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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證分析

第一節 信度分析與樣本統計描述

一、信度分析

本研究針對回收之問卷利用 Cronbach’s α 係數檢定法分析問卷整體之信度。

Nunnally(1978)指出一般 Cronbach’s α 係數值達到 0.7 以上為可接受,表示量表信 度高。本研究分析結果指出,購屋動機分量表之Cronbach’s α 值為 0.7812;住宅屬 性分量表之Cronbach’s α 值為 0.8651;整體購屋偏好量表 Cronbach’s α 值為 0.8428。

綜上所述,可知本研究之各分量表與整體量表的Cronbach’s α 值皆大於 0.7,即表示 本研究之量表信度高,問卷信度良好。

二、樣本統計描述

在樣本統計描述部分,如表 4-1 所示,包含婚姻狀況、年齡、月所得、教育程 度、職業、職稱、職級、房價、住宅型態、居住坪數及購屋支出比例,為避免因次 數過少,使檢定結果不具效力,故將類別予以適當的合併,茲分述如下:

表4-1 個人屬性次數分配表

(一)婚姻狀況

在受訪者的婚姻狀況方面,以已婚婦女居多,有 166 人,佔全體 73.8%,而未 婚女性人數較少,僅有59 人,佔全體 26.2%。

(二)年齡

本研究將原分為7 個級距的年齡進行合併成為 3 個級距,即 30 歲及以下、31-40 歲、41 歲以上。在受訪者的年齡方面,以 41 歲以上的女性為最多,有 97 人,佔全 體43.1%;其次為 31-40 歲的女性,有 88 人,佔全體 39.1%;再次之為 30 歲以下的 女性,僅有40 人,亦佔了全體 17.8%。

(三)教育程度

本研究將教育程度分為高中低三類,高教育程度係指碩士以上,中教育程度為 大學(專),低教育程度為高中(職)。在受訪者的教育程度方面,以大學(專)程 度佔最多,有140 人,佔全體 62.2%;其次為高中(職),有 59 人,佔全體 26.2%;

碩士以上雖佔的比例最小,僅有26 人,亦佔了全體 11.6%。

(四)職業

在受訪者的職業方面,公務人員居多,176 人,佔全體 78.3%;其次為教職員,

有49 人,其中教師有 22 人,學校職員有 27 人,佔全體 21.7%。

(五)職稱

在教師受訪者的職稱方面,講師居多,17 人,佔全體 77.3%;其次為助理教授,

有3 人,佔全體 13.6%;再次之為副教授,僅有 2 人,亦佔全體 9.1%。

(六)職級

本研究將職級分為高中低三類,高職級為薦任 6 職等以上,中職級為委任 1-5 職等,低職級為委任以下,包括工友、臨時員工及技工。教師之職等區分,將講師 歸為中職級,助理教授(含)以上者歸為高職級。在受訪者的職級方面,以低職級 居多,有101 人,佔全體 44.9%;其次為中職級,有 74 人,佔全體 32.9%;再次之 為高職級,僅有50 人,亦佔全體 22.2%。

(七)月所得

本研究將所得分為高中低三類,高所得為月收入60,001 元以上,中所得為月收 入 30,001-60,000 元,低所得為月收入 30,000 元以下。在受訪者的月所得方面,以 30,001-60,000 元居多,有 108 人,佔全體 48.0%;其次為 30,000 元以下,有 90 人,

佔全體40.0%;佔最小比例之 60,001 元以上,僅有 27 人,亦佔全體 12.0%。

(八)房價

本研究將原本分為10 個級距的房價進行合併成為 3 個級距,即 400 萬元以下、

401-600 萬元、601 萬元以上。在受訪者的房價方面,以接受 400 萬元以下與 401-600 萬佔多數,分別有101 人與 91 人,各分別佔全體 44.9%與 40.4%,而佔最小比例之 601 萬元以上,僅有 33 人,亦佔全體 14.7%。

(九)住宅型態

本研究將原本分為7 類的住宅型態進行合併成為 3 類,即為透天厝、公寓與大 樓等三類,本研究係將獨棟、双併、連棟透天厝合併為一類,統稱為透天厝,5 樓 以下公寓各自成為一類,稱為公寓,將 6-13 樓大廈與 14 樓以上高層大樓合併為一 類,統稱為大樓。在受訪者的住宅型態方面,以選擇透天厝居多,有194 人,佔全 體86.2%,其次為大樓與公寓,分別為 19 人與 12 人,各分別佔全體 8.4%與 5.3%。

(十)居住坪數

本研究將原本分為10 個級距的居住坪數進行合併成為 3 個級距,即 30 坪以下、

31-50 坪、51 坪以上。在受訪者的居住坪數方面,以 31-50 坪為最多,有 125 人,

佔全體55.6%;其次為 51 坪以上,有 66 人,佔全體 29.3%;再次之為 30 坪以下者,

僅有34 人,亦佔全體 15.1%。

(十一)購屋支出比例

本研究將原本分為6 個級距的購屋支出比例進行合併成為 3 個級距,即每月願 意支出20%以下、21-40%或 41%以上的購屋支出比例。在受訪者的購屋支出比例方 面,以每月可支配所得支出 20%為最多,有 142 人,佔全體 63.1%;其次為支出 21-40%,有 71 人,佔全體 31.6%;再次之為支出 41%以上,僅有 12 人,亦佔全體 5.3%。

三、小結

綜上可知,本研究之問卷信度良好。屏東縣之女性公教人員,教育程度普遍為 大學(專)程度者,所得收入平穩固定,並以41 歲以上、已婚者居多,偏好住宅型 態為透天厝,認為最適的居住坪數以 31-50 坪居多,可接受房價以 400 萬元以下與 401-600 萬佔多數,且在每月可支配所得中願意花在購屋支出的比例是偏低的,以 願意支出20%的比例佔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