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根據本研究之質性訪談結果,研究者歸納出四點結論,茲分述如下:

(一) 路徑 a、b 均成立

亦即個人因素對非語文智力與學業成就表現之高低會有所影響。由訪談內容 可見,當學童對某種學業或課外活動感到興趣並從中找到成就感、養成主動學習 的態度與習慣後,即能增加其觀察力之敏銳度與學習能力,家長更認為其子女因 此而擁有更靈活的思考模式與學習速度,故研究者認為此有助於學童之生活、學 習經驗的累積並接收更多文化的刺激,即智力發展程度可因此而獲得提升,故路

徑 a 成立。學業成就方面,因學童個人的學習動機、學習意願、情緒問題皆會影 響學業成就之表現,例:單親家庭之父親為避免單親家庭的不完整對孩子造成學 習不利之影響,從一開始即對孩子的心理問題給予關注、也會與離婚的另一半商 討孩子的教育問題,努力讓孩子仍生活在充滿愛與溫暖的家庭氛圍中,以降低家 庭功能不完整所造成之教育不利影響;而隔代教養家庭之父母因平日疏於管教與 照顧,將孩子全權丟給年邁的祖父母來照顧,對於該學童來說,在心理上有某種 程度被遺棄與缺乏家庭溫暖的感覺,其心理影響也造成該學童表現出不在乎的態 度與抗拒學習的情形產生,可見個人因素所造成之連帶效應對學業成就表現有明 顯之影響,故路徑 b 成立。

(二) 路徑 c、d 均成立

亦即學校因素對非語文智力與學業成就表現之高低會有所影響。學業成就方 面,學校與教師提供攜手計畫課後輔導、學雜費減免,以及輔導室之心理輔導、

班級導師課餘時間給予指導,皆有助於提升弱勢家庭學童之學業成就表現;例:

提供學雜費減免以減少低收入戶家庭之經濟負擔,本研究訪談之低收入戶家庭家 長也贊同外力的經濟幫助能降低弱勢家庭學童之學習不利之影響;班級導師也會 視弱勢家庭學生個案之需要提供免費的參考書,以及輔導老師認輔制度之實施,

皆能有效提升弱勢家庭學童之學習成效,故路徑 c 成立。非語文智力方面,由訪 談內容可見,學校提供的同儕互動、課內外活動均會影響學童的學習動機與學習 興趣,受訪教師表示當學童缺少參加課外活動的機會、與同儕互動機會不多,可 能導致其學習意願低落;低收入戶家長亦表示,因學校提供閱覽室的圖書資源,

使其子女因此養成了對自然科學的興趣,故研究者認為學校能有助於學童之生 活、學習經驗的累積並接收更多文化的刺激,故智力發展程度可因此而獲得提 升,路徑 d 成立。

(三) 路徑 e、f 皆成立

亦即社區因素對學業成就表現與弱勢家庭型態會有所影響。社區居住品質、

社區環境所提供之協助皆為影響因素,本研究之受訪家長亦表示認同,例:單親

家庭之父親所居住之大廈鄰居能在需要時提供短時間的照顧、填補家中沒有大人 照顧的空白時間,不定期舉辦兒童才藝與節慶之活動,給予較豐富之文化刺激,

以降低單親家庭功能不足之影響;低收入戶家庭居住社區提供輔導就業之課程,

並提供其母親就業機會,改善經濟之負擔;新移民家庭母親接受社區語言輔導 班、以提升語言能力,且其居住地為南屯區沐風關懷協會所提供服務的社區,兩 項社區之輔導福利措施皆有效改善其家庭教育環境,亦提升該學童之學業成就表 現,故路徑 e、f 成立。

第二節 建議

研究者依據本研究之主要發現與結論,分別對政府與相關單位、學校教師及 學校機構,以及未來相關研究等提出建議,茲敘述說明如下:

一、 對教育主管機關的建議

(一)改善社會風氣、報導正面訊息

建立社會支持體系,充實並充分利用社區資源,提供弱勢家庭兒童福利、家 庭與教育相關的諮詢、輔導服務,增進對低收入戶的社會支持度;藉由學校或社 區活動來教育民眾重視婚姻、家庭與兒福的重要性與正確觀念,減少因離婚、隔 代教養、未婚生子、新移民家庭等因素所造成之家庭弱勢個案。本研究質性訪談 之資深教師表示,若能加強家庭教育功能、適時給予輔導及協助,弱勢家庭背景 學童亦可有優良之學習表現,勿將所有的弱勢家庭學童均標籤化為學習不良之分 類。

(二)政策性扶植兒福機構之發展

不同型態之弱勢家庭在教育需求顯示有所差異,應針對不同弱勢家庭型態提 供不同的教育服務,規劃適當教育制度之配套措施,做好資源整合,以滿足不同 弱勢家庭家長的需求,藉以強化家庭的支持功能,並滿足弱勢家庭學童之教育需

求,以利其在課業之學習。本研究之質性訪談結果顯示,部分弱勢家庭學童因家 庭狀況特殊,導致學童之學習狀況較為低落,故政府應可配置專責人力,定期訪 視家庭情況較需協助之弱勢家庭,以瞭解其學習與生活狀況,並給予及時之輔導 與補助教學,故將培養幼兒教育專業人員、建立扶植兒童福利機構、加強兒童福 利與教育系統列為重點政策實有其必要性,應由政府主導制訂、增進與落實健全

家庭、親職教育、社會安全等兒童福利政策。另一方面,整合政府各部門,有效 運用行政資源於改善弱勢家庭兒童之教育現況,例教育部(學習適應)與內政部

(生活適應)之資源應相互整合、建立配套措施,齊頭進行以達最佳之成效。再 者,政府應制訂更完善的兒童福利相關法令,以做為落實政策如督導、考核與獎 勵教育人員與單位之依據。

(三)同步落實親職教育推行與兒福預算經費運用

由本研究之質性訪談中可瞭解到,家庭若具備良好的經濟條件、互動良好的 親子溝通,亦能有效降低弱勢家庭的教育不利影響;故當政府或社會福利單位補 助弱勢家庭學童時,除編列預算提供兒童福利與教育機構充足的經費、提供經濟 上必要的協助之外,亦建議教育局應輔以提供家長親職教育服務,指導家長關心 並重視子女教育,培養正向的教養態度與溝通技巧,並提供定期追蹤輔導的服 務,使政府補助能達最有效之利用,例如:鼓勵外籍配偶幼兒提早進入學前班就 讀,並予以適當的教育補助,逐年充實公立幼稚園的資源;成立單親家庭服務中 心,提供單親家庭電話及面談、心理輔導服務,並舉辦單親家長情緒調適、父母 效能訓練、自我成長等課程;成立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或是家扶中心、張老師 等機構,提供低收入戶與隔代教養家長之親職教育輔導或子女教育補助金等。

(四)建立學校輔導網絡與制度

本研究結果顯示,學校輔導機制是有其重要性與影響性,故教育主管機關應 積極推動各校建立弱勢家庭學童之學業輔導計畫與機制,以提供各校輔導弱勢家 庭學童之學業補救參考與依據,並建立官方與民間共同輔導網絡。

弱勢家庭因為資源的匱乏,將影響其子女的學習發展,如何去補足這方面的

教育不足,不能單靠有形的資源補助,最重要的是無形支持系統的補強;期盼藉 由政府的經濟援助、立法與行政資源、投資學校的軟硬體設施、落實家庭與幼兒 教育觀念的佈達等各方面多管齊下,對弱勢家庭有確實提供具實質意義的教育協 助,為弱勢家庭學童開創更完善的教育環境。

二、 對學校教師與學校機構的建議

(一)及早介入輔導以達成效

因弱勢家庭型態之影響,其所提供之教育環境與家庭文化資本可能較低於一 般家庭學童,但家庭背景的差異是無法改變的,惟有透過學校教育以彌補家庭教 育功能之不足;當弱勢家庭學童入學後,學校單位應及早觀察,並進行課業與生 活適應之輔導,使其減少因弱勢家庭因素而造成之學習不利影響。以本研究訪談 對象新移民家庭家長為例,因其學校教師在一年級入學之初即建議其家長參加沐 風關懷協會之輔導,因為及早提供輔導與協助,兩個學期後的學習成效可觀、學 業表現優異,可見提早介入輔導是具有其影響力的,成效更是顯而易見的。

(二)鼓勵教師多進行家庭訪問

本研究結果顯示,弱勢家庭學童在學習上所產生的困難,大都來自於家庭教 育環境不足,弱勢家庭家長無法給予較多的協助、或參與課業指導過程,但每個 弱勢家庭個案之困難情形並非完全相同,故學校應鼓勵班級導師主動接觸弱勢家 庭家長,藉由家庭訪問或電話訪問,以瞭解其問題與困難,針對個別之弱勢家庭 問題提供所需之協助,使弱勢家庭學童之學習能獲得有效改善。本研究受訪之沐 風關懷協會教師亦表示,唯有真正進入弱勢家庭、與其家長接觸互動,獲得其家 長與學童的信任,透過溝通才能瞭解其真正的困難,以提供迫切需要之協助。

(三)確認需要輔導與協助之對象

根據本研究結果顯示,弱勢家庭背景因素確實對弱勢家庭學童之學業成就造 成負面影響,但各校情況不一,且程度也不盡相同,另在質性訪談結果亦可發現,

部份弱勢家庭之家長對於學童之生活情形與學習也能提供適當之指導協助、且其

學業成就與生活情形也表現良好,如本研究對象單親家庭學童,其家長的家庭經

學業成就與生活情形也表現良好,如本研究對象單親家庭學童,其家長的家庭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