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殷虛文字乙編》子組背甲事類研究

第五章 《殷虛文字乙編》子組背甲刻辭內容研究

第二節 《殷虛文字乙編》子組背甲事類研究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第二節 《殷虛文字乙編》子組背甲事類研究

根據蔣玉斌的統計《殷虛文字乙編》和《乙補》(以下共同稱為《乙編》) 共收錄子組卜辭 153 版,28包含背甲 100 餘版,其中左背甲約有 60 餘版,右背 甲則約有 30 餘版,經過綴合之後仍有 70 餘版,29可見《乙編》和《乙補》所 收的子組卜辭以背甲為主。

雖然這批背甲的數量佔據《乙編》子組卜辭的三分之二,不過至今卻未有 研究者針對內容進行系統性的專題討論,因此本節擬以事類研究為題,將《乙 編》所收的 70 餘版子組背甲進行初步的分類和討論。根據筆者的統計,《乙編》

子組背甲共可分為七大事類:卜歸、卜 、又史、田獵、祭祀、醫療以及其他。

分述如下:

第一,本組存在著大量的卜歸卜辭,這是本文前兩章探討的王卜辭所不曾 出現的,因此可以視為子組卜辭的特殊事類。過去也有不少學者針對此類卜辭 進行探討,並獲得了很大的研究成果,因此本節除了爬梳過往學者的看法,也 藉此進一步深入了解卜歸卜辭的內涵。第二,這批背甲除了卜歸卜辭之外,也 出現為數不少的卜 卜辭。雖然卜 卜辭是殷墟甲骨相當常見的一類,但是研 究者可以藉由該類卜辭了解占卜主體與占卜對象之間的關係,由於子組卜辭屬 於非王卜辭的一類,因此對於子家族與商王或其它家族間的互動狀況,都能透 過卜 卜辭有不同角度的了解。第三,又史卜辭也是子組卜辭中一項特別的事 類,魏慈德認為「又史」就是「有事」的意思,所謂「有事」就是去贊王事。30 這類卜辭不僅能佐證子組卜辭為非王卜辭的一類,同時也透露出子家族與商王 朝之間的關係,以及族長所扮演的角色。至於其他四項都是屬於常見的事類,

其中又以祭祀類刻辭較為重要。如前所述,由於子組卜辭並不屬於王卜辭系統,

其占卜主體「子」也不屬於嫡系的商王近親,因此大部分的子家族擁有自己獨 立的先祖稱謂以及祀典。我們通過祭祀類卜辭的內容,可以了解子家族的先祖 系統,對於該家族來源也提供了很豐富的研究材料。

綜上所述,本文將分別從這七大事類進行探討,並將《乙編》所收子組背 甲的內容事類進行初步整理與研究。

壹、卜歸類背甲刻辭研究

《乙編》所收子組背甲中共有 2 版卜歸類背甲刻辭,羅列如下:

(1)丁未卜, 貞: 歸我,又孽。 《合》21610

28 蔣玉斌:《殷墟子卜辭的整理與研究》,頁 96。

29 宋雅萍:《殷墟 YH127 坑背甲刻辭研究》,(台北:政治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 年),頁 147-178。

30 魏慈德:《殷墟 YH127 坑甲骨卜辭研究》,頁 10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2)乙卯貞:才 歸人。 《合》21741

(3)己卯貞:在川歸。一 《合》21731(《乙》1010+

《乙》941+《乙》943+《乙》1440+《乙》1440)

根據常耀華整理子組卜辭中的卜歸卜辭,共有九種句型結構,31本文參酌己見 後彙整出下列幾種形式:(一)、前辭+某(人)+歸。(二)、前辭+某人+歸。

(三)、前辭+某+歸+在+地名+人。(四)、前辭+在+地名+歸+(人)。

(五)、前辭+時間+乎+某+歸。(六)、前辭+時間+某(人)+歸。(七)、

前辭+某+歸+地名+動詞+受詞。

從以上羅列的七種卜歸句型之中,可以發現例(1)、(2)、(3)分別屬於句 型(七)以及句型(四)。例(1)的句型形式比較複雜,常耀華認為可以有兩 種不同的理解,一是將「我」視為地名,用作兼語,其解釋為「 歸我地,我 地有孽嗎?」二是將這句話視為條件複句,即「如果 歸返,那我會有孽嗎?」

雖然兩種解釋各有優劣,但是常先生傾向第二種說法。32

本文嘗試檢驗以上兩種解釋,首先常耀華的說法是將文例解讀為「 歸,

我又孽。」但是我們遍查《類纂》「孽」字條後,發現殷墟卜辭中幾乎沒有作「又 孽」辭例的,而且常見辭例往往都是「主語+孽+賓語」,例如:「惟祖乙孽我」

(《合》1632 正)、「祖乙孽王」(《合》248)、「王孽于丁」(《合》1956)等等,

卻很少看到「主語+又孽」的說法,唯見於《乙編》所收的另一版腹甲:

辛巳卜,我貞:今二月又孽

辛巳卜,我貞:于三月又孽。 《乙》4577 不過由於這版刻辭省略了主詞,因此是否可以將例(1)斷讀作「我又孽」可能 還是需進一步的商榷。至於第一種說法也有不足之處,由上可知甲骨卜辭中「孽」

的賓語往往都是人物,而施孽者經常是商王的先公先祖,幾乎不見與地名相關 者,因此是否存在「地名+有孽」的說法,則是需要深入考證的地方。綜上所 述,仍然難以確認例(1)「又孽」的主詞應是人名或地名,可見兩種說法都還 有需要辯證的地方,因此暫時不下任何結論。

例(2)、(3)的句型結構比較單純,屬於以上分類中的第四個類型。常耀 華認為句型三與句型四內容大旨未變,只是強調之處不同。33筆者基本上同意 這個觀點,而這兩種句型也是子組卜歸卜辭中相當常見的,舉例如下:

戊寅子卜:丁歸在 人。二

戊寅子卜:丁歸在川人。二 《合》21661

31 常耀華:《殷墟甲骨非王卜辭研究》,頁 73-81。

32 同上註,頁 81。

33 同上註,頁 7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乙卯貞:在 歸人。

□子卜:朕在 目歸。 《合》21740 上舉《合》21661 是屬於第三種句型,主要強調歸返這一件事情,因此將「某 人歸」作為主語放置在卜辭的中心位置。至於《合》21740 乃是與例(2)、(3)

同樣屬於第四種句型,由於主要強調歸返的地點,因此將地點放置在卜辭的前 方,更甚者如例(3)則是略去歸返的主語,只有強調歸返的地點。

卜歸卜辭是子組卜辭較特殊的一項事類,在此針對其性質進行討論。根據 統計《類纂》所列的 236 條卜歸卜辭當中,子組卜辭就包含 35 例,可見佔據的 比例相當大。而子組卜辭所以出現大量卜歸卜辭的原因,林澐認為和商王軍事 調動有關,其曰:

在武丁時代,根據王室卜辭的記載,商王已建立了和「武裝全民」不一 致的常備武裝。其成員一方面來源於戰爭中俘獲的異族奴隸(「多臣」、「多 馬羌」),另一方面是從各家族徵調的。在王室卜辭中,有「取馬」、「取 射」和各家族的「以馬」、「以射」的記載,雖然有了這樣的常備軍,在 大型戰爭中,商王仍須調集多數家族的成員。在卜辭中稱為「登人」。通 常是三千,多者達五千以上,丙種子卜辭有「在 人歸?」(乙 1834)

乙種子卜辭「 至師,亡若?」當均與這類徵調有關。34

由此可見,子組卜辭存在大量卜歸卜辭的原因,在於每當商王面臨重要軍事活 動時,商代各子族都需要提供人力的支援,而等到軍事活動結束後,受徵調的 人力將又回歸到原本的家族,因此身為族長的「子」會經常占卜那些家族受調 的人力是否回歸。相同的情況也出現在其他非王卜辭中,如花東卜辭也出現卜 歸內容的刻辭:

才(在) 卜:乎(呼)□歸,戌朿。一 才(在) 卜:乎(呼)皿歸,戌朿。二 [才(在)] [卜]:乎(呼)人歸。一 才(在) 卜: 乎(呼)人歸。一

[才(在) ]卜: 乎(呼)人歸,□丁,若。一。

己卜: 告季于今日。一

己卜: 告季今日[歸]。二 《花東》249 而根據《類纂》所列舉的「卜歸」辭例大多與田獵、戰爭有關的情況來看,林 澐的說法不無道理。不過絕大部分的卜歸卜辭,其實並未說明占卜對象離去的 原因,因此有些學者選擇從比較寬廣的角度來說明其性質。例如:彭裕商認為

34 林 澐:〈從子卜辭試論商代家族型態〉,《古文字研究》第一輯,頁 33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所謂「歸」很可能是指他們在完成某項任務以後,回歸到其家族原來的駐地。35 常耀華則認為子組卜辭的占卜主體「子」可能在商王朝職司軍事調動的任務,

故出現許多卜歸卜辭。36魏慈德則認為卜歸卜辭就是貞問子家族派出 (贊)

王事之人何時回歸。37以上幾家說法都是試圖歸納出卜歸卜辭的性質,雖然結 論並非相當明確,不過仍然說明了卜歸卜辭與軍事徵調或是佐助王事之間的關 係。

雖然卜歸卜辭的性質至今仍未有很明確的定論,不過從文獻中的部份辭例 也許可以發現一些佐證。例如《左傳‧隱公五年》:「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

歸而飲至,以數軍實。」《左傳‧襄公三年》:「楚子重伐吳,為簡之師,克鳩茲,

至于衡山,使鄧廖帥組甲三百,被練三千以侵吳。吳人要而擊之,獲鄧廖,其 能免者,組甲八十,被練三百而已。子重歸,既飲至,三日,吳人伐楚。」由 第二條例證可知,春秋時代楚國貴族也有向君王提供人力以支援軍事活動的義 務,當軍事活動結束後貴族就會歸返到自己的屬地,正好和學者對於卜歸卜辭 性質的看法相似。同時也可以藉由楚國子重的身份,推斷子的卜歸對象可能也 是身份地位不低的貴族。

貳、卜 類背甲刻辭研究

在本組背甲中,卜 卜辭是數量最多者,總計共有 20 版左右,內容羅列如 下:

(4)丙申卜, ,貞今夕亡 。 二 《合》21626

(5)乙酉卜 今夕亡 。 一 《合》21678

(6)癸酉卜, ,貞至旬亡 。 《合》21726

(7)癸卯卜,貞丁出獸今 二

癸卯卜,貞至旬亡 。 二 《合》21729 (8)癸丑,貞至旬亡 。 二

癸丑,貞至旬亡 。 三 《合》21731

(9)丙子卜,貞今夕亡 。 一

亡 《合》21807

(10)庚辰卜,[我],貞今夕亡 。 二 《合》21809

(11)癸巳卜, ,貞今夕亡 。 《合》21812

(12)壬寅卜, ,貞今夕亡 。 《合》21814

(13)甲辰卜, ,貞今夕亡 。 《合》21815

(14)壬子卜,貞今夕[亡] 。 《合》21818

35 彭裕商:〈非王卜辭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三輯,頁 74。

36 常耀華:《殷墟甲骨非王卜辭研究》,頁 78。

37 魏慈德:〈殷非王卜辭中所見商王記載〉,《甲骨文與殷商史》(新一輯)(北京:線裝書局,

2009 年),頁 6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15)丁未, ,貞今夕亡 。一 《合》21820

(16)□□[卜], ,[貞]□□亡[ ]。

□□[卜], ,[貞]今夕亡[ ]。 《合》21821+《乙》1295

(17)[壬]午,貞今夕亡 。 《合》21822

(18)我 。 《合》21823

(19)□丑,貞 亡 。 《乙》623

(20)□□卜, ,貞今夕亡[ ]。 戊子卜,貞允亡 。

己丑卜, ,貞 不 。 《乙》757+《乙》1310+《乙》1295

(21)□□卜, ,貞今夕亡 。 《乙》1421

(22)戊寅[卜],貞今夕[亡 ]。 《乙》1565 雖然卜 卜辭是甲骨中常見的事類之一,但是若以背甲作為範圍來看,他組背 甲卻很少出現如此大量的卜 卜辭。子組卜辭中的「 」作「 」,由於字形特 殊,因此常被學者認為是辨認本組卜辭的特徵字之一,蔣玉斌也從中分出兩種 風格不同的「 」:A類秀長,B類粗寬,至於上引辭例的「 」大多作A類字 形為主。過去一般學者對於此字的解釋多從郭沫若說,釋「 」為「 」,讀為

(22)戊寅[卜],貞今夕[亡 ]。 《乙》1565 雖然卜 卜辭是甲骨中常見的事類之一,但是若以背甲作為範圍來看,他組背 甲卻很少出現如此大量的卜 卜辭。子組卜辭中的「 」作「 」,由於字形特 殊,因此常被學者認為是辨認本組卜辭的特徵字之一,蔣玉斌也從中分出兩種 風格不同的「 」:A類秀長,B類粗寬,至於上引辭例的「 」大多作A類字 形為主。過去一般學者對於此字的解釋多從郭沫若說,釋「 」為「 」,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