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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的精神现象学过程

在文檔中 枢纽 (頁 22-27)

二、历史的精神现象学过程

历史是个运动的过程,人性的激情是其根本动力。

人性当中既有追求普遍性的激情,又有追求特殊性的激情。对普遍 性的追求,使人类获得存在的意义;它通过理性而转化为一整套思想体 系,姑且称之为理想。对特殊性的追求,使人类获得存在的载体;它通 过理性而转化为一个个具体的谋划,在其未获得反思性的精神自觉时,

姑且称其为欲望,获得精神自觉时,则呈现出个体的道德主体性。

普遍性的理想使人成其为人,超越于时间承载着永恒,但它在彼岸 世界,倘不落实在此岸世界,将永远处于虚空;特殊性的欲望使人获得 现实的存在,但倘不通过理想而获得意义,则在历史中转瞬即逝,不留 痕迹。理想与欲望,都要求将自身现实化,呈现为人类激情的涌动,无 数人的激情不断彼此冲突、互动的过程,最终外化为现实的制度,制度 是联系普遍性与特殊性的中介机制。对中国的精神世界来说,作为普遍 性的天道,通过制度而表达为现实的秩序安排,作为特殊性的世俗利 益,通过制度而获得稳定的规则保障。

人类多向度的激情,推动着人类秩序的辩证发展,这便是人类历史 的精神现象学过程,自我意识在此过程中逐渐产生并获得充实。

在欲望所推动的对利益的本能追求与竞争中,人类会因欲望无法被 满足而意识到他者的存在,通过他者,人们会反过来意识到自我的存 在,自我意识的特殊性一面便浮现出来。反思会告诉人们,没有对他者 的认识便不会有对自我的认识,自我与他者实际上是互为条件的共在,

特殊的自我不过是这个共在关系当中的一个必要环节,自我意识的普遍 性一面便浮现出来。于是,人类的精神开始超越本能而形成自觉,特殊 性也超越单纯的欲望,升华为个体的道德主体性。共在关系在精神当中 会发展成为一个共同体,对共同体的自觉,实际上已经设定了非共同体 之他者的存在,于是自我意识会发现共同体不过是更大的共在关系当中 的一个特殊存在,前述循环便在更高层次上又发生一轮。

自我意识在这个过程中一步步充实起来,它以欲望对特殊性的本能 追求而起始,以精神对普遍性的自觉意识而告终。这中间会经历辩证发 展的多个阶段,最终达到对特殊性最本质的体认,即认识到,每一个体 作为区别于他者的独立道德主体与法权主体的存在;达到对普遍性最根 本的自觉,即理解到,承载着普遍理想的制度安排,超越于所有单个主 体之上,是个体的道德实践与法权实践的根本条件。自我意识因此是普 遍性与特殊性的合题。[14]

相对于普遍性的理想而言,制度是特殊性的存在,因为任何现实的 东西都是特殊的。理想一旦外化为制度,它就被建制化,被制度的物质 载体所绑架,丧失了其他的可能性;理想成为现实,却因此遭遇异化,

丧失普遍性而沦为特殊存在。但理想的本质特征在于对普遍性的绝对追 求,一旦开始异化,理想便会寻求自我超越,不惜以今日之我攻昨日之 我,摆脱具体制度与载体的束缚,自由地再次启航,继续其追求普遍性 的努力。于是道统与法统发生分离。

相对于历史中现实活动的个体而言,制度又是普遍性的存在,原则 上,它要普遍约束制度下所有的人,不得有法外之人。制度为欲望提供 了稳定且可预期的活动空间,但欲望对特殊的现实利益的追求,其短期

结果可能会损害制度的公共性,其长期结果则可能会改变制度所依凭的 社会基础。于是欲望的活动会发生自我否定,因为它在侵蚀自己赖以稳 定活动的制度前提。从另一方面来看,制度为欲望所提供的发展空间,

正孕育着制度的自我否定,它终将因无法再满足欲望所需,而走向瓦 解,并有待来日在新的理想与欲望的共同推动下实现重构。

因此可以说,制度是历史的固化呈现,是理想的现实化,同时又是 欲望获得可预期性的条件。个体欲望的合力,在短时段上会带来现行制 度下的繁荣与发展,在长时段上则会在未来引发混乱乃至新秩序的出 现;自由的理想会让现行制度获得正当性,但又会超脱现实之外,通过 对于道统、法统的再叙述,而推动、引导新秩序的构建,并且让新秩序 获得精神自觉。制度的保守性与激情的运动性,两者之间的张力推动着 历史的演化,在中国呈现为不断更迭的王朝史。

激情之所以有不尽的运动性,在于人性是自由的。人类自由地追求 超越性理想,也自由地追逐现实性利益。这种自由内在于人性本身,不 是谁设计出来的,也不是谁能改变得了的。激情展开的过程,很多时候 并不是和平与令人赞赏的,它更可能充斥着欲望的贪婪与暴力的血污,

但人性并不会因此而彻底沉沦。贪婪与血污的现实初看上去全无意义,

但会逼迫人们去反思现实与普遍理想的关系,使得人的精神世界与人的 现实存在相分离,反倒令人类对他者形成更深刻的认识,令自我意识得 到充实,令自由变得更加饱满。一如黑格尔所说,亚当、夏娃吃了智慧 果,便有了原罪,但正是原罪使得人成其为人,“罪恶生于自觉,这是 一个深刻的真理:因为禽兽是无所谓善或者恶的,单纯的自然人也是无 所谓善或者恶的”[15]

只有能够作恶,才能够为善,因为此时才是一个能够用“善恶”来衡 量的人;动物只服从本能,无精神自觉,从而无法作恶,也无法为善。

道德自由是专属于人的一种天赋,只有人能够不被物质所决定,自主地 进行道德抉择;这并不意味着个体不会作恶,而只意味着我们可以判断

其自主行为为恶,但我们无法判断一只斑鬣狗的本能行为为恶。判断标 准的出现,以人类拥有自由选择的能力为前提。人类追寻理想的激情,

使自由得以在贪婪与血污当中被淬炼出来;相反,以对欲望的否弃为前 提的理想,往往会带来更大的贪婪与血污。因为,不经欲望之试炼的理 想,并不内含着自由,不是真正的道德,因它没有给人以自主抉择的机 会,也就让人放弃了对于责任的担当,这会在更本质的意义上败坏人 性。在某些时候,贪婪与血污反倒是滋养出真正的道德理想的必须肥 料。

因此,人类的激情现实化为制度,这制度不仅仅出于理想,同样也 出于欲望。制度倘若不是出于理想,则无法获得认同,因其无法承载人 们对于普遍性的追求;制度倘若不是出于欲望,则无法获得存续的动 力,因其否定了人们对特殊性的追求。

在历史行进的过程中,其大的历史逻辑,往往不是局中人能看清 的。局中人依照自己内心的价值排序,并进行现实的考量,在特定的情 势下自主地做着抉择。有可能历史大势滚滚而来不可遏抑,人们都能直 观感受到,既有的秩序已注定走向终结,新的秩序该是什么样子,一切 都未定乃至未知。大多数人都会在现实的压力或吸引下,随波逐流乃至 兴风作浪;只有极少数人会基于内心的道德确信,自主抉择逆流而上,

其在道德上比那些识时务的利益追逐者更高,其抗争命运的勇气,也更 具有悲剧色彩。虽然如此,历史大势往往是在“识时务者”手中获得现实 化,因为在秩序未定一片混乱之际,只有那些对于利益关系的变化足够 敏感者,才能够清楚地把握特殊性,懂得如何调动起足够多的人群的欲 望,进而顺势成事。

但是这种特殊性的成功,倘若不能经过普遍性的洗礼,获得自觉意 识,使利益的既得者转变为秩序的担纲者,则其动员起来的欲望会反噬 自身,短暂建立的秩序会转瞬即逝,诸如黄巢、李自成之辈的作为皆是 如此。相反,逆流而上的失败者,其道德勇气表达着对于精神普遍性的

坚持,死亡反倒成就其不朽。他们在生前抉择的具体原因在此已无关紧 要;死亡消除了一切特殊性,后人在对其死亡的言说中可以自行萃取出 其中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不啻是死者留给生者的伟大遗产,可以在 构建新秩序的精神自觉中继承下来。

人们至今仍生活在大汉帝国留下的遗产当中,但少有人会从道德意 义上缅怀汉高祖背弃鸿沟之约进攻楚霸王的作为,尽管这个不光明的手 段带来了恢宏的帝国;人们经常吟咏的反倒是“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 东”,因为这里面蕴含着对于尊严的执着与对于责任的承诺。至于项羽 失败的实际原因,在此已无关紧要,死亡成就了他的普遍性,他已经不 再是他,而升华为一个道德理想的象征符号。

所以,历史是在真正的意义上由成功者与失败者共同铸造的。成功 者缔造其特殊性的一面,使得具体的秩序得以成立;失败者铸成其普遍 性的一面,使得秩序获得其赖以维系的精神价值。

秩序的存续与活力,需要理想、财富、武德这三种要素。理想使秩 序得以自觉,财富使秩序得以自养,武德使秩序得以自立。三种要素的 担纲群体不一定重合,倘若分立的三者能和衷共济,秩序会充满活力;

倘若三者之间发生冲突乃至分裂,秩序将失衡、瓦解。朝代建立之初,

倘若三者之间发生冲突乃至分裂,秩序将失衡、瓦解。朝代建立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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