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維摩詰所說經》介詞研究
第一節 介詞的定義及分類
一、介詞詞類的確立
最早將介詞當作一個詞類而提出者,是馬建忠的《馬氏文通》,其〈正名卷 之一〉云:「凡虛字以聯實字相關之義者,曰『介字』。」馬建忠認為因為漢語沒 有詞形變化,「為了濟漢語無變之窮」,所以介詞顯得十分重要,在《馬氏文通》
卷七中:
介字云者,猶為實字之介紹耳。夫名代諸字,先乎動字者為主次,後忽動字 者為賓次。然而實字相觀之義,有出乎主賓兩次之外者。泰西文字,若希臘 辣丁,於主賓兩次之外,更立四次,以盡實字相關之情變,故名代諸字各變 六次。中國文字無變也,乃以既字濟其窮。《文心雕龍章句》有云:『之、而、
於、以者,劄句之舊體。』劄句也者,蓋以為實字之介紹耳。63
但是也因為馬建忠對介詞下了這樣「以聯實字相關之義者」的定義,而造成 介詞與其他詞類混淆狀況。甚至對於是否需要設立「介詞」一類,學者間有不同 的看法,主張取消建立介詞一類的學者如王力、呂叔湘、高名凱等人。
呂叔湘的《中國文法要略》中把介詞、連詞、助詞一併歸為「關係詞」。64 在他與朱德熙合著的《語法修辭講話》中,將介詞歸入為動詞,稱作「副動詞」,
其理由是因為這兩種詞類的界限不容易劃清,所以不如歸在動詞這個大類之下。
王力也不立介詞一類,他在《中國現代語法》將介詞與連詞合稱做「聯結詞」, 其說明是:
63 《馬氏文通校注》卷之七介字 p313。
64 呂叔湘,《中國文法要略》上卷 p25-27。
詞和詞可以聯結,句和句也可以聯結;有些虛詞居於詞和詞中間,或句和句 的中間,擔任聯結的職務。這種虛詞,我們叫做聯結詞65
但王力又將聯結詞區分為「純粹的聯結詞」,如「則」、「乃」、「且」、「而」、
「故」、「況」、「之」等字;及「由動詞變來的聯結詞」,如「與」、「以」、「因」、
「由」等字,又說現代的聯結詞幾乎沒有一個是純粹的。66
高名凱在《漢語介詞之真價值》(1940)中把介詞稱做「准動詞」、「半動詞」,
他認為漢語的所謂「介詞」都是從具有動詞功能的詞演變來的,而且還沒有完全 損失其原來的意義,所以不稱作介詞。
這些主張不立介詞一類的學者們,注意到介詞和動詞的淵源關係,但是卻沒 有看到介詞獨特的語法功能。
有一些學者則主張另立介詞一類,如黎錦熙(《中國語法教材》, 1953)、張 志公(《漢語語法常識》, 1953)等,張志公將介詞隸屬於虛詞,更列舉 26 個介 詞的例詞,如「在」、「當」、「從」等在今天仍然是看做介詞的例詞。
黎錦熙在《新著國語文法》雖然將介詞與連詞合併為「關係詞」,但又根據 現代漢語的特點,提出自己對介詞的具體說明:他將介詞分為一般介詞和特別介 詞,特別介詞又分為提賓介詞、領攝介詞、引副介詞。一般介詞如「在」、「從」、
「向」、「對於」等;提賓介詞如「把」;領攝介詞「的」;引副介詞「得」。67 由上述我們可以發現諸家都有各自不同的主張,事實上立或不立介詞一類,
都還需要對不同的語法現象作說明。五十年代後的漢語語法界,對於連詞和介詞 的性質有更多的了解與認識,主張介詞和連詞各自獨立為一類的觀點在學者間有 了共識。
二、介詞和其他詞類的區分
(一)介詞與動詞的區分
漢語的介詞幾乎都是由動詞演變而來,對於這個論點一般沒有什麼疑議,然 而由于介詞演變成動詞的過程複雜,各學者間對於劃分的標準多有差異:如盧英
65 王力,《中國現代語法》p378-382。
66 王力,《中國語法理論》p333-334。
67 黎錦熙,《新著國語文法》p11-12,197-215。
順(1988)提出動詞與介詞的劃分標準是:
介詞的核心功能有下列幾項:(1)介詞是定位附著詞。(2)介詞不能單獨使 用。(3)介詞短語不能單獨作謂語。(4)介詞短語所附著的詞語不能外移或 省略。(5)介詞後面絕對不允許再出現另一個介詞短語。73
綜合以上學者們的說明,整理如下:
動詞的語法特點有:
1、可以單獨回答問題,或單獨充當句子的謂語。
2、可以帶“著/了/過"等動態助詞,可以重疊。
3、可以受“不"或“沒"的否定。
4、及物動詞可以帶體詞或謂語賓語(少數動詞必帶賓語)。 5、動詞可以正反重疊表示疑問。
6、介賓詞組其賓語不能外移或省略,動詞則無此限制。
介詞的語法特點主要有:
1、不能單獨充當句子成份,更不能單獨回答問題。
2、有的可以帶“著/了/過" 等動態助詞,有的不行;不能重疊。
3、謂語前的介詞結構,前邊大多可以出現“不"“沒",但受其否定的不 是單個介詞,而是整個介詞結構,或是包含介詞結構和動詞結構在內的整個偏正 詞組。
4、後邊必須帶體詞或謂詞賓語,組成介詞結構整個地修飾謂詞或體詞。
5、介詞不能正反重疊表示疑問。
6、介詞短語所附著的詞語不能外移或省略。
(二)介詞與連詞的區分74
介詞與連詞的區分,學者們大致有三種看法:
1、依所連接的語言單位之性質區分,同時又兼顧連接後所構成的關係:以 馬建忠為代表,他對介詞、連詞提出以下的註解:「凡虛字用提承轉推字句者曰 連字。」、「凡虛字用以連實字相關之義者曰介字。」
2、依結構關係區分:以金兆梓為代表,他提出,表示主從關係的,不論連 合字或是聯句都是介詞;表示衡分關係的,不論連合字或是聯句都是連詞。
3、綜合上述二點,按照結構關係,又兼顧所連接的語言單位的性質,及其 連接的成份與其他成份的關係;以黎錦熙為代表,他說:連詞是連接句與句、詞
73 金昌吉,《漢語介詞和介詞短語》p19。
74 轉引自齊滬揚,張誼生,陳昌來合編《現代漢語虛詞研究綜述》p172。
與詞的,介詞是介紹實體詞給述說詞,以表示時地、方法、因果等關係。
對於介詞與連詞的界分,楊伯峻、何樂士提出更具體的區別:75
1、連詞前面不能有任何附加成分;而介詞前面卻可以出現副詞、連詞、助 動詞、介賓短語等多種成分。
2、連詞所連接的前後兩項若為並列關係,詞序一般可以對換;但介詞的前 後成分則不能任意對換。
3、並列連詞及其所連接的前後兩項共同作句中的一個成分,而介詞前面是 主語,介詞只能是和它的賓語共同作句中的狀語或補語。
三、介詞的語法意義與分類
(一)介詞的語法意義76
關於介詞的定義,我們參考一些學者的說法:朱德熙的看法是:
從語義上看,介詞的作用在於引出與動作相關的對象(施事、受事、與事、
工具)以及處所、時間等。77
我們把介詞跟它的賓語合起來稱作介詞結構。所有的介詞結構都能作連謂結 構的前一個直接成分,少數從文言來的介詞組成的介詞結構可以作連謂結構 的後一個直接成分。78
楊伯峻、何樂士合著的《古漢語語法及其發展》中介紹介詞的功能:
1、從語義上看,介詞功能在于引出與動作(或狀態)相關的時間、處所、
人物、工具、方式、條件等,使句義的表達更為具體、準確、生動。
2、從語法上看,介賓短語的增添是句子結構擴展的重要手段。79
介詞在一般的情況下都以短語形式出現,稱為「介詞結構」或「介詞詞組」, 即由介詞和其所附著的其他詞語構成。介詞通常不具備詞彙意義,但它在句子裡
75 楊伯峻、何樂士著《古漢語語法及其發展》p453-455。
76 參閱齊滬揚,張誼生,陳昌來合編《現代漢語虛詞研究綜述》p180-187。
77 朱德熙著《語法講義》p174。
78 朱德熙著《語法講義》p174。
79 楊伯峻、何樂士著《古漢語語法及其發展》p376。
確實擔負了一部分句子的信息量,我們稱呼這個信息量為介詞的意義,或是語法
另外一些肯定張文的研究者,更進一步補充了這項觀點:
如譚永祥、陳慶祜也支持張文周的看法,他們以「沿著荷塘,是一條曲折的 小煤屑路」這個代表性的例句,來表示在句首表處所和時間介詞短語在動詞「是」
或「有」之前也是主語。85
謝雙成、李芳杰他們認為句首的介詞短語在「是」字句中應該看作是主語,
他們所提出的理由是句首的介詞短語和後面的動詞性短語之間是被陳述與陳述 的關係,所以句首的介詞短語是充當主語成分的。86
宋玉柱提出可作主語的新類型:「在+處所詞語+存在動詞」,認為存在句句首 表處所的詞語包括介賓短語,都可看成是主語。87
介詞短語充當謂語:
饒長溶強調介詞不能單獨做謂語,必須帶賓語;帶了賓語不能單獨使用,總 要跟後面的謂語發生關係。以此為介詞的特點。
認為介詞短語可充當謂語的研究者,多以呂叔湘的說法為參考。呂叔湘在《漢 語語法分析問題》中提出,現代漢語中介詞至今仍保留著一些動詞的性質,比較 明顯的就是「介名短語可以作謂語」。
江天引用例句:「一切為了革命」及「那座房子向陽」的分析,證明少數介 詞詞組也可以作謂語。88
金昌吉認為有一些介詞短語可以在一定的條件下充當謂語。主要有三個條 件:
1、在前謂語「是」之後;
2、句中謂語動詞提前,介詞短語前有副詞或助動詞等修飾;
3、前後形成並列的對立結構。
由之,所謂介詞短語可充任謂語是有條件的,因此,金昌吉以為在這種狀況 下,嚴格說來介詞短語「仍舊不能算單獨作謂語」。89
介詞短語充當賓語:
汪樹福根據黃伯榮、廖序東主編的《現代漢語》中主張取消「合成謂語」, 把「判斷詞」和充當謂語的名詞、代詞等合起來的「合成謂語」作『謂語(動詞
85 參閱齊滬揚,張誼生,陳昌來合編《現代漢語虛詞研究綜述》p185。
86 同上 p185。
87 同上 p185。
88 同上 p186。
89 同上 p186。
「是」)+賓語』構成判斷、說明的句子處理,的說法,認為介詞短語可以作賓語。
5.引進動作行為的原因或目的:(1)引進動作行為的原因,如以、因、為等。
現代漢語介詞的分類數量較古漢語的分類為多,除了現實中因應表達上的需
現代漢語介詞的分類數量較古漢語的分類為多,除了現實中因應表達上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