衛等三軍衛設置 於舊有北邊防線以南之地外,其餘「北邊軍衛」之增設,皆位在舊有北邊防線以北或 以外之地(凡設置於舊有北邊防線以北的軍衛,本文統稱之為「塞北軍衛」,以下同)。

由此可知,「塞北軍衛」的增置,是洪武晚期北邊軍事防線的重要變化之一。與「塞 南軍衛」(凡「塞北軍衛」以南之「北邊軍衛」,本文第四章統稱之為「塞南軍衛」,以 與「塞北軍衛」互為區隔,僅為討論之方便,以下同)相較,則「塞北軍衛」距離中 國更遠,軍糧供給更難,且農業生產條件更劣。但「塞北軍衛」的增置,足以屏障「塞 南軍衛」防線的外圍,使明廷的北邊防線更為穩固。425

上御奉天殿策試舉人,制策曰:昔列聖之相繼,大一統而馭宇,立綱陳紀,禮 樂昭明,當垂衣以治,何自弗寧,少壯盡行,內騷華夏。…今欲乘機絕遠戍,

垂衣以治,又恐蠻貊生齒之繁,不數十年後為中國患,…。今興止未判,其於 乘機絕,熟可熟不可?爾諸文士論之以妥內外,朕將親覽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