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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牛但能耕而已。人則無不知,無不能。人所以與物異者,所爭者此耳。〔……〕104 李柬雖然跟韓元震一樣,也不認為人物之辨在形體,但相對於韓元震認為人物之辨在「性」, 他則認為人物之辨在「心」,所謂「方寸之地,則虛明洞澈,靈於萬物者」,然而人之所以 有「心」,乃在於人得氣之精者。故他反問韓元震「人與物所爭者,理乎?氣乎?」換言之,

李柬雖然認為人物之辨在「心」,但究極而言還是在「氣」。他更指出韓元震的「性三層」

說,也主張心得五常之精英者(秀氣),其理才是五常。故韓元震以為人物之辨在「性」不 免自相矛盾。至於天命率性的問題,李柬則說得更加明白。他認為人雖然可以表現五常之 性的全體,但能全幅體現的人少,表現偏至者多,故說具有某某德則可;至於終身不為仁 義的跖、桀,說他們無仁義、無人性不也是可以嗎?所以韓元震認為只要沒有表現五常就 意謂沒有五常之性的看法是有問題的。依同樣的道理泛論萬物,則縱使萬物的表現跟人有 霄壤之別――禽獸等有知覺者了不起或只能表現四端中的一端,草木等無知覺者,則只有 榮悴開落――,我們也不能說萬物對於天理(五常)全無表現。故李柬以為韓元震的主張,

即若萬物有五常之性而又不能有所表現,則是「天下有無情之性」、「有體無用」,是說不通 的。

五、結論

筆者曾在於本章第二節提到,李柬與韓元震的問題意識與在湖湘學者間產生的「天命」

之辯相似:湖湘學者追問的是在「天命」具有超越性與絕對普遍性的前提下,「天命」是否 也普遍地內在於人、物而為人、物的性?在這個問題上,程明道與胡五峰之說分別為張南 軒與彪德美等學者所支持,然而不論是程明道或胡五峰之說,人物之辨終究皆在人所獨有 的本心性體上可以得到證成。而韓元震與李柬所論辯的則是在朱子存有論解析論性的方 式,超越的天命定然而普遍地內在為人物之性,且在其理氣二分的理論架構中,心是氣不 是理(性)的前提下,如何與孟子之說取得一致?即人物性之辨是否依然在「性」上,而 不是在「心」所代表的「氣」上。換言之,在這看似是一文本詮釋的問題的外表下,其內 涵卻是一不折不扣的哲學問題。在這個問題上,韓元震堅持人物性之辨在「性」上,而且 提出了「性三層」說,以為人性尋找一個超越經驗層次(氣)的空間。其在朱子「本然之 性」中畫分「超形氣而言」的太極與「因氣質而名」的五常,目的即在說明五常之性只有 人才具有。此奮鬥相當於湖湘學者彪德美等人(甚至李柬也有將韓元震的主張歸納為類似 彪德美主張的說法,並對此說法提出與朱子批評彪德美不同角度的批判,見註75)。然而,

因為韓元震與湖湘學者所據的理論典範不同,所以其結果也大相逕庭。韓元震在朱子存有 論解析論性的方式底下,他只能走向宇宙論論性的方式來論證人物性之不同。再加上其「因 氣質而名」相當於「因氣質而有」,使得五常在存有論上的地位相當尷尬。韓元震自己就說

「五常之性,對太極而言,則為氣質之性;對剛柔善惡之性而言,則為本然之性。」105因 此,誠如李柬所指出的,韓元震在「性三層」說中也是就人的心做推證,並認為心得五常 之精英者(秀氣),其理才是五常,故韓元震以為人物之辨在「性」不免自相矛盾。換言之,

104 《朱子語類》,第 1 冊,卷 4,頁 65-66。

105 韓元震:〈答蔡君範五月〉,《南塘集》I,《韓國文集叢刊》,第 201 輯,卷 14,頁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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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元震之說,依然避免不了朱子人物之辨的究極原理在「氣」的問題。而通過李柬與韓元 震對於「生之謂性」章註的討論,更顯示朱子與孟子的人性論實有不小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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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內在超越」說與人禽之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