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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小說」概念統括「小說」與「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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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梁啟超的戲劇觀

「觀」有觀念、觀點、看法等含意,「戲劇觀」包含了對於戲劇的觀念與看 待的方式。前面章節已談論梁啟超進行戲劇改良的過程與作品分析,本章將從幾 個面向討論其戲劇觀特色。

第一節 以「新小說」概念統括「小說」與「戲劇」

梁啟超提出「小說界革命」時有意的將小說與戲曲同納入「新小說」概念,

不但將西方劇作家莎士比亞、小說家伏爾泰和托爾斯泰等同視作以「小說院本」

啟蒙國民的「小說家」,在《新羅馬傳奇‧楔子一齣》中,還編出了詩人但丁同 邀莎士比亞與伏爾泰同去上海觀賞《新羅馬傳奇》演出的橋段。梁氏運用「界」

來進行「文學革命」下的分類。「詩界」、「文界」係以韻文和散文概分,但是戲 曲和小說一屬韻文領域、一屬非韻文領域,梁啟超將兩者歸於一界,除了皆是敘 述人物故事,具有通俗性、易懂易感等共通點外,也應和傳統將兩者排除在「詩 文傳統」之外的觀念有關。梁啟超將戲曲與小說歸為同類,不僅容易進行其「革 命」理論的綱目建立,亦容易運用文體本身共通的特性,還能利用兩者的差異「互 補有無」,使得「小說界革命」理論更具說服力。而梁啟超從日本明治維新模仿 西方「啟蒙文學」的經驗得到啟發,同樣將小說、戲劇作為重要的啟蒙工具,對 於小說、戲劇的態度給予高度的重視。

身為《新民叢報》、《新小說》的創辦者以及主編,從選材刊登的作品,也可 看出梁啟超將戲曲與小說「相提並論」的傾向。《新民叢報》將《劫灰夢傳奇》、

《新羅馬傳奇》與翻譯小說《十五小豪傑》等皆歸於「小說」專欄之內。《俠情 記》也刊登在以「小說」為號召的《新小說》第一號。《新小說》的各號目錄,

固定的分類為圖畫、歷史小說、社會小說、偵探小說、奇情小說、劄記小說、傳 奇、劇本等,其中「傳奇」是將傳奇劇本分回連載,「劇本」大多是廣東戲劇本。

《新小說》共發行二十四期,成為許多以「開民智」、「醒民」為目的的「新小說」

發表園地,主要小說作品包括雨塵子的《洪水禍》、嶺南羽衣女士的《東歐女豪 傑》、飲冰室主人的《新中國未來記》、玉瑟齋主人的《回天綺談》、我佛山人的

《痛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頤瑣的《黃繡球》。飲冰室主人的《新中國未 來記》;傳奇劇本有飲冰室主人的《俠情記》、祈黃樓主人的《警黃鐘傳奇》、川 南筱波山人的《愛國魂傳奇》;廣東戲劇本有曼殊室主人的《班定遠平西域》、新 廣東武生的《黃蕭養回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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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曉虹分析:「戲曲在梁啟超眼中,有時歸於小說,有時歸於詩歌。」1其證 據是《小說叢話》之起,即因梁啟超作《桃花扇》筆記十餘條;而在《小說叢話》

中,梁啟超又將孔尚任所作文人戲曲歸入廣義的詩。「梁啟超對傳統小說與傳統 詩歌的革新,也因此帶入他的戲曲創作。」2從「小說戲曲等同視之」的這個思 考角度來看,研究梁啟超戲劇觀非但不必迴避戲曲小說未界定分明的問題,反而 可以探討此一觀念形成的脈絡、背景,以及對於梁啟超本人創作的影響。

在現代文學中,戲劇與小說的分類相當清楚,當代學者對於古典小說和戲曲 的研究領域亦有明確區分。但是在清末民初,或者更準確的說,在白話文運動之 前,時人對於小說與戲曲的界分是很模糊的。梁啟超使用「小說」一詞時,有時 專指小說,但也常概括小說與戲曲,其界定模糊。這樣的傾向,並非梁啟超獨有,

在五四運動之前,多數的人對於小說和戲曲的界定並不嚴格,常常視作一類。例 如,除了梁啟超之外,嚴復和夏曾佑在舉例小說代表作時,都把《西廂記》、《牡 丹亭》、《桃花扇》羅列進去。3將小說與戲曲混同的觀念在與梁啟超同時代的夏 曾佑與天僇生身上也可以觀察到,他將小說分為「記事、雜記、戲劇、章回體、

彈詞體五類」。4夏曾佑認為「章回、散段、院本、傳奇、曲本、彈詞均屬小說」,

5在《小說原理》中陳述小說源流發展時曾論:

彈詞源於樂章,由樂章而有詞曲,由詞曲而有元、明諸雜劇。如《元人百 種曲》,《汲古閣》所刊六十種曲之類,此種專為演劇而設,然猶病其文理 太深,不能普及。至本朝乃有……《玉釧緣》、《再生緣》之類,此種困脫 去演劇、唱書之範圍,可以逍遙不制,故常有數十萬言之作,……樂章至 此遂與小說合流。所以分者,一有韻,一無韻而已。6

將小說與戲曲等同視之的情況,在晚清民初為一普遍情況。但是因夏曾佑、譚嗣 同以及梁啟超等人對於「說部」價值與地位的肯定,加上報刊推波助瀾之下,戲 曲與小說兩者的地位一起提升了。晚清談論戲曲的文字,約略可以分為兩類,一 類是附在小說言論之中,一類是專論。前者如嚴復和夏曾佑在〈本館付印說部緣 起〉中談《長生殿》、《西廂記》、《臨川四夢》。7梁啟超在《小說叢話》的序中特 別提及《桃花扇》;楚卿在〈論文學上小說之位置〉時說:「得百李太白、杜少陵,

不如得一湯臨川、孔云亭。」從這些評論家將「小說」與「戲曲」相提並論的現

1 夏曉虹:《覺世與傳世─梁啟超的文學道路》,頁 268。

2 同前注。

3 參考連燕堂:《梁啟超與晚清文學革命》,頁 269。

4 同前注。

5 黃保眞、成復旺、蔡鍾翔:《中國文學理論史─清末民初時期》(臺北:紅葉文化事業,1994.4,

初版),頁 242。

6 夏曾佑:《小說原理》,轉引自黃保眞、成復旺、蔡鍾翔:《中國文學理論史─清末民初時期》(臺 北:紅葉文化事業,1994.4,初版),頁 242-243。

7 《小說林發刊詞》,轉引自李騰瑞:〈小說界革命〉,《晚清文學思想論》,頁 16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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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顯示出在晚清梁啟超所處的時代,他們所認定的「小說」概念常包含了「戲 曲」在內。後來蔣瑞藻在寫《小說考證》時,連古代戲劇也一併納入了他的考證 範圍。因此可知戲曲與小說並論是當時普遍的看法。《新小說》中《小說叢話》

專欄的作者之一浴血生說:「傳奇,小說之一種也。」8但是當時也已經有人看出 兩者間的異同,定一說:「小說與戲曲有直接之關係:小說者,虛擬者也;戲曲 者,實行者也。中國小說之範圍,大都不出語怪、誨淫、誨盜之三項外,故所演 戲曲,亦不出此三項,欲改良戲曲,請先改良小說。」9李騰瑞先生分析:小說 的「虛擬」是指其故事情節的虛構本質,而戲曲是將所虛擬的小說「實行」(即 演出)於戲臺之上,所以兩者之間的異同是很明顯的。10

晚清報刊中,常將傳奇雜劇與一些說唱文學歸入「小說」分類,例如 1903 年《漢聲》雜誌將《陸沉痛傳奇》列為「政治小說」;1904 創刊的《覺民》雜誌 將所刊登的傳奇作品皆列入「小說」欄目;刊登於《大陸報》的《維新夢傳奇》

也是刊於「小說」欄。包括 1912 年《小說月報》刊登《秋海棠傳奇》時也標明

「社會小說」。在《江蘇》、《民報》、《崇德公報》中所刊登的戲曲也是同樣的情 況。此外還有一些刊物將戲曲歸類在「雜俎」、「文藝」等項下。左鵬軍分析此種 分類情況表明了「當時戲曲仍然被作為傳統的『說部』之一種,作為『小說』的 一個種類,還沒有取得作為一種文學樣式的獨立地位。」11

探究戲曲和小說被視作一類的原因,除了在敘事形態上的相似外,可能還和 兩者的起源有關。劉輝認為像是《東京夢華錄》、《西湖老人繁勝錄》、《都城紀勝》、

《武林舊事》、《夢梁錄》、《醉翁談錄》、《輟耕錄》等著作所記不但是小說史料,

「它們同時又是記載戲曲史料之作,小說戲曲本是一個相對獨立而又統一的藝術 體。」12他還推究小說戲曲被視作一體的原因,是因為宋元時代勾欄瓦舍表演中,

小說被含括在曲藝的表演中。13他還說:「中國小說戲曲,在藝術形式上,有一 個與國外的小說戲劇迥然不同的特點,即又說又唱。」14但這種說唱並重的白話 小說,是屬於民間集體創作的,和唐人傳奇的文言小說以及明清文人創作的小說 有所差異。15

在《新民叢報》中梁啟超將自己所做的《劫灰夢傳奇》和《新羅馬傳奇》刊 載在「小說」欄目,並將他人之作如《愛國女兒傳奇》、《血海花傳奇》、《血海潮

8 《小說林發刊詞》,〈研究卷〉,頁 335。

9 同前注,頁 334。

10 李騰瑞:《晚清文學思想論》〈小說界革命〉,頁 166。

11 上述所引例證及分析為左鵬軍先生所整理。見左鵬軍:《近代傳奇雜劇史論》,頁 263-264。

12 劉輝:《小說戲曲論集》(台北:貫雅文化,1992 年 3 月),頁 14。

13 劉輝:「中國戲曲之『曲』,含指曲藝,宋元時代,小說亦包括在內。當時戲曲與說話等藝術 品種,同在勾欄瓦舍演出。」同注 12,頁 17。

14 劉輝先生認為這種又說又唱的特色是由唐代的變文演變為諸宮調。同注 12,頁 19。

15 同注 12,頁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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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奇》等也都歸入「小說」欄目。在此之前,梁啟超認為中國「舊」小說戲曲因 為「主題」、「思想」問題,無法作為「政治小說」,因此以《佳人奇遇》、《經國 美談》等翻譯小說替代。但自《新民叢報》第一號起,梁啟超便親自創作《劫灰 夢傳奇》,而「小說」欄目亦成為刊登小說與戲曲作品的專欄,因此梁啟超以「新 小說」概念統括兩者應自此為發軔,而「新小說」亦成為「中國的政治小說」之 代名詞。而《新小說》雜誌更以專刊形式,宣告從《新民叢報》的「文學革命」

版圖分家,成立「小說界革命」的獨立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