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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童子軍第一期輔導人員木章訓練

第五章   結論

照片 38 中國童子軍第一期輔導人員木章訓練

參加訓練人員有中央級執行長及民意代表、省級主管及民意代表、縣市長、

各級學校校長,是童子軍總會為了將童子軍運動集方法,藉由讓受訓學員親身 體驗來產生認同,進而在各自領域內發生影響力,讓童子軍運動可以在校園以 外的機關、單位、社團,廣泛發展。並且可以強化輔導制度。

整體課程依據童子軍木章訓練為基準,將幼童軍、行義及羅浮相關資訊融 入其中,但增加輔導工作相關課程。因為沒有預備訓練且天數僅有五天,多項 課程皆以簡介、示範來進行。對學員而言,野營活動、24 小時徒步旅行是最難 得的經驗與感受。

表20 第一期輔導人員木章訓練受訓學員名單

小隊名 參加學員 備註

貓頭鷹 高銘輝、劉家水、蔡朝經、吳伯雄、

楊守全、耿相曾、范承修、劉辰雄 啄木鳥 徐旭和、張麗堂、張宗明、薛光祖、

黃鏡峰、唐基郁、莊鶴齡、沈秀雄 野鴿 林金鍊、高育仁、席藍田、宋時選、

汪乾文、姚輝、尚樂野、林鴻坦 杜鵑 邱文光、陳廷輝、黃健斌、許智偉、

郝成璞、祝家樹、詹來生、許庚南 資料來源:中國童子軍(臺灣版),11(7),頁 30

1977 年 3 月 11 日起,台北市童子軍理事會依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65/12/30 日北市教二字第五三二三五號函辦理六期「國民中學童軍訓練導師研習營」,

參加研習對象為台北市國民中學非童子軍科之導師或擬任導師。至6 月 5 日止,

共384 人接受訓練。

依據公函所表達此研習目的:

(1) 台北市教育局為實踐總統蔣公之遺訓,決定加強學 生群育活動,特委託中國童子軍台北市理事會,以露營方 式調訓全市國民中學班級導師,舉辦研習營,俾於返校教 學時,期收績效。

(2) 增加導師與學生接觸之機會,而使生活教育發揮效 果,群育活動亦隨之更趨理想。

(3) 由於群育活動之績效,全校之訓導活動,亦為之增 加,能使導師制度獲得最高最大之效果。

當時的訓練組員,主要仍為當時中學學校校長或行政主管,實際執行則為 當時台北市童子軍國家訓練營訓練組員(陳添丁,1990,頁 160~163)。

在國民小學方面,8 月 13 日至 15 日,在陽明山營地舉行由三星國小校長 鄭美俐校長所策劃「六十六年度教師生活教育研習營」,陳忠信主持,教育局 三科科長程威海駐營,因為全程採用幼童軍訓練課程進行,也編列為臺北市第 30 期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服務員有曾坤、吳英聲、吳國基、傅旭麟等二十人,

受訓學員計 107 人。也在此營隊之後臺北市特別成立幼童軍教育輔導團,即以 此營隊之服務員為基本成員。11 月 22 日至 26 日調訓 300 人分成兩團,在陽明

山營地辦理臺北市第31、32 期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中國童子軍(臺灣版),

15(2),頁 32;15(3),頁 17)

伍、相關硬體建設

自1950 年代以來,童子軍運動相關主管及領導人員,多次主張為了童子軍 運動的發展與教育需求,必須要設法爭取建設專屬童子軍的營地。1965 年在海 山煤礦常務董事李建川為首偕同兄長李建成、弟李建興等三兄弟在董事會議中 促成下,將位於陽明山森林公園中屬於海山煤礦公司私有土地提供作為童子軍 中國童子軍永久訓練營營地使用(中國童子軍(臺灣版),2(4),頁 32;李 建川銅像銘文)。興建營地的工作也在此契機下逐項展開。

照片391966 年 7 月 31 日中國童子軍活動中心落成典禮 資料來源:方純青提供

1965 年 2 月,中國童子軍總會獲得臺北市教育局默許117同意借用於在長安 國小的校地內興建中國童子軍活動中心。所需費用在1964 年底募集完成,全案

117後經驗證並非撥給,僅係借用。由台北市政府提出返還訴訟,1996 年 12 月 27 日由台北地院 審結,中國童子軍總會等四單位敗訴因而返還該土地,建物亦一併由台北市政府處理。(聯合 報,1996/12/27);興建年代,依據中國童子軍月刊、教育年鑑、陳海光所載有異,在此依據月 刊為準。

計畫興建118為三層樓房,主要機能為禮堂、辦公室、史料陳列室、交誼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