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六覺法六覺法

在文檔中 《十上經》法數思想研究 (頁 88-92)

六覺法 六覺法 六覺法

358

云何六覺法?謂六內入: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

357 《雜阿含經》卷三,第六十二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16 上。

358 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九,〈(一○)第二分十上經第六〉,大正 藏第一册,頁 54 上。P.T.S.長部(D.Vol.3,p.279,22L。漢譯南傳大藏經,p.291。

六內入,又作內六處(Cha ajjhattikani ayatanani)。入者,涉入、趨入之義;

處者,所依之義。「何等為六內入處?謂眼入處、耳入處、鼻入處、舌入處、身 入 處 、 意 入 處 」。359指 眼 入 ( cakkhayatanam )、 耳 入 ( sotayatanam )、 鼻 入

(ghanayatanam)、舌入(jivhayatanam)、身入(kayayatanam)、意入(manayatanam)

等六根。此六根六境互相涉入而生六識,故稱入;六根六境為生六識之所依,故 稱處。

1.「眼入」,巴利 cakkhayatanam:視覺器官與視覺能力與色塵互涉而生眼識。

2.「耳入」,巴利 sotayatanam:聽覺器官及其能力與聲塵互涉而生耳識。

3.「鼻入」,巴利 ghanayatanam:嗅覺器官及其能力與香塵互涉而生鼻識。

4.「舌入」,巴利 jivhayatanam:味覺器官及其能力與味塵互涉而生舌識。

5.「身入」,巴利 kayayatanam:觸覺器官及其能力與觸塵互涉而生身識。

6.「意入」,巴利 manayatanam:思惟器官及其能力與法塵互涉而生意識。

根、境、識三者和合,眾生以六識緣六境而遍污六根,能昏昧真性,故稱為 塵。此六塵在心之外,故稱外塵。此六塵猶如盜賊,能劫奪一切之善法,故稱六 賊。

「六根」對「六境」而有「六入處」,有六入處,因而貪愛滋長,苦惱叢生。

對付的方法就是觀六入處為因緣所成,是無常的、是變易法,於六入處觀非找、

非我所;如實觀已,則對於諸世間都無所取;因無所取故,則無所著;無所著故,

自知得解脫。如在《雜阿含經》〈六入處誦〉第二七四經中360,世尊以譬喻教諸

359 《雜阿含經》卷十三,第三○四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86 下。

360 《雜阿含經》卷十一,第二七四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73 上。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非汝 有者,當盡棄捨;捨彼法已,長夜安樂。諸比丘!於意云何?於此祇桓中,諸草木枝葉,

有人持去,汝等頗有念言:『此諸物是我所,彼人何故輒持去?』」答言:「不也,世尊!」

「所以者何?彼亦非我、非我所故。汝諸比丘亦復如是,於非所有物當盡棄捨;棄捨彼法

比丘,問他們如果祇園中的草木枝葉被人擅自持去,是否會念言,我的草木枝葉 為何為人拿走?比丘們言不會。世尊便告諸比丘道,是草木枝葉非我、非我所有 故;職是之故,眼、耳、鼻、舌、聲、意等六入亦是非我、非我所;而這些非我 所物,應當捨離,捨離則長夜安樂。

此外,同樣在〈六入處誦〉第二七九經中,世尊開示以六根應「調伏、關閉、

守護、執持、修習」361,若能做到此六處時,就不會於境執取不捨,縱使是美好 的境界,也不會貪著其中;無論六根觸任何境,都不犯過失,世間貪愛不善法皆 不擾於心,來世便可得到苦樂;相反如果不行五事,六根就會攀緣外境,則過患 叢生,必受苦報。經中偈云:「於六觸入處,住於不律儀362;是等諸比丘,長夜 受大苦。斯等於律儀,常當勤修習;正信心不二,諸漏不漏心。眼見於彼色,可 意不可意;可意不生欲,不可不憎惡。耳聞彼諸聲,亦有念不念;於念不樂著,

不念不起惡。鼻根之所齅,若香若臭物;等心於香臭,無欲亦無違。所食於眾味,

彼亦有美惡;美味不起貪,惡味亦不擇。樂觸以觸身,不生於放逸;為苦觸所觸,

不生過惡想。平等捨苦樂,不滅者令滅;心意所觀察,彼種彼種相。虛偽而分別,

欲貪轉增廣;覺悟彼諸惡,安住離欲心。善攝此六根,六境觸不動;摧伏眾魔怨,

度生死彼岸。」363偈語揭示六根觸六境(色、聲、香、味、觸、法)時,於可意 不可意,皆不執取,以離過患;調攝六根使不為六境所動,即可超越愛憎,度過 生死彼岸。

善護六入是律儀處。律是法規,儀是儀則,即密護根門、防範身口意造作善

已,長夜安樂。何等為非汝所有?謂眼,眼非汝所有,彼應棄捨;捨彼法已,長夜安樂。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云何,比丘!眼是常耶?為非常耶?」答言:「無常。」世 尊復問:「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復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

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耳、鼻、舌、身、意 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於此六入處觀察非我、非我所;觀察已,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 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361 《雜阿含經》卷十一,第二七九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76 中。

362 「不律儀」:不律儀即不守戒。就廣義而言,善戒為好習慣;惡戒為壞習慣。

363 《雜阿含經》卷十一,第二七九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76 中。

業,防非止惡的戒。故《雜阿含經》第二七九經云:「云何律儀?云何不律儀?

愚癡無聞凡夫眼見色已,於可念色而起貪著,不可念色而起瞋恚,於彼次第隨生 眾多覺想相續,不見過患;復見過患,不能除滅。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比丘!是名不律儀。云何律儀?多聞聖弟子若眼見色,於可念色不起欲想,不可 念色不起恚想,次第不起眾多覺想相續住,見色過患;見過患已,能捨離。耳、

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律儀。」364

據《雜阿含經》言,於六入處,如實知見,正智觀察,則斷諸有漏,得解脫。

經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不憶念,於其中間盡諸有漏。

佛告羅睺羅。有內六入處。何等為六。謂眼入處。耳.鼻.舌.身.意入處。此 等諸法。正智觀察,盡諸有漏,正智心善解脫,是名阿羅漢。盡諸有漏,所作已 作,已捨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得解脫」365

對於六根各執於可意、不可意的境界,如同繫著於堅柱上,而柱就是指的就 是身。而六根各馳騁種種境界,隨意往返,生死疲憊。366因而對治六內入的修持,

即是身念處的修持,如經云:「六眾生者,譬猶六根;堅柱者,譬身念處。若善 修習身念處,有念、不念色,見可愛色則不生著,不可愛色則不生厭;耳聲、鼻 香、舌味、身觸、意法,於可意法則不求欲,不可意法則不生厭。是故,比丘!

當勤修習,多住身念處。」367對於六根不欲求,不生厭,而多住於身念處的修持。

364 《雜阿含經》卷四三,第一一七○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313 上。

365 《雜阿含經》卷卅一,第八九七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225 中。

366 《雜阿含經》卷四三,第一一七一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313 上。「如是六根種種境界,各 各自求所樂境界,不樂餘境界。眼根常求可愛之色,不可意色則生其厭。耳根常求可意之 聲,不可意聲則生其厭。鼻根常求可意之香,不可意香則生其厭。舌根常求可意之味,不 可意味則生其厭。身根常求可意之觸,不可意觸則生其厭。意根常求可意之法,不可意法 則生其厭。此六種根種種行處,種種境界,各各不求異根境界。此六種根其有力者,堪能 自在,隨覺境界。如彼士夫繫六眾生於其堅柱,正出用力隨意而去,往反疲極,以繩繫故,

終依於柱」

367 《雜阿含經》卷四三,第一一七一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313 上。

在文檔中 《十上經》法數思想研究 (頁 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