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法 六成法 六成法
100云何六成法?謂六重法101。若有比丘修六重法,可敬可重,和合於眾,無 有諍訟,獨行無雜。云何六?於是,比丘身常行慈,敬梵行者,住仁愛心,
名曰重法。可敬可重,和合於眾,無有諍訟,獨行無雜。復次,比丘口慈、
意慈,以法得養及鉢中餘,與人共之,不懷彼此。復次,比丘聖所行戒,
不犯不毀,無有染汙,智者所稱,善具足持,成就定意。復次,比丘成就 賢聖出要,平等盡苦,正見及諸梵行,是名重法。可敬可重,和合於眾,
96 同前註。
97 《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第六七九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186 上。
98 《般泥洹經》,大正藏第一册,頁 180 下。《雜阿含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185 下。
99 《中阿含經》卷五十九,〈例品.一切智經〉第一,大正藏第二册,頁 793 下。
100 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九,〈(一○)第二分十上經第六〉,大正 藏第一册,頁 54 上。P.T.S.長部(D.Vol.3,p.279,22L。漢譯南傳大藏經,頁 291。
101 「六重法」,巴利本作 cha sārānīyā dhammā(六和敬法),即相互敬重,和合生活之六種方法。
無有諍訟,獨行不雜。
六重法,巴利本作 cha sārānīyā dhammā(六和敬法),調和的狀況、友愛的 生活 (states of conciliation,fraternal living)102,即相互敬重,相互分享、扶持修行 善法和合生活的六種方法。又作六慰勞法、六思念法、六和。也就是說吾人應當 常思念六重之法;尊敬重視,保存在心懷,使其不忘失。有那六種呢?(1)身 行念慈(2)口行念慈(3)意行念慈(4)得法利之具,能與諸梵行者共之,亦 無悋想。(5)諸有禁戒不朽不敗,極為完具,而無缺漏,智者之所貴。復欲使此 戒分布與人,使同其味。(6)正見賢聖得出要,如是之見,欲與諸梵行者共同此 法。此六重之法,可敬可貴。103
(一)身、口、意行念慈:「身行慈無瑕穢」、「口行慈無瑕穢」、「意行慈無 瑕穢」104,即是身口意三業的修行。六觸入處住律儀,能令滿足三妙行105,這是 律儀規範,戒行清淨和合是本質,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則是和合的表 現。故《中阿含經》卷第三十五云:「以慈身業向諸梵行,是慰勞法,愛法樂法,
令愛令重,令奉令敬,令修令攝,得沙門,得一心,得精進,得涅槃。如是慈口 業、慈意業。」106
(二)得法利之具,能與諸梵行者共之,亦無悋想:「若得利養之具,能與 人等共分之而無悋想」107,布施為四攝事之一,為成就眾生的利他法108;在和合
102 T.W.Rhys Davids and W.Stede, The Pali Text Society’s Pali-English Dictionary,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Ltd, 1979.P.706
103 《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重品〉第三十七之一,,大正藏第二册,頁 708 下。
104 《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重品〉第三十七之二,大正藏第二册,頁 713 下。
105 《雜阿含經》卷一一,第二八一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77 下。經云:「若眼見適意、可愛念、
能長養欲樂、令人緣著之色,彼比丘見已,不喜、不讚歎、不緣、不著、不住;若眼見不 適意、不可愛念、順於苦覺之色,諸比丘見已,不畏、不惡、不嫌、不恚。於彼好色,起 眼見已,永不緣著;不好色,起眼見已,永不緣著;內心安住不動,善修解脫,心不懈勌。
耳、鼻、舌、身、意識法亦復如是。如是於六觸入修習多修習,滿足三妙行。」
106 《中阿含經》卷三十五,〈梵志品〉第二,大正藏第一册,頁 650 上。
107 《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重品〉第三十七之二,大正藏第二册,頁 713 下。
的團體中,「利和同均」是資益他人亦捨己貪慾,互寭成就。《中阿含經》卷第三 十五云:「若有法利,如法得利,自所飯食,至在鉢中。如是利分,布施諸梵行,
是慰勞法,愛法樂法,令愛令重,令奉令敬,令修令攝,得沙門,得一心,得精 進,得涅槃。」109
(三)諸有禁戒不朽不敗,極為完具,而無缺漏,智者之所貴。復欲使此戒 分布與人,使同其味:「奉持禁戒無瑕疵,智者所貴,如是之戒能具足。」戒是 善法的初基,善法的依止處,受持戒法是信仰的實踐。食衣住行之威儀端正、身 語意三業之清淨和雅等皆是戒的範疇,是做人的根本道德,是倫理的基本德目,
為共住同遵的規範。《中阿含經》卷第三十五云:「若有戒不缺、不穿、無穢、無 黑,如地不隨他,聖所稱譽,具善受持。如是戒分,布施諸梵行,是慰勞法,愛 法樂法,令愛令重,令奉令敬,令修令攝,得沙門,得一心,得精進,得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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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見賢聖得出要,如是之見,欲與諸梵行者共同此法:「諸有邪見、
正見、賢聖出要」111,見和同解,具共同理念目標。當然在初期佛教所指的就是 解脫,即離苦得樂。因而舉凡離苦得樂之正確的見解,就是實踐的內容與方法。
《中阿含經》卷第三十五云:「若有見是聖出要,明了深達,能正盡苦。如是見 分,布施諸梵行,是慰勞法,愛法樂法,令愛令重,令奉令敬,令修令攝,得沙 門,得一心,得精進,得涅槃。」112
108 《雜阿含經》卷廿六,第六六九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185 上。經云:「若所有法,是眾之 所取,一切皆是四攝事。或有一取施者,或一取愛語者,或一取行利者,或一取同利者。
過去世時,過去世眾,以有所取者,亦是四攝事;未來世眾,當有所取者,亦是四攝事。
或一取施者,或一取愛語,或一取行利者,或一取同利。」
109 《中阿含經》卷三十五,〈梵志品〉第二,大正藏第一册,頁 650 上。
110 《中阿含經》卷三十五,〈梵志品〉第二,大正藏第一册,頁 650 上。
111 《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重品〉第三十七之二,大正藏第二册,頁 713 下。
112 《中阿含經》卷三十五,〈梵志品〉第二,大正藏第一册,頁 650 上。
能得盡苦本,諸見皆悉分明;113行此六慰勞法,共同和合,歡喜不諍,同一 一心,同一一教,合一水乳,快樂遊行,如佛在時。114即求菩提、修梵行之人須 互相友愛、敬重之,能得至涅槃。
「六重法」以戒立戒,為上等法:戒律為規範,而「六重法」即是以戒立戒,
為團體和合的基礎,「依戒立戒,以戒為梯,昇無上慧堂正法之閣,以小方便觀 千世界。諸賢!猶有目人住高樓上,以小方便觀下露地,見千土墩」115。六和敬 之中,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是和合的本質;身和同住,口和無諍,
意和同悅是和合的表現。身業的實踐,如法共住;語業的談吐,和雅高尚;意業 的動念,清淨無染。和樂清淨的僧團,便是正法久住的基礎,因此,經典中以「破 和合僧」與弒父、弒母、弒阿羅漢、出佛身血,同為「五逆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