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
照片 37 第二期羅浮木章訓練開訓
現象。參與童子軍運動的成年人,也從童子軍教育學會所影響的童子軍老師轉 為以反共救國團、省教育廳所影響的教育單位主管、中等學校教育行政人員及 導師。
1965 年 5 月 13 日全省師範學校校長會議在陳忠信的列席報告說明童子軍 運動的重要性,大會主持人潘振球強調支持這項政策的方針,決定各校以志願 方式向總會訓練組申請辦理幼童軍預備訓練(中國童子軍(臺灣版),2(8),
頁33)。6 月 21 日至 23 日,屏東師範在該校校長張效良安排下,由省童子軍 理事會協助舉辦台灣省第一期幼童軍木章預備訓練,共有應屆畢業生 167 人參 加,訓練人員集結特台南、高雄的訓練人員(朱其榮、丁尊周、葉慶華擔任團 長)協助。這是推廣幼童軍教育的積極動作,也是之後師範學生畢業前必須參 加幼童軍木章預備訓練的開始。
1966 年政府籌劃實施九年國教,將課程標準名稱改為「國民中學童子軍訓 練課程標準」110,以蕭忠國為主任委員,謝又華為總訂正(教育部,1974,頁 1602)。
110教育部(1974),第四次中華民國教育年鑑,p1602。陶淑貞、崔德禮、劉元孝、羅旭升為編 輯小組執筆人。於1968 至 1970 年編定「童子軍訓練」課本及教學指引各三冊。
表19 生活研習營辦理情況摘要
8 月,臺灣師範大學改童子軍專修科為公民訓育系童軍教育組(劉彥俊,
1987,頁 98)。
台灣省教育廳為了擴大童軍教育效果,除了在1968 年 3 月將木章訓練相關 課程納入校長儲訓班的內容之外,1969 年 4 月 5 日起計畫在全臺陽明山、澄清 湖、嘉義蘭潭、臺北縣金山露營地等六營地調訓 192 位現任校長,施以童軍木 章訓練(15~18 期),企圖使國中校長成為童軍運動的最佳推動者,全臺四百 多位校長均於今年內全數參加由中國童子軍台灣省理事會辦理的訓練課程(聯 合報,1969/3/31,二版)。
11 月 7 日至 9 日,中部四縣市為配合九年制國民教育推展幼童軍組訓活動 辦理二期研習營。第二期於12 月 5 日起舉行(中國童子軍(臺灣版),6(4),
頁 36)。台灣省教育廳委託台灣省童軍理事會舉辦「國民中學校長儲訓班」。
112(教育部,1974,頁 1602)
1969 年台灣省教育廳為了增進國中學生群育活動的績效,一方面充實童子 軍訓練的師資,一方面利用童子軍訓練課程和活動來增進導師與學生的互動,
提供新的教育觀念與方法,特別規定國中導師一律施予童子軍訓練,委託台灣 省童軍理事會舉辦「國民中學童子軍訓練教師研習營」113。
全數導師計畫在三年內全數完成訓練,除女性114緩調訓練外,每年計畫調 訓三分之一。五十八學年度全省國中導師共有6344 人,依調訓三分之一計算共 計有 2141 人需參加訓練。11 月 8 日及 9 日特別在陽明山苗圃營地舉辦訓練幹 部人員講習會(教育部,1974,頁 1602;中國童子軍(臺灣版),7(2),頁 34)。
11 月 28 日起由總會常務理事鄧傳楷主持,分五區邀約各高級中學及職業 學校校長召開推展行義童子軍組訓座談會,共約 170 位高中職校長參加(中國 童子軍月刊,7(3),頁 35)。其中建議之一是希望總會利用寒假期間先行辦 理行義童子軍服務員的預備訓練,充分完成準備之後再開始辦理登記成團的工 作(中國童子軍(臺灣版),7(4),頁 4)。
12 月 13 日起甄選接受儲訓的 75 位國中校長,接受童子軍訓練(中國童子
112共舉辦二期,參加人數共280 人。
113教育部(1974),第四次中華民國教育年鑑,p1602。共舉辦五期,參加人數共 13,619 人。
114當時法規規定女性服務員僅可以擔任幼童軍團服務員(包括團長等各項職務),童子軍團僅 可以擔任教練或專科章委員。
軍(臺灣版),7(4),頁 36)。
1970 年為延續童子軍運動在校園發展作為學校群育教育的主要績效,臺灣 省教育廳持續推動多項研習。時間從四月到六月,持續舉辦「台灣省第二期國 民中學童子軍教師研習營」,每期三天,學員為擔任導師或擬任導師之合格教 師,計畫舉辦40 期,2114 人參加(中國童子軍(臺灣版),7(5),頁 32)。
1971 年 4 月 26 日起至 5 月 8 日,台灣省理事會接受教育廳 60.2.15 教一字 第00620 號函委託繼續辦理第三期教師研習營。全省分為八區分別由董寶鏡(基 隆宜蘭)、宋金印(北、桃縣)、陳昌瑞(竹苗)、劉文華(中中投)、陳震
(彰雲嘉)、羅旭生(台南縣市)、陳定閤(高高屏)、宋壽桐(花東)主持,
共計2161 人參加訓練(中國童子軍(臺灣版),8(5),頁 8;8(7),頁 40)。
1971 年教育部再一次修訂中學課程標準,將國民中學童子軍訓練改為童軍 訓練。委託中國童子軍總會組織編輯小組將課本內容予以重新修訂115(教育部,
1974,頁 1603)。
1972 年 10 月,修訂通過「國民中學課程標準」的「童軍訓練」課程標準。
(中國童子軍月刊,10(3),頁 33,37~39;陳鐵,1985,頁 325116)
1975 年 10 月,台灣省教育廳委託台灣省童子軍理事會辦理第七期國民中 學童軍訓練教師研習營,參加人數約1,800 人(中國童子軍月刊,13(1),頁 24)。
肆、輔導制度推展
1967 年 3 月 10 日起一連三天在臺北市童子軍活動中心舉行「臺灣省五十 六年第一期輔導進修會」,有來自全省各縣市的輔導幹部38 人參加訓練。崔德 禮擔任主任、陳忠信擔任副主任、劉元孝擔任教務長、王志復擔任事務長。探 討主題在於如何加強輔導工作促使團的活動更活躍,以及加強輔導人員對本身 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3 月 20 至 22 日,為臺北市及陽明山的 30 位輔導舉辦第 二期輔導進修會,邱家溥擔任主任、汪乾文擔任副主任、藍自傑為教務長、聶 鍾杉為事務長(以上皆為第一期學員)。4 月,台灣省輔導進修會四至九期分
115謝又華為主任委員兼總訂正,傅治平、周健農、方純青、徐群、鄭立人為編輯小組執筆人。
1972 至 1973 編定學生手冊、教師手冊各二冊。(依據 20080915 與陳老師會談,得知大約每十 年教科書就會修改一次,詳情再了解)
1161973 年 8 月正式實施。
成五區舉行,計全省各地輔導 189 人參加(中國童子軍(臺灣版),4(6),
頁37;4(7),頁 35)。
1968 年元月,臺北市理事會為了配合改制市區的擴大,加強對各團的輔導 工作,將全臺北市分為四個區域成立四個地區委員會,這是童子軍組織基於輔 導制度所發展的新型態,邀聘各地區具有影響力的熱心人適擔任委員。期望各 委員能
(1) 發揮影響力,使能有更多的更好的成年人願意貢獻力量於 童子軍運動,把參加童子軍活動當作最好的業餘活動。
(2) 協助已有的各團,鼓勵各團的服務員經常展開活動,使童 軍們能夠在活動中獲得進步。
(3) 領導各團從事各種社會服務,從服務工作中向社會介紹童 子軍運動(中國童子軍(臺灣版),5(4),頁 4)。
1970 年 6 月 13、14 日,針對各縣市新遴選科長及督學舉行童子軍隔宿露 營,由崔德禮主持,潘興照、劉文華、張子政等擔任團長(中國童子軍(臺灣 版),7(8),頁 9),這是希望藉由教育行政人員接觸童軍活動了解童軍活 動進而支持童軍活動在校員持續推廣。繼續推行「輔導制度」,聘任省市新任 的省市級助理輔導(輔導二個縣市以上),聘劉文華、宋金印、董寶鏡、陳震、
陳定閤、鄭捷、李迫爐、吳水雲、徐群為台灣省助理省輔導(含高雄市),陳 光熙、曾坤、鄭燦堃、李金蟬、聶鍾杉、林金練、吳金塗為臺北市助理市輔導
(黃克仁,2011,頁 305)。
為了健全輔導制度,擴充童子軍運動參與人士在社會的影響力。國家訓練 營自1974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1 日五天,在陽明山營地辦理第一期輔導人員木章 訓練。由營主任陳忠信兼任團長,鄧錦輝、方純青、羅旭升、趙錦水、呂兆宗、
朱其榮、洪恆明、陳煥然、劉光輝、陳慶裕擔任副團長,教練群有宋金印、崔 德禮、謝又華、吳水雲、陳定閤、黃博正,陳漢強為見習副團長,郭兆炫任聯 隊長,傅旭麟為事務長,陳崇禧助理事務長,楊清鴻、王美津為助理事務。(中 國童子軍(臺灣版),11(7),頁 30)
照片38 中國童子軍第一期輔導人員木章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