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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基本資料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基本資料

本節依據研究對象之基本資料進行分析,本研究共發放 550 份問卷,共回收 522 份數,剔除無效問卷 10 份後,有效問卷總計共 512 份。本研究研究對象之基 本資料,採百分比次數的方法來進行分析,如下。

本研究中教保服務人員基本資料為「任職的學校」、「實際帶班的年資」、「年 齡」、「職稱」、「最高學歷」、「幼教專業背景」、「服務的地區」、「服務學校的規模」、

「是否曾修習過人本精神相關課程或研習」、「是否曾修習過教師專業倫理相關課 程或研習」、「婚姻及子女狀況」等 11 個變項,其次數分配表,如表 4-1-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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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1

教保服務人員基本資料統計表

項目 類別 人數

(N)

有效百分比(%)

任職的學校 公立幼兒園 262 51.2

私立幼兒園 250 48.8 實際帶班的年資 0~5 年 192 37.9 6~10 年 119 23.5 11~15 年 95 18.8 16~20 年 48 9.5 21~25 年 29 5.7 26 年以上 23 4.5

年齡 21~25 歲 58 11.4

26~30 歲 143 28.2 31~35 歲 107 21.1 36~40 歲 77 15.2 41~45 歲 56 11 46~50 歲 37 7.3 51 歲(含)以上 28 5.5

職稱 園長或主任 22 4.6

教師 175 36.7

教保員 239 50.1 助理教保員 41 8.6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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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類別

人 數 (N)

有效百分比 (%)

最高學歷 研究所畢業以上幼教、幼保相關科(系) 60 11.8 研究所畢業以上非幼教、幼保相關科(系) 10 2.0

大學幼教、幼保相關科(系) 372 73.1 大學非幼教、幼保相關科(系) 35 6.9

高職幼保科 14 2.8

其他 18 3.5

幼教專業背景 師範、師院、教育大學幼教相關科(系) 183 38 一般大學幼教學程 221 45.9 學士後幼稚教育學分班 46 9.6

其他 31 6.4

服務的地區 臺中市 270 52.7

南投縣市 45 8.8

苗栗縣市 48 9.4

彰化縣市 107 20.9

雲林縣市 42 8.2

服務學校 的規模

一~三班 109 21.6 四~五班 87 17.3 六班(含)以上 308 61.1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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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類別 人數

(N)

有效百分比(%)

婚姻及子女狀況 未婚 217 42.8

已婚有子女 239 47.1 已婚無子女 43 8.5 其他(離異、分居、喪偶) 8 1.6

依據表 4-1-1,研究者將其基本資料變項分述如下:

(一) 任職的學校

本研究樣本任職於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較多,共 262 人,佔 51.2%;任 職於私立幼兒園有 250 人,佔 48.8%,故兩者的樣本數分布均勻。

(二) 實際帶班的年資

實際帶班年資以 0~5 年的教保服務人員人數最多,有 192 人,佔 37.9%;第 二為實際帶班 6~10 年的教保服務人員,有 119 人,佔 23.5%;第三為實際帶班 11~15 年的教保服務人員,有 95 人,佔 18.8%;第四為帶班有 16~20 年的教保服 務人員,有 48 人,佔 9.5%;第五為帶班 21~25 年的教保服務人員,有 29 人,佔 5.7%;最少則為實際帶班 26 年以上的教保服務人員,有 23 人,佔 4.5%。

因此,中部地區的教保服務人員實際帶班年資多集中在 15 年以下,約佔八 成以上,故將實際帶班年資「6~10 年」、「11~15 年」合併為「6~15 年」;「16~20 年」、「21~25 年」及「26 年以上」合併為「16 年以上」。共分為「0~5 年」、「6~15 年」及「16 年以上」三組。

(三) 年齡

從樣本數來看,26~30 歲之教保服務人員人數最多,有 143 人,佔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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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為 31~35 歲的教保服務人員,有 107 人,佔 21.1%;第三為 36~40 歲,有 77 人,佔 15.2%;第四為 21~25 歲,有 58 人,佔 11.4%;第五為 41~45 歲,有 56 人,佔 11%,與第四相差不多;第六為 46~50 歲以上,有 37 人,佔 7.3%;最少 則為 51 歲(含)以上的教保服務人員,有 28 人,佔 5.5%。以中部地區的教保服務 人員的年齡來說,多集中在 26~35 歲,約佔六成五左右,教保服務人員的年齡有 年輕化的現象。

統計分析上,將「21~25 歲」及「26~30 歲」合併為「30 歲以下」;「31~35 歲」及「36~40 歲」合併為「31~40 歲」;「41~45 歲」、「46~50 歲」及「51 歲(含) 以上」合併為「41 歲以上」。共分為「21~30 歲」、「31~40 歲」及「41 歲以上」

三組。

(四) 職稱

職稱為教保員的教保服務人員人數最多,有 239 人,佔 50.1%;第二為職稱 是教師的教保服務人員,有 175 人,佔 36.7%;第三為助理教保員,有 41 人,佔 8.6%;最少的為園長或主任,有 22 人,佔 4.6%。

由於樣本數差異過大,將「園長或主任」及「教師」併組為「園長或主任或 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合併為「(助理)教保員」。共分為「園長或主 任或教師」、「(助理)教保員」兩組。

(五) 最高學歷

大學幼教、幼保相關科(系)畢業的教保服務人員人數最多,有 372 人,佔 73.1%;第二為研究所畢業以上幼教、幼保相關科(系)的教保服務人員,有 60 人,

佔 11.8%;第三為大學非幼教、幼保相關科(系),有 35 人,佔 6.9%;第四為畢業 於高職幼保科,有 14 人,佔 2.8%;第五為其他,有 18 人,佔 3.5%;最少則為 研究所畢業以上非幼教、幼保相關科(系),有 10 人,佔 2%。

研究者考量各組樣本數差異過大,將「研究所畢業以上幼教、幼保相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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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及「研究所畢業以上非幼教、幼保相關科(系)」,合併為「研究所畢業」;「大 學幼教、幼保相關科(系)畢業」及「大學非幼教、幼保相關科(系)」,合併為「大 學畢業」;「高職幼保科」及「其他」合併為「高職畢業或其他」。共分為「研究 所畢業」、「大學畢業」及「高職畢業或其他」三組。

(六) 幼教專業背景

擁有一般大學幼教學程的教保服務人員人數最多,有 221 人,佔 45.9%;第 二為師範、師院、教育大學幼教相關科(系),有 183 人,佔 38%;第三為學士後 幼稚教育學分班,有 46 人,佔 9.6%;最少為其他,有 31 人,佔 6.4%。

考量樣本數差異過大,將「一般大學幼教學程」及「學士後幼稚教育學分班」

合併為「學程及學分班」;而「其他」由於填寫內容差異過大,不列入分析。所 以,共分為「師範、師院、教育大學幼教相關科(系)」及「學程及學分班」兩組。

(七) 服務的地區

服務於臺中市的教保服務人員人數最多,有 270 人,佔 52.7%;第二為彰化 縣市的教保服務人員,有 107 人,佔 20.9%;第三為苗栗縣市,有 48 人,佔 9.4%;

第四與第五差距性不大,各為南投縣市與雲林縣市,人數有 45 人及 42 人,佔 8.8%

及 8.2%。

為了均衡樣本數以便於進行統計分析,將 2010 年已升格為直轄市的臺中市 樣本數獨立,而其餘的「南投縣市」、「苗栗縣市」、「彰化縣市」及「雲林縣市」、

則合併統稱為「南彰雲苗縣市」。共分為「臺中市」及「南彰雲苗縣市」兩組。

(八) 服務學校的規模

服務於學校規模有六班(含)以上的教保服務人員人數最多,有 308 人,佔 61.1%;第二為一~三班,有 109 人,佔 21.6%;最少為四~五班,有 87 人,佔 17.3%。

樣本差異過大之下,研究者將「一~三班」及「四~五班」合併為「五班以下」。 共有「五班以下」及「六班(含)以上」兩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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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是否曾修習過人本精神相關課程或研習

曾修習人本精神相關課程或研習的教保服務人員人數最多,有 389 人,佔 77.6%;未曾修習人本精神相關課程或研習,有 112 人,佔 22.4%。

(十) 是否曾修習過教師專業倫理相關課程或研習

曾修習教師專業倫理相關課程或研習的教保服務人員人數最多,有 442 人,

佔 88.9%,此與教保服務人員在進行正規課程的修習上皆有一門教師專業倫理課 程有關;未曾修習教師專業倫理相關課程或研習,有 55 人,佔 11.1%。

(十一) 婚姻及子女狀況

已婚有子女的教保服務人員人數最多,有 239 人,佔 47.1%;第二為未婚的 教保服務人員,有 217 人,佔 42.8%;第三為已婚無子女,有 43 人,佔 8.5%;

最少則為其他(離異、分居、喪偶),有 8 人,佔 1.6%。

研究者將「已婚有子女」及「已婚無子女」併組為「已婚」,而其他的樣本 數過少,不列入統計分析,所以共分為「未婚」及「已婚」兩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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