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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及福利委員會」之轉型及討論

第四章 我國公務人員之福利措施及其轉型

第七節 「住宅及福利委員會」之轉型及討論

一、 「住宅及福利委員會」業務變革之發展歷程

(一)宿舍管理制度

1、民國 46 年訂定事務管理規則

行政院為管理公有宿舍,於民國 46 年 6 月 9 日訂頒事務管理 規則,列有宿舍管理專章,其將宿舍分為單身宿舍、眷屬宿舍及寄 宿舍三種,奠定日後宿舍管理制度之基石。

2、民國 49 年 12 月院函規定退休人員准予續住

當年退休人員生活清苦,為減輕其負擔,行政院遂函令退休 人員准予續住宿舍;74 年又補充規定,讓退休人員准予續住至宿 舍處理時為止。

3、民國 72 年 4 月修訂事務管理規則

將公有宿舍改為首長宿舍、單身宿舍、職務宿舍三類外,更 明確規範借用及繳還之規定,主要以職務異動為原則,借用人應 辦理公證手續,日後退離職人員應在 3 個月內繳還宿舍。

4、民國 74 年又補充規定,讓退休人員准予續住至宿舍處理時為止。

5、民國 80 年訂定首長宿舍管理規定

機關首長職責繁重,對於宿舍之需求有其特殊性,遂於 80 年 6 月訂定「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等機關首長宿舍之管理事項」, 86 年又修訂為「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對首長宿舍之借用 資格、管理、分配順序等,均作明確規範,健全管理制度。

6、民國 81 年訂定職務宿舍建置之規定

為應各機關學校之需求,行政院於 81 年 10 月專函對興建之 條件、程序、面積、經費、來源、收費等作明確規定,使職務宿 舍之興建制度化。

7、民國 82 年積極清理不合規定占用宿舍

行政院於 82 年底規定,各機關被占用宿舍應於 83 年 2 月底收 回,並明定收回程序和步驟,屆期未配合者提起訴訟。

8、民國 94 年訂定宿舍管理手冊

為配合行政程序法之實施,行政院請各有關機關檢討原事務 管理規則之各篇章,並改以手冊方式取代原有規定。人事行政局 遂於 94 年 12 月訂頒宿舍管理手冊。

9、民國 96 年為因應性別主流化的發展趨勢,又將宿舍名稱加以修改,

至此,宿舍管理之法規更臻完備。

(二)員工福利互助

1、民國 57 年 11 月訂頒「中央公教人員福利互助辦法」並開始辦理員 工互助業務,至民國 91 年底止共計 34 年間,隨時依當時各年度的 實際需求,以及互助資金的財務狀況,分別檢討修正互助辦法計 23 次。

2、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停辦中央公教互助業務,其結算金分 5 年平均 發還員工,每年攤還 5 分之 1。

3、本制度在檢討期間,一面宣導即將停辦員工福利互助,一面倡導機 關團體保險,由民間保險公司承作團保,以替代原有之員工福利 互助。目前住福會刻正辦理公開招標遴選保險項目較優厚,費用 較合理之團保承作公司,轉介各機關選擇運用。自本(96)年 7 月 10 日起預定公告 30 日,將於 8 月 9 日開標。

(三)公教急難貸款

1、民國 69 年 7 月行政院為紓解公教人員急難,安定其生活,訂定「中 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並開始辦理急難貸款業務,迄今 27 年來共計修正 7 次。

2、最近修正之重點:(1)貸款項目修正為「傷病住院」、「疾病醫謢」、

「喪葬」及「重大災害」等四類; (2)修正前之利率係採前 2 年固定為年息 2.2 厘,第 3 年起,按中華郵政 2 年期定儲機動利率 固定加碼年息 0.65 厘計算,經修正調降為年息 2 厘,明顯較一般 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低。從長遠比較其利率則由最初的年息 4.8 %調 整為 2 %。 (3)在貸款最高額度方面,除「喪葬」一項維持 50 萬元外,其餘「傷病住院」、「疾病醫謢」及「重大災害」等三項 均調高為 60 萬元。本項如從長遠比較其金額則從平均 4 萬元逐次 調高為 57.5 萬元。 (4)將「傷病住院」、「疾病醫謢」貸款申請 條放寬增列「配偶之直系血親」有前述情形發生時,員工亦可以 申辦貸款。

3、民國 95 年 2 月住福會為照顧公教人員除上述特定急難事項外的資 金需求,如子女教養育費用、住宅修繕、傢俱電器用品換新、節 省費用支出(理財)…等等一般性的資金需求。經規劃公開招標 甄選利率較低、分行較多、服務較佳的金融機構辦理全國性公教 人員「貼心相貸」,轉介給各級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之員工參 考運用,擴大福利服務範圍,造福全國公教同仁。

(四)輔購住宅業務

1、開辦輔購住宅業務:政府於 55 年 4 月開辦公教人員輔購貸款制度,

開辦初期,原輔購對象係以各機關學校編制內任職滿 3 年以上且有 眷者為主,其後逐漸修正,擴大適用範圍,放寬輔購對象,將雇員、

工友、民意代表等納入,無眷者、自有房屋者、任職滿 1 年以上者 均可申請。

2、貸款金額調整:本貸款之標準,依公教人員之職等而有不同,且其 金額自開辦以來亦隨物價波動,逐年檢討是否做適當之調整。56 年 開辦初期,特任為 24 萬元、簡任為 22 萬元、薦任 16 萬元、委任 13 萬元,經 9 次的調整,已改為特任 240 萬元、簡任 220 萬元、薦 任 180 萬元、委任 150 萬元。

3、貸款利息調整機制:公教人員輔購貸款利率,依行政院之函示,參 照國宅貸款由銀行提供部分利率之平均數為基準,減 3 個百分點計 算,並在年息 3% ~ 5%之間浮動。依統計資料顯示,歷來自 92 年 2 月公教人員輔貸自行負擔之利率在 4.8% ~ 3%之間。92 年 3 月為反 映利率之逐年降低,再調降為 2.31%,並改採機動利率,以迎應低 率時代之來臨,隨時機動調降,使當事人之負擔更為減輕,更蒙其 惠。

4、輔購作業方式不斷改進:本制度早期係採機關配額制;87 年配合 政府推動行政單一窗口化運動,改為統一發佈作業; 89 年度以前 係由住福會負擔放款風險,自 90 年起改由銀行資金放貸並負擔風 險; 91 年為縮短流程,將審查核定作業授權各部會發布,並由住 福會事後登錄備查。

5、自由房貸取代輔購貸款:行政院於 94 年訂定整體住宅政策,自 95 年起停辦行之有年之公教輔購貸款。住福會為增進公教福利,遂推 出「築巢優利貸」,以公開招標方式,遴選銀行承作,擴大服務對

象,提供全國公教員工自行選用,貸款最高額度及貸款名額均不設 限,利率更為優惠。

(五)輔建公教住宅

1、成立專責單位:行政院於 55 年 4 月 2 日成立「行政院中央公務人 員購置住宅輔助委員會」(簡稱住輔會)專責辦理公教人員輔購及輔 建住宅業務。

2、設置公教住宅貸款基金:行政院於 58 年 5 月訂定「中央公務人員 購置住宅貸款基金設置辦法」,進而於 59 年成立「中央公務人員購 置住宅貸款基金」,專款循環用於辦理公教人員住宅貸款。

3、訂定就地改建相關法規:行政院於 68 年先後訂頒「中央各機關學 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作業要點」、「中央各機關學校就地改建作業注 意事項」,對於改建之作業程序、經費核撥、興建完成之分配、產 權變更等,均有明確之規定。

4、停止受理就地改建案:此一設計,原本立案精神良好,興建機關、

住福會、國產局,乃至廣大公教同仁均均霑其益。無奈在執行過程,

相隨產生一些問題,如工程拖延、配售轉賣可獲鉅額利益、僅少數 人能獲配、興建機關無心管理、積壓資金等問題。經檢討後,於 83 年即不再核定任何機關申請辦理就地改建案。

5、廢止就地改建辦法:鑑於就地改建案衍生諸多問題,遂於 86 年 6 月通令暫停適用有關之法規,更於 88 年 12 月修訂眷舍房地處理辦 法,廢止此一方式,使得施行 34 年之輔建公教住宅制度,正式進 入歷史。

二、現已執行之創新福利服務措施

(一)「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

政府刻正加速規劃整合所有住宅資源,將國宅、勞宅、公教及軍人等

各類住宅貸款統整為一,並已自 95 年度起停辦中央公教住宅貸款。為照 顧解決公教員工基本的生活居住問題,爰尋求優惠利率的購屋貸款管道,

透過公開招標,遴選分行眾多資金雄厚的臺灣銀行以較優惠的利率承作

「築巢優利貸」-2006 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申貸時間從 95 年 11 月 1 日起至 96 年 10 月 31 日止,為期一年,本項措施正是結合社會資源,以 增進公教員工福利之創舉。本貸款特色為利率較低、申貸方便、無名額及 貸款金額上限。

(二)「貼心相貸」-2007~2008 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

為解決員工日常生活中遭遇臨時急要資金需求,如眷屬意外或緊急 住院、房屋整修、子女學雜費…等,本會爰於 95 年初研究規劃辦理公開 招標,由臺灣土地銀行得標承作「貼心相貸」-公教員工低利貸款。自開 辦以來甚受各級機關公教同仁喜愛與肯定。因與該行簽約期限至 95 年底 止,故重新公開招標,遴選合作金庫銀行聯貸團隊(含澎湖第二信用合作 社、竹南信用合作社、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桃園信用合作社)於本(96)

年度繼續辦理本項貸款,用以嘉惠公教同仁。

(三)公教人員特約休閒活動中心

為倡導公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利用假期走向大自然舒展身心,

爰規劃擴大辦理公教人員特約休閒活動中心(以下簡稱特約中心)包括:

12 處主題樂園、16 處休閒農場、5 處退輔會所屬農場、4 處風景區及古蹟,

共計 37 處休閒遊樂區參加特約,提供公教人員住宿、購買門票及農特產品 優惠之折扣,自 95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為期 2 年。另內政部營建署所屬各 國家公園、林務局轄屬 17 處國家森林遊樂區、教育部所屬各科學博物館及 社教館所等,原即不收門票或門票收費低廉,故未加入本次特約。惟上述 優質之風景遊樂區均各具特色,公教員工亦可選擇前往旅遊。

(四)96 年公教員工國內休假旅遊活動

為鼓勵全國公教員工休假旅遊,特規劃「遊山玩水 fun 假去! 2007 全國 公教休假優遊」-96 年度公教員工國內休假旅遊活動,依政府採購法採最 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公開招標,審慎評選出 12 項最優套裝行程,其特色重 點如下:

1、登高梯隊:包括玉山主峰登頂、雪山主峰圈谷梯隊、嘉明湖高山隕

1、登高梯隊:包括玉山主峰登頂、雪山主峰圈谷梯隊、嘉明湖高山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