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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三年至乾隆六十年漢人的移入

第三章 行政一體化:漢人的移入與府州縣廳制的推行

第三節 乾隆十三年至乾隆六十年漢人的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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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乾隆十三年至乾隆六十年漢人的移入

前文提到康熙年間清廷每年頒發 800 張「印票」,讓民人前往熱河種地。但 由於內地民人快速的移入熱河,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使清廷不得不對過去的 政策重新檢討。乾隆十三年(1748),清廷認為「今民人前往者眾,此項印票竟成 具文,應行停止」,並要求當地司員暨同知、通判「需查明種地民人確實姓名、

現在住址、及種地若干、一戶幾口,詳細開註,給予印票。貿易民人,亦一例查 給。仍令鄉長、總甲、牌頭等,於年終將人口增減之數,報官查覈,換給印票」。

清廷除了緊縮印票的發放外,還進一步加強對內地移民的管理措施。一、推行直 省保甲制度,清廷「責成該處駐紮司員、及該同知、通判,各將所屬民人逐一稽 考數目,擇其善良者立為鄉長、總甲、牌頭,專司稽查。遇有蹤迹可疑之人,報 官究治,遞回原籍」;二、民地歸還札薩克,清廷認為蒙古、民人借耕種為由,

互相容留,恐滋事端,故除了土默特貝子旗、喀喇沁三旗因雜處已久,一時難以 分移外,規定「各將彼此附近地畝,照數換給,令各歸其地」,因此自乾隆十三 年(1748)開始清廷對熱河的移民政策從過去寬鬆轉為嚴格緊縮的階段。83然而乾 隆十三年(1748)的禁墾政策詳細內容為何?對於熱河的移民過程產生什麼影 響?這是本節所欲探討的問題。

一、乾隆十三年的禁墾政策

早在乾隆十二年(1747)十二月,當時的直隸總督拉布敦的上奏提到「巴溝(八 溝)以北,及塔子溝通判所轄地方,皆係諸蒙古牧場,原不應聽他處民人開墾,

乃貧戶絡繹奔赴,墾地居住,至二、三十萬之多。在各蒙古既非所轄,而該同知、

通判又復鞭長莫及,積久易於滋事。各蒙古因其耕種納租,一時不無微利,不知 染習漸移,大有未便。今拉布敦恐生事端,欲添設官兵彈壓,而以開墾為養兵之 計,且稽查鈐束,於蒙古更為有益」,可見當時大量民人蜂擁般移入熱河,不僅 造成治理上的問題,加上蒙古王公貪圖租金,更使當地蒙古人民染上漢人習氣,

使清廷不得不重視這個問題。後乾隆皇帝同意他的意見,並認為「查察管束,實 不可少,理宜先為相度,應交理藩院,派賢能司官一員前往,會同該扎薩克等查 勘、備悉現在情,繪圖到日酌議」。84據《大清會典事例》於乾隆十三年(1748) 的記載,土默特貝子旗下有民典地1,643 頃 30 畝,喀喇沁貝子旗下有民典地 400 頃80 畝,喀喇沁札薩克塔布囊旗下有民地 431 頃 80 畝,可見當時漢人移民在熱 河蒙地的開墾面積已非常龐大,使清廷不得不重視此問題。85

因此乾隆皇帝於乾隆十三年(1748)開始進行一系列的禁墾政策:第一、規定

「民人所典蒙古地畝,應計所典年分,以次給還原主」;「以上地畝,皆係蒙古之

83 [清]崑岡等奉敕著,《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 10 冊,卷 978,〈理藩院‧戶丁‧稽 查種地民人〉,頁1124-1125。

84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第 12 冊,卷 304,頁 972-973,乾隆十二年十二月上己未條。

85 [清]崑岡等奉敕著,《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 10 冊,卷 979,〈理藩院‧耕牧‧耕 種地畝〉,頁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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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的民人執行禁墾政策中產生許多官民衝突。90

圖 3-3-1 天海謙三郎抄寫乾隆十三至十四年間熱河漢人戶口調查

圖片來源:[日]天海謙三郎,《舊熱河蒙地の開懇資料二則》,頁10。

90 《軍機處檔‧月摺包》,文獻編號 004613,〈署理直隸總督陳大受‧奏為委辦退還民人典種土 默特等處蒙古地畝由〉,乾隆十四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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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對已經進入熱河的民人實施禁墾外,清廷也針對未進入熱河但想前往開 墾的漢人實施更嚴格的禁墾令。其主要內容有三:

(一)、針對蒙古王公制訂嚴格的懲罰

內地民人之所以會大量移民至熱河,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當地蒙古王公貪 圖地租,招募民人開墾。故清廷規定各旗札薩克等若再圖利,容留民人開墾地畝,

及將地畝典與民人者,照隱匿逃人例,罰俸一年。管旗章京、副章京,罰三九。

佐領、驍騎校皆革職,罰三九。領催什長等鞭一百。其容留居住開墾地畝 典地 之人。亦鞭一百罰三九。所罰牲畜,賞給本旗效力之人,並將所墾所典之地撤出,

給予本旗無地之窮苦蒙古。其開墾地畝及典地之民人,交該地方官從重治罪,遞 回原籍。該管同知、通判,交該部察議。

(二)、每年由理藩院派遣官員會同地方官巡察

為了觀察各旗札薩克是否遵守乾隆皇帝的旨意,清廷規定自乾隆十五年 (1750)開始,「將喀喇沁、土默特等旗分為兩路,馳驛前往,會同該同知、通判,

並駐紮辦理蒙古民人事務之官巡查」。91如翁牛特旗於乾隆二十七年(1762)十一月 查出民隱瞞地畝1,000 頃,後乾隆皇帝甚為滿意,決定將這些多出來的地畝,不 必進獻。92

(三)、嚴禁民人出長城關口

前面二條設立的目的是為了斷絕蒙古王公對流民的吸引,同時也要讓它們沒 有辦法再前往熱河,故於乾隆十五年(1750)規定山海關、喜峰口及九處邊門,皆 令守邊旗員,沿邊州縣,嚴行禁阻,希望從此以後可以杜絕流民出口。93乾隆三 十七年(1772),清廷又重申「口內居住旗民人等,不准出邊在蒙古地方開墾地畝,

違者照例治罪」。94

以上是乾隆十三年(1748)至乾隆十五年(1750)乾隆皇帝所推行一系列禁墾政 策。但乾隆皇帝為何一反其父、祖至他即位前期的開放政策呢?這似乎與下層蒙 民生計有關。推行禁墾令後,乾隆十四年(1749)九月,乾隆皇帝駐蹕熱河避暑山 莊時語重心長的說出推行禁墾令的原因。他說「蒙古舊俗,擇水草地游牧,以孳 牲畜,非若內地民人,倚賴種地也。康熙年間,喀喇沁扎薩克等,地方寬廣,每 招募民人,春令出口種地,冬則遣回,於是蒙古貪得租之利,容留外來民人,迄 今多至數萬,漸將地畝賤價出典,因而游牧地窄,至失本業」。95故乾隆皇帝推

91 以上參參[清]崑岡等奉敕著,《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 10 冊,卷 979,〈理藩院‧

耕牧‧耕種地畝〉,頁1130。

92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第 17 冊,卷 675,頁 799,乾隆二十七年十一月下庚辰條。

93 [清]崑岡等奉敕著,《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 2 冊,卷 158,〈戶部七‧戶口五‧

流寓異地〉,頁1001。

94 [清]崑岡等奉敕著,《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 10 冊,卷 979,〈理藩院‧耕牧‧耕 種地畝〉,頁1131。

95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第 13 冊,卷 348,頁 799,乾隆十四年九月上丁未條。

100 [俄]阿‧馬‧波兹德涅耶夫(Pozdneev, Aleksei Matveevich)著、張夢玲等譯,《蒙古及蒙古人 (二)》(呼和浩特: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頁 419。

101 《軍機處檔‧月摺包》,文獻編號 014730,〈于敏中‧奏為遵旨議奏克什克騰旗地民人私墾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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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根據民國時期日本人的調查,如翁牛特右旗境內的老府村,過去稱四爺府,在 乾隆年間有漢人劉樹林移民至此進行開墾。大廟村原為康熙中期翁牛特右旗公署 所在地,康熙四十年(1701),康熙皇帝第八女和碩溫恪公主下嫁該旗札薩克,但 四年後溫恪公主病逝埋葬於此,康熙五十年(1711)在該地設立篤慶寺,故當地在 康熙末年即有部分農業開墾,至乾隆時期已經大規模開發。103翁牛特左旗的烏丹 三十二排地區的土地,據說是在乾隆三十五年(1770)有漢人攬頭 8 名來該旗公署 支付押荒銀取得永遠耕種權後開始進行開墾。民國年間居住在烏丹城的地主王鳳 林,其祖籍為山東省永平賢南縣,其祖輩於乾隆年間移民至此,到他這輩是第七 代。104另外該報告也記載居住於烏丹城的其他漢人移入當地的原籍與移住年代資 料,亦表示乾隆年間翁牛特左旗已有大量漢人在此開發。

表 3-3-1 烏丹城漢人移民之原籍與入墾年代

姓名 原籍 入墾年代 至民國時期經過代數 摘要

張誠 河北省永平府乾南縣 ─ 12 代 兄弟三人(婦二)移住

張文軒 山東省 乾隆十二年 8 代

王鳳鳴 直隸省河南府寧津縣 百年前 4 代 兄弟二人移住

王鳳亭 直隸省河南府寧津縣

安林 山東省清河縣 不明 4 代 夫婦二人來住

霍龍 山東省密雲縣 乾隆朝 7 代 夫婦和弟弟三人來住

張子祥 山東省何建縣 不明 8 代

杜成章 山東省登州縣 乾隆朝 12 代

蒙文治 山東省何建府 不明 4 代

武殿均 山西省太原府 不明 4 代

陸獻徵 直隸省永平府 不明 7 代

鄒立文 山東省登州府 不明 6 代

資料來源:滿洲國地籍整理局,《錦熱蒙地調查報告》,上卷,頁582。

由上述史料可以推估出乾隆時期漢人在熱河當地的移民已經推進至潢河、老 哈河一帶。至於鄰近長城沿邊的卓索圖盟其漢人移民數量更是驚人。以喀喇沁左 旗為例,乾隆十七年(1752)六月,該旗境內已有漢人 61,407 名,開墾地畝 14,527.30 頃。105

另外隨著農業區的擴展與農業人口不斷增加,隨之而來的就是村落的出現。

早在康熙年間漢人移民至此開墾,就隨之出現。康熙皇帝曾作詩云「沿邊曠地多,

畝照土默特之例查辦一節經臣等公同詳議緣由具覆〉,乾隆三十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102 康清源,《熱河經棚縣志》(呼和浩特:遠方出版社,2012),卷 2,〈建置〉,頁 47。

103 滿洲國地籍整理局,《錦熱蒙地調查報告》,上卷,頁 392-395。

104 滿洲國地籍整理局,《錦熱蒙地調查報告》,上卷,頁 577-579。所謂的「攬頭」是漢人開發蒙 古土地過程中,具有代替蒙旗札薩克處理蒙旗土地的倒賣、攬租與地租貸徵等三種身份。詳 細的研究可參考王玉海,《從遊牧走向定居:清代內蒙古東部農村社會研究》,頁159-174。

105 滿洲國地籍整理局,《錦熱蒙地調查報告》,下卷,頁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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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置良非筞,年來設屯聚,教以分阡陌」,即描寫當時村落相連的景象。106但村 落具體出現仍是在乾隆年間,《錦熱蒙地調查報告》抄錄自八溝自治衙門收藏〈乾 隆十三年欽差大臣調查在本旗境內所住漢民之戶口男女及佃種地等數目清冊〉就 反映了八溝當地村落出現的現象(參表 3-3-2)。

表 3-3-2 乾隆十三年喀喇沁中旗境內漢民之戶口數及佃種地等數目

清冊

村別 男女口數 佃種地數(畝) 村別 男女口數 佃種地數(畝) 七家岱溝 1,576 29,068 毛闌溝 1,212 17,188

胡樹溝 212 4,003 小毛蘭溝 201 5,461

蘇達子溝 331 7,956 黃土梁子 399 7,472

三家 138 3,164 白池溝 77 1,060

二道河子 258 5,810 八里旱溝 2,042 43,105 石羊石虎溝 832 15,956 八座台溝 197 5,763

龍潭溝 996 19,894 寸金溝 308 5,036

蒙古素溝 611 11,904 東廠子 86 2,468

柳石溝 416 7,781 哈登台溝 168 3,420

小龍潭溝 423 8,284 喇嘛城子 377 8,178

布板溝 159 2,249 三岔口 695 17,135

長漢溝 1,387 21,528 瓦房 153 2,627

土泪子梁 420 6,994 忠義廟 111 2,451

小八里宰 733 13,239 准梯溝 123 2,394

小八里宰 733 13,239 准梯溝 123 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