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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主觀幸福感的理論基礎及其相關內涵

在正向心理學蓬勃發展的今日,幸福感議題的探討正如火如荼的展開。一反 過去過度偏向病理模式的研究取向,轉而致力探討人類的幸福及能夠助長人類幸 福的優勢美德,昐能指引人類過著最有價值的生活(李新民、陳密桃,2009;詹 雨臻、葉玉珠、彭月茵、葉碧玲,2009)。以下分別針對主觀幸福感的理論基礎及 其相關內涵,做一深入探討。

壹、主觀幸福感的理論基礎

一、主觀幸福感的意涵

幸福感(well-being)的研究肇始於 1950 年代期(Keyes, Shmotkin, & Ryff, 2002),用以檢視社會變遷的現況,並作為探討生活品質的指標。其實遠自西方哲 學思想中的快樂論(heodnic)和完善論(eudemonia),即有對幸福一詞的詮釋。

其中快樂論將幸福聚焦於「獲得快樂」和「避免痛苦」,後來形成主觀幸福感的哲 學淵源,而完善論則說明幸福乃指涉「人生意義」和「自我實現」(Ryan & Deci, 2001)。

而 Andrews 和 Withey(1976)則是最早提出主觀幸福感的人。首就英文字面而 言,幸福感包含兩個部分,well 代表「很好」,而 being 表示「生存或生活」,幸福 感即謂感知自己「過著美好的生活」(林文正,2012)。然身在民主時代,所謂美 好生活的定義因人而異,因此幸福感係屬個人主觀的認知,強調其「主觀性」,故 稱「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Diener, 2000)。質言之,主觀幸福感即個 體從認知和情緒兩個角度切入,對整體生活進行評估後所得到的結果,其包括針 對滿足和成就的認知性評價,以及正向情緒的出現、負向情緒的消退(Argyle, 2001;

Duckworth, Steen, & Seligman, 2005)。

國內學者邢占軍(2005)認為主觀幸福感反映出個體對生活條件的滿意程度 及對人類需求和價值的體現,亦為面對現今生活所呈現的一種肯定態度和感受 (Diener, 2000),抑或為生活品質的沉思評鑑(陸洛,1998),進而形成美好生活的 必要條件之一(Diener, Lucas & Oishi, 2002)。在正向心理學這種快樂科學的發皇 下,幸福感已然成為重要的生命產出,亦成為檢驗解釋變項的重要效標(李新民、

陳密桃,2009;Seligman & Csikszentmihalyi, 2000)。

相對於幸福,另一個詞彙「快樂」也常被人提及,雖然皆著眼於探討個體正 向的人格特質與生活經驗之評估(陳寬裕、歐典灝、歐人豪,2009;Røysamb, Harris, Magnus, Vittersø, & Tambs, 2002),不過兩個名詞間仍有所差異。幸福是一種持續 性的力量,更是長期對於整體生活品質的滿意程度,而非只是快樂所強調的正向 情緒之短暫感受而已(陸洛,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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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值得一提的是:綜觀幸福感的構念發展,研究者會依據不同的研究目的而 採行各異的幸福感構念。本研究所採用的幸福感構念即上述的主觀幸福感,將幸 福感視為擁有較高的生活滿意程度,以及具有較多的正向情緒、較少的負向情緒

(Argyle, 2001; Duckworth, et al., 2005),包括個人對其生活品質的整體評估和自我 的情感體驗,乃目前應用範圍最為廣泛的的幸福感構念(翁若雲,2011)。至於其 它的幸福感構念,諸如心理幸福感:將幸福認定是個體歷經不同階段的人生挑戰 後,充分發揮潛能而達其自我實現的完美體驗(Ryff & Singer, 2008);或是社會幸 福感:其目的在探討個體與他人或環境間的關係,總結個體對於社會環境或機能 的評價(Keyes, 1998)。因為較不符合本研究的研究目的,故不在本研究的討論範 疇之內,不過幸福感的相關構念間仍具有關聯性(Ryff & Keyes, 1995; Keyes, 1998)。

二、主觀幸福感的向度

Andrews 和 Withey(1976)指出幸福感乃個體根據自身的主觀標準,針對其生活 滿意度及所感受的正、負向情感之整體評估,包括生活滿意、正向情感與負向情 感三個成分。目前所累積的實徵證據已表明一些可測量的幸福向度,有些測量著 重情緒面向,例如:「感覺心情好」、「經驗到較多愉快的情緒」、「感覺到較少不愉 快的情緒」;有些測量則著重認知反應面向,例如:「對生活的滿意度」(施建彬、

陸洛譯,1997),強調自身對生活滿意程度的認知評價(Diener, Suh, Lucas, & Smith, 1999)。然幸福感的界定,卻隨著思考範疇的差異而有不同的界定及評量內涵。

從構念的本質來看,目前國內最常採用的是 Diener 等人(1999)所提出的主觀幸 福感理論建構和評量策略,其內涵包括生活滿意、良好正向情緒與缺乏負向情緒 等向度(李新民、陳密桃,2009),此與國內學者陸洛(1998)的看法相近,認為 主觀幸福感應涵蓋高昂的正向情緒及個體主觀性對生活滿意的整體評估或感受。

Lucas、Diener 與 Suh(1996)以多特質多方法矩陣(HTMM)方式也證實了這三種

層面,同時另有學者指出,正向情緒和負向情緒並非是分居一條連續線之兩端,

換言之,並非正向情緒增加即代表負向情緒減少,兩者可兼而並存(Fredrickson &

Losada, 2005)。準此而論,對生活滿意度(認知判斷)和正向情緒及負向情緒之間 和諧度(快樂氣氛)的整體感受即主觀幸福感(Lyubomirsky, Tkach, & Dimatteo, 2006),如此既可顯現個人認知上的長期穩定狀態,又可兼顧情緒上的短期波動,

係目前最廣為使用的構念界定。

小結其上,本研究所定義之主觀幸福感係個體穩定、整體與長期的主觀感受,

其內涵包括認知層面的生活滿意度和情意層面的正、負向情緒。換言之,當個體 主觀感知生活滿意度愈高,並擁有較多的正向情緒和較少的負向情緒時,即代表 個體的主觀幸福感愈高。

貳、主觀幸福感的相關理論

邇來,諸多學者專家提出不同的幸福感理論,從早期著重個人需求的需求理 論,後來重視人格特質的特質論,乃至於採用整合和折衷的思考模式,接續提出 動力平衡論及判斷論,其認為需求滿足、人格特質與環境因素皆會影響個人的主 觀幸福感。兹將相關理論,臚列分述如下:

一、需求理論

需求理論強調個體的幸福感係來自個人需求的滿足,其又可包括意識和潛意 識兩種不同層次的滿足感受(梁忠軒,2002)。質言之,唯有滿足個人需求後,才 能產生幸福感,反之則否。而需求理論又可分為四大分支理論,分述如后。

(一)目標理論

目標理論(telic theory)或目的理論亦稱為終點理論(endpoint theory),其理 論假設人皆具有內隱的需求,以供作個體行為的基礎。當需求或目標達成後,即 可獲致的一種長期而穩定的滿足感(Omodei & Wearing, 1990),等同於陸洛(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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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個人目標或理想的達成會帶來幸福感,不過在目標達成之前,必先存在因缺 乏而引發之痛苦及需要。準此而論,目標乃幸福感的調控裝置,個人的幸福感取 決於人們的目標和價值取向(Oishi & Diener, 2001)。當一個人能以內在價值和自 主選擇的方式來追求並達到原本預設的目標,方能提昇主觀幸福感(Brunstein, 1998)。

以人本學者 Maslow(1987)提出的需求層次理論而言,每一個需求層次即為一 個追求的目標,在其七大需求層次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隸屬的需求、

自尊的需求、知的需求、美的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就形成七大追求目標。個體 每完成一個需求層次即完成一個目標,從最低階的生理需求到最高階的自我實 理,每一階段的需求或目標的達成,幸福即油然而生(Sheldom & Bettencourt, 2002)。換言之,此種需求滿足的經驗乃形成幸福感的主要原因和最大動力(林文 正,2012;Sheldom & Kasser, 2001)。同時每一階段的滿足或幸福感也會助長向上 層追求的原動力,促使個體不斷向上提昇。

此外,Diener( 1984)亦提出,在個體達到目標、獲致幸福感的過程中,有些行 為會妨害其主觀幸福感。諸如:1.目光短淺,只顧眼前的快樂,卻忽略而傷害其它 長遠的目標;2.目標應與需求相符,以免相互牴觸,顧此失彼;3.目標應與個人能 力相符,不應眼高手低,徒增困擾,此觀點和 Brunstein、Schultheiss 與 Grassman(1998) 的看法相同,皆認為目標和能力契合者,有助於主觀幸福感的提昇,反之則會產 生焦慮情緒,戕害主觀幸福感。

(二)活動理論

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的觀點係指「幸福是經由人類活動而產生的」(Diener, 1984),故個人的幸福感來自於社會活動的參與,強調個人表現而非目標,關注過 程而非結果(陸洛,1998),此與亞里斯多德的思想「幸福是通過道德的活動」近 似。換言之,只要人們展現能力,發揮潛能,一旦能在努力的過程中獲得滿足及 回饋,完成事情後就會產生幸福感(施建彬、陸洛譯,1997)。此外,稍加比較活

動理論和前述的目標理論可以發現兩者的差異在於:活動理論強調「過程」,認為 活動實踐之過程本身即可獲致幸福感,但目標理論卻視結果良窳才是幸福與否的 最大關鍵(林子雯,1996)。

(三)心流理論

Csikszentmihalyi(1975)提出「心流理論」(flow theory),認為如果個人需完成 的任務難度與個人能力相當,在內在需求的動機驅使下,當個體完成此項可控制 又富挑戰性的任務時會產生一種愉快的心理感受,即謂心流經驗(Csikszentmihalyi, 1997)。且心流經驗產生時,個人會忘記時間的流逝,只專注在某一個活動上,達 到忘我的境界,並體會真正的快樂和幸福。

(四)苦樂相伴理論

苦樂相伴理論(please and pain theory)認為快樂和痛苦乃一體兩面,相伴而 生,並強調事物的失去再獲得,以及相對情緒或感受的再增加。該理論持有兩個 假設:一為當個體失去某些東西,才會有需求和目的產生;二為失去的程度愈大,

達成目標所獲得的幸福感才會愈大(李嵩義,2007)。Houston(1981)亦認為長期被 剝奪而陷入需求不滿足的個體,一旦需求得到滿足,將會感受到愈強烈的幸福感。

故唯有經歷過需求被剝奪的感受之後,有朝一日當目標達成時,幸福和快樂方能 油然而生(梁忠軒,2002)。

爰此,如果個體沒有經歷過痛苦,則不能體會真正的快樂和幸福,唯有苦盡

爰此,如果個體沒有經歷過痛苦,則不能體會真正的快樂和幸福,唯有苦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