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實證分析
第二節 婚姻狀況對購屋動機與住宅屬性之分析
本節以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已婚婦女與未婚女性在購屋動機與住宅屬性(房屋 屬性、空間規劃與安全考量)上是否有顯著差異,茲分述如下:
一、不同婚姻狀況對購屋動機之分析
從購屋動機的平均數來看,已婚婦女在「為擁有自己的房屋」之平均數最高、
其次為「使子女有較好學區」,其平均數皆大於4 分,顯示已婚婦女認為「為擁有自 己的房屋」與「使子女有較好學區」是其較重要的購屋動機;反之,未婚女性在「為 擁有自己的房屋」之購屋動機分數最高、其次為「讓自己有安全感」與「選擇自由 的生活」,其平均數皆大於4 分,顯示未婚女性認為「為擁有自己的房屋」、「讓自己 有安全感」與「選擇自由的生活」是其較重要的購屋動機。
經由 t 檢定結果顯示,為擁有自己的房屋、使子女有較好學區、作為投資保值 工具、讓自己有安全感、選擇自由的生活、為追求獨立平等與婚姻上處於有利地位 等七項購屋動機之變異數同質性的Levene 檢定均未達顯著,即表示變異數同質性檢 驗成立,故皆採用假設變異數相等的t 值。
如表 4-2 所示,已婚婦女與未婚女性在「擁有自己的房屋」(p=0.021)、「使子 女有較好學區」(p=0.022)、「選擇自由的生活」(p=0.051)與「為了追求獨立平等」
(p=0.019)等四項購屋動機有顯著性差異,分別達到 5%或 10%的顯著水準,而在
「作為投資保值工具」、「讓自己有安全感」與「婚姻上處於有利地位」等三項購屋 動機則無顯著性差異。綜上可知,已婚婦女在「為擁有自己的房屋」與「使子女有 較好學區」的重視程度較未婚女性來的高;而未婚女性則是在「選擇自由的生活」
與「為了追求獨立平等」的重視程度較已婚婦女來的高,驗證本文研究假設 1-1,
即已婚婦女與未婚女性在購屋動機上有明顯差異。
表4-2 婚姻狀況對購屋動機之 t 檢定彙整表
與環境品質等五項房屋屬性之變異數同質性的Levene 檢定均未達顯著,即表示變異
室」、「客廳」與「浴室」是其較重要的空間規劃。
(三)不同婚姻狀況對住宅屬性之安全考量分析
從安全考量的平均數來看,已婚婦女與未婚女性在每一項安全考量上,其平均 數皆大於4 分,顯示已婚婦女與未婚女性對每一項安全考量皆是其重要的考量。
經由t 檢定結果顯示,鐵窗、防盜防暴門窗裝置、消防及逃生設備、保全系統、
警民連線與警衛或管理員等五項安全考量中,有四項安全考量,即「鐵窗、防盜防 暴門窗裝置」、「保全系統」、「警民連線」與「警衛或管理員」之安全考量,其變異 數同質性的Levene 檢定均未達顯著,即表示變異數同質性檢驗成立,故皆採用假設 變異數相等的t 值;僅「消防及逃生設備」之安全考量,其變異數同質性的 Levene 檢定達顯著,即表示變異數同質性檢驗不成立,則是採用假設變異數不相等的t 值。
如表 4-5 所示,已婚婦女與未婚女性在「消防及逃生設備」(p=0.028)、「警民 連線」(p=0.055)與「警衛或管理員」(p=0.034)等三項安全考量有顯著性差異,
分別達到5%或 10%的顯著水準,而在「鐵窗、防盜防暴門窗裝置」與「保全系統」
等二項安全考量則無顯著性差異。綜上可知,已婚婦女對「警民連線」的重視程度 較重視,而未婚女性則是重視「消防及逃生設備」與「警衛或管理員」,驗證本文研 究假設1-4,即已婚婦女與未婚女性在住宅安全考量上有明顯差異。
表4-5 婚姻狀況對安全考量之 t 檢定彙整表