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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區不同背景變項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情形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中部地區不同背景變項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情形

本節旨在瞭解中部地區不同背景變項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情形,使 用獨立樣本 t 檢定(t-test)與單因子變異數(one-way ANOVA)分析其結果,考驗幼兒 家長身分、年齡、教育程度、職業、家庭月平均總收入、居住地區、幼兒性別、幼兒年 齡、幼兒就讀幼兒園類型、家庭型態、宗教信仰、是否聽過生命教育一詞、是否了解生 命教育內涵之四大面向、是否曾經參與生命教育相關講座或課程及孩子是否曾經參加過 家人親戚或朋友的喪禮等背景變項,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的差異情形。

在本節中,於統計分析前先進行不同背景變項的組別合併,其合併後組別內容和第 二節的組別內容相同。第一,在幼兒家長身分的變項,分為三組:「父親」、「母親」、「其 他照顧者」。第二,在幼兒家長年齡的變項,分為五組:「30 歲以下」、「31~35 歲」、「36~40 歲」、「41~45 歲」及「46 歲以上」。第三,在幼兒家長教育程度的變項,分為三組:「高 中職以下」、「大學/專科」、「碩士(含)以上」。第四,在幼兒家長職業的變項,分為 八組:「軍警公教」、「商業/金融保險」、「科技業/工程」、「醫護人員」、「其他」、「服 務業/自由業/自營商」、「補教/文教事業」、「家管」。第五,在幼兒的家庭型態變項,

分為四組:「大家庭」、「折衷家庭」、「核心家庭」、「其他家庭」。第六,在幼兒家長宗教 信仰的變項,分為五組:「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無信仰」、「其他宗教」。

第七,在幼兒家長曾經參與生命教育相關的講座、活動或研習課程的時數變項,分為四 組,「0 小時」、「1~10 小時」、「11~30 小時」、「31 小時以上」。

不同背景變項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情形,統計分析與第二節統計方 式相同,其顯著水準設定為 p<.05,並使用效果量(size of effect)分析;統計考驗力以 .80 作為標準,茲將本節統計分析結果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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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不同身分的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情形

幼兒家長身分的變項合併後分為三組:「父親」、「母親」、「其他照顧者」。以單因子 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考驗,比較不同身分的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情形。

從表 4-3-1 結果得知,不同身分的幼兒家長在「人與自己」層面達顯著差異,其餘在「人 與他人」、「人與環境」、「人與宇宙」等層面及「實踐總量表」未達顯著差異。根據同質 性考驗結果顯示,「人與自己」層面F值.42(p>.05)未達顯著差異,表示組內具同質 性, 適合使用 Scheffe’s 法進行事後比較。

結果顯示,在「人與自己」層面(F=3.67,p<.05,ω2=.005)達顯著水準,統 計考驗力為 68%,幼兒家長身分為「父親」者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中高於幼兒家長身分 為「母親」者,此結果與態度量表的分析結果不同,說明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 的具體行為中,父親較母親能夠主動實行,將態度與觀念付諸於行動並落實於日常生活 中。

從題目第 6 題「我會教導孩子保護自己。」此題單題平均數(M=3.68)為「人與 自己」層面最高得分題,從父職的角度可理解,通常父親在家庭中扮演具有保護家人的 角色,幼兒父親對於幼兒自我安全的重視,不論幼兒性別是男或女,認為教導孩子保護 自己是非常重要的事,也是必須於生活中時時叮嚀與教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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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1

不同身分的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分析 層

選項 N M SD ANOVA 事後

SV SS df MS F 比較

人 父親 166 27.29 3.27 組間 86.39 2 43.19 3.67* >a

與 母親 837 26.53 3.44 組內 12227.36 1039 11.77

自 其他 39 27.08 3.78 總和 12313.75 1041

己 照顧者

ω2=.005 1-β=68%

人 父親 166 24.36 2.74 組間 1.33 2 .67 .08 — 與 母親 837 24.44 2.99 組內 9260.33 1039 8.91

他 其他 39 24.54 3.83 總和 9261.66 1041

人 照顧者

人 父親 166 11.60 3.36 組間 55.80 2 27.90 2.70 ns 與 母親 837 11.30 3.37 組內 10697.86 1039 10.26

環 其他 39 12.92 2.98 總和 10803.66 1041

境 照顧者

人 父親 166 13.48 3.70 組間 31.22 2 15.61 1.08 — 與 母親 837 13.88 3.80 組內 14973.06 1039 14.41

宇 其他 39 14.28 4.05 總和 15004.28 1041

宙 照顧者

態 父親 166 76.73 9.52 組間 293.96 2 146.98 1.28 — 踐 母親 837 76.15 10.94 組內 119799.66 1039 115.30

總 其他 39 78.82 11.14 總和 120093.62 1041

量 照顧者 表

註:* p<.05.;—表示無需進行事後比較;ns 代表事後比較未達顯著差異;a-Schef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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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不同年齡的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情形

幼兒家長年齡的變項合併後分為五組:「30 歲以下」、「31~35 歲」、「36~40 歲」、「41~45 歲」及「46 歲以上」。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考驗,比較不同年齡的幼兒家長在 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情形。從 4-3-2 結果顯示,不同年齡的幼兒家長在「人與自己」、

「人與他人」、「人與環境」、「人與宇宙」各層面及「實踐總量表」皆未達顯著差異。此 結果說明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上不因年齡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代表幼兒家長在 幼兒生命教育的實踐行為不受年齡因素所影響,但此結果僅限於中部地區五縣市,不宜 過度推論至其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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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2

不同年齡的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分析 層

選項 N M SD ANOVA

SV SS df MS F

人 30 歲以下 133 26.50 3.38 組間 97.65 4 24.41 2.07

與 31~35 歲 372 26.73 3.55 組內 12215.65 1036 11.79

自 36~40 歲 365 26.76 3.37 總和 12313.30 1040

己 41~45 歲 131 26.88 3.44

46 歲以上 40 25.23 3.07

人 30 歲以下 133 24.52 2.93 組間 45.86 4 11.47 1.29

與 31~35 歲 372 24.49 2.93 組內 9215.62 1036 8.90

36~40 歲 365 24.40 3.05 總和 9261.48 1040

人 41~45 歲 131 24.58 2.78

46 歲以上 40 23.43 3.61

人 30 歲以下 133 11.50 3.79 組間 67.47 4 16.87 1.49

與 31~35 歲 372 11.16 3.49 組內 11716.74 1036 11.31

環 36~40 歲 365 11.42 3.18 總和 11784.21 1040

境 41~45 歲 131 11.78 3.05

46 歲以上 40 12.20 3.18

人 30 歲以下 133 13.57 4.05 組間 46.94 4 11.74 .81

與 31~35 歲 372 13.70 3.68 組內 14952.64 1036 14.43

宇 36~40 歲 365 14.10 3.88 總和 14999.58 1040

宙 41~45 歲 131 13.86 3.76

46 歲以上 40 13.45 3.38

實 30 歲以下 133 76.09 11.07 組間 316.81 4 79.20 .69

踐 31~35 歲 372 76.08 10.74 組內 119765.61 1036 115.60

36~40 歲 365 76.68 10.76 總和 120082.42 1040

量 41~45 歲 131 77.09 10.53

表 46 歲以上 40 74.3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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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不同教育程度的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情形

幼兒家長教育程度的變項合併後分為三組:「高中職以下」、「大學/專科」、「碩士

(含)以上」。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考驗,由表 4-3-3 結果發現,不同教育程度 的幼兒家長在「人與自己」、「人與他人」、「人與環境」、「人與宇宙」各層面及「實踐總 量表」皆達顯著差異。從 Levene 同質性考驗,結果得知「人與自己」層面F值 5.10(p

<.05)、「人與他人」層面F值 3.78(p<.05)、「人與環境」層面F值.96(p>.05)、「人 與宇宙」層面F值 5.18(p<.05)、「實踐總量表」F值 1.84(p>.05),在「人與自己」

層面、「人與他人」層面、「人與宇宙」層面皆達顯著差異,表示組內具異質性,事後比 較使用 Games-Howell;而「人與環境」層面及「實踐總量表」事後比較使用 Scheffe。

不同教育程度幼兒家長在「人與自己」層面(F=20.26,p<.001,ω2=.036)達 顯著水準,統計考驗力為 100%,在「人與他人」層面(F=10.16,p<.001,ω2=.017)

達顯著水準,統計考驗力為 99%,以上兩個層面在教育程度屬「大學/專科」的幼兒家 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的表現上高於「高中職以下」,且教育程度屬「碩士以上」的 幼兒家長也高於「高中職以下」及「大學/專科」;在「人與環境」層面(F=14.29,p

<.001,ω2=.025)、「人與宇宙」層面(F=12.87,p<.001,ω2=.022)及「實踐總量 表」(F=23.15,p<.001,ω2=.041)皆達顯著水準,統計考驗力同為 100%,此兩個 層面皆呈現教育程度屬「大學/專科」的幼兒家長高於「高中職以下」,「碩士以上」的 幼兒家長高於「高中職以下」;在「實踐總量表」,呈現教育程度屬「大學/專科」的幼 兒家長表現高於「高中職以下」,「碩士以上」也高於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與「大 學/專科」的幼兒家長。

從上述可推論,幼兒家長教育程度愈高,相對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的行為上愈能落 實,幼兒家長教育程度在碩士以上者,能夠將所接觸及吸收到有關生命教育的內涵,從 日常生活中去執行與感受,一個家庭若能從父母本身的身教做起,幼兒在無形中受到潛 移默化的薰陶,將使幼兒對生命教育的了解與體驗將會更深刻及寬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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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p<.001.;a-Scheffe;b-Games-Ho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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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不同職業的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情形

幼兒家長職業的變項合併後分為八組:「軍警公教」、「商業/金融保險」、「科技業

/工程」、「醫護人員」、「其他」、「服務業/自由業/自營商」、「補教/文教事業」及「家 管」。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考驗,從表 4-3-4 結果得知,不同職業的幼兒家長在

「人與自己」、「人與他人」、「人與環境」、「人與宇宙」各層面及「實踐總量表」皆達顯 著差異。由 Levene 同質性考驗,結果顯示「人與自己」層面F值.67(p>.05)、「人與 他人」層面F值 2.52(p<.05)、「人與環境」層面F值 1.11(p>.05)、「人與宇宙」層 面F值 4.74(p<.05)、「實踐總量表」F值 1.09(p>.05);在「人與自己」、「人與環境」

等層面及「實踐總量表」皆未達顯著差異,事後比較使用 Scheffe’s 法;在「人與他人」

及「人與宇宙」兩層面達顯著差異,事後比較使用 Games-Howell 檢定。

不同職業幼兒家長在「人與自己」層面(F=4.11,p<.001,ω2=.020)達顯著水 準,統計考驗力為 99%,職業為「軍警公教」的幼兒家長高於職業為「家管」;在「人 與他人」層面(F=4.70,p<.001,ω2=.024)達顯著水準,統計考驗力為 100%,職 業為「軍警公教」的幼兒家長高於職業為「商業/金融保險」、「科技業/工程」、「服務 業/自由業/自營商」及「家管」;在「人與環境」層面(F=4.29,p<.001,ω2=.022)

達顯著水準,統計考驗力為 99%,職業為「軍警公教」的幼兒家長高於職業為「服務業

/自由業/自營商」及「家管」;在「人與宇宙」層面(F=3.98,p<.001,ω2=.020)

達顯著水準,統計考驗力為 99%,職業為「軍警公教」的幼兒家長高於職業為「商業/

金融保險」、「科技業/工程」、「服務業/自由業/自營商」及「家管」;在「實踐總量 表」(F=6.38,p<.001,ω2=.035)達顯著水準,統計考驗力為 100%,職業為「軍警 公教」的幼兒家長高於職業為「服務業/自由業/自營商」及「家管」的幼兒家長。

從以上情形推估,職業為軍警公教的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態度的正向關懷與同 感較一般職業高,所以自然而然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的部分,就能與一般職業有所差異,

也就是能將觀念與想法有效的運用於實際中,而非僅侷限於「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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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 面

選項 N M SD ANOVA 事後

SV SS df MS F 比較

人 軍警公教 217 14.84 3.27 組間 393.83 7 56.26 3.98*** >b 與 商業金融 57 13.45 3.43 組內 14610.44 1034 14.13 >b

科技工程 81 13.11 3.41 總和 15004.28 1041 >b

宙 醫護人員 52 13.54 4.36 >b

其他 58 13.88 3.93

服務自由 226 13.46 4.01

補教文教 70 14.66 3.30

家管 281 13.52 4.01

ω2=.020 1-β=99%

實 軍警公教 217 79.97 9.78 組間 4975.40 7 710.77 6.38*** >a 踐 商業金融 57 74.61 10.29 組內 115118.23 1034 111.33 >a

總 科技工程 81 75.30 9.98 總和 120093.62 1041

量 醫護人員 52 74.35 12.05

表 其他 58 76.60 10.50

服務自由 226 75.20 10.89

補教文教 70 79.29 9.13

家管 281 74.70 11.08

ω2=.035 1-β=100%

註: *** p<.001.;a-Scheffe;b-Games-Ho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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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不同家庭月平均總收入的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情形

比較不同家庭月平均總收入的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態度之差異情形,以單因子 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考驗,從表 4-3-5 結果顯示,不同家庭月平均總收入的幼兒家長在

「人與自己」、「人與他人」、「人與環境」、「人與宇宙」各層面及「實踐總量表」皆無顯 著差異的情形;代表幼兒家長在生命教育實踐的具體作為中,不因家庭的每月平均總收 入的高低而有所不同。

表 4-3-5

不同家庭月平均總收入的幼兒家長在幼兒生命教育實踐之差異分析 層

選項 N M SD ANOVA

SV SS df MS F

 20,000(含)元以下 54 26.56 3.32 組間 122.29 5 24.46 2.10

20,001~40,000元 301 26.37 3.84 組內 11838.06 1016 11.65

40,001~60,000元 277 26.59 3.41 總和 11960.35 1021

60,001~80,000元 165 26.75 3.17

80,001~100,000元 125 27.23 2.92

100,001(含)元以上 100 27.40 3.02

 20,000(含)元以下 54 24.20 2.96 組間 45.12 5 9.02 1.02

20,001~40,000元 301 24.35 3.22 組內 9025.74 1016 8.88

40,001~60,000元 277 24.26 3.10 總和 9070.85 1021

60,001~80,000元 165 24.57 2.81

80,001~100,000元 125 24.85 2.42

100,001(含)元以上 100 24.71 2.78

 20,000(含)元以下 54 11.83 3.50 組間 14.77 5 2.95 .26

20,001~40,000元 301 11.35 3.57 組內 11540.47 1016 11.36

40,001~60,000元 277 11.35 3.42 總和 11555.24 1021

60,001~80,000元 165 11.42 3.20

80,001~100,000元 125 11.45 3.05

100,001(含)元以上 100 11.58 3.19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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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 面

選項 N M SD ANOVA

SV SS df MS F

 20,000(含)元以下 54 13.57 3.28 組間 25.40 5 5.08 .35

20,001~40,000元 301 13.76 4.02 組內 14771.55 1016 14.54

40,001~60,000元 277 13.76 3.71 總和 14796.95 1021

60,001~80,000元 165 14.01 3.82

60,001~80,000元 165 14.01 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