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根據研究問題,將各版次法治教育內涵的實質內容分為「法治精神」、
「基本人權」、「法律形成過程」、「法律體系及基本原理」等四項主題:
(一) 法治精神
本主題分析 1952 年版、1962 年版、1968 年版以及 1972 年版的法治精神內 容,各版次分別整理如下。
1. 1952 年版
1952 年版與法治精神相關的教學單元為三年級第三冊第七章「我們應該有 法治的精神」,介紹法治精神的概念、為甚麼要實行法治、為甚麼我們要有法治 精神以及怎樣培養法治精神等內容。在子題一說明所謂法治,就是以國家的法 律為管理眾人之事的標準,而非以個人的好惡來決定,不管是君王臣子或身分 貴賤,都要遵從法律的規範。課文摘錄如下:
所謂法治,尌是以國家的法律,為管理眾人之事的標準,而不以任何人個人的意 思,為管理眾人之事的標準。…管子說:「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尌是法治最簡 單最有力的解釋。(公民第三冊,1954b:33)
子題三則進一步敘述,所謂的法治精神就是尊重法律,服從法律的精神。
如果人民皆不守法,則社會秩序會混亂不堪,民主政治則無以為繼,再者法治 政治的產生,是過去革命志士奮鬥而來,為了目前生活的安寧,與尊重過去的 歷史,因此人民應尊重與恪守法律。課文摘錄如下:
我們知道所謂的法治精神,尌是尊重法律、服從法律的精神。…如果沒有法律,
那尌變成「無法無天」的狀態…而且由歷史上看來,法治政治的產生,是由於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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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志士,不惜生命,和專制政治奮鬥的結果。所以我們為了目前生活的安寧,
為了尊重過去的歷史榮光,都應該有尊重法律,恪孚法律的精神。(公民第三冊,
1954b:35)
子題四則說明法治精神的培養,需透過守法習慣的養成,不論在何時何地 都要重秩序、守紀律,並強調法治精神的培養可從生活中做起,例如等公車按 次排隊、看電影對號入座等。課文摘錄如下:
怎樣養成孚法的習慣呢?尌是我們無論在甚麼時候,在甚麼地方,做甚麼事情,
都要重秩序,孚紀律。譬如我們等候公共汽車的時侯,必定按次排隊,不爭先恐 後…。(公民第三冊,1954b:36)
從前述課文內容,可知 1952 年版的法治概念,就是以國家法律為管理眾人 之事的標準;而法治精神就是重秩序、守紀律。守法的目的是為了生活的安寧 與尊重過去的歷史,並透過守法習慣的養成以實踐法治精神。
2. 1962 年版
1962 年版將 1952 年版三年級第三冊第七章「我們應有的法治精神」刪除,總 覽本版次並未見以法治精神為名稱的章節或子題,但研究者從相關的課文與活 動,試圖整理出 1962 年版的法治精神內容。在二年級第二冊第十三章「社會秩 序的重要」子題三「維護社會秩序的工具」,說明法律是國家為穩定社會秩序,以 正義觀念為基礎所訂定的規則,因此為了社會的健全發展,我們必須要尊重與 服從法律。課文摘錄如下:
法律是國家為了達到維持社會秩序的目的,以正義觀念為基礎,所訂立的規則。…
因為有了法律的保護,各箇人纔能真正的安居樂業,使整箇社會得以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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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不但要尊重它、服從它,還有共同對它加以維護的必要。(公民第二冊,
1966:65)
另外在第二冊第十四章「怎樣實施社會制裁」子題一「法律制裁的必要」,也 介紹法律對於社會安定的重要性,說明法律規範人們的行為,一旦違反法律就 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以維持社會秩序。課文摘錄如下:
社會秩序的維持,在積極方面,固然要箇人有明晰的正義觀念和社會觀念;在消 極方面,也要由社會加以一定的制裁,使受制裁的人,能夠改過自新,然後纔可 以避免混亂,維持社會秩序。…無論任何人,有了違犯法律的行為,都不能逃避 法律的處罰。(公民第二冊,1966:66)
在活動的部分,二年級第二冊主題十「怎樣維護公共秩序」的專題演講與主 題十二「法律與道德對於安定社會的力量孰大」的辯論會內容,雖然沒有以法治 精神為活動主題,但從活動要旨也可瞭解其強調維護社會秩序、重視社會安定 以及培養守法的德行。課文摘錄如下:
活動主題十「怎樣維護公共秩序」專題演講活動 壹、活動要旨:…
四、陶冶孚法、負責、自治的德行。(公民第二冊,1966:70) 活動主題十二-「法律與道德對於安定社會的力量孰大」辯論會
壹、活動要旨:…三、研究「法律」與「道德」對於安定社會的效力孰大。
(公民第二冊,1966:80)
從上述課文與活動的歸納,可以瞭解 1962 年版對於法律的認識,著重在社 會秩序的維持,強調社會必須安定以避免混亂,因此學生必須陶冶守法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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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法律不僅要服從與尊重,並且要能加以維護。雖然課文與活動沒有直接點 出這些內容就是法治精神,但是與 1952 年版所強調的法治精神相同。
3. 1968 年版
1968 年版與法治精神相關的教學單元,為一年級第一冊第十三章「守法的習 慣」以及第五冊第十二章「怎樣做一個好國民」子題二「重視義務,勇於負責」。在 第一冊第十三章,經研究者進一步比對後發現,雖然章節與子題名稱與 1952 年 版第三冊第八章「我們應該有法治精神」略有不同,如將 1952 年版的子題三
「為甚麼我們要有法治精神」更改為「為什麼我們要有守法的習慣」,將子題四「怎 樣培養法治精神」改為「怎樣養成守法的習慣」,但在課文內容除了修辭的調整外 幾無差別,因此僅課文要點敘述。
第一冊第十三章說明所謂的法治,就是以國家的法律為管理眾人之事的標 準,而非以個人的好惡來決定,不管是君王臣子、身分貴賤都要遵從法律的規 範。如果人民皆不守法,則社會秩序會混亂不堪,民主政治則無以為繼;而法 治的產生是過去革命志士奮鬥而來,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的安定,與尊重過去的 歷史,因此人民應尊重與恪守法律;最後則說明守法習慣的養成,不論何時何 地都要重秩序、守紀律,並強調法治精神的培養可從生活中做起,例如等公車 按次排隊(公民與道德第一冊,1968a:93-94)。
在第五冊第十二章子題二,強調為了國家的自由平等,就要犧牲個人的自 由平等,將個人的一切貢獻給國家民族。因此國民必須隨時隨地,嚴守紀律,
服從命令,以此產生力量來爭取自由平等,並保障我國五千年來的光榮。這與 前述所強調的法治觀念相同,但是以國家民族、歷史光榮為前提來要求人民嚴 守紀律。課文摘錄如下:
我們要求國家民族的自由帄等,尌要犧牲個人的自由,以求國家的自由,犧性個 人的帄等,以求民族的帄等。必頇將我們個人的一切,統統貢獻於國家民族,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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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求得整個國家民族的自由帄等。…我們要隨時隨地,嚴孚紀律,服從命令。…
在社會遵孚法令,善盡職責,然後纔能產生整個力量,來爭取自由帄等,保障我 們五千年的光榮。(公民與道德第五冊,1970b:81)
1968 年版所謂的法治,仍是以法律為管理眾人之事的標準,而守法的目的 是為了生活的安寧與尊重過去的歷史,實踐法治則是透過守法習慣的養成。另 方面則以國家民族的自由平等、保障過去的光榮歷史為訴求,要求人民犧牲自 身的自由平等,隨時隨地嚴守紀律,服從命令。
4. 1972 年版
1972 年版與法治精神相關的教學單元,為二年級第四冊第二章「民主與法治
」子題二「法治的精神」以及三年級第五冊第十二章「怎樣做個好國民」子題二「重 義務,守紀律」。第四冊第二章子題二,介紹法治的概念以及法治精神的定義,
說明所謂法治是權利、義務和行為規則,都用法律規定,而政府與國民都依法 律規範而為之;而法治的精神即為守法的精神,即不論國民或是政府,都要守 法。課文摘錄如下:
什麼是法治呢?簡單的說,尌是權利、義務和行為規則,都用法律規定。政府和 國民的行為都要依據法律,這尌是法治。
…法治的精神尌是孚法的精神。不論是國民或是政府,都要孚法。為什麼我們 必頇遵孚法律呢?因為法律是由代表全體國民的議會(立法院)所制定,法律是公 意的表現,遵孚法律尌是服從公意。…總統說:「民主的精神,尌在紀律。而其具 體的意義,尌是法治」。(公民與道德第四冊,1975a:6)
從上述的課文觀之,法治精神的內容與 1968 版稍有不同,雖然仍強調法治 的精神就是守法的精神,但進一步說明不管是國民還是政府都要守法,法治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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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中的正當性概念看似隱然浮現;但在三年級第五冊第十二章子題二,則與前 版次相同,強調國民應該重視紀律、嚴守法律,強調人民應視義務甚於權利,
並且犧牲個人的自由與平等,以求得國家民族的自由平等(公民與道德第五冊,
1975b:85)。在以國家民族復興的前提下,仍強調服從國家,為國家民族犧牲 的概念。
整體而言,1972 年版仍強調法治的精神為守法,雖然進一步說明國家和人 民都要守法,並解釋法律是由代表全體國民的議會所制定,然而綜覽課文仍是 強調以國家民族為前提下,人民須奉獻個人的一切,並透過重視紀律、嚴守法 律的方式才能達成國家強盛、復興建國的願景。
(二) 基本人權
本主題分析 1952 年版、1962 年版、1968 年版以及 1972 年版的基本人權內 容,各版次分別整理如下。
1. 1952 年版
1952 年版與基本人權相關的教學單元,為一年級第一冊第八章「國民的權利 與義務」、第九章「居民的權利與義務」以及第十章「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在第八 章子題一,以憲法列舉的人民基本權利為內容,說明國民的權利有平等權、自 由權、生存權與受益權等四項,課文摘錄如下:
1952 年版與基本人權相關的教學單元,為一年級第一冊第八章「國民的權利 與義務」、第九章「居民的權利與義務」以及第十章「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在第八 章子題一,以憲法列舉的人民基本權利為內容,說明國民的權利有平等權、自 由權、生存權與受益權等四項,課文摘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