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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之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使用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使用

本節以獨立樣本 t 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背景變項不同之身 心障礙資源班學生於網路使用現況的差異情形。以下就受試學生之背景 變項:性別、年級、障礙類別、平均每週上網天數、平均每次上網時數、

家長教養態度及家長對學生網路使用之態度等七個部分進行分析。

一、不同性別對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使用現況之差異分 析

以 t 考驗分別對網路休閒與娛樂、網路社交互動以及使用網路資訊 等三方面,探討不同性別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使用行為的差異情 形,分析結果如下表 4-3-1。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結果發現:不同性別的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 在「使用網路玩連線遊戲」之行為有顯著差異,t(276)=4.323,p<.001,

其餘如瀏覽多媒體資訊、網路購物等網路休閒與娛樂並無顯著分別。因 此,男生使用網路玩連線遊戲的行為(M=3.84, SD=1.23)顯著大於女生 玩連線遊戲的行為(M=3.14, SD=1.30)。

性別不一樣的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透過社群網站進行直播分享」

之行為有顯著差異,t(219)=2.699,p<.01。其他網路社交互動行為上 並無顯著區別。故男生透過社群網站進行直播分享的行為(M=1.75, SD=1.36)大於女生透過社群網站進行直播分享的行為(M=1.36, SD=.97)

另外在性別不同的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使用網路資訊行為,如透 過網路進行線上學習、收發電子郵件或是傳載檔案或軟體等行為並無顯 著分別。分析其結果可發現男生使用網路資訊之行為與女生使用網路資 訊的行為沒有顯著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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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林偉傑(2008)、王淑芳(2011)、戴紋妤(2011)與張介耀(2014)

研究使用線上遊戲多為男生明顯顯著高於女生的結果相同。

二、不同年級對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網路使用現況之差異分析 本研究將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分為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將資 料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分別考驗,若達顯著則以薛費法(Scheffe)或 Games-Howell 檢定進行事後比較,分析結果如下表 4-3-2。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年級不同之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

「網路休閒與娛樂」方面中,「使用網路來購物」其 F 值為 6.84(p<.001)

達顯著差異,其中經過薛費法比較九年級學生顯著高於八年級與七年級 學生。在「網路上拍賣東西」上,三個年級達顯著差異,但經過比較後 各年級之間並沒有區別。

年級不同之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社交互動」方面中,「透過 網路和朋友同學聊天」其 F 值為 4.625(p<.05)達顯著,九年級學生顯 著高於八年級與七年級學生。且「透過網路結交朋友」其 F 值為 7.442

(p<.001)達顯著差異,也表示九年級學生明顯高於八年級與七年級學 生。而在「使用網路發表文章、照片、影音」中,三個年級達顯著差異,

但經過薛費法比較各年級之間並沒有區別。

且於不同年級之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使用網路資訊」方面中,

未達顯著差別(p>.05),表示不同年級的學生在使用網路資訊上無太大 分別。

由此可知,不同年級之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購物、網路交友 與使用網路聊天上,九年級學生顯著高於七、八年級學生,此結果與王 淑秋(2006)、林偉傑(2008)及王淑芳(2011)研究結果相同,透過網 路聊天高年級學生顯著高於低年級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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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法(Scheffe)進行事後比較,分析結果如下表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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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3

不同障礙類別之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使用行為之單因子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續)(N=278)

向度 題項 障礙類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事後比較

使 用 網 路 資 訊

線上學習

認知學習 215 1.83 1.14

1.962 情緒行為 42 2.21 1.31

感官肢體 21 1.95 1.07 收發電子

郵件

認知學習 215 1.79 1.25

1.486 情緒行為 42 2.10 1.44

感官肢體 21 2.14 1.49 搜尋引擎

獲得資訊

認知學習 215 3.22 1.48

2.070 情緒行為 42 3.64 1.59

感官肢體 21 3.67 1.27 上傳、下

載檔案及 軟體

認知學習 215 2.87 1.49

1.236 情緒行為 42 3.26 1.56

感官肢體 21 2.90 1.41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可得:不同障礙類別之身心障礙資源班學 生在「網路休閒與娛樂」方面中,未達顯著差異(p>.05),表示不同障 礙類別的學生在網路休閒與娛樂上無太大差別。在「網路社交互動」方 面中,未達顯著差異(p>.05),不同障礙類別的學生在網路社交互動上 無太大區分。且在「使用網路資訊」方面中,也未達顯著差異(p>.05),

則不同障礙類別的資源班學生在使用網路資訊上並無分別。

從上述可知,不同障礙類別之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使用行為 上並無區別,因此障礙類別對於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於網路使用行為來 說並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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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均每週上網天數對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使用現況 之差異分析

本研究將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平均每週上網天數分為四個部分,分 別為第 1 組為 0-1 天、第 2 組為 2-3 天、第 3 組為 4-6 天與第 4 組為 7 天。

將資料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達顯著便進行事後比較以薛費法

(Scheffe)或 Games-Howell 檢定,分析結果如下表 4-3-4:

從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結果可發現:每週上網天數對身心障礙資源 班學生在「網路休閒與娛樂」方面中,「使用網路玩連線遊戲」其 F 值為 26.148(p<.001)達顯著差異,其經過薛費法比較每週上網天數 4-6 天 的學生明顯高於上網天數 0-1 天的學生,且每週上網天數 7 天的學生則 明顯高於其他三組學生。「使用網路瀏覽多媒體資訊」其 F 值為 21.824

(p<.001)達顯著,經薛費法比較每週上網天數 4-6 天的學生明顯高於 上網天數 0-1 天的學生,且每週上網天數 7 天的學生明顯高於上網天數 0-1 天及 2-3 天的學生。「透過網路來購買東西」其 F 值為 10.991(p<.001)

達顯著差異,其經過比較得知每週上網天數 7 天的學生明顯高於其他三 組學生。而在「網路拍賣」及「閱讀網路文字訊息」未達顯著差異(p

>.05),表示每週上網天數不同的學生在網路拍賣與閱讀網路文字訊息 上無太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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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費法(Scheffe)或 Games-Howell 檢定進行事後比較,分析結果如下表 4-3-5。

74 F 值為 6.644(p<.001)達顯著,經薛費法比較上網時數三小時以上的學 生明顯高於上網時數一小時內的學生。「透過網路來購買東西」其 F 值為 5.653(p<.01)達差異,經比較薛費法上網時數三小時以上的學生明顯 高於上網時數一小時內與二到三小時內的學生,但比較後也發現上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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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一到二小時間的學生明顯高於上網時數二到三小時間的學生。而在「網 路拍賣」及「閱讀網路文字訊息」未達顯著(p>.05),表示上網時數不 同的學生在網路拍賣與閱讀網路文字訊息上無太大不同。

上網時數對於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社交互動」方面中,「透 過社群網站發表文章、照片、影音」其 F 值為 3.793(p<.05)達顯著,

經過事後比較上網時數三小時以上的學生明顯高於上網時數一小時內的 學生。「透過社群網站分享訊息」其 F 值為 8.513(p<.001)達顯著差異,

經過薛費法比較上網時數三小時以上的學生明顯高於上網時數一小時內 的學生。「透過社群網站結交朋友」其 F 值為 3.325(p<.05)達顯著,

經過比較後上網時數三小時以上的學生明顯高於上網時數一小時內的學 生。「透過社群網站進行直播分享」其 F 值為 4.838(p<.01)達顯著差 異,經過薛費法比較上網時數三小時以上的學生明顯高於上網時數一小 時內的學生。而「透過社群網站和朋友同學聊天」雖達顯著差異(p<.05),

但在經比較各組別之間並未達明顯差異,表示上網時數不同的身心障礙 資源班學生在透過社群網站和朋友同學聊天,並沒有太大不同。

上網時數對於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使用網路資訊」方面中,「使 用網路收發電子郵件」其 F 值為 6.646(p<.001)達顯著差異,經過薛 費法比較上網時數三小時以上的學生明顯高於上網時數一小時內的學生。

「透過網路上傳、下載檔案及軟體」其 F 值為 6.070(p<.01)達顯著,

經過事後比較上網時數三小時以上的學生明顯高於上網時數一小時內及 一至二小時內的學生。而在「透過網路進行線上學習」與「使用搜尋引 擎獲得資訊」,並未達明顯差異(p>.05),表示上網時數不同的學生在 線上學習與使用收尋引擎獲得新知上無太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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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朋友」及「透過社群網站和朋友同學聊天」皆未達明顯差異(p>.05),

表示不同的家長教養態度對於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社交互動上並 沒有太大差別。

在「使用網路資訊」方面,並未達顯著(p>.05),表示不同的家長 教養態度對於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使用網路資訊上,如線上學習、收 發電子郵件等並無太大區分。

在網路使用行為上可以發現,使用網路閱讀文字訊息、利用網路進 行拍賣及在社群網站上直播分享的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中,家長的教養 態度為放任式者明顯高於開放民主式、權威限制式的家長,由此可能表 示家長對於學生的教養態度會使得學生在網路使用行為上有著明顯的不 同,放任式教養態度則多會使學生勇於嘗試不同的網路休閒娛樂、進行 新穎的直播體驗、利用網路拍賣等商業行為。

七、家長對學生網路使用之態度對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 使用現況之差異分析

將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的家長對學生網路使用之態度分為三個組別,

分別是第 1 組限制禁止型態度、第 2 組陪伴型態度、第 3 組自由型態度。

其中限制禁止型態度為允許上網,但會限制時間或完全禁止上網;陪伴 型態度為鼓勵學生上網,並從旁協助;自由型態度為能自由上網,不干 涉也不限制。在資料分析中執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考驗,若達顯著 則進行事後比較以薛費法(Scheffe)或 Games-Howell 檢定來執行,分析

其中限制禁止型態度為允許上網,但會限制時間或完全禁止上網;陪伴 型態度為鼓勵學生上網,並從旁協助;自由型態度為能自由上網,不干 涉也不限制。在資料分析中執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考驗,若達顯著 則進行事後比較以薛費法(Scheffe)或 Games-Howell 檢定來執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