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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的意義、內涵、目的及其重要性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生命教育的意義、內涵、目的及其重要性

生命教育態度因受個人主觀信念及思考模式的影響,看待事物因而產生不同的見解 與詮釋,本節內容包含生命教育的意義、生命教育的內涵、生命教育的目的,並提出生 命教育對幼兒之重要性與影響力,茲分述如下:

壹、生命教育的意義

生命教育是建構全人發展的教育,以認識生命、愛惜生命為核心,探討生命教育就 須從了解生命教育的意義開始。透過生命教育的課程,幫助學生能夠認識自我、珍愛自 己、尊重他人並愛惜生命;思考自己生命的歷程進而激發生命的潛能,勇於面對人生課 題的考驗,建構自我生活的意義。孫效智(2000)提出生命教育也是正視死亡課題的教 育,除了對生死意義的探究,更須培養處在生死之間安身立命的能力。因此,生命教育 是整體教育的中心,是全人教育也是終身教育,更是一種安身立命的教育。然而在不同 時空背景之下,不同的個體對於「生命」也相對產生不同的信念與認知,因而衍生出相 異的人生態度與處事行為。誠如廖美純(2009)所言,因為「生命」本就是一個跨學科 的領域及概念,有關於「生命」種種問題的答案,經常是因人而異的,也就是沒有所謂 的標準答案,從不同的觀點切入,就有不同的定義與詮釋。以下綜合與整理相關文獻對 生命教育的意義,如表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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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

(年代)

生命教育的意義 陳福濱

(2000)

以生命為根,以存在為本,對人的生命存在進行自覺的啟發與價值 意涵開展,始能貞定人類的心靈。生命教育的意義,不僅要保存自 我的生命,肯定自我的存在的價值,還必須更進一步尊重他人的生 命,肯定他人的存在價值,甚至擴充到對於一切萬物的尊重與愛惜。

吳武雄

(1999)

生命教育是統整過去分散在各課程中有關生命的意涵,主張透過教 學、省思與體驗的過程,促使學生學習包容、接納和欣賞他人,並 使學生培養規劃自己的能力,建立樂觀進取的人生觀,實踐生命的 目標,拓展真、善、美的人生。

曾志朗

(1999)

生命教育在於「提升生命的意義、統整情意與知行,強調對人及生 命的尊重。」教導學生瞭解每個人的處事行為都會對他人造成影響,

學會認識自己生命的意義與存在價值,才能真正做到體諒他人與尊 重他人。

有關生命教育的研究資料中,針對不同研究主題的探討,研究作者在生命教育的意

義陳述上雖有些不同,但在生命教育的定義與本質上,就廣義的範圍而言,都可涵蓋其 中。

綜合各研究作者對生命教育的定義可知,生命是個動態的過程,隨著成長與環境的 變化,在資訊快速變遷的社會中,創造與發展自己獨特的人生;生命教育就是學習探索 人生意義的全人教育,透過生命教育引導及思考生命歷程中所需面臨的問題並尋求可能 的因應策略。生命教育就是從生活中觸發感動,在感動裡嗅到愛的味道,在日昇日落不 變的運轉中,體會生命蘊藏的道理,最終回歸生命的樸實。生命教育能夠帶給人生活的 能力,感受生命心動的歷程,唯有用心體悟,以生命去感動生命時,才能真看見生命的 可貴與價值(張輝道,2006)。以下為研究作者對生命教育定義的詮釋與說明,如表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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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生命教育的內涵

生命教育的內涵是全面性且多元的,清楚界定生命教育的內涵,是推動生命教育初 始階段的重點,因為當大眾對生命教育內涵有共識、能認同,生命教育才能普遍與持續 的被推行。鄭石岩(2006)主張生命教育的內涵必須能促進發展生命的活力、生命的成 長、生命的實現、生命的倫理、生命的意義及生命的興致與快樂的實踐。專家學者對生 命教育的內涵提出不同的見解與看法,有的從哲學角度建構生命教育的內涵理論基礎,

有的從歷史脈絡歸納生命教育的取向,也有從諮商輔導及教育立場論述生命教育的向度,

或是從行政及教學現場實務的觀點提出有關生命教育的實施原則。近年來從生死學或死 亡學教育取向、靈性教育取向來闡明生命教育的內涵也日漸興起與積極開展(吳庶深、

黃麗花,2001)。以下就國內專家學者對生命教育內涵之看法與界定加以整理說明,如 表 2-2-3。

表 2-2-3

專家學者對生命教育的內涵看法與界定 專家學者

(年代)

生命教育的內涵 鄭石岩

(2006)

生命教育內涵:(一)生命的活力(二)生命的成長(三)生命的 實現(四)生命的倫理(五)生命的興致(六)生命的意義。

鈕則誠

(2004)

生命教育的內涵範疇:

1.主張以自然、社會、人文科學等三大領域為基礎。

2.理論基礎涵蓋生物、心理、社會、倫理與靈性五大面。

3.內容包括人際關係、倫理、生死學、宗教、殯葬禮儀等項目。

4.實務層面從死亡教育、臨終關懷、悲傷輔導與殯葬管理四項專業。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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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年代)

生命教育的內涵 孫效智

(2000)

(一)深化人生觀,屬於人生哲學與宗教教育的領域,內容包括生 命意義、目標與理想的探問。生死是一體的兩面,人如果不能生而 無悔,就不能死而無憾,因此也包含生死教育、死亡教育、安寧照 顧與臨終關懷。

(二)內化價值觀,屬於倫理學與倫理思想教育範疇,目的在培養 成熟的道德思維與判斷,建構孩子慎思明辨的「擇善」能力及多元 的價值觀。

(三)知情意行整合,屬於倫理(生活)教育、品德教育、情緒教 育與人格統整等領域。幫助學生將在知性上內在化的價值理念統整 於人格之中(誠於中),並於生活中實踐出來(形於外),以提升學 生的情緒智商、傾聽溝通能力及對他人的同理心。

(四)尊重多元智慧與潛能,尊重學生個別差異,學校應幫助孩子 了解自我並發展出自己的獨特智慧,提供多元的學習環境,實施多 樣化的教學與多元性的評量,讓孩子在充滿自信的環境下,快樂且 有效的學習,發揮優勢智能。

綜觀各學者的觀點可知,生命教育的內涵就個體而言,是關乎全人的教育,目的在 促進個人生理、心理、社會與靈性的全面性均衡的發展;就個體與外在環境而言,是關 乎與他人、與自然萬物、與天地宇宙間,如何和諧相處與互動關懷的教育,目的在使人 認識生命(包括自己和他人),肯定自我、愛惜並尊重他人;並以虔誠、愛護之心與自 然共生共存,並尋得與天地宇宙之間的脈絡關係,增進生活的智慧,超越自我,展現生 命意義與生命的價值(吳庶深、黃麗花,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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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生命教育的目的

一、生命教育的目的

教育的目的是在幫助個體能夠瞭解自己、熟悉自我的優勢並能適當地展現自己的潛 能,以期能夠在將來的社會群體中有良好的適應能力。生命教育的目的就是強調生命存 在的價值與生命歷程的意義(詹棟樑,2004)。生命教育的目的,在協助個體發現「人 能夠生為人」的存在理由,透過生命教育的課程實施,就廣義的目的而言,培養個人在 人格與自我概念上有良善健全的發展,從認識自我、展現自我及實現自我的過程中,更 體驗與領悟身為「人」的意義與價值。就狹義的目的而言,希望藉由生命教育的融入生 活體驗中,彌補長久以來教育制度中,重理工輕人文,偏重知識與理性教育的失衡現象。

教育部(2001)於「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中程計畫」的宣導文宣上指出:「生命教育將 成為全民終身學習的核心課題,使居住在臺灣的人們內心,產生美好的轉變。」這些轉 變內容包括:

1. 有一顆柔軟的心,不做傷害生命的事。

2. 有積極的人生觀,終身學習,讓自己活得更有價值。

3. 有一顆愛人的心,珍惜自己、尊重別人並關懷弱勢團體。

4. 珍惜家人、重視友誼並熱愛所屬的團體。

5. 尊重大自然並養成惜福簡樸的生活態度。

6. 能立志做個文化人、道德人,擇善固執,追求生命的理想。

7. 能立志做個文化人、道德人,擇善固執,追求生命的理想。

8. 具備成為世界公民的修養。

生命教育的目標,期望學生能夠學習尊重自己與他人的生命,當面對人生的課題時,

能夠具備思考與判斷的能力,在生活中實踐並體驗,進而活出生命的價值。依據學者專 家對生命教育的目的,提出不同的看法,綜合整理如下,表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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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 2-2-4 可知,生命教育的目的是以個體為出發點,幫助個體認識生命,喜愛 生命,珍惜生命,並培養積極正向的人生觀。覺察與體驗生命存在的意義與思索生命存 在的價值,並擴展到對他人、對自然環境的尊重與關懷,更進一步能對天地宇宙抱持虔 誠敬畏的態度,與自然萬物達到共存共榮的和諧生活;在人與自己、人與他人、人與環 境、人與自然及人與宇宙的相互依存關係中,發展「生命智慧的共同體」。

二、幼兒生命教育實施的重要

Linda Goldman 於 2007 提出,兒童面對生命中的創傷或死亡事件並不會感到懼怕,

主要關鍵在於兒童身旁的大人們如何根據兒童的身心發展能夠理解與承受的方式,適當 引導兒童將心中的哀傷、疑惑與懼怕表達出來或是疏解出來,將有助於兒童從哀傷、恐 懼等負面情緒中走出來(引自廖美純,2009)。在學前幼兒的生活環境中,時時刻刻都 在上演著生命的改變,包含了寵物、動物、植物等,認識或不認識的人,甚至是周遭至 親的人。假若能在幼兒階段,透過生命教育向幼兒傳達正向自我概念,培養積極樂觀的 人生觀與價值觀,並藉由生命教育的活動來建立自我與他人互動的良好行為模式,那麼 當幼兒某日突然遭遇生命的困頓或是必須面臨與親人分離的悲傷時,他們將會擁有較好 的應對能力,也期望降低對幼小心靈的傷害。

主要關鍵在於兒童身旁的大人們如何根據兒童的身心發展能夠理解與承受的方式,適當 引導兒童將心中的哀傷、疑惑與懼怕表達出來或是疏解出來,將有助於兒童從哀傷、恐 懼等負面情緒中走出來(引自廖美純,2009)。在學前幼兒的生活環境中,時時刻刻都 在上演著生命的改變,包含了寵物、動物、植物等,認識或不認識的人,甚至是周遭至 親的人。假若能在幼兒階段,透過生命教育向幼兒傳達正向自我概念,培養積極樂觀的 人生觀與價值觀,並藉由生命教育的活動來建立自我與他人互動的良好行為模式,那麼 當幼兒某日突然遭遇生命的困頓或是必須面臨與親人分離的悲傷時,他們將會擁有較好 的應對能力,也期望降低對幼小心靈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