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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穩定的角度來考慮制定一些有利於弱勢團體的規則。其次,政府由一整 套的機構組成,每一個機構本身都是利益主體,各級、各系統的機構對一 項制度安排的態度,對這項制度安排的制定和實施有很大影響。各個團體 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可能會扭曲政府的政策。80

因此,當一項決策涉及重大利益時,便會有許多部門同時插手干預,

而當一項決策要求承擔重大責任時,則沒有任何部門願意擔負。相關部門 之間因為管轄範圍、許可權、責任所產生的糾紛,是中共行政管理中普遍 存在的弊端。81

第五節 中共的基本政治結構

在中國大陸,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中國人民政治 協商會議(簡稱政協)共同構成政治制度的基本結構。與之相適應,從中 央到地方,設立中國共產黨各級委員會、各級人大、各級人民政府、政協 的各級委員會,82一般稱之為「四套班子」。83

壹、中國共產黨 一、基本結構

中國共產黨是政府機構的領導核心,是政府過程中的決策機制,其組 織由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三大部分組成,下一級是上一級的執 行機構,其結構狀況,如(圖2-3)。

80 池建宇、楊軍雄,中國戶籍制度變遷的供求分析——從農村經濟改革角度作出的一種 解釋(2003 年 9 月 10 日),四川省社會科學院,2008 年 12 月 15 日下載,

http://www.sass.cn/news.asp?NewsID=721。

81 謝慶奎等,中國政府體制分析,頁 248。

82 中國共產黨委員會、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的地方層級到鄉鎮,人民政協的委員會 則只設置到縣。

83 張平夫主編,人民政協概論,2 版(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8 年),頁 81。

http://cpc.people.com.cn/BIG5/64162/64168/106155/106156/6439371.html。

中央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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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央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中央委員會向全國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 作。

地方各級黨組織的橫向結構,與中央組織結構相類似。地方各級代表 大會和它們產生的委員會(簡稱黨委),是地方各級黨組織的領導機關;

地方各級黨委及其常委會,是地方各級黨組織的常設領導機關。後者依序 由前者選舉產生,向前者負責並報告工作,執行其決議。地方各級黨委常 委會主持日常工作。85

依照民主集中制,中共各級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 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委員會成員根據集體的 決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職責。在中央,《黨章》規定黨的總書記是中央 政治局常委之一,負責召集政治局及政治局常委會議,重大決策均須透過 民主協商、集體討論完成。並確立由選舉產生的中央領導組織,向中央委 員會及全國代表大會定期報告及負責的制度。

中共各級黨委的下屬工作部門,如組織部、統戰部、台灣工作辦公室 是其職能部門和辦事機構,具體執行領導機關的決策。

(二)縱向結構

中共黨的權力結構,從縱向來看,依行政層級劃分為中央、省、地市、

縣、鄉鎮五級,並依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強調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 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組 織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 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 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也要自行負責解決本身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 級組織之間互通訊息、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86依此,形成明確的組織縱 向決策與執行的結構狀況。

85 張立榮,論有中國特色的國家行政制度(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 年),頁 100-101。

86 《中國共產黨章程》(2007 年 10 月 21 日修訂通過),中國共產黨歷次全國代表大會 數據庫,2008 年 2 月 5 日下載,

http://cpc.people.com.cn/BIG5/64162/64168/106155/106156/6439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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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組織原則,導致權力向中共中央集中的情形,有關全國性的重 大政策問題,只有黨中央有權做出決定。雖然,有關部門和各地方的黨組 織也有決策建議權,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議,但沒有最終決策權,在中央未 做出決定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做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上下級組織之間 在決策方面的關係也是如此,凡是涉及轄區內全局性的重大政治問題,只 有上級組織才有權決策,下屬組織只有建議權,不得擅自做出決定。同時 根據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黨的下級組織必須堅決執行上級組織的決 定。下級組織如果認為上級組織的決定,不符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 況,可以請求改變;如果上級組織堅持原決定,下級組織必須執行,不得 公開發表不同意見,但是有權向再上一級報告。此外,在人事方面,在黨 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基層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上級黨組織認為有必要 時,可以調動或者指派下級黨組織的負責人。87

二、中央組織結構

從中國共產黨的基本結構看,雖然每一層次都有其決策權,惟實施一 元領導,因此最終的政策決定權掌握在黨中央機構手中。88換言之,中共 中央是整個政治體制的核心決策機制。中共中央組織包含:全國代表大 會、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 央書記處、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圖2-4)

依據中共《黨章》規定,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主要有:聽取和審查中 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修改 黨的章程;選舉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等。89然而實際上,由 於全國代表大會每年才舉行一次和參與人數太多等因素,以致無法發揮黨 章上所賦予的職權。

87 張立榮,論有中國特色的國家行政制度,頁 102。

88 費正清、麥克法夸爾主編,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1949-1965)(上海:上海人民出 版社, 1990 年),頁 113-114。

89 《中國共產黨章程》(2007 年 10 月 21 日修訂通過),中國共產黨歷次全國代表大會 數據庫,2008 年 2 月 5 日下載,

http://cpc.people.com.cn/BIG5/64162/64168/106155/106156/6439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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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4:中共中央組織架構圖

資料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華網,2008年11月5日下載,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11/24/content_2255749.htm。

中央委員會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黨的最高領導機關,領導 黨的全部工作,就重大問題提出決策,推薦人員出任最高國家政權機關領 導職務,對各方面工作實行政治領導;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全體會議(中央全會)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然而,每 屆中央委員會人數也都超過三百人,而且通常一年只開一至二次會議,因 此,中央委員會也不適合做為決策機構來行使其功能,遂由中央委員會選 舉產生的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全會閉會期間,行使中央 委員會的職權。按照中共《黨章》這一規定,可知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 委員會才是真正的中共決策機關。

中央總書記是黨中央負責人,由中央全會從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委員中 選舉產生,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 記處的工作。中共建政以來,中央委員會曾先後採用過「主席制」、「主 席—總書記制」和「總書記制」三種。中央書記處現為中央政治局和其常 委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提名,中央全會通過。

中央委員會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 中央政治局

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央書記處

中國共產黨 全國代表大會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1956.09 八屆一

1969.04 九 屆 一

1973.08 十 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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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並報告工作。90

中共十四大之前,中共相當重視中央政治局對決策的參與和發言權,

而相對降低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職權。十四大之後,中共為鄧小平死後預 作安排,希望鞏固以江澤民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的地位,遂又相對強 化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職權。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每週舉行會議,就各個常 委分工事項提出報告,並討論。不過國家重大事案仍須提交中央政治局決 議,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中經過民主形式的自由討論過程後,以議決的方式 形成決策。

(二)中央書記處

中共是在1945 年七大時,在其《黨章》才首度出現書記處的名稱;91 標明:「中央書記處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決議之下處理中央日常工作」。成 員有五位: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他們經常在一起開 會討論、研究黨務、國事,是黨中央的中樞,人們稱之為「五大書記」。

這時書記的地位,相當於今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1956 年中共「八大」修 訂的《黨章》規定:「中央書記處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領導下 處理中央日常工作」,並設總書記一人。這樣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就真正 分開,決策機關與領導日常工作的機關分開。毛澤東強調,「書記處是黨 中央的辦事機構,什麼事都要管,中央的事由你們做,發文用中央的名義。

凡是黨政軍各方面送中央常委的報告、文件都要先送書記處。一般問題,

書記處討論決定,即可下達、執行。重大問題,書記處先拿意見再報中央 常委討論、決定。」92「文革」期間,中央書記處遭取消,因此中共九大 以迄十一大通過的《黨章》中都不見其名。1980 年 2 月,中共十一屆五中 全會決定恢復中央書記處,作為中央政治局和其常委會領導下的工作機

90 郭瑞華編著,中共對台工作組織體系概論,修訂 2 版(台北:法務部調查局,民國 93 年),頁 19-20。

91 不過,早在 1937 年陳紹禹由俄國返延安後,即實際設立書記處,並以毛澤東、陳紹 禹等九人為書記。

92 引自「中央書記處」,百度百科,2009 年 3 月 28 日下載,

92 引自「中央書記處」,百度百科,2009 年 3 月 28 日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