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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類型弱勢族群對社會住宅屬性需求差異分析

第四章 實證分析

第二節 不同類型弱勢族群對社會住宅屬性需求差異分析

本節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來檢定不同身份別對社會住宅硬 體設施、軟體服務、社會住宅興建地點可及性等三項之關係。如果 ANOVA 分析之 F 值達到顯著,再採用 Scheffe 法來檢定事後比較分析,茲分述如下:

一、不同身份別對社會住宅硬體設施需求之分析

(一)不同身份別對社會住宅室內無障礙設施需求之分析

由表 4-2-1 可得知,不同身份別者,在社會住宅室內無障礙設施重要性認知有 顯著差異,F 值=8.603,p=0.000<0.01,達顯著水準與本文假說 H1 預期相符。

首先,二種身份別者相較於一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內無障礙設施重要性認知較高;其 次,三種身份別者相較於一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內無障礙設施重要性認知也較高;最 後,三種身份別者相較於二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內無障礙設施重要性認知也明顯較 高。

經多重比較分析結果,不同身份別者,在社會住宅室內無障礙設施重要性認 知,以三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內無障礙設施重要性認知最高,明顯高於二種身份別 者,更高於一種身份別者。(如表 4-2-2 所示)

探求其原因,由於具有三種身份別者普遍為老人及身障者居多,因此對於室內 無障礙設施需求傾向較二種身份別及一種身分別為高。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全方位 住宅設計將是未來趨勢。因此政府在社會住宅規劃設計上,可仿效國外「通用設計」

住宅空間概念構想,它是將適合每一個人使用者的產品及建築元素,發揮致最大程 度功效,應用在住宅硬體設施建置,以符合使用者需求,目前各國在空間規劃上逐 漸朝向此目標,雖然國內於相關建築法規已著手進行,但在空間通用設計的認識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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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程度尚有不足之處,需更為積極學習國外在空間通用設計作法以提升相關無障 礙設施的規劃設計,確保使用者權利,才能因應每個人最終所必須面對的人生課題。

表 4-2-1 不同類型弱勢族群對室內無障礙設施需求差異之變異分析表

因素名稱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值平方 F 檢定 顯著性 室內無障礙設施 組間 15.613 2 7.806 8.603*** 0.000

組內 133.387 147 0.907

總和 149 149

本研究整理。* P<0.1, ** P<0.05, *** P<0.01

表 4-2-2 不同類型弱勢族群對室內無障礙設施需求多重比較表(scheffe 法) 依變數 (I)SES (J)SES 平均差異(I-J) 標準錯誤 顯著性 室內無障礙 一種身份別 二種身份別 -.388 0.171 0.081 設施 三種身份別 -1.326 *** 0.350 0.001 二種身份別 一種身份別 0.388* 0.171 0.081 三種身份別 -.937 *** 0.365 0.040 三種身份別 一種身份別 1.326 *** 0.350 0.001 二種身份別 0.937 ** 0.365 0.040 本研究整理。* P<0.1, ** P<0.05, *** P<0.01

(二)不同身份別對社會住宅室外無障礙設施需求之分析

由表 4-2-3 可得知,不同身份別者,在社會住宅室外無障礙設施重要性認知有 顯著差異,F 值=4.637,p=0.011<0.05,達顯著水準與本文假說 H1 預期相符。

亦即表示:無論是何種身份別之社會住宅需求者,對於社會住宅室外無障礙設施需 求,有明顯差異。首先,一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外無障礙設施重要性認知,明顯高於 二種身份別者;其次,一種身份別者相較於三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外無障礙設施重要 性認知較高;最後,三種身份別者相較於二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外無障礙設施重要性 認知,亦明顯較高。經 scheffe 法檢驗多重比較分析結果,如表 4-2-4 所示,發現一 種身份別者認為室外無障礙設施重要性認知,明顯高於三種身份別者,也高於二種 身份別者,並且三種身份別者,也高於二種身份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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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提高身障者或行動不便者,融入社區參與相關活動,室外無障礙設施的 建置有其必要性。換言之,一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外無障礙設施需求傾向比二種身份 別者多了 50%,代表一種身份別者更願意藉由室外無障礙設施融入相關活動或有效 獨立自主行為,這也正是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相關公共空間落實無障礙設施的目的 但在私領域建築空間推動上就顯得成效不彰,有待於法規面的規範實施,才能有效 提高友善活動空間。

表 4-2-3 不同類型弱勢族群對室外無障礙設施需求差異之變異分析表

因素名稱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值平方 F 檢定 顯著性 室外無障礙設施 組間 8.843 2 4.421 4.637** 0.011

組內 140.157 147 0.953 總和 149 149

本研究整理。* P<0.1, ** P<0.05, *** P<0.01

表 4-2-4 不同類型弱勢族群對室外無障礙設施需求多重比較表(scheffe 法) 依變數 (I)SES (J)SES 平均差異(I-J) 標準錯誤 顯著性 室外無障礙 一種身份別 二種身份別 0.508** 0.176 0.017 設施 三種身份別 0.502 0.359 0.378 二種身份別 一種身份別 -0.508** 0.176 0.017 三種身份別 -0.006 0.374 1.000 三種身份別 一種身份別 -0.502 0.359 0.378 二種身份別 0.006 0.374 1.000 本研究整理。* P<0.1, ** P<0.05, *** P<0.01

(三)不同身份別者對社會住宅空間規劃面積及房廳衛需求之分析

由表 4-2-5 可知悉,不同身份別者,在社會住宅面積及房廳衛需求重要性認知 有顯著差異,F 值=5.504,p=0.005<0.01,達顯著水準與本文假說 H1 預期相符。

亦即表示:無論是何種身份別者,對於社會住宅空間規劃面積及房廳衛需求,有明 顯差異。首先,一種身份別者對於面積及房廳衛重要性認知明顯高於二種身份別 者;其次,一種身份別者對於面積及房廳衛重要性認知明顯高於三種身份別者;最 後,二種身份別者對於面積及房廳衛重要性認知也明顯高於三種身份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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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 scheffe 法檢驗多重比較分析結果,如表 4-2-6 所示,發現一種身份別者認 為面積及房廳衛重要性認知明顯高於二種身份別者,更高於三種身份別者,並且二 種身份別者,也高於三種身份別者。住宅的面積及房廳衛是影響居住品質重要因素 之一,面積及房廳衛與租金水準息息相關,當面積越大、房廳衛越多,租金水準相 對越高,反之則越低。家庭所得是租金負擔能力重要的影響因素,所得越高者選擇 住宅面積坪數、房廳衛間數相對於所得較低者較高。

探求其原因,係所得收入較為穩定者,相對較重視住宅品質,面積及房廳衛又 是影響住宅品質重要因素。因此,對於住宅面積及房廳衛需求傾向較高,然而所得 收入水準及穩定性是租金給付水準重要因素。鑑於政府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減輕不同 類型弱勢族群住宅租金負擔壓力同時,除了擬定相關住宅政策外更應重視弱勢族群 就業問題。

表 4-2-5 不同類型弱勢族群對面積及房廳衛需求差異之變異分析表

因素名稱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值平方 F 檢定 顯著性 面積及房廳衛 組間 10.381 2 5.190 5.504 *** 0.005

組內 138.619 147 0.943 總和 149 149 本研究整理。* P<0.1, ** P<0.05, *** P<0.01

表 4-2-6 不同類型弱勢族群對面積及房廳衛需求多重比較表(scheffe 法) 依變數 (I)SES (J)SES 平均差異(I-J) 標準錯誤 顯著性 面積及房廳 一種身份別 二種身份別 0.545*** 0.175 0.009 衛 三種身份別 0.577 0.357 0.274 二種身份別 一種身份別 -0.545*** 0.175 0.009 三種身份別 0.032 0.372 0.996 三種身份別 一種身份別 -0.577 0.357 0.274 二種身份別 -0.032 0.372 0.996 本研究整理。* P<0.1, ** P<0.05, *** 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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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同身份別對社會住宅室內消防設施需求之分析

由表 4-2-7 可知悉,不同身份別者,在社會住宅消防設施需求重要性認知有顯 著差異,F 值=7.449,p=0.001<0.01,達顯著水準與本文假說 H1 預期相符。亦 即表示:無論是何種身份別者,對於社會住宅安全考量室內消防設施需求有明顯差 異。首先,一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內消防設施重要性認知明顯高於二種身份別者;其 次,一種身份別者相對於三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內消防設施重要性認知明顯較高;最 後,三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內消防設施重要性認知明顯較三種身份別者高。

經 scheffe 法檢驗多重比較分析結果,如表 4-2-8 所示,發現一種身份別者認為 室內消防設施重要性認知明顯高於三種身份別者,更高於二種身份別者,並且三種 身份別者,也高於二種身份別者。換言之,不同身份別者,在社會住宅消防設施需 求重要性認知以一種身份別者最高,其次三種身份別者,最後,才是二種身份別者。

安全是住宅品質最低要求,確保住宅安全基本設備又以消防設施建置為基礎,良好 的消防設施才能確保生命財產安全,國內外有關文獻 Nourse(1967)、林祖嘉與林素 菁(1993)一致認為,安全考量是住宅最基本需求且與租金水準呈正相關,經交叉分 析結果發現,一種身份別相較於二種身份別及三種身份別對安全性需求傾向更高。

探求其原因,係所得及教育程度越高,對安全性要求就越注重。然而安全需求是住 宅最基本的要求,因此政府更應積極落實於住宅法規上,以確保居住權利。

表 4-2-7 不同類型弱勢族群對室內消防設施需求差異之變異分析表

因素名稱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值平方 F 檢定 顯著性 室內消防設施 組間 13.710 2 6.855 7.449*** 0.001

組內 135.290 147 0.920 總和 149 149 本研究整理。* P<0.1, ** P<0.05, *** 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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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8 不同類型弱勢族群對室內消防設施需求多重比較表(scheffe 法) 依變數 (I)SES (J)SES 平均差異(I-J) 標準錯誤 顯著性 室內消防設 一種身份別 二種身份別 0.634*** 0.173 0.002 施 三種身份別 0.620 0.352 0.217 二種身份別 一種身份別 -0.634*** 0.173 0.002 三種身份別 -0.014 0.368 0.999 三種身份別 一種身份別 -0.620 0.352 0.217 二種身份別 0.014 0.368 0.999 本研究整理。* P<0.1, ** P<0.05, *** P<0.01

(五)不同身份別對社會住宅室內通訊設施需求之分析

由表 4-2-9 可知悉,不同身份別者,在社會住宅室內通訊設施重要性認知有顯 著差異,F 值=3.670,p=0.028<0.05,達顯著水準與本文假說 H1 預期相符。亦 即表示:無論是何種身份別者,對於社會住宅室內通訊設施需求有明顯差異。首先,

一種身份別者對於室內通訊設施重要性認知明顯高於二種身份別者;其次,一種身 份別者相對於三種身份別者對室內通訊設施重要性認知明顯較高;最後,二種身份 別者相對於三種身份別者在室內消防設施重要性認知明顯較高。

經 scheffe 法檢驗多重比較分析結果,如表 4-2-8 所示,發現無論是何種身份別 者,對於社會住宅室內通訊設施重要性認知普遍為高;多重比較分析結果發現一種 身份別者對於室內通訊設施重要性認知明顯高於二種身份別者,更高於三種身份別 者,並且二種身份別者,也高於三種身份別者。換言之,不同身份別者,在社會住 宅室內通訊設施需求重要性認知以一種身份別最高,其次二種身份別者,最後,才 是三種身份別者。顯然無論何種身份別者,一致認為通訊設施是家戶基本需求、普 及性又高,不但可拉近彼此距離,又可透過通訊設備傳輸,以達到居家安全維護,

經 scheffe 法檢驗多重比較分析結果,如表 4-2-8 所示,發現無論是何種身份別 者,對於社會住宅室內通訊設施重要性認知普遍為高;多重比較分析結果發現一種 身份別者對於室內通訊設施重要性認知明顯高於二種身份別者,更高於三種身份別 者,並且二種身份別者,也高於三種身份別者。換言之,不同身份別者,在社會住 宅室內通訊設施需求重要性認知以一種身份別最高,其次二種身份別者,最後,才 是三種身份別者。顯然無論何種身份別者,一致認為通訊設施是家戶基本需求、普 及性又高,不但可拉近彼此距離,又可透過通訊設備傳輸,以達到居家安全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