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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覺法十覺法

在文檔中 《十上經》法數思想研究 (頁 97-100)

十覺法 十覺法 十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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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十覺法?謂十色入: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色入、聲入、

香入、味入、觸入。

「十色入」,巴利本作 dasāyatanāni(十處),從內外十二處之中除去意根、

法境,其餘十數稱為「十色入」。乃養育、生長之意。即長養心所法,計分為十 種,乃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等處。即:眼處 cakkhayatanam,

色處 rupayatanam,耳處 sotayatanam,聲處 saddayatanam,鼻處 ghanayatanam,

香處 gandhayatanam,舌處 jivhayatanam,味處 rasayatanam,身處 kayayatanam,

觸處 photthabbayatanam。梵語、巴利語 yatanaā 之舊譯為「入」,新譯為「處」。

即根境相涉入而生識稱為入。

1.「眼入」與「色入」:「眼入」是指視覺器官與視覺能力與色塵互涉而生眼 識,並不只是指眼球,而是眼球中具有某種特別微細的物質,可以感覺光和顏色。

現代生理學的說法認為眼球中有可感受光與顏色的特別細胞,即眼中有某種特別 的特質、色法,可以感覺光與顏色,記錄它,並且會有特別的感應。「色入」即 是眼睛能觸見於一切世間所有青黃赤白、方圓長短等種種顏色、形相,而產生諸 受。390「耳識取聲相,取隨聲好者,身壞命終,墮惡趣中,如沈鐵丸。」

2.「耳入」與「聲入」:「耳入」是指聽覺器官及其能力與聲塵互涉而生耳識,

不是指外面的耳朵,而是耳朵內有特別的物質,能感應音波而轉換成我們聽到的 聲。「聲入」:耳朶能觸聽於一切世間所有絲竹歌詠等種種之聲,而產生諸受。391

3.「鼻入」與「香入」:「鼻入」是指嗅覺器官及其能力與香塵互涉而生鼻識,

389 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九,(一○)第二分十上經〉第六,大正 藏第一册,頁 57 上。P.T.S.長部(D.Vol.3,p.290,13L。漢譯南傳大藏經,p.301。

390 佛光大辭典,p.1313。

391 同前註。

鼻孔深處有個特別的物質,可感應到特別的味道,並記錄這些味道。「香入」是 鼻觸齅於一切世間所有栴檀沈水等種種之香,而產生諸受。392

4.「舌入」與「味入」:「舌入」是指味覺器官及其能力與味塵互涉而生舌識,

指在舌頭上佈滿了一種特別的色法、特質,能接收、感知特別的味道。「味入」

是舌能觸食一切世間所有珍饈美饌等種種之味,而產生諸受。393

5.「身入」與「觸入」:「身入」指觸覺器官及其能力與觸塵互涉而生身識,

指身體中佈滿的淨色,能感受到觸受。「觸入」指身體能觸受於男女身分柔軟細 滑及世間所有種種上妙衣服等,而產生諸受。394

於六入觸生地獄、天之別,而有長受憂苦,與長受喜樂之異。395於耳聲、鼻 香、舌味、身觸,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為世間難得:經云:「若比丘 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 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當知是舍利弗等。舍利弗 比丘眼見色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 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舍利弗比丘成就此六常行故,世間難得,所 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396

392 同前註。

393 同前註。

394 同前註。

395 《雜阿含經》卷八,第二一○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53 上。經云:「有六觸入處地獄,眾生 生彼地獄中者,眼所見不可愛色、不見可愛色,見不可念色、不見可念色,見不善色、不 見善色,以是因緣故,一向受憂苦;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見不可愛、不見 可愛,見不可念、不見可念,見不善法、不見善法,以是因緣故,長受憂苦」「諸比丘!有 六觸入處天,有眾生生彼處者,眼見可愛、不見不可愛,見可念色、非不可念色,見善色、

非不善色,以是因緣故,一向長受喜樂;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所識法,可愛非不 可愛、可念非不可念、善非不善。

396 《雜阿含經》卷十三,第三四二經,大正藏第二册,頁 93 中。

十色處與五蘊的關係相當於色蘊;其與十二入、十八界圖示如下:

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

十 八 界 六塵:色、聲、香、味、觸、 法

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受蘊

想蘊

行蘊

識蘊 色蘊

五蘊

十二入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滅法析義 滅法析義 滅法析義 滅法析義

「滅法」,除盡,使不存在。397巴利本 pahatabbo,應斷。其述及法數包括了

「我慢」、「無明、愛」、「三愛」、「四受」、「五蓋」、「六愛」、「七使法」、「八邪」、

「九愛本」、「十邪行」,這些都是障道法,染污法,有如傳染病受到了傳染,自 毀毀人,所以皆是應斷除的。「於諸染污心不得離欲,彼障礙亦不得斷」,也是說 這些法皆會染污吾人的心性而不得出離欲望的枷鎖,對於種種障難也同樣無法斷 除。「滅法」,即是告訴我們一種積極除惡的重點目標,皆是應當斷除而才能邁向 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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