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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企業托兒福利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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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福利對於個人、家庭及企業三者的關係,因此本研究將直接探討企業實施托 兒福利對所屬員工工作與家庭及工作績效之關係,期朌讓企業組織與政府部門二 方在推動企業托兒福利時能有所助力,進而協助受僱者能解決托兒照顧的問題。

第二節 企業托兒福利的意涵

根據研究顯示,企業托兒福利是工作家庭福利其中之一,被視為是人力資源 管理的一種策略,是一種雙贏(Win-Win)的福利措施(Friedman,1986),在有實施 工作家庭福利組織工作的員工,相對於在沒有這些福利的員工而言,有著較高的 情感性承諾、較低的離職意願(Grover & Crooker,1995; Thompson, Beauvais, &

Lyness, 1999)。而員工無論是否有使用這些福利,工作家庭福利的可得性,對員 工而言都有正面的影響,因為這樣的制度具有象徵性的意義,可以讓員工相信公 司是真的關心他們的福利(Grover & Crooker, 1995)。

企業組織或事業單位提供托兒福利時,不僅員工及其子女受益,連對企業本 身也有其正面的效果。因此,本研究在探究企業辦理托兒福利對其員工的影響之 前,先就企業托兒福利之內涵與服務型態進行瞭解,並探討如下。

一、企業托兒福利的內涵

由於近年來社會變遷,女性勞動參與率增加,雙薪家庭興起,家庭托育功能 減弱,無法滿足兒童照顧,當家庭無法完全滿足兒童照顧需求,勢必將尋求其它 的替代方案來補充。一般的托育服務無法滿足就業者的需求,若由企業提供托兒 服務,不僅可以協助員工解決托育問題,托育照顧的時間可以與員工的工作時間 配合,可以滿足員工的需求,並且減輕雙薪家庭的經濟負擔,甚至於工作時,可 以隨時掌握孩子的狀況,因此企業托兒福利可以解決員工托育照顧的需求。

企業托兒事實上在國內存在已久,但形成一個新的觀念則是近幾年的事,這 從企業托兒一詞的定義和近年的現況可以得知。首先,依據國外學者對企業托兒 之定義,就一般文獻的分析,企業托兒是指在工作場所上,由雇主直接或間接提 供員工解決其托兒問題之各種措施。因此,就形式上而言,企業托兒可以是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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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提供托兒服務,來滿足員工之托兒需求;但也可以間接提供補助或以契約型 式提供托兒服務之方式,協助員工托兒問題之解決(Burud,Aschbacher,McCroskey, 1984; Wang,1990;王麗容,1991)。

企業福利為勞工福利的一環,社會工作辭典(2000)對於勞工福利的定義為:

雇主給予員工工作報酬時,除支付事先約定之薪資外,尚會提供額外的一些利益 與服務,這些利益與服務即是一般所稱之福利。換句話說,企業福利的給予是來 自於受僱者和雇主之間的就業關係,具有就業工作才有此福利。企業福利的內涵 乃基於市場經濟原則,它是員工報酬的一部分,也是企業的經營成本;就福利的 供給面來看,它仍是福利國家多元福利內的重要一環,政府與企業二者皆扮演重 要的角色(黃韻璇,2002)。

企業福利的內容概可分為兩部分:一為內含強制性的法定福利,此乃因立法 規定而提供的有形或無形給予或服務,像是雇主在勞工的生產過程中,必依法強 制為勞工參加勞工保險,以及依法提撥職工福利金和退休準備金;另一是非強制 性(自願性)的福利,由工會與企業訂定的團體協定及勞工與雇主所訂定的勞動契 約,或者是雇主依其營業情形所施予的家長式福利措施(李易駿,1988)。

企業托兒福利又是企業福利其中一種措施,為雇主穏定勞資關係體系、推動 人力資源管理的一個內涵,並且受到福利多元主義思潮和民營化福利趨勢所影響 的新課題(Kamerman & Kahn,1978;黃韻璇,2002)。本研究所探討的企業托兒福 利包括法定的企業福利及非法定的企業福利二者。

王麗容(1991)提出,在美國一般界定「企業托兒服務」並不等於企業托兒所,

舉凡可以協助員工解決托兒需求,減輕育兒焦慮和壓力,增進托兒(育)知識和能 力,改善社區托兒供需差距和服務品質者,無論直接或間接的服務措施,皆是企 業發展托兒服務的目標。因此,美國在企業托兒福利的提供,採取多元而彈性的 服務方案,以提供企業所選擇,並且符合員工實際需求的托兒福利。

二、企業托兒福利服務之型態

一般而言企業協助員工照顧子女的方式大致可歸納為下列幾種(Reisman,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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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al, 1988;呂寶靜,1991):

(一)採用彈性上班制度使其員工能兼顧養育子女的責任,另有育嬰假和產假的 規定。

(二)提供資訊和轉介服務以協助員工覓得最符合其需要的托兒服務。

(三)發給補助費以分擔員工托兒的費用。

(四)企業單位自行辦理托兒服務或與附近的托兒所訂立契約給予捐助,優先 收托員工的子女,並以折扣的方式優惠員工。

(五)捐助社區內的托兒設施以增加托兒服務的供給量,並期提高托兒品質。

此外,企業為滿足員工不同的兒童照顧需求,其托育方案也朝著多元發展的 方向設計,依據王麗容(1991)「在美國企業托兒服務的現況分析和影響因素探討」

整理美國近年來美國所發展出的各類型的企業托育態樣,歸納為下列幾種:

(一)直接托兒服務(direct child care services)

指由雇主提供財力、人力、物力,用以直接協助員工減輕或解決兒童照顧需 求的服務方式,包括自設托兒中心、特約托兒中心、合夥式兒童中心(Consortium Center)、學齡兒童照顧方案、夏令營(summer day camp)、家庭式日間照顧(family day care network)、及輕病兒童照顧方案等。

(二)資訊和轉介服務(information and referral services)

資訊服務主要是提供照顧兒童有關的訊息和知識給員工,包含資訊和轉介服 務、親職教育及成長團體、鑰匙兒溫暖專線服務(telephone "warmline" for latchkey children) 圖書資訊服務(pamphlets, publication, and videotapes) 等,以及其它資訊的提供,又叫資源轉介服務(resources & referral programs)。

(三)財務協助方案(Financial Assistance)

由雇主提供財力支援的方式,不但可以減輕員工托兒的經濟壓力,也增加員 工托兒的自由度,彈性選擇適合自己家庭狀況和兒童需求的托育方式與地點,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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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打折優待(Discounts)、托兒補助(Subsidies)、與節稅協助(Tax Saving)的 方式協助員工。

(四)家庭取向上班政策(family-oriented work policy)

指允許父母親有上下班的彈性政策,留有時間以便能處理小孩照顧需求的上 班措施。包含產假和父職假(Maternity and Paternity)、彈性上下班( Flexible Scheduling ). 部 分 時 僱 用 (Part-time Employment) 、 工 作 分 擔 制 (Job-Sharing) 、彈性假(Time-off Work for Family Concerns)、彈性上下班地 點(Flexplace Work)、壓縮型工作週(Compressed Work Week)等。

(五)社區托兒服務協助方案(contributions to community care programs) 此方案是超乎個別企業對所屬員工的服務,透過多個企業或與政府合辦的托 兒服務行動,以提升社區內托兒服務質與量的水準為最終目標。

企業托兒福利不應只侷限設立托兒所或給予托育津貼,而是應朝向多元目標 規劃,其目的在於解決托育與照顧,並平衡員工工作與家庭二者之間的衡突。綜 合上述企業托兒分類,並參考目前台灣實施之性平法內容,本研究將企業托兒福 利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一)托育照顧方向的福利:包括直接設置托育設施福利與間接提供托育措施 福利。所謂直接托兒設施福利:係指雇主或組織自行或聯合設置托育照 顧設施機構,包括在企業內部或在附近設立托嬰中心、托兒所、幼稚園、

幼兒園或課後收托中心等(性平法第 23 條)。所謂間接托兒措施福利:係 指雇主考量於經營成本與專業人力等因素,但又為提供員工托育照顧,

而以合約方式委託坊間已登記立案之托育機構辦理,優先收托企業員工 子女,並以折扣方式優惠員工,提供員工適當托育照顧服務 (性平法第 23 條)。

(二)家庭取向的上班福利:包括產假與陪產假(性平法第 15 條)、育嬰留職停 薪(性平法第 16 條)、彈性工時(性平法第 19 條)、家庭照顧假(性平法第 20 條)等福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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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財務協助方案的托兒福利:係指由雇主提供經濟或財務支出,補助員工托 育需求之津貼,如生育津貼、托育津貼及育嬰留職津貼等福利措施。

(四)托育資訊方向的福利:本類型在性平法並無明文規定,但如何使員工在工 作及家庭蠟燭兩頭燒的情境之下,獲得照顧其子女有關資訊及知識,在員 工工作及家庭平衡上具有重大影響。雇主可由事業單位本身所設立之專司 單位與專職人員,或委託外部專業托育機構,配合員工需求下,提供員工 所需的各種托育資訊與活動方案,如提供親職教育(Parent Seminars)相 關資訊,優質托育機構的選擇與提供,或組成員工托育的成長團體或支持 團體,讓員工能彼此支持與分享,達到工作與家庭間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