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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童軍第一屆訓練組員

第五章   結論

照片 24 中華民國童軍第一屆訓練組員

64參加人員:關根柱、馬玉寶、馮治安、陳建成、宋仿郊、殷正言(羅浮)、王祖猛、趙百華

、翁長齡、劉高鈞、王培良、趙光明、黃圳源、龔成一、鍾盛詮、劉維美、施覺民、王尚仁、

張繼勤、張保信、劉湘傑、王連琨、郭維屏、蔡孝思、賴晉健、董召覺、楊明光、陳碧川、唐 基郁、周杰之、陳國彥、何德民、鄭宏志、鄧永生、潘殿剛、鄭健威、黃冠英、吳廣沛、黃光 顯、龍志強。(臺灣童子軍,7(5),頁 41)

照片24 中華民國童軍第一屆訓練組員 陳忠信、傅治平、吳兆棠、劉彥俊、方純青

劉元孝、陳海光

國外訓練。

二、編印童子軍訓練叢書。

三、充實羅浮童子軍訓練內容,研擬幼童軍組訓辦法。

省理事會方面

一、加強輔導訓練之實施,積極舉辦輔導進修會。

二、策劃服務員各項進修工作。

三、督導各縣市舉辦服務員訓練。

四、發行具有訓練價值之書刊。

縣市理事會方面

一、舉辦各種有關理論與技術之服務員進修座談會。

二、加強輔導人員之工作與連繫。

三、舉辦考驗。

四、舉辦團集會觀摩。

五、協助並接受各團之委託訓練聯隊長或小隊長。

童子軍團,舉辦幹部訓練、童子軍訓練及專科訓練。

10 月 31 日開始在緬甸召開的第二次遠東區童子軍會議專題討論中,由緬 甸提案,印度附議通過的提案結論「極偉訓練(Gilwell Training)應形成所有訓 練制度的基礎。在各國童子軍總會之下,使其適合地方條件發展。」;另由日 本提議巴基斯坦附議成立之議案「遠東區辦事處應蒐集本區各國所辦極偉第二 部訓練報告,分發各國參考」(吳兆棠,1961)。透露了當時各國童子軍總會 對服務員訓練制度的需求以及發展方向的探索,中國童子軍當時的訓練方向與 遠東區各國同向。各級單位,在1960 年整年的訓練活動中確實也看到年初工作 指導綱要確實盡到目標指導的功能與執行成果。

1961 年。第三期童子軍木章預備訓練,報名參加的人十分踴躍,童子軍國 際訓練營中國分營決定分為二團,分別在1 月 8 日到 12 日,第二團在 1 月 12 日至16 日舉行檢視 64 名學員名單,來自全臺 15 個縣市。以臺北縣 10 位參加 最多,新竹縣 1 人具象徵意義(臺灣童子軍,7(7),頁 41)。1 月 24 日至 27 日,原定於 1960 年來台灣訪問但受颱風影響而取消的遠東區主任柏多利[sic]

(Mr. G. R. Padolina)來台訪問。1 月 26 日,將助理營主任(ADCC)證書及木

章由中國分營主任吳兆棠頒授予傅治平、陳海光、劉彥俊65,並於會宴中為接受 木章應有的認識與應負的責任,作專題報告(臺灣童子軍月刊,7(8),頁 43;

傅治平,1962,頁 44)。

3 月 5 日,趙仰雄、陳震、宋新民、徐傅德、徐景達、藍自傑、劉舫秋等 第一期童子軍木章訓練學員完成三部作業通過考核,在童子軍節慶祝大會中頒 發木章及證書(臺灣童子軍月刊,7(10),頁 44)。3 月 3 日至 7 日,第三屆 遠東區幹部訓練班,假錫蘭Nuwara Eliya 營地舉行,由國際極偉園主任約翰儲 曼主持(臺灣童子軍月刊,7(8),頁 40),我國並沒有派人參加。

四月是童子軍訓練展開多項活動。

4 月 8 日至 11 日,台灣省理事會邀請各縣市總幹事在青潭營地舉辦業務研 究營,由省理事會總幹事陳忠信擔任團長,所有參加人員分為獅、虎、鴿、鷹 四小隊,採野營方式進行。四天的研討範圍廣泛,中心議題有八項:童子軍、

幼童軍、羅浮童軍、隊長訓練、業務推廣、圖籍簿冊、行政業務、公共關係等。

相關研討結論,並完整記錄交付執行,除對服務員訓練、童子軍活動更多共識 外,更重要對於幼童軍、羅浮童子軍的發展也做了廣泛的討論。所有的討論結 論均完整的刊登在1961 年 6 月 1 日所發行的臺灣童子軍六卷十一期中,課表詳 閱表12。

在各主題中業務研究討論時,對服務員訓練亦有多項共識。

(1) 服務員訓練的方式,就是以極偉園的訓練為首。

(2) 其他訓練方面,時間地點的選擇要充份考慮受訓者的舒 適與需要;野外優於室內;注重實習與演習。

(3) 少辦長期整套的訓練,儘可能把訓練內容小單元化。

(4) 訓練人的選擇應偏重其智能,而不必考慮其身份地位。

認為當前童子軍運動的需要可以舉辦的訓練有各種木章訓練、專業服務員 訓練、團領導人員訓練及專科技能訓練。

9 日,童教學會藉此舉辦學術會議(臺灣童子軍月刊,7(11),頁 14~27,37;

童軍生活,7(4),頁 2)。26 日,童子軍國際訓練營中國分營加聘葉慶華、朱彭

65至此我國助理營主任計有:陳忠信(台灣省理事會總幹事)、劉元孝(台北市總幹事)、方 純青(已更名,台北縣總幹事)、傅治平(總會副總幹事)、陳海光(師大教授)、劉彥俊(

師大教授)等六人。柏氏並曾與我國有關立法委員交換意見以完成我國童軍立法問題。(傅治 平,1962,頁 44)

年、鄧錦輝、陳定閤等四人為分營助理(ADCC)(臺灣童子軍月刊,7(11),

頁42),並且隨即投入即將展開的第一期幼童軍木章預備訓練準備工作。為童 子軍運動向下延伸成立童子軍總會新設中國幼童軍委員會,擬定中國幼童軍諾 言、規律、技能章合格標準及各項規章並分幼童軍為羊、狼、豹、鹿四級(傅 治平,1962,頁 44),整體制度的內容在第一期幼童軍木章預備訓練中完整介 紹。

5 月 2 日至 4 日,在宜蘭頭城海邊舉辦第一屆羅浮木章預備訓練,共有十 八位羅浮夥伴參加(鍾志豪,1961)。

5 月 27 日,鄰國日本舉辦三期木章訓練分別是 5 月 27 日起童子軍第五期,

8 月 19 日起童子軍第六期,8 月 25 日幼童軍第二期(臺灣童子軍月刊,7(12),

頁45)。與日本交往頻繁的劉元孝、方火爐為雙方交誼與累積訓練經驗。應日 本總會之邀,8 月前往日本協助日本童子軍總會舉辦木章訓練(傅治平,1962,

頁 44)。雖說日本的服務員訓練制度起步較早,但為何在此時期密集得舉辦,

與遠東區多次辦理專業人員、訓練人員訓練班,有某些程度的關聯。

童子軍國際總部遠東區辦事處為了專業人員進修的關係,在菲律賓舉辦專 業服務員訓練班。2 月,原設定由 1960 年參加緬甸服務員大會考選成績優良的 傅維羆、孫佩瑾前往參加。4 月配合參加菲律賓第二次全國代表團的組成,改 派傅旭麟、孫佩瑾二人在菲律賓大露營結束後,繼續參加遠東區第一屆童軍幹 部訓練班66(臺灣童子軍月刊,7(8),頁 44;7(10),頁 43;7(12),頁 48;

傅治平,1962,頁 44)。

7 月 1 日起在陽明山森林公園舉辦第三期木章訓練,由陳忠信主持。明確 規定報名參加的人必須先參加過木章預備訓練並且完成第一部作業,才可以報 名。

6 月,童子軍總會決定恢復試辦幼童軍組織,以服務員訓練著手。除了早 在 4 月份就由國際總部訓練組長史溫伯來遠道來臺主持第一屆幼童軍木章預備 訓練(傅治平,1962,頁 44)。11 月,更在台北縣樹林鎮水源地舉辦之幼童軍 木章訓練,於11/7 日結束,遠東區訓練專員尼爾克(J. P. Naric)主持(聯合報,

66參加對象條件為實際負責執行工作的服務人員(臺灣童子軍月刊,7(11),頁 40)。此稱的 期別、或者是營隊名稱尚待確認。依據傅治平1962 頁 44 所稱,同時段由陳忠信、沈同倫率領 中國童子軍代表團卅六人(八人台灣代表其餘為菲華童軍),參加菲律賓童子軍第二次全國大 露營。傅、孫二人參加遠東區主辦的童子軍專業人員訓練班。

1961/11/8,二版;傅治平,1962,頁 44)。參加人員計有劉元孝67等27 人,不 乏多次參與訓練的學員或者是木章持有人68。因為當時的規定,女性是可以擔任 幼童軍團的服務員或者是童子軍團的專科教練,所以當時有五位女性學員參與 其中,是我國木章訓練中最早受訓的女性服務員。

照片25 第一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