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殷虛文字乙編》 組背甲刻辭內容研究
第三節 《乙編》 組背甲刻辭人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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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乙編》 組背甲刻辭人物研究
關於 組卜辭的人物已有不少前輩學者進行過整理研究,李學勤、彭裕商 在《殷墟甲骨分期研究》中整理出 組肥筆類11 位與 組小字類 19 位,136共 計人物30 位;黃天樹則指出共見於 組肥筆類與小字類、賓組卜辭的 4 位人物,
以及共見 組小字類與其他組別的人物40 位;137趙鵬則在以上兩家的基礎上,
整理出 組肥筆類人物24 位以及 組小字類人物 144 位,並指出共見 組肥筆 類與其他類別卜辭的人物16 位, 組小字類與其他類別卜辭的人物 93 位。138
本文在上述學者的整理成果下,進一步統計《乙編》 組背甲所出現的人 物, 組肥筆類計有人物4 位, 組小字類計有人物 10 位,共見於肥筆類與小 字類的人物3 個,存疑待考的人物 4 位。由此可見, 組卜辭所包含的人物相 當豐富且複雜的,有些人物的紀錄甚至對於卜辭材料的斷代產生影響。
根據本文對這15 位人物進行歸納後,大致可以分成三類:第一類是討論商 王底下的「子某」,主要分析的對象有兩位:子並和子 。甲骨卜辭中有不少子 並的活動紀錄,但子 的紀錄卻只見於一版背甲,因此這是相當珍貴的一條卜 辭。第二類則是討論受商王呼令的臣屬,主要分析的對象有:缶、 、敖、萬、
、甫、員、 、 等人,其中如缶、甫、敖等人不僅常見於 組卜辭,亦出現 在其他類組的卜辭中,這對於不同組別卜辭的斷代有極重要的影響。至於員、
等人的紀錄,因只見於 組背甲卜辭,故實有深入分析探討的必要。第三類是 討論存疑待考的其他人物,這些人物的主要問題在於單看背甲辭例,可以很明 確的作人名解,但出現在其他類組刻辭時,卻無法作人名理解,為解決這些人 物界定的疑慮,本文認為必須重新爬梳該人物的相關卜辭,才能進行較適當的 判斷與理解。以下便按照分類,一一進行深入討論。
壹、《乙編》 組背甲諸子考
關於子某的身份問題,已有不少學者撰文討論。早期的學者曾認為子某是 指商王之子,139然而林澐通過對早期卜辭的考察,得出卜辭中凡稱子某者,不 能一概斷定是商王之子的結論,並認為多子最有可能是指和商王同姓的貴族,
而「子」則是這些家族首腦們的尊稱。140裘錫圭又進一步指出商王與多子族族 長們的關係,實質上顯然就是大宗跟小宗的關係。141朱鳳瀚則認為王卜辭中的
136 李學勤、彭裕商:《殷墟甲骨分期研究》,頁 71-73、83。
137 黃天樹:《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頁 18-20。
138 趙 鵬:《殷墟甲骨文人名與斷代的初步研究》,頁 140-144。
139 董作賓:〈五等爵在殷商〉,《董作賓先生全集‧甲編》(台北:台北藝文印書館,1977 年)
,頁898;胡厚宣:〈殷代婚姻家族宗法生育制度考〉,《甲骨學商史論叢初集:外一種》(石 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年),頁 97-101。
140 林 澐:〈從武丁時代的幾種子卜辭試論商代的家族形態〉,《古文字研究》第 1 輯(北京:
中華書局,2005 年),頁 322-324。
141 裘錫圭:《古代文史研究新探》,頁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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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某」一般是指王子,而王卜辭中稱其他貴族家族內的多子與非王卜辭中所 見的「子某」,則是指這些商人家族內的族長之子。142上述這些結論都是相當值 得參考。
總而言之,「子某」就是血緣上與商王有著密切關係的同宗者,而「多子」
則是對多位「子某」的通稱。本段將針對出現於《乙編》 組背甲刻辭中的「子 某」進行討論。
一、子竝
甲骨卜辭中的「竝」主要有兩種用法,一作動詞解,即「並」;一作名詞解 為人名或國族名。丁山指出《水經‧汳水注》之鉼鄉亭即為殷竝氏之故地,143而 彭邦炯則認為商代竝氏故地當在山西省中部一帶(今太原、石樓等地),可能與 并州的由來有一定關係。144本文認為竝氏故地的討論,相關材料仍然不足以作 出詳實的判斷,但子竝與殷代竝氏應有密切關係,而且從甲骨材料中也可以發 現子竝與其族的活動不僅相當頻繁,而且也深受商王的依靠,主要活動紀錄見 於 小字類、賓組、歷組以及少數的出組,可見其影響力是深遠且長久的。子 竝在《乙編》 組背甲中的活動紀錄只見於一版:
(1)乙酉,曰子小臣亡 。 子竝亡 。
子小臣亡 。 一
子□亡 。 《合》20544 例(1)「 」,一般隸定作「循」,但趙鵬在《殷墟甲骨文人名與斷代初步研究》
中隸定作「 」,145本文同意趙說將此處隸定作「 」。《類纂》「循」字條下的 相關卜辭分類共有十八種,分別是循方、循伐、循于、循若、循‧ㄓ、王循、
出循、复循、訊循、朕循、循 、循捍、其循、不其循、不循、勿循、亡循、
其它,146共計187 條,而實際數目不止如此。
此字的相關考釋,主要有以下幾家說法:葉玉森釋「循」,認為循當巡字,
循巡兩者古通;147郭沫若釋「 」,認為「 伐」猶言征伐,又直音古與特同,
則由雙聲讀為「撻伐」;148李孝定認為「 」字亦可釋為从ㄔ盾省聲,卜辭所謂
「循伐」乃言兵威撫循,而單言循或循某方者,則行巡視之義。149其後學者大 多遵從「循巡古通」、「循伐」即征伐的說法,但李宗焜在〈沚戛的軍事活動與
142 朱鳳瀚:《商周家族形態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 年),頁 63。
143 丁 山:《甲骨文所見氏族及其制度》,頁 115。
144 彭邦炯:〈竝器、竝氏與并州〉,《考古與文物》1981 年 2 期,頁 50-52。
145 趙 鵬:《殷墟甲骨文人名與斷代初步研究》,頁 385。
146 此處均從《類纂》隸定,詳見《類纂》,頁 864-866。
147 葉玉森:《前釋》四卷,頁 24。
148 郭沫若:《卜辭通纂》,頁 508。
149 李孝定:《甲骨文集釋》,頁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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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友關係〉中對這個說法提出質疑,其曰:
多數學者贊同葉玉森「循巡古通」之說,訓為巡視。但遍觀卜辭,土方一 直是武丁的敵國,商王朝對土方只有征、伐、擒等這一類征戰行為,沒有 看到任何土方臣服或為商王征戰的紀錄,則商王如何去巡視敵國土方?卜 辭另有「王循伐土方」,學者據此認為「循伐殆猶言征伐」,循與征、伐等 是「一組關於征伐戰爭的同義詞,其義與征伐確近」,或云「卜辭言征伐者,
言以兵威撫循之;而單言循或循某方者,則行巡視之義。」我們認為把循 當作征伐的同義詞是不恰當的,卜辭有「循侑于祖乙」、「循侑于黃尹」,顯 然不是征伐的意思。150
李宗焜的質疑很正確,不僅文中列舉出兩則卜辭的「 (循)」字和征伐沒有關 係,例(1)的「 (循)」恐怕也無法理解作征伐或是巡視之義。《類纂》「循」
字條下無法以「征伐」或「「巡視」之義解釋的卜辭還有很多,舉例如下:
己巳卜, 其循( )降六月。 《合》20548 貞不其循( )。 《合》7249 貞人不其循( )。 《合》7251 貞不其循( )。三月。 《合》7252 辛卯卜,亘貞父乙害王。王 曰:父害惟不循( )。二告。
《合》766 正 子兄亡循( )。 《合》20543
以上數例的「循( )」顯然也無法以舊說理解,而根據司禮義提出:卜辭包含
「其」表示不願發生之事的原則,加上《合》766 正的卜辭文意,大概可以推 知這類卜辭中的「循( )」字恐怕是一個具有負面意義的名詞,可能是疾病、
災禍一類的稱呼。常耀華在最新發表的〈“循卜辭"與商王之巡遊-甲骨文與 商代旅遊研究之一〉也提出相同的看法,其認為此處的「循」無法用「巡察」、
「撻伐」、「祭名」等解釋,而「亡」字常見於甲骨文,「亡」後一字,幾無不作 災禍講,藉以推知此處的「循」也是如此。151我們同意常先生的看法,不過認 為其說在字形解釋方面仍有未竟之處。
通過各家對「 」字的考釋研究成果,可以發現學者往往將卜辭中「 」 與「 」字共同討論。由於「 」一般隸定作「省」,認為具視察、巡察之義,
故有學者更直接地認為「 」是「 」的孳乳字,152也有學者認為兩者互相通用,
150 李宗焜:〈沚戛的軍事活動與敵友關係〉,《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二輯,頁 9-3。
151 常耀華:〈“循卜辭"與商王之巡遊-甲骨文與商代旅遊研究之一〉,《甲骨學 110 年:回顧 與展望》(北京:中國科學出版社,2009 年),頁 275。
152 郭旭東:〈從甲骨文字省、 看商代的巡守禮〉,《中州學刊》第2 期(2008 年 3 月),頁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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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先後問題, 但綜觀看來,實未見學者清楚說明二者關係。經過比較,我 們認為姚孝遂在《甲骨文字詁林》省字條下的按語是較清楚且較正確的說明。
其云:
王襄釋省,並疑眚眚古本一字,其說可從。或釋德、或釋 、或釋循,
於形於義,均不可通。金文作 、 諸形。容庚謂:「省,从目从 ,與 眚為一字。敦煌本《尚書‧說命》『惟干戈眚厥躬』今本作省。」《說文》:
「眚,目病生翳也,从目生聲。」引申一切疾病災異之稱。《左傳‧莊公 二十五年》:「非日月之眚。」;《左傳‧莊公三十三年》:「不以一眚掩大 德」;《國語‧楚語》:「夫誰無疾眚。」均為此意。甲骨文 字所从之 , 為指示字,亦目有疾生翳,此即眚之初形。从彳,亦行動之意,乃演變 為从ㄔ眚聲之形聲字,用為巡視之省,已開始分化。金文由 變為 , 已由指事字變為从目生聲之形聲字。小篆省字,實亦从目从生,不過形 體稍有 誤而已。154
姚說認為甲骨文的「 」字乃是從「 」字孳乳而來,「 」字一般隸定作「直」,
從字形來看應是「目有疾生翳」的指事字,而且按照王襄「省眚古本一字」之 說,兩字只是因小篆訛誤而有分化,並非原本就是不同的兩字。也就是說,姚 氏認為字形演變的邏輯乃為「 → → →眚」,由這個演變規則看來,既然《說 文》提到「眚」有目病生翳之義,引申為一切疾病災異的意思,那麼「 」、「 」、
「 」字應該會包含「目病生翳」或者是「疾病災異」的意思。
雖然姚說方向可能是正確的,但整體論證相當簡略,也沒有列舉相關辭例 證明。我們試圖按照姚說的理路,首先確認「 」字是否有用作「目有疾生翳」
的意思。在《合》21714 有一條這樣的卜辭:
己未卜, 貞:有瘥我 ,今五月。
卜辭「瘥」原作「 」形,此字從姚萱所釋,指病情大為好轉、痊癒之意,155可 見「有瘥我 」可能就是指:「我的病情大為好轉」。如此看來,「 」字的意思 就應該與疾病災禍有關,而「 」字雖然增加「彳」形以強調行動之義,但字 義還保留了疾病災禍的意思。其次,倘若「 」隸定作「直」沒有構形方面的
卜辭「瘥」原作「 」形,此字從姚萱所釋,指病情大為好轉、痊癒之意,155可 見「有瘥我 」可能就是指:「我的病情大為好轉」。如此看來,「 」字的意思 就應該與疾病災禍有關,而「 」字雖然增加「彳」形以強調行動之義,但字 義還保留了疾病災禍的意思。其次,倘若「 」隸定作「直」沒有構形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