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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個人背景變項之教師知覺影響實施合作學習意願因素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四節 不同個人背景變項之教師知覺影響實施合作學習意願因素之差異分析

本節採用獨立樣本t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藉以瞭解不同個人背景變項之 國民中學教師知覺影響實施合作學習意願因素的差異情形,並進行比較分析與結 果討論。以下分別從性別、擔任職務、教學年資、學歷、任教領域、實施節數等 六個部份加以探討。若變項之差異情形達.05顯著水準,則依組間變異數是否同質 而分別以scheffe'法或Dunnett's T3 檢定進行事後比較,以考驗各組間的差異情形。

一、 不同性別教師知覺影響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的差異 比較

就性別而言,為瞭解不同性別教師在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的 差異情形,因此以獨立樣本t檢定進行考驗,如表4-24所示。

表 4-24

不同性別教師知覺影響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的差異情形 (n=270) 層面

男生 女生

(n=102) (n =168) t p 95%CI

M SD M SD LL UL

態度因素 3.15 .51 3.14 .49 .19 .84 -.11 .13 動機因素 3.17 .52 3.08 .52 1.33 .18 -.04 .21 能力因素 3.15 .44 3.10 .46 .82 .41 -.06 .16 外部的支援因素 3.00 .50 3.01 .46 .27 .79 -.13 .10 整體情形 3.07 .42 3.06 .39 .31 .75 -.08 .11

由表4-24可知,男女性國民中學教師對於「態度因素」、「動機因素」、「能 力因素」及「外部的支援因素」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的知覺未達顯著水準,

亦即不同性別教師在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的因素上,感受沒有差異存在,此 與溫仕亘(2011)研究結果相同。

另根據t檢定的結果顯示,男教師於「態度因素」、「動機因素」、「能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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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等三層面和整體情形之平均數,得分略高於女教師,但均未達顯著水準。而 就各層面及整體情形之平均數來看,男女教師皆知覺「態度因素」、「動機因素」、

「能力因素」及「外部的支援因素」對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屬「高程度」。

推究本研究結果原因,乃因教師不論男女性別皆被賦予成為引導學生學習的 專家,為能成功的扮演專家角色,教師則可能因而產生尋求有效教學方法或策略 的動機,而教師具備的能力會影響教師抉擇該採用何種適合自己及符合學生需求 的教學方法或策略。然而教師對教學的認知及個人內在的情感會形成教師教學的 態度,而其所持的態度與採取的行動乃息息相關。除此,若能有外部的支持,則 可能有助於教師激發追求自我成長的動機,及提升教師樂於嘗試實施合作學習於 課堂教學的意願。因此男女教師在知覺「態度」、「動機」、「能力」及「外部 的支援」等四層面因素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屬「高程度」的看法相近。

二、 擔任不同職務教師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 的差異比較

為瞭解擔任不同職務(「主任」、「組長」、「導師」、「專任教師」)之教 師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因素的差異情形,乃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檢 定,而於分析前先對擔任不同職務之教師進行Levene變異數同質性檢定,以確認 其同質性,結果如表4-25所示。

表 4-25

擔任不同職務的 Levene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摘要表 (n=270) Levene 統計量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p

.57 3 266 .64

由表4-25得知,「擔任不同職務教師」的Levene變異數同質性檢定均未達.05 的顯著水準,表示教師於擔任「主任」、「組長」、「導師」、「專任教師」此 四組不同職務的變異數差異未達顯著,亦即資料結構未違反同質性的假定。而針 對「擔任不同職務教師知覺影響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採用單因子變異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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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方法進行分析,差異情形如表4-26所示。

表 4-26

擔任不同職務教師知覺影響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的差異情形 (n=270) 層面 擔任職務 描述性統計量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SV SS df MS F p 態度因素 主任 30 3.14 .41 組間 .58 3 .19 .79 .50

組長 66 3.23 .48 組內 65.43 266 .25 導師 112 3.11 .52 總和 66.01 269

專任教師 62 3.13 .51 動機因素 主任 30 3.20 .45 組間 .36 3 .12 .44 .73

組長 66 3.13 .51 組內 72.70 266 .27 導師 112 3.10 .53 總和 73.06 269

專任教師 62 3.07 .55 能力因素 主任 30 3.11 .40 組間 .11 3 .04 .18 .91

組長 66 3.15 .39 組內 54.56 266 .21 導師 112 3.10 .50 總和 54.67 269

專任教師 62 3.13 .44 外部的

支持因素 主任 30 3.04 .37 組間 .62 3 .21 .91 .44 組長 66 3.08 .44 組內 60.60 266 .23

導師 112 2.96 .53 總和 61.22 269

專任教師 62 3.00 .47 整體情形 主任 30 3.09 .31 組間 .37 3 .12 .74 .53

組長 66 3.11 .37 組內 43.43 266 .16 導師 112 3.03 .43 總和 43.79 269 專任教師 62 3.05 .42

由表4-26可知,擔任不同職務之國民中學教師在「態度」、「動機」、「能 力」及「外部的支援」等四層面因素對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知覺差異未達 顯著水準,亦即不論教師是擔任主任、組長、導師或專任等職務在知覺影響其實 施合作學習的因素上,感受沒有差異,此發現與溫仕亘(2011)研究結果相同。

而根據表4-26,擔任不同職務之教師於「態度因素」、「動機因素」、「能 力因素」及「外部的支援因素」整體平均數得分可知,擔任主任、組長、導師或 專任等職務之教師對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因素的看法相近,且屬「高程度」。

推究本研究結果之原因,乃每位教師不論其於學校擔任的職務為何,對於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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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教育目標的想法應大多一致,教師皆為「百年樹人」的教學工作奉獻自己,為 啟發學生的智能、提供學生充沛的學習環境及為達學校組織的目標而努力。因此 擔任不同職務之教師在知覺「態度」、「動機」、「能力」及「外部的支援」等 四層面因素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屬「高程度」的看法相近。

由表4-26可知,於「外部的支援因素」此層面,擔任導師職務之教師與擔任 其他職務教師相較,平均得分相對較低,但差異不顯著。此值得未來研究者繼續 探究擔任不同職務之教師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的因素是否會有差異及原 因為何。

三、 不同教學年資教師知覺影響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的 差異比較

為瞭解不同教學年資(「未滿5年」、「滿5年~未滿10年」、「滿10年~未滿15年」、

「滿15年~未滿20年」、「滿20年以上」)之教師於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 素的差異情形,乃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檢定,而於分析前先對不同教學年資 之教師進行Levene變異數同質性檢定,以確認其同質性,分析結果如表4-27所示。

表 4-27

不同教學年資的 Levene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摘要表 (n=270) Levene 統計量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p

.61 4 265 .66

由表4-27得知,「不同教學年資」的Levene變異數同質性檢定均未達.05的顯 著水準,表示教師於任教年資「未滿5年」、「滿5年~未滿10年」、「滿10年~未 滿15年」、「滿15年~未滿20年」、「滿20年以上」此五組不同教學年資的變異數 差異未達顯著,亦即資料結構未違反同質性的假定。而針對「不同教學年資教師 知覺影響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採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方法進行分析,差異 情形如表4-2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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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4-30可知,不同學歷之國民中學教師於「態度」、「動機」、「能力」

及「外部的支援」等四層面因素對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的知覺未達顯著水準,

亦即不論教師學歷為大學、研究所(含四十學分班)、或博士在知覺影響其實施合 作學習意願的因素上沒有差異存在。而根據不同學歷之教師於「態度因素」、「動 機因素」、「能力因素」及「外部的支援因素」整體情形平均數得分可知,不同 學歷之教師對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因素的看法相近,且屬「高程度」。

究其可能原因,隨著文化、資訊的快速傳播,教師、學生取得資訊的管道越 加快速且容易,不論教師的學歷為何,應皆已感受到傳統講述式的教學法已漸漸 無法滿足學生學習的期望。除此,當越多老師認同合作學習且願意實施於教學,

加上越多實施合作學習成功的案例出現、相關合作學習研習的舉辦,則能讓不同 學歷之教師於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的看法相近。

本研究結果不同於溫仕亘(2011)的研究結果所指出,最高學歷為專科大學 的教師受「整體影響因素」的影響顯著高於最高學歷為碩士的教師。因此,此值 得未來研究者進一步進行質性分析與探討,以能繼續探究及了解不同學歷與影響 教師實施合作學習意願兩者間的關係。

五、 任教不同領域教師知覺影響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的 差異比較

為瞭解任教不同領域之教師於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的差異情 形,乃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檢定,而於分析前先對任教不同領域之教師進行 Levene變異數同質性檢定,以確認其同質性,因本研究回收之有效問卷,任教健 體、綜合、藝文領域之教師分別僅有1人、8人、5人,共14人,而此三個領域之屬 性與其他領域相較,皆非國中會考之考試科目,較為接近,因此,於進行分析時 將此三個領域歸於同類,故本研究茲將分析之領域分為:語文領域-國文科;語文 領域-英文科;數學領域;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社會領域;健體、綜合與藝文領 域等六組,分析結果如表4-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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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4-32可知,任教不同領域之國民中學教師於「態度」、「動機」、「能 力」及「外部的支援」等四層面因素對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的知覺未達顯著 水準,亦即不論教師任教領域為語文領域-國文科;語文領域-英文科;數學領域;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社會領域;健體、綜合與藝文領域在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 學習意願的因素上沒有差異存在。

究其原因,乃不同教學領域之教師於教學歷程中,皆須將自身教學的專業信 念,轉化為教學特質與能力,而依據張新仁(2014)提出合作學習已發展出許多適 用於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不同學習目標的教學策略,因此,即使各領域學科專 業知識結構上的不同,合作學習法仍適用於各領域科目之教學。因而任教不同領 域之教師在「態度」、「動機」、「能力」及「外部的支援」等四層面因素對影 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的知覺感受能相近。

而根據表4-32,任教不同領域之教師於「動機因素」、「外部的支援因素」

及「整體情形」平均數得分情形可知,任教語文領域-英文科之教師與任教其他領 域教師相較,分數較低,但差異不顯著,此值得未來研究者繼續探究任教不同領 域教師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的因素是否會有差異及原因為何。

六、 實施不同節數教師知覺影響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的 差異比較

為瞭解教師於102學年度實施合作學習不同節數(「1-10節」、「10-20節」、

「21節以上」)之教師於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的差異情形,乃以單

「21節以上」)之教師於知覺影響其實施合作學習意願之因素的差異情形,乃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