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各國公務人員福利措施

第七節 新加坡

友善家庭福利( family-friendly benefits)是近年來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政策所 強調的重點,透過相關福利措施的規劃,希望能同時平衡員工在家庭和工作方面 的需求,避免員工「蠟燭兩頭燒」;而雇主也可因員工能兼顧家庭與工作而獲益。

新加坡政府在規劃公務員福利制度時,即特別強調做為新加坡最大的單一雇主,

政府認為家庭是新加坡社會結構的基本單位,因此特別重視工作與家庭的平衡。

新加坡政府認為一個快樂的家庭和事業是一樣重要的,一個快樂的員工對組織將 有更佳和更有效率的貢獻。」(新加坡政府網站,2006)

根據新加坡政府網站的資料,新加坡政府所規劃的公務福利措施旨在「協助 政府員工保有健康的工作生活平衡」,其主要的福利措施如下(新加坡政府網站,

2006):

(一)彈性工作機制(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

1.部分工時雇用方案(Part-time Employment Scheme,PTES)

有些優秀員工因家庭因素無法全時上班,為能平衡此類員工對工作和家庭的 承諾,新加坡政府特地規劃了「部分工時雇用方案」,希望能同時滿足員工和組

織的需求。對政府而言,PTES可以讓優秀公務員繼續留任;對公務員而言,則 可兼顧家庭與工作。PTES有以下之特性:

●對所有文官開放。

●有需求的公務員可以和服務部門商討雙方都合適的上班方式,每週最少11 個小時,最多36個小時。例如,每天工作幾小時,或一週內集中上班三至四 天。

●薪資和福利依工作時間比例發給。

2.遠距上班(Telecommuting):部份性質較為特殊的工作,公務員可進行遠距上 班。

3.彈性工時(Flexi-time):彈性工時(或稱錯開工作時段,staggered work hours)

允許公務員在每天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提早或延後上班。目前新加坡政府規定

的彈性工作時段為早上的7.30到9.30,及下午的5.00到7.00。

4.延伸公共服務時間(Extended Public Service Hours, EPSH):公務員可每天延長 上班半小時,然後在週六或平日扣抵半天。此制可使公務員及其家庭有一個較 長的週末,或有一個半天的平常日空檔。

(二)差假福利(Leave Benefits)

1.休假(vacation Leave) :休假天數取決於部門地位和服務年資。如下表:

服務年資 部門1和2

(工作天)

部門3和4

(工作天)

不滿10年 18 14

10年以上(含) 21 18

2.醫療假(Medical Leave):原則上有14天病假,如住院最高可請60天病假。

3.意外假(Accident Leave):因公受傷,最多有14天支薪醫療假;住院最高可請 至60天。

4.研習假(Study Leave):如公務員想深造並繼續留在公職,可申請全薪或半薪 的研習假。

5.婚假(Marriage Leave):三天(不含假日)。

6.產假(Maternity Leave):已婚女公務員生產(四個小孩中的第一個)可享有連 續8-12週的全薪產假,最後四週可在小孩出生後六個月內再請,惟需徵得主管 部會同意。

7.撫養假(Adoption Leave):已婚、離婚或孀居之女性公務員撫養小孩,有四週

全薪撫養假,惟需徵得主管部會同意。小孩需為新加坡國民。

8.父職假(Paternity Leave):已婚男性公務員有三天之陪產假(四個小孩中的頭

胎)。另,已婚、鰥居或離婚之男性公務員也有三天之撫養假。

9. 幼童照顧假(Childcare Leave)

家中有一個12歲以下之幼童之已婚公務員,如小孩生病,可請五天不必記錄 的幼童照顧假。每一年每一個小孩最多可請五天,最高15天(有三個以上12歲以

下之小孩)。請假需附病童之診斷證明書。

如公務員有一個以上之七歲以下小孩,可以享有兩天(從五天裡扣)不必有 診斷證明之幼童照顧假。如夫妻同為公務員,則不管有幾位七歲以下之小孩,每 人都有兩天照顧幼童假。

10.不必記錄的假(Unrecorded Leave,相當於我國之公假):公務員參加國際競 賽、新加坡志工服務或奉准參加商會課程、研討會、會議,或參加未補助的

訓練及準備考試都可以請假。

11.不支薪假(No-Pay Leave):公務員如用完年假,但仍須請假處理緊急事件,

即可請不支薪假。例如進行深造或陪同配偶赴海外求學或公幹。已婚且有四歲 以下幼童之女性公務員,可享有最多四年之不支薪假,以利女性公務員照顧幼 童。

(三)醫療福利(Medical Benefits)

公務員都可納入「醫療儲蓄及補助看診方案」(Medisave cum Subsidised

Outpatient Scheme),在此方案下,公務員可獲得:

1.總月薪1%之額外金額,放入中央儲蓄基金醫療帳戶(Central Provident Fund

Medisave Account)。

2.每年有350元新加坡幣的醫療補助。未用完之金額將轉存前開帳戶。此外,

公務員及其眷屬前往公立診所、綜合醫院、專科醫院(診所)看診,公務員 本人僅需負擔15%,眷屬負擔40%。如前往私人診所看診,亦適用上開自付

比例規定,但每次最多補助10元新加坡幣。

此項制度的特色是,公務員可以把他們每年所享有的醫療補助餘額轉入個人 儲蓄基金醫療帳戶中。當公務員使用醫療補助和政府額外醫療儲蓄越少,個人在 儲蓄帳戶中的餘額也就越多。此外,此制度還把單位補貼的住院費用和門診費用 撥入員工的醫療儲蓄帳戶中,由員工從帳戶中支付住院和門診費用。因此,可以 讓使用者珍惜自己的帳戶,並及早為自己未來的醫療費用預作準備(新華社,

2000)。

(四)牙科福利(Dental Benefits) 每次看診,可獲50%之補助,每年最多70 元新加坡幣。

(五)住宅貸款(Housing Loans) 公務員可以優惠利率向 DBS(新加坡發 展銀行)貸款購置新屋。

(六)久任獎金(Long Service Award) 擔任公職滿十年以上,可獲得久任獎金,

以表彰公務員對國家的忠誠和奉獻。

(七)團體保險(Group Insurance Scheme) 公務員可以優惠保險費率加入「公 務員團體保險方案」( Public Officers Group Insurance Scheme ),使自己 和家人獲得額外的安全保障。此方案提供全球性的24小時服務。項目包括 死亡、整體而永久失能及部分永久失能。

(八)員工支持方案(Support Programmes)

1.阿羅哈休閒度假(aloha Resort):公務員可在樟宜(Changi)、Loyang(註:

位 於 新 加 坡 東 岸 , 國 家 發 展 部 建 物 發 展 局 在 此 經 營 度 假 村 Loyang Chalet)、福隆港(Fraser's Hill)、金馬崙高原( Cameron Highlands)(註:以 上兩地位於馬來西亞中部)美麗的度假旅館或度假村享受假期。

2.員工支持服務(Employee Support Services):有些部會會舉辦與家庭有關 的活動、健康和福利方案及各種員工支持服務。如商業發展部(Ministries of Community Development) 、 Youth and Sports(MCYS) 、 Manpower (MOM) 、 National Development (MND) 、 Housing and Development Board(HDB)、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都在機關內設有托兒

所及哺乳室。

(九)其他福利

公務員也可加入文官俱樂部(Civil Service Club),使用以下設施:

1.Tessensohn Clubhouse at 60 Tessensohn 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