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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溯源勞思光詮釋宋明理學所提出的「天道論」,並以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的

「決定論」(determinism)與「前定論」(predeterminism)之區分來說明儒家雖有天道論,

但因為儒家的天道並無時間性,因此並不會否定意志自由15。馮耀明對此則表示「那些新儒 家的追隨者硬把勞先生所理解的宇宙生化脈絡下中的『天道』說成是無時間性的或超驗性 的『本性』或『天理』的既是『道德法則』亦是『萬有根據』的東西,無疑是偷換概念的 後果。」16從馮耀明與楊祖漢的辯論看來,顯然他們二人對於天道或「天道性命相貫通」或

「內在超越」說有各自的理解;但也並非沒有交集,因為他們都是針對牟宗三的「天道性 命相貫通」或「內在超越」說來進行批評與辯護。因此,筆者以為箇中確實有需要被檢視 與釐清的環節,值得我們深究。

二、牟宗三對「性」的分析與三系說

從事中國哲學的研究者都知道,牟宗三與勞思光二位先生對宋明理學之詮釋雖有進路 上的不同,但都寫出了理路清晰、精湛的著作,讀之頗能開人心智,引人深思。雖然二人 的觀點不同,但卻不約而同地皆以對「性」的解析來切入宋明理學的研究,這當不是巧合,

而有哲學上的洞識。

牟宗三說:

宋明儒〔……〕。其主要目的是在豁醒先秦儒家之「成德之教」,是要說明吾人之自 覺的道德實踐所以可能之超越的根據。此超越根據直接地是吾人之性體,同時即通

「於穆不已」之實體而為一,由之以開道德行為之純亦不己,以洞澈宇宙生化之不 息。性體無外,宇宙秩序即是道德秩序,道德秩序即是宇宙秩序。〔……〕。此是絕 對圓滿之教,此是宋、明儒之主要課題。17

牟宗三以為「性體」(即道德實踐之所以可能的超越根據)是宋明儒學最特別的概念,西方 無此概念,故道德與宗教、道德與形上學皆不能一。而此性體概念並不同於亞里斯多德

(Aristotle, 384 B.C.-322 B.C.)的「本質」(essence)概念,「本質」是一作為定義的類概念

(class-concept),即一物之所以為一物者,亦為隨處可以用的方法學概念,如要點、本質 的一點等18。他闡述「性體」的意義說:

儒者所說之「性」即是能起道德創造之「性能」;如視為體,即是一能起道德創造之

「創造實體」(Creative rea1ity)。此不是一「類概念」,它有絕對的普遍性(性體無

15 「決定論」意謂「自由意志是由內在的充足理由所決定」,這是一以為自由是可以認知的對象所產生的想法,認為 自由既為理性的原則所決定,則自由便有其原因,因此產生困難。然而這個困難是一個幻象。因為意志之為自由的,

即意謂意志之自我立法,是意志之自我決定,它自身即是作為內在的充足理由的理性的原則;所以,就意志處,自 由與決定論可並存,此決定論可說是「性分所定」。「前定論」意謂「當作事件看的自願行動在時間中由先行的狀 態來決定」,這是一個以時間先在上的原因,作為自願行為的根據的主張,這才真是與自由相衝突的主張。而自由 意志、道德法則與儒家的天道並無時間性,故不會導致前定論。楊祖漢:〈再論儒家形上學與自由意志〉,《當代 儒學思辨錄》,頁117-122。

16 馮耀明:〈勞思光與新儒家〉,《哲學與文化》,第 26 卷第 8 期(1999 年 8 月),頁 716;後收入劉國英、張燦輝 編:《無涯理境――勞思光的學問與思想》(香港:香港中文大學,2003 年),頁 93。

17 牟宗三:《心體與性體》,第 1 冊,頁 37。

18 同上註,頁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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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心體無外),惟在人而特顯耳,故即以此體為人之「性」。自其有絕對普遍性而 言,則與天命實體通而為一。故就統天地萬物而為其體言,曰形而上的實體(道體 Metaphysical reality),此則是能起宇宙生化之「創造實體」;就其具于個體之中而為 其體言,則曰「性體」,此則是能起道德創造之「創造實體」,而由人能自覺地作道 德實踐以證實之,此所以孟子言本心即性也。(客觀地、本體宇宙論地自天命實體而 言,萬物皆以此為體,即潛能地或圓頓地皆以此為性。然自自覺地作道德實踐言,

則只有人能以此為性,宋明儒即由此言人物之別。然此區別亦非定義劃類所成之類 概念中本質不同之區別,故此性體非類概念中之本質也)。故此性體譯為“Nature”固 不恰,即譯為 “Essence”亦不恰,其意實只是人之能自覺地作道德實踐之「道德的性 能」(Moral ability)或「道德的自發自律性」(Moral spontaneity),亦即作為「內在 道德性」(Inward morality)看的「道德的性能」或「道德的自發性」也。心之自律

(Autonomy of mind),康德所謂「意志之自律」(Autonomy of will),即是此種「性」。 作「體」看,即是「道德的創造實體」(Moral creative reality)也。19

牟宗三又分析「本質」概念說:(1)有此物必有此物之本質,但有此物之本質不必有 此物的存在;(2)本質與存在分離。此即是說,本質與存在各是一回事,必須存在與本質 合一,方有具體的個物存在,而令本質與存在結合、產生具體存在之個物者,在西方即是

「實現之理」(principle of actualization)(又名「存在之理」〔principle of existence〕20,或

「基本活動」〔fundamental activity〕21),而因實現之理不在本質之中,故它是超越的。又 因「實現之理」是令本質與存在結合、產生具體存在的原理,所以「實現之理」是宇宙論 的原理,此原理在西方是由神來充當的,如柏拉圖(Plato, 427 B.C.-347 B.C.)的造物主,

萊布尼茲(G. W. Leibniz, 1646-1716)的「充足理由律」(principle of sufficient reason),中 世紀的「上帝」22。此更可見「性體」與「本質」的差異。而相對於「性體」作為「實現之 理」∕「存在之理」,牟宗三則稱「本質」為「形構之理」(principle of formation)23。「本 質」或「形構之理」因為是負責描述與說明的類概念,因而是知識概念;「實現之理」∕「存 在之理」因為是負責創造與實現的超越理念,因而是形上學、存有論的概念;所以二者是 異層的24

而因著「性體」概念的澄清,「心」亦相應「性體」而立。此「心」以孟子「本心」為 標準,此「心」不是血肉之心,也不是經驗的、心理學的心,亦不是「認知心」(cognitive mind),而是「內在而固有的、超越的、自發、自律、自定方向的道德本心。」「此本心即 是吾人之性」25

如以性為首出,則此本心即是彰著性之所以為性者。故「盡其心者即知其性」。及其 由「萬物皆備於我」以及「盡心知性知天」而滲透至「天道性命通而為一」一面,

19 同上註,頁 40-41。

20 同上註,頁 89。

21 同上註,頁 92。

22 同上註,頁 91-92。

23 同上註,頁 92。

24 同上註,頁 92-93。

25 同上註,頁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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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與自「於穆不已」之天命實體處所言之性合一,則此本心是道德的,同時亦即是 形上的。此心有其絕對的普遍性,為一超然之大主,本無局限也。心體充其極,性 體亦充其極。心即是體,故曰心體。自其為「形而上的心」(Metaphysical mind)言,

與「於穆不己」之體合一而為一,則心也而性矣。自其為「道德的心」而言,則性 因此始有真實的道德創造(道德行為之純亦不已)之可言,是則性也而心矣。是故 客觀地言之曰性,主觀地言之曰心。自「在其自己」而言,曰性;自其通過「對其 自己」之自覺而有真實而具體的彰顯呈現而言則曰心。心而性,則堯、舜性之也。

性而心,則湯、武反之也。心性為一而不二。

客觀地自「於穆不已」之天命實體言性,其「心」義首先是形而上的,自誠體、神 體、寂感真幾而表示。若更為形式地言之,此「心」義即為「活動」義(Activity),

是「動而無動」之動。此實體、性體,本是「即存有即活動」者,故能妙運萬物而 起宇宙生化與道德創造之大用。與《論》、《孟》通而為一而言之,即由孔子之仁與 孟子之心性彰著而證實之。是故仁亦是體,故曰「仁體」;而孟子之心性亦是「即活 動即存有」者。26

簡言之,性與心一方面有道德的意涵,一方面又因其具有絕對的普遍性,與天道實體(道 體)通而為一,而為性體與心體,故也具有形上學的意涵。此性體與心體若形式地言之,

即「即存有即活動」與「即活動即存有」者。此牟宗三以為宋明理學對於先秦儒學的發展,

即在其所建構的乃是貫通《論語》、《孟子》、《易傳》、《中庸》的「道德的形上學」(moral metaphysics),其特色是「天道性命相貫通」。由此為原則,牟宗三提出三系說,即:(1)

五峰蕺山系:承濂溪、橫渠、明道而開出。客觀地講性體,以《中庸》、《易傳》為主;主 觀地講心體,以《論語》、《孟子》為主;工夫在「逆覺體證」。(2)象山陽明系:以《論語》、

《孟子》為主來統攝《中庸》、《易傳》;工夫亦在「逆覺體證」(3)伊川朱子系:以《大學》

為主來統攝《中庸》、《易傳》;工夫在後天的涵養與「格物致知」。(1)(2)兩系因以《論 語》、《孟子》、《中庸》、《易傳》為標準,故可會通為一大系、是一個圓圈的兩相來往27;(3)

系則由程伊川(頤,1033-1107)開其端,其對「實現之理」的體會是「但理」、「只存有而 不活動」,把孟子「本心即性」「拆開而為心性情三分:性亦只是理,性中只有仁義禮智,

仁義禮智亦只是理;仁性愛情,惻隱羞惡等亦只是情;心是實然的心氣,大體是後天心理 學的心,心與性成為後天與先天、經驗的與超越的、能知與所知的相對之二。心發而為情,

心亦有兩個重要的觸角:一是後天的偶然的收斂凝聚,由此說敬、說涵養;一是心知之明,

由此說致知格物。」28「彼有取于《中庸》《易傳》者只是由之將道體提練而為一個存有論 的理,彼所取于《論》《孟》者亦只是將仁與性提練而為理,而心則沉落與傍落。」29此實 在論的心態,為朱子所欣賞、繼承、並完成。牟宗三以為(1)(2)是真正儒家的「道德的 形上學」,(3)則是主智主義的道德的形上學(intellectualistic moral metaphysics)、智的形 上學或「觀解的形上學」(theoretical metaphysics)而與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傳統為同一類 型。不過要注意的是,雖然伊川、朱子的形上學與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傳統為同一類型,

26 同上註,頁 41-42。

27 同上註,頁 49。

28 同上註,頁 44-45。

29 同上註,頁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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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牟宗三以為伊川、朱子並無亞里斯多德式的「本質」(形構之理)概念30,但他以為「亦 無礙,而亦未始不隱含此一層,而亦未嘗不可自覺地由之而開出此一層。(由即物窮理而

但牟宗三以為伊川、朱子並無亞里斯多德式的「本質」(形構之理)概念30,但他以為「亦 無礙,而亦未始不隱含此一層,而亦未嘗不可自覺地由之而開出此一層。(由即物窮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