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素養
本節以獨立樣本 t 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背景變項不同之身 心障礙資源班學生於網路素養情形之差異情形。以下就受試學生之背景 變項:性別、年級、障礙類別、平均每週上網天數、平均每次上網時數、
家長教養態度及家長對學生網路使用之態度等七個部分進行分析。
一、不同性別對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網路素養情形之差異分析 以 t 考驗分別對網路安全知能、網路法律知能以及網路倫理態度等 三方面,探討不同性別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素養現況的差異情形,
分析結果如下表 4-4-1。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結果發現:不同性別的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 在「網路安全知能素養」方面,「我知道網路相簿就算有設定密碼也可能 會有人看到。」有顯著差異,t(147)=2.103,p<.05,男生對於網路相 簿就算有設定密碼也可能會有人看到(M=3.97, SD=1.16)大於女生
(M=3.62, SD=1.33)。而其他網路安全知能,如設定安全的個人帳號密 碼及正確的使用方式、定期使用防毒軟體、不和網友隨意見面、不一定 信任新結交的網友、對於陌生郵件、廣告不隨意點擊、不輕信網路資訊、
保護個人資料不任意外洩等資訊安全面向在不同的性別之間並無區別。
不同性別的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法律知能」素養上並無明 顯差異。表示男生在網路法律知能素養與女生的網路法律素養沒有太大 區別。在「網路倫理態度」上也無顯著差異,顯現男生與女生在網路倫 理態度上無太太分別。由此可知,不論在尊重智慧財產權、重視網路的 違法行為不輕易嘗試、尊重隱私權利、遵守網路禮儀及規範、正確識讀 媒體訊息等法律知識與倫理道德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而言男生與女生並沒 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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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1
不同性別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網路素養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向
度 題項 男(N=191) 女
(N=87) df t 值 顯著性 (雙尾)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網 路 安 全 知 能
網路交友,不一定
是可信任誠實的。 3.72 1.25 3.86 1.19 276 -.906 .366 不 告 知 家 中 電 話
住址經濟等。 4.00 1.30 3.98 1.31 276 0.136 .892 不 使 用 生 日 電
話、身分證字號作 為帳號密碼。
3.59 1.37 3.53 1.42 276 0.322 .748 不 點 選 網 路 廣
告,也不好奇。 3.88 1.24 3.76 1.45 146 0.675 .501 不 和 剛 認 識 網 友
見面。 3.97 1.37 4.06 1.41 276 -.497 .620 公 共 場 所 會 登 出
個人帳號密碼。 3.97 1.34 3.91 1.34 276 0.380 .704 定 期 使 用 防 毒 軟
體檢查電腦。 3.71 1.36 3.71 1.29 276 -.003 .997 直 接 刪 除 陌 生 信
件。 4.22 1.04 4.15 1.18 276 0.501 .616 網路資訊不一定正
確,不輕易相信。 4.07 1.10 4.07 1.23 276 0.029 .977 設 定 英 文 數 字 混
合密碼。 4.08 1.21 3.95 1.27 276 0.817 .415 網 路 相 簿 有 密 碼
也可能有人看到。 3.97 1.16 3.62 1.33 147 2.103 .037*
* p<.05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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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結果和洪毓蓮(2002)、陳榮財(2006)、陳佩佩(2011)的 研究結果不同,本研究中不同的性別在網路素養知能上並無明顯差異,
而上述研究中則表示不同性別對於網路素養有所差異,此差異可能在於 不論男生或女生在近年網路普及度極高的環境下,學生相較過去有著更 多元的訊息管道,可得知網路應注意的事項,因此網路素養知能在性別 上並無太大的差異。
二、不同年級對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素養之差異分析 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分為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在進行單因子 變異數分析分別考驗不同年級對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安全知能、
網路法律知能、網路倫理態度等網路素養情形,若達顯著則以薛費法
(Scheffe)或 Games-Howell 檢定進行事後比較,分析結果如表 4-4-2。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不同年級之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
「網路安全知能」方面中,「我會設定英文及數字混合的密碼。」其 F 值為 3.526(p<.05)達顯著差異,九年級學生明顯高於八年級學生。在
「網路法律知能」方面中,未達顯著差異(p>.05),表示不同年級的學 生在網路法律知能上無太大差異。在「網路倫理態度」方面中,未達顯 著差異(p>.05),表示不同年級的學生在網路倫理態度上無太大差別。
從上述可知,不論在法律層面中網路的違法行為、智慧財產權的重 視,道德規範中的網路禮儀及規定、判斷媒體資訊的合理性與隱私權利 的注重,資訊安全中能刪除陌生郵件與不當投放之廣告、防毒軟體的定 期掃描、在意網路交友的安全、不輕易相信網友並約會見面等,對於身 心障礙學生而言是九年級學生還是八年級學生或七年級的學生之間並沒 有任何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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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每週上網天數不同的學生在網路素養上並無太大差異。從此可得知,
不論上網天數的長短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來說,於網路的安全知能、法律 知能與倫理態度都沒有任何的區別。
本研究結果與李文昌(2004)、陳佩佩(2011)的研究結果不同,在 每週不同的上網天數下,本研究結果顯示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素 養知能上並無明顯差異。可推測因現今網路普及度高,學生在多元訊息 管道下已具備一定程度的網路素養知能,因此不受上網天數的長短所影 響。
五、平均每次上網時數對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素養情形 之差異分析
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每次上網天數上分為 1 小時內、1-2 小時、2-3 小時及 3 小時以上等四個類別,在執行變異數分析分別考驗平均每次上 網天數對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安全知能、網路法律知能、網路倫 理態度等網路素養情形,若達顯著則以薛費法(Scheffe)進行比較,分 析結果如下表 4-4-5。
分析每次上網時數不同的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的網路素養情形來看,
在網路法律知能上「引用網路資料時,應說明來源出處」其 F 值為 4.042
(p<.01)達顯著,但經比較各組別之間並未達明顯差異,表示每次上 網時數不同對於網路素養情形並無分別,因此可發現在「網路安全知能、
網路法律知能及網路倫理態度」等三方面,皆未達顯著差異(p>.05),
顯示上網時數的多寡對於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素養能力上無差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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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5
每次上網天數對於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素養之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摘要表(續)
題項 上網時數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事後比較
網 路 倫 理 態 度
不 將 網 路 資 料 複 製 貼 上 當 成 作業繳交。
1 小時內 155 3.86 1.25
.674 1-2 小時 39 3.92 1.28
2-3 小時 14 4.00 1.30 3 小時上 70 4.11 1.13 公 開 討 論
區,遵守網 站規定。
1 小時內 155 4.25 1.13
.370 1-2 小時 39 4.26 1.09
2-3 小時 14 4.07 1.20 3 小時上 70 4.37 0.98 不 將 聊 天
紀 錄 給 他 人 觀 看 或 公開。
1 小時內 155 4.00 1.22
1.665 1-2 小時 39 4.31 0.97
2-3 小時 14 3.64 1.33 3 小時上 70 4.21 1.15
此研究與李文昌(2004)、陳佩佩(2011)的研究結果不同,在網路 素養知能上,上網時數的不同對於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來說並不影響其 網路素養情形。即使是身心障礙學生,在目前的環境中接觸網路機會大 為提升,不論在學校教學場合或是家庭環境中,皆能獲取相關網路素養 知能,因此不論上網時數的長短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而言,於網路安全知 能、法律知識及道德倫理態度都不會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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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同的家長教養態度對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素養情 形之差異分析
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之家長的教養態度分為三個類別,分別為第 1 組為權威限制式、第 2 組為開放民主式、第 3 組為放任式。將資料進行 變異數分析分別考驗,若達顯著則以薛費法(Scheffe)或 Games-Howell 檢定進行比較,分析結果如下表 4-4-6。
分析不同家長教養態度對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的網路素養情形,在
「網路安全知能」方面中,「我不會隨意告知家中電話、住址、經濟情形」
其 F 值為 6.899(p<.001)達顯著;「我不會和剛認識的網友見面」其 F 值為 4.359(p<.05)達顯著;「我知道網路資訊不一定正確,不能輕易 相信」其 F 值為 4.142(p<.05)達顯著,經比較後發現,開放民主式的 教養態度高於放任式教養態度;而「我會直接刪除陌生的郵件」其 F 值 為 3.384(p<.05)達顯著,經比較各組之間可發現,開放民主式的教養 態度高於權威限制式教養態度。
在「網路法律知能」方面,「我會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合法軟體」
其 F 值為 3.159(p<.05)達明顯差異;「我知道私自盜取遊戲寶物是違 法行為」其 F 值為 6.161(p<.01)達明顯差異,經比較各組之間可發現,
開放民主式的教養態度高於放任式教養態度。「引用網路資料,應說明來 源出處」其 F 值為 3.110(p<.05)雖達明顯差異,但在經比較各組之間 並未達明顯差別。
在「網路倫理態度」方面,「保管自己帳號密碼,不借用給別人」其 F 值為 8.240(p<.001)達顯著,經比較後發現,開放民主式的教養態度 高於放任式教養態度;「不偷看別人電腦檔案」其 F 值為 4.782(p<.01)
達明顯差異,經比較各組之間可發現,開放民主式的教養態度高於權威 限制式教養態度。「不將網路資料複製貼上當成作業繳交」其 F 值為 3.719
(p<.05)雖達顯著;「公開討論區,遵守網站規定」其 F 值為 3.79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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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6
不同家長教養態度對於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素養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續)(N=278)
題項 家長教養
態度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事後比較 網
路 倫 理 態 度
公 開 討 論區,遵 守 網 站 規定。
權威限制 55 4.00 1.36
3.795*
開放民主 195 4.39 0.97 放任 28 4.00 1.18 不 將 聊
天 紀 錄 給 他 人 觀 看 或 公開。
權威限制 55 3.84 1.43
2.907 開放民主 195 4.19 1.07
放任 28 3.79 1.28
* p<.05
從以上可得知,家長不同的教養態度對於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 路素養情形上有所差異,不論在網路安全知能、網路法律知能或是倫理 態度上,在部分題項上開放民主式的教養態度高於放任式或權威限制式 的教養態度。
七、家長對學生網路使用之態度對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在網路 素養情形之差異分析
將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的家長對學生網路使用之態度分為三個組別,
分別是第 1 組限制禁止型態度、第 2 組陪伴型態度、第 3 組自由型態度。
分別是第 1 組限制禁止型態度、第 2 組陪伴型態度、第 3 組自由型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