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退法 二退法
二退法
566及增法 及增法 及增法 及增法
567云何二退法?謂毀戒、破見。
云何二增法?戒具、見具。
「戒具、見具」,巴利本作 sovacassata ca kalyana-mittata ca(善言及善友)。
「毀戒、破見」,巴利本作 dovacassata ca papa-mittata ca(惡言及惡友)。「戒具、
見具」二法趣向善道;「毀戒、破見」二法趣向惡趣。
564 《中阿含經》卷十,〈七法品.漏盡經〉第十,大正藏第二册,頁 432 中。
565 《中阿含經》卷十,〈習相應品.彌醯經〉第十五,大正藏第一册,頁 491 下。
566 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九,〈(一○)第二分十上經第六〉,大正 藏第一册,頁 53 上。P.T.S.長部(D.Vol.3,p.273,17L。漢譯南傳大藏經,p.284。
567 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九,〈(一○)第二分十上經第六〉,大正藏 第一册,頁 53 上。P.T.S.長部(D.Vol.3,p.273,17L。漢譯南傳大藏經,頁 284。
戒,巴利語 sila。音譯尸羅。意指行為、習慣、性格、道德、虔敬。為三學 之一。廣義而言,凡善惡習慣皆可稱之為戒,如好習慣稱善戒(又作善律儀), 壞習慣稱惡戒(又作惡律儀),然一般限指淨戒(具有清淨意義之戒)、善戒,特 指為出家及在家信徒制定之戒規,有防非止惡之功用。毀戒,又作犯戒。與「持 戒」相對。即毀破所受持之戒律。所犯之戒法不同,治罰亦異。
《雜阿含經》第一○七三經云:「非根莖華香,能逆風而熏,唯有善士女,
持戒清淨香,逆順滿諸方,無不普聞知。多迦羅、栴檀,優鉢羅、末利,如是比 諸香,戒香最為上!栴檀等諸香,所熏少分限,唯有戒德香,流熏上昇天。斯等 淨戒香,不放逸正受,正智等解脫,魔道莫能入。是名安隱道,是道則清淨,正 向妙禪定,斷諸魔結縛。」568受持戒法是信仰的實踐,佛陀於遺教中告誡弟子們 當以戒為師,經典中也常以各種譬喻來說明「戒」的重要性,如:「戒具足,如 火光照人」。569成就戒德香,順逆風皆可聞之,普熏十方;修得淨戒香的行者,
因不放逸,修正定正智,所以能斷諸魔障煩惱繫縛,得解脫,入安穩道。
戒德具足,當成就「欲求知足」、「人天所見識知」、「四禪」、「四神足」、「八 解脫門而無罣礙」、「天耳通、「他心通」、……。570戒德具足,為五分法身之一,
568 《雜阿含經》卷卅八,第一○七三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279 上。
569 《長阿含經》卷十一,《善生經》卷十二,大正藏第一册,頁 71 下。
570 「欲求知足者,當念戒德具足,在閑靜處而自修行,與止觀共相應」、「欲求使四部之眾、國 王、人民有形之類所見識知,彼當念戒德具足。」、「意欲求四禪,中無悔心,亦不變易,
當念戒德成就」、「意欲求四神足,彼亦當戒德具足。」、「意欲求八解脫門而無罣礙,彼當 念戒德具足。」、「意欲求天耳,徹聽聞天人聲,當念戒德具足。」、「意欲求知他人心中所 念,諸根缺漏,彼亦當念戒德具足。」、「意欲求知眾生心意,有欲心、無欲心,有瞋恚心、
無瞋恚心,有愚癡心、無愚癡心,如實知之。有愛心、無愛心,有受心、無受心,如實知 之。有亂心、無亂心,有疾心、無疾心,有少心、無少心,有量心、無量心,有痛心、無 痛心,有三昧心、無三昧心,有解脫心、無解脫心,如實知之。欲如是者,當念戒德具足。」、
「意欲得無量神足,分一身作無數,復還合為一,踊沒自在,化身乃至梵天,彼當念戒德 具足。」、「欲求自憶宿世無數劫事,或一生、二生……乃至千生、百千億生、成劫、敗劫、
成敗之劫,不可稱計。我曾死此生彼,名某、字某,或從彼終,來生此間;自憶「意欲求 天眼,徹視觀眾生類善趣、惡趣,善色、惡色,若好、若醜,如實知之。或復有眾生身、
口、意行惡,誹謗賢聖,身壞命終,生地獄中;或復有眾生身、口、意行善,不誹謗賢聖,
成就五分法身者,堪為人天所供養,為世間福田。571「著利養者,不成五分法身,
不具戒德」。572為十救法之一,為四不壞淨之一。《增一阿含經》卷卅七云:「戒 成就者,便得定意;已得定意,便獲智慧;已得智慧,便得多聞;已得多聞,便 得解脫;已得解脫,於無餘涅槃而取滅度,以此明之,戒為最勝。」573
「戒德、智慧成就者皆依戒律,於此正法中而得長養,諸聲聞之中不具足戒 律者,斯等之類皆離正法,不與戒律相應。」574《四分律》卷五十九載有破戒之 五種過,稱為破戒五過,即自害、為智者所訶斥、惡名流布、臨終生悔、死墮惡 趣等。《毘尼母經》卷三:「犯戒有七種:一波羅夷,二僧伽婆尸沙,三尼薩耆波 逸提,四波逸提,五偷蘭遮,六波羅提提舍尼,七突吉羅。」575
見,梵語 drsti 或 darwana。觀視、推度之義。指由眼所見或推想,而對某事 產生一定之見解。意謂見解、思想、主義、主張。有正見、邪見等。破見,謂以 邪見破壞正見。如外道以六十二邪見破壞佛之正見。其意義與謗法相同,在佛法 則為至極之重罪。
律則是發自內心的自我要求,屬於自律,以止惡行善的戒行來達到自心的清 淨,同時也帶給他人和平、尊重。佛教的戒律講究修身做人,所謂「仰止唯佛陀,
完成在人格」,把人做好,修身完成,才能進一步開發內心的光明智慧,悟證最 高的真理。戒律因應各種根機對象,可分為出家修道者的式叉摩那戒(六法戒)、
沙彌(尼)十戒、比丘(尼)具足戒;以及在家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則適用
心意正見,身壞命終,生善處天上;意欲如是者,當念戒德具足。」「意欲求盡有漏,成無 漏心解脫、智慧解脫: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胎,如實知之;彼當念 戒德具足,內自思惟無有亂想,居在閑處。」
571 《增一阿含經》卷廿九,〈六重品〉第卅七之一,大正藏第二册,頁 712 中。經云「若比丘 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具足者,便為天、龍、鬼神所見供養,可敬、可 貴,天、人所奉。是故,諸比丘!當念五分法身具足者,是世福田,無能過者。」
572 《增一阿含經》卷四一,〈馬王品〉第四十五,大正藏第二册,頁 772 下。
573 《增一阿含經》卷卅七,〈八難品〉第四十二之二,大正藏第二册,頁 754 中。
574 《增一阿含經》卷卅七,〈八難品〉第四十二,大正藏第二册,頁 754 上。
575 《毘尼母經》卷三,大正藏第廿四册,頁 812 中。
於任何發心受持的眾生。佛教講究自制修身,尊重他人,行止合乎善惡因果則是 持戒,破戒猶可藉發露懺悔、積善結緣來化解,將功贖罪;破見(沒有因果觀念)
則無可救藥,萬劫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