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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陸宗教政策與臺商因應策略

第一節 上海宗 教 發展與現 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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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的運作模式;最後並說明具有排外性的大陸宗教政策對於被視同境外 人士的臺商在宗教活動模式上的影響,以作為後續章節開展的基礎。

第一節 上海宗教發展與現勢

一、上海開埠後的宗教活動

上海作為近代至今的重要商埠,自晚清即已具備成熟的商業城市功 能,其中關於宗教信仰與商業活動之間的關係及其功能,也頗為完善。例 如清人李維清在《上海鄉土誌》中記載上海地區一年當中的歲時習俗:

一邑之中,歲時伏臘,必有習慣之風俗也。以本邑而論,新年交相 賀歲,一日至三日禁掃除室中。花朝剪彩賞紅。清明掃墓懸紙錢。

三四月間婦女往龍華進香。立夏懸秤,時攤粞、酒釀。五月五日,

縛艾人、食角黍、插菖蒲。小人以雄黄抹額、穿黄衣,婦女製五彩 為健人。六月二十四日俗稱雷神誕,白雲觀、丹鳳樓、也是園等處 進香頗眾。七月七日,婦女以鳳仙花染指甲。月晦,街衢遍插地香。

中秋賞月,燒香斗、食月餅。二十四日,以新米做粉圓祀灶。九月 九日,蒸重陽糕,遨遊寺閣,名「登高」。十月朔,祀先。臘八日,

以棗粟煮粥。望後,各以年物饋送,曰「年禮」。以牲禮祭五祀,曰

「守歲」。此一歲之大略也。3

此外,上海通社所撰著的〈老上海十二個月的行事〉也完整記述了民國 二十五年(1936)以前,上海地區一年中的傳統歲時習俗。4 而民國七 年(1918)編修的《上海縣續志》中,則記載著包括積善講寺、靜安教 寺、龍華寺、東華道院、痘神三官堂、清真寺、天主堂、聖公會等各宗

3 見[清]李維清編:《上海鄉土志》(據光緒三十二年上海著易堂鉛印版)(上海:上海古 籍,1989)

4 見上海通社編:《上海研究資料續集》(臺北:中國出版社,1973),頁 585-597。並參蔡豐 明著:《上海都市民俗》(上海:學林出版社,2001),尤可見其〈世俗神壇:上海都市宗 教信仰民俗〉一章的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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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和民間信仰的寺廟宮觀堂會壇祠等建築和活動,反映出清末民初時,

上海地區豐富熱鬧的宗教活動、民間信仰和傳統文化的景象。5

宗教和信仰場所也與社會團體間存有密切的關聯,多數的同鄉會館 便常設於宗教場所,或出資興建寺廟而依附其中。例如商船會館在光緒 年間,因為天后宮未改建,「有司歲祀於此舉行」,「(光緒)二十年以天 后護漕有功,欽頒『澤被東瀛』額」,廟方稅捐亦由船號商行繳納。徽寧 會館思恭堂,正殿奉關帝,後殿奉朱文公。泉漳會館、潮州會館奉天后,

並及關帝、財神。浙寧會館即為天后行宮。四明公所、蛋業公所,以及 位在晏公廟從事雜貨業的集義公所,皆奉關帝。另外,建汀會館、潮惠 會館、木商會館、靛業公所、揭普豐會館、平江公所等也奉天后、關帝,

甚至觀音、地藏。藥業公所即是藥王廟,供炎帝;藥業會館奉神農帝;

參(蔘)業公所也奉神農和關帝。山東會館祀孔子,成衣公所就在軒轅 殿。福建、汀、泉、漳的花、糖、洋貨各商共同成立的點春堂,和分別 在城隍廟得月樓與清芬堂的布業公所和花業公所,都在城隍廟,奉祀城 隍。紙業公所奉關帝和蔡倫,花樹業公所即是花神廟,而新閘大王廟附 近則有廣肇公所和絲綢業公所。6

可見宗教、信仰場所和相關事務與商業、社會團體之間的緊密關係。

宗教、信仰作為會館、公所聯繫精神的中心,而宗教、信仰事務則藉由 會館、公所維繫與推行。由此亦反映當時會館之盛況與宗教、信仰之普 及與廣泛。

5 參見吳馨、姚文枬修纂:《上海縣續志》(據民國七年刊本影印)(臺北:成文出版社,1970)

卷一〈疆域〉「風俗」、「歲時」,卷三〈建置下〉「會館公所」,卷十二〈祠祀〉、卷二十九

〈雜記二〉「寺觀」、「教堂」、「僧道」,乃至卷三十〈雜記三〉「遺事」的記載。此外,也 可參看郁喆雋著:《神明與市民:民國時期上海地區迎神賽會研究》(上海:上海三聯書店,

2014),以及葛壯著:《宗教和近代上海社會的變遷》(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該 書頗為全面、詳盡地論述從晚清至抗戰時期的上海宗教發展狀況。

6 見前揭吳馨書,卷三〈建置下〉「會館公所」,頁 24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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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大革命的毀滅性破壞

1949 年 9 月 25 日,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中,

「宗教界民主人士首席代表」吳耀宗向新政權輸誠,並聲明:

在〈共同綱領〉裡,宗教信仰的自由原則是確定了的。我們寶貴這 個自由,我們也決不辜負這個自由,或濫用這個自由。我們也要用 盡我們的力量,把宗教裡面腐惡的傳統和它過去與封建力量、帝國 主義的聯繫根本剷除;我們也要把宗教的積極作用發揚光大。7 但只在七個月之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便表示:

我們所遵守的約束是不到教堂裏去作馬列主義的宣傳,而宗教界的 朋友們也應該遵守約束,不到街上去傳教。這可以說是政府同宗教 界之間的一個協議,一種默契。

隨即定下了「三自」的要求:「宗教團體本身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要 建立自治、自養、自傳的教會。這樣,基督教會就變成中國的基督教會 了。」8

此外,中共對民間信仰或宗教的態度,在其建政前後也截然不同。

建政前多所拉攏,建政後予以壓制。如 1949 年發布〈華北人民政府解 散所有會門道門封建迷信組織的布告〉(1949.1.4.)認為會門道門「為 封建迷信組織」,且妨礙中共在地方上的發展,因而展開取締。9 至 1966 年 6 月 1 日,中央文化革命小組在《人民日報》發布〈橫掃一切牛鬼蛇 神〉社論,要求民眾「要徹底破除幾千年來一切剝削階級所造成的毒害 人民的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後,10 中共對民間信仰和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編年.1949 年卷》(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2004)

8 周恩來:〈關於基督教問題的四次談話(一九五○年五月)〉《周恩來統一戰線文選》

(人民網 http://cpc.people.com.cn/GB/69112/75843/75874/75992/5181286.html)。關 於中共建政後乃至文革之前,對於基督教的處置及政治運動等議題的深入探討,可 參見邢福增:《基督教在中國的失敗?中國共產運動與基督教史論》(香港:道風書 社,2008)。

9 見韓延龍等編:《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根據地法制文獻選編》第三卷(北京:中國社會科 學出版,1983),頁 183。亦可見http://www.marxists.org/chinese/PDF/08/0827013.pdf,頁 183。

10 見「文化大革命四十週年」網頁登載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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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剷除行動達到高峰。衍至 1982 年發布〈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 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後,雖然在態度上已較文革時期和緩,

但是限制民間信仰和宗教發展的政策並未改變。11

在中共中央針對宗教事務發布一系列管制性措施之後,宗教在大陸的 活動與發展便限制在只能為大陸境內的政權意志而服務,尤其在歷經「文 化大革命」毀滅性階段時達到最高峰。不僅禁絕日常教務的運作,更在「破 四舊」的運動宣傳下,超過百萬件的千百年珍貴文物亦隨著「砸爛舊世界」

的口號,「掃入歷史的塵埃」而灰飛湮滅。12 三、改革開放後的宗教政策演變

文革之後,1978 年底,中共召開長達三十六天的「十一屆三中全會」,

開啟日後改革開放的契機。但在宗教事務方面,如同 1979 年 9 月 13 日發 布的〈新時期黨的民族工作與宗教政策〉所言:

把廣大信教群眾和宗教界人士團結在政府的周圍,在黨的領導下為 四化貢獻力量。……在新形勢下,要加強對宗教活動的管理,認真 做好對信教群眾和宗教界人士的思想教育工作。在人民群眾中,要 進行無神論的宣傳教育。13

仍然維持黨政權力對宗教事務的支配關係。縱使到了九○年代以「宗教與 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論述,調整以往黨政的強硬形象;但核諸 2004 年公佈的〈宗教事務條例〉(200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黨政角色在宗教事 務上仍擁有最後裁決的「神聖」權力。14

http://www.stnn.cc:82/global/wg/wg10/t20060511_210361.html。亦可見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E6%A9%AB%E6%8E%83%E4%B8%80%E5%88%87%E7%89%9B%E 9%AC%BC%E8%9B%87%E7%A5%9E。

11http://www.sara.gov.cn/gb/zcfg/zc/75352506-2bd0-11da-8858-93180af1bb1a.html。

12 C. K. Yang (楊慶堃), Religion in Chinese Society, Taipei: SMC Publishing Inc.,1994 , Ch.14, “Communism as a New Faith”, pp.378-404. 也可參閱趙天恩、莊婉芳著:《當 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臺北:中福出版有限公司,1997)第三章至第六章對中共 建政初期到文革結束、教務復興階段的大陸宗教及基督教的遭遇與演變。

1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编:《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北京:宗教文化 出版社,1995),頁 12。

14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網頁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swfg/swfgbl/201101/20110107352176.shtml

16 《鄧小平文選》第二卷。見人民網(人民日報網站)附設之「鄧小平紀念 網」刊載。

17 若 要 檢 視 完 整 的 年 度 數 據 和 變 化 情 形 , 可 參 閱 維 基 百 科 頗 為 全 面 的 說 明 : https://zh.wikipedia.org/zh-tw/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生產總值;同時可核對「中華人民共和 國國家統計局」(http://www.stats.gov.cn/tjsj/)關於 GDP 的數據。

18 1989、1990 年的 GDP 年增長率各為 2.6%、2.4%,明顯遠低於 1988 年的 9.4%。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