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項 企業間選擇合作結盟與自己單獨進行投資二者的成本效益分析 當企業在面臨選擇自己單獨進行投資,或是和其他企業共同合作結盟之抉擇 時,究竟存在著哪些因素,是經營階層做為比較這二個選擇的優劣基準?每一個 選擇都會涉及到不同的組織交易架構和所有權形式,不過最終都是為了達到相同 的營運目標。以下本文將試著比較企業選擇百分之百持有的子公司,或是透過合 資、授權以及其他合作形式二者間成本效益的不同。
首先,相對於單一所有權的企業組織,企業間合作的模式必然會產生一些增 額的效益或成本159(incremental benefit or cost),換句話來說,企業間的合作結 盟相對於採行集中所有權的企業組織可能帶來增加利潤同時(或是)減少成本的 效果;另一方面,某些伴隨著企業間合作關係帶來的缺點,相對於採行單一所有 權的企業營運也可能導致減少利潤同時(或者是)增加成本的結果。我們可利用 以下這個簡單的數學式,來闡述當企業在面對選擇和其他企業進行合作結盟,或 是自己獨力進行投資時所面臨的成本效益分析狀態,意即,在某個特定的情況下 企業會偏好與其他企業進行合作勝於採取單一所有權的營運方式假如:
採行合作模式相對於單一所有權營運的增額效益(incremental benefit)-採 行合作模式相對於單一所有權營運的增額成本(incremental cost)>其他合作夥 伴所能分得的利潤數額
159 所謂的增額,指的是企業採取合作結盟的形式,相對於採行單一所有權的營運方式所增加的
利潤或成本部份。
簡單來說,當合作關係的淨增額效益(net incremental benefit)實際上大於 其他合作夥伴所能分得的利潤部分,企業會偏好合作模式勝於自己進行單一投 資,相關數學式如下:
(R1+R2)+(C1+C2)-(R3+R4)-(C3+C4)>(1-α)πCC
其中,在增額收入部分,R1和R2分別指直接和間接增加的收入,C1和C2則是 直接和間接減少的成本;在增額成本部份,R3和R4分別是直接和間接減少的收 入,C3和C4則是直接和間接增加的成本,至於πCC指的是透過企業間的合作所能 獲得利潤的期待值,α則是進行此項成本效益分析的企業依照契約約定或是投資 股權的多寡而進行損益分配的比例,因此1-α也就是其他合作成員所分配到的部 分。160
從上述說明我們可以得知,相對於選擇獨自進行投資,企業會採取和其他企 業組織進行合作結盟方式之前提,不只是此項合作關係帶來的淨增額效益必須為 正,同時更重要的是,該效益必須大到足夠在分配予其他合作成員所能享受的利 潤部分後,還能夠留下足夠的利潤予進行該項成本效益分析的企業,此時,企業 才有足夠的誘因選擇合作結盟而非單獨進行投資。由此也可顯示出,為什麼企業 間的合作關係並不容易形成,或是長時間的維持。
此外,在上述的成本效益分析中「淨增額效益」是取決於「增額收入」減去
「增額成本」的部分,而無論是「增額收入」或是「增額成本」都還可以再進一 步畫分為直接和間接的增加或減少的部份。所謂直接指的是會直接的對某項營運 計畫或活動產生影響的增額收入和成本部份;而所謂間接指的則是企業進行合作 結盟對於其在世界上其他地區的經營活動、公司其他部門的營運以及企業整體的 策略規劃等所產生的影響。不過,企業進行合作結盟時產生的直接與間接收入和
160 Farok J. Contractor & Peter Lorange, supra note 21, at 37-8.
成本增加或減少的效果,不必然都會產生同樣方向的影響,並且也不必然會發生 在相同的地區或時間。舉例而言,企業簽訂的授權協議本身可能會直接帶來增加 獲利的效果,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導致間接的不利之處,例如此項協議可能因此使 企業創造出一個未來的競爭者。161
第二項 企業進行合作結盟的增額效益 第一款 合作所增加的收入
相對於單獨進行投資,企業採取合作結盟的方式之所以能夠帶來較高的收 入,其原因可能包含:其他合作夥伴的行銷知識、科技技術、銷售管道和重要的 消費者或政府部門間的友好關係,以及快速的讓產品進入市場等,這些因素都有 利於企業現金流量的增加,同時帶來更好的營運績效。另一方面,從合作結盟關 係中企業也可以間接的受益,例如可能從合作夥伴得到技術或是新產品研發創新 的想法,此外,合作企業間也可以利用彼此不同部門專精所在,替對方處理產品 的製造、銷售等事宜。162
第二款 合作所降低的成本
企業間的合作結盟可以達到降低成本的效果,主要的因素在於:透過規模或 範疇經濟的效果、降低資本投資以及管銷費用(overhead),以及從合作夥伴處 獲取更便宜的原物料和零組件投入等。除此之外,企業還可能從合作夥伴處學習 到改進效率的方法,同時藉由生產力增加獲得成本優勢。例如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 GM)和日本豐田車廠(Toyota)的合作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考量因素即在 於此。163
161 Farok J. Contractor & Peter Lorange, supra note 21, at 39.
162 Farok J. Contractor & Peter Lorange, supra note 21, at 38-9.
163 Farok J. Contractor & Peter Lorange, supra note 21, at 38, 40.
第三項 企業進行合作結盟的不利之處 第一款 合作所減少的收入
相對於單獨進行投資,選擇和其他企業組織進行合作結盟者可能會因而受到 該合作關係之限制,例如企業無法再僅單方面隨意依照自己的意思去擴展其他營 運範圍,或是和其他合作夥伴所共同決定的產品價格可能會低於企業的預期,這 些源自於合作關係中或大或小的限制,都可能使企業的收入降低。164
另外,當合作結盟的企業尋求將共同製造的產品輸出國外銷售,可能會因此 使其他成員之一全球性的營運收入受到影響,間接地也導致其原本銷售額的降 低。總結來說,假設合作成員中有相互在共同的地區進行銷售的競爭,都可能會 因而讓參與合作結盟的企業收入減少。
第二款 合作所增加的成本
因為合作結盟的企業間彼此必須進行協商、技術交換以及一些管理監督上的 相互配合等,因此相對於單一所有權、將所有營業活動內化的層級組織而言,往 往必須付出額外的成本和費用。簡單來說,進行合作結盟的選擇會導致較高的「交 易成本」。雖然企業間的合作可以達到規模經濟和範疇經濟的效果,同時在彼此 專精的領域上截長補短、互取所需,然而在進行國際化的營運擴張到達一定的程 度之後,因為合作成員在採購、融資、稅務、移轉定價以及產品行銷等各方面經 營方向的分歧,使得原本的合作效益不再,反而增加更多的成本。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