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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教科書中法治教育內涵的先驅研究

目前我國對於教科書中法治教育內涵的相關研究不多,全部共十三篇16。在 學位論文共八篇研究,其中三篇以國小教科書為研究對象,另外三篇則是針對 國中教科書,剩下兩篇則是跨越不同教育階段,在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的研究 有五篇,而實施前的研究則有三篇。在期刊則共有五篇,一篇以國、高中教科 書為研究對象、兩篇為國中教科書,其餘則為國小教科書,在九年一貫課程實 施後的研究有兩篇,而實施前的研究有三篇。在研究方法上多半以內容分析法 為主,文獻分析法為輔。本節針對相關研究進行整理,並以研究的時間分為兩 部分,分別為教科書中法治教育內涵的相關先驅研究與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的 相關研究,透過瞭解其他研究,可以更清楚本研究與其他研究的相異之處為何,

也彰顯出本研究的價值與貢獻。

壹、教科書中法治教育內涵的先驅研究

最早針對教科書法治教育內容所做的相關研究,以吳德美(1983)於東方雜誌 所發表的《現階段我國法治教育之研究-國中、高中公民課本之內容分析》為先,

其採用內容分析法針對 1979 年的國中公民與道德課本共六冊以及 1973 年高中 公民與道德標準本共四冊進行分析,其研究結果發現如下:1.國、高中公民課本 的法治教育相關內涵僅佔 17.26%,不到全部課程的五分之一。2.「人民守法的觀 念與法律制定過程」主題,佔全體課程的 6.8%,份量最重;其主題內容為法律 由人民選舉代表制定,人人應該遵守法律規範。3.「人民權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 內容」佔全體課程的 5.7%,次之;其主題內容為人民參政權的行使,權利義務

16 研究者檢閱全國博碩士論文資料庫,以「法治教育」為主題的學位論文共 40 篇,以國小階段 為研究對象最多,共 20 篇,國中階段 9 篇,高中職階段 2 篇,跨學習階段共 3 篇,其他階段則 有 6 篇。經檢閱後發現多數研究以現況調查研究、教學方法實驗研究與關聯性研究為主題,其 研究結果與本研究主題相關程度較低,故本研究以與教科書內涵相關程度高的研究納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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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內容等。4.「依法行政」占 3%,再次之。5.「依法審判」占 0.58%最少。6.整體而 言,法治教育強調守法的觀念,對於人民的權益與義務也相當關注,但對於政 府的責任及職權以及訴訟程序的了解仍有加強的空間。

黃惟饒(1991)採吳德美的內容分析方法,針對 1991 年出版之第一、二、三 冊的國中公民與道德教科書進行分析,其研究結果發現:1.國中教材對於守法精 神的啟發較為完備,至於法律的意義與目的方面則僅在第三冊第一章有概略提 及,似可再多著墨。2.在人民的權利、人民的義務皆有較大篇幅的說明,內容亦 尚稱完備。3.對於憲法的概念有大篇幅的說明。4.對於憲法的制定過程有部分說 明,但未就法律的制定過程之一般程序有完整介紹,至於法律的修正方式則完 全未提。4.對於民眾生活關係密切之訴訟程序,僅有在第三冊中簡略說明,在民 眾對訴訟程序的瞭解需求日漸殷切之情形下,似乎並不恰當。

在學位論文部分,國民中學階段以黃琇屏(1995)《國民中學公民科法律教科 書內涵分析之研究》為首,其採用內容分析法針對公民與道德科的法律教科書 進行研究,研究結果發現如下:1.法律教科書中的法律素養概念比例佔最多。2.

教科書中的法律概念,單一課程內容比例過重,取材不平均。3.現行法律教科書 內容多屬零碎片段的法律知識,難以引發學生學習興趣。4.補充教材設計方式呆 板少變化並且窒礙難行。5.整體而言,國中公民科法律教科書的內容,以知識為 主導,忽視學習過程與生活實用性,未能啟發學生思考、明辨與判斷的能力。

在國民小學階段而以蕭妙香(1996)《我國國民小學法治教育之研究:課程設 計與教材分析》與李宗薇(1996)於台北師院學報所載的《國小民主法治教育之課 程內涵與課程實施之研究》為先驅,蕭妙香的研究採用內容分析與文獻分析途 徑進行,研究對象為 1989 年版次的「國文」、「社會」、「生活與倫理」教科書。其 研究結果發現如下:1.國民小學的法治教育教材著重在法律之基本概念與人民之 自由權利與義務。2.國民小學的課程中包含社會、生活與倫理、國語、團體活動 等,其內容均述及法治教育之觀念。3.教科書中的活動設計與課程的目標及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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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聯貫性 4.現行法治教育教材在內容的敘述仍顯得生硬,並且有較偏向教條 化。5.法治教育內容的均衡性仍有待加強,以俾利於學生學習完整的法律概念;

李宗薇的研究則採用文獻分析法、焦點團體訪談以及內容分析法,其內容分析 是針對以 1993 年「國民小學課程標準」的學科之目標以及教材綱要進行,由於本 研究關注教科書的內涵,因此僅針對與教科書有關的研究發現整理。其在正式 課程的研究結果發現:社會科部分以「權利與義務」所提及的次數最多,其次為「

溝通與協調」、「主動參與」、「平等」、「自由」、「理性思考」,至於正義則未顯現。

針對不同教育階段與教育體制的法治教育進行研究者則以林佳音(2000)《我 國中學法治教育課程內容的理論分析》為先,這份研究主要是以社會學與心理 學的架構進行分析,並針對當時國中、高中、高職這三個不同學校體制的法治 教育課程內容進行概要性的檢視,研究的對象不僅跨越不同的教育階段,也囊 括了相異的教育體制,其研究結果發現如下:1.中學的法治教育課程偏重在「守 法重治」與「犯罪防治」,缺乏法律本質與精神之探討。2.課程內容與教學時數明 顯不足。3.課程缺乏連貫性,並且課程內容出現重複。4.課程內容缺乏以批判思 考的角度結合社會現況及省思正義的真理。

前述研究是從教育專業人員的角度來針對法治教育內涵進行分析,而翁國 彥(2004)《由法律文化觀點檢討臺灣的法治教育》則是目前唯一從法律專業人員 的角度來針對法治教育內容進行分析的學位論文,其研究的對象與時間範圍甚 廣-從社會層面至學校層面,在學校層面針對中小學的法治教育教材、評量方式、

教科書編輯、師資培育課程等進行檢視,時間點則從戒嚴時期至九年一貫時期,

提供有別於教育體系不同的觀點與研究途徑。其研究結果發現如下:1.現今的法 治教育以順民教育為主,並將其窄化成犯罪防治教育的手段,但法治教育應著 重在人權與法治基礎概念的認識。2.現今的法治教育無法讓學生思考法律的本質 為何,僅強調知識的記憶,並且也缺乏公民社會中參與規範形成的意識。3.忽視 基本人權的內涵,並且缺乏本土的人權發展現況。4.法治教育的教科書中普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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