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工作與家庭平衡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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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財務協助方案的托兒福利:係指由雇主提供經濟或財務支出,補助員工托 育需求之津貼,如生育津貼、托育津貼及育嬰留職津貼等福利措施。
(四)托育資訊方向的福利:本類型在性平法並無明文規定,但如何使員工在工 作及家庭蠟燭兩頭燒的情境之下,獲得照顧其子女有關資訊及知識,在員 工工作及家庭平衡上具有重大影響。雇主可由事業單位本身所設立之專司 單位與專職人員,或委託外部專業托育機構,配合員工需求下,提供員工 所需的各種托育資訊與活動方案,如提供親職教育(Parent Seminars)相 關資訊,優質托育機構的選擇與提供,或組成員工托育的成長團體或支持 團體,讓員工能彼此支持與分享,達到工作與家庭間之平衡。
第三節 工作與家庭平衡的意涵
一、工作與家庭平衡的意義
隨著勞動力的改變,女性投入職場的已成為趨勢,雙薪家庭的比率也是逐年 提高,女性所扮演的家庭照顧者角色也有所變化,男性的家庭照顧責任也更形重 要。因此,在性別平權及工作家庭的平衡的概念倡導(advocacy)下,無論員工、
雇主及政府單位皆希望能夠追求符合個人的工作與家庭的平衡措施。
「工作與家庭平衡」顧名思義,是由工作以及家庭二個基本議題所結合,過 去學者一般分開個別討論。到了1960年代,陸續有學者將工作與家庭兩者結合探 討,是因為工作和家庭間存有程度的互相影響,亦造成工作家庭間角色的衝突與 壓力(Kahn, Wolfe, Quinn, Snoek and Rosenthal,1964)。
1970年代,Katz and Kahn(1978)在開放系統下工作與家庭假設是一體兩面,
而從那開始,工作與家庭二者之間的生活平衡,開始受到重視,員工、企業、社 會三者彼此之間相互產生影響(蕭如閔,2007)。1980年代,女性大量加入勞動就 業市場,男性也分擔應有的責任,雙薪家庭及核心家庭也日益增加,工作與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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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的平衡議題也越來越受到社會及企業的重視。
二、相關理論
Lamber 在1990年提出三種工作與家庭結合的理論,而這三種理論觀點均是假 設工作與家庭基本上是互不相容的。
(一)分割理論(Segmentation Theory)
此理論基本假設工作與家庭是獨立,且假設行動者以時間、具體地點、情緒 態度和行的角度來分開此兩個領域。置身於此兩個領域並不因而彼此影響。
(二)補償理論(Compensation Theory)
此理論基本假設個人如果不能在工作範圍或家庭範圍中找到滿足,會試圖在另 一個範圍中得到滿足。個體因此期望在工作或家庭其中一個範圍有高投入,在另 一方則是低投入。
(三)溢出理論(Spillover THeory)
此理論假設溢出的存在影響一個角色轉換到另一角色的關係,當個體角色從一 個領域轉換到另一領域時,個體角色傳達了情感、態度、行為與技巧。此外,溢 出理論可以為正面亦可為負面,正面的溢出理論意味工作上的滿足與鼓舞能繼續 延伸到家庭的高度精力和滿足。負面的溢出理論,表示工作上的問題和衝突衝擊 到個體,使個體在家庭生活參與上感到困難(Duxbury & Higgins, 1991)。
工作與家庭平衡涉及人們在生活之中的多重需求管理能力、多重角色的配適 狀況與滿意程度。從早期的工作與家庭間的文獻中,偏向著重以「工作與家庭衝 突」為研究重心,工作生活與家庭生活兩者互不相干,屬於區隔狀態。Kahn(1964) 對工作與家庭衝突的定義係工作和家庭二者間存在某種程度的競合,進一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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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的衝突與壓力;Greenhaus & Beutell(1985)則對工作家庭衝突定義,當在工 作或家庭扮演其中的角色時,另一角色將扮演困難。Pleck, Staines, & Lang (1980) 研究發現,工作時數、加班頻率、工作時程的安排以及身心上的工作需求,是影 響工作家庭衝突的重要等性(蔡婷婷,2006)。根據 Kopelman 與 Greenhaus(1983) 研究指出,擁有年幼子女的父母,比擁有年紀較長的子女的父母較受較多的工作 家庭衝突,尤其是家中子女為學齡的兒童,因為年紀較小的兒童在照顧方面,對 父母親時間,經濟、角色及心理壓力的損耗大。陳若琳(2005)研究發現年幼子女 數量與職業婦女的工作家庭衝突成正相關。
綜上所述,工作與家庭在早期研究多偏向以工作與家庭衝突為主軸,然後來 學者也發現工作與家庭並不完全為衝突的負面關係,也有促進的正面影響。而諸 多學者研究指出當員工工作時數、加班頻率、工作時程的安排,與家庭之父母親 照顧時間、經濟及角色衝突有正向相關。
然而,隨著勞動力結構的改變,女性就業的比例越來越高,學者發現,工作 與家庭間並不全只有負面的衝突關係,也有多元、積極的正面影響。。工作與家 庭兩者關係的研究,除了探討工作家庭衝突,也轉向討論促進工作與家庭的正向 關係及積極面,而形成多元的工作與家庭平衡的概念。工作與家庭平衡主要是透 過平衡(equilibrium)以維持整體生活的和諧感(Clarke, Koch, & Hill,2004)。
員工開始知覺到工作與家庭的平衡是來自於較低的工作與家庭衡突及較少的工作 家庭干擾 (Barnett,1998;Frone,2003)。Clark(2001)認為工作與家庭平衡是在 最小的角色衝突下,個體對工作和家庭皆感受到滿意且良善的運作。Greenhaus and Allen(2006)則定義工作家與庭平衡為個體的效果,能兼具同時滿足工作以及家庭 的角色。
三、工作與家庭平衡的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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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pson et al.(1999)以管理者的支持、對職涯的影響、組織在工作方面 的要求三個構面來衡量。 Allen(2001)則從家庭支持的組織認知預測主管支持 對員工使用福利影響的程度來衡量工作與家庭平衡。Clark(2001)將工作與家庭平 衡分為五個構面:角色衝突、工作滿意度、家庭滿意度、員工公民行為及良好的 家庭功能等,並將工作與家庭平衡定義為:「員工在低度的角色衝突下擁有高度的 工作與家庭滿意度,並在其職務上有好的表現。」(李佳俐,2004)。
從上述文獻得知,工作與家庭平衡是減輕工作與家庭之間衝突的結果,並且 從多元的角度來解釋,工作與家庭二個角色達到平衡。因此,本研究係採Clark的 定義及其界定的五個因素,角色衝突、工作滿意、家庭滿意、員工公民行為及良 好的家庭功能等多元角度加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